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协议

更新时间:2024-01-23 17:3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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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协议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XXXX项目开发服务合同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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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双方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技术服务协议编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XXXX项目平台(以下称“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XXXXXXX,功能要求如下: 平台功能 2

3

接口技术规范参见附件一《技术规范》.rar。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有责任协调局方就项目各方与乙方进行项目协调及系统调试; 2、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系统方案及开发计划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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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甲方有责任协调现场的环境准备;

4、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交的合格系统进行初验、终验审核确认;

5、 甲方负责按照付款要求提供协议约定的开发费用和双方确认的需求变更所需产生

的追加费用。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合格系统设计方案及开发计划;

2、 为保证项目进度,乙方从项目签订之日起,每五天向甲方提供一次书面项目周报; 3、 乙方须按照项目进度的要求完成接口的开发、内测、接口联调及系统开通; 4、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系统所有的成果:包括各种技术文档,源程序等; 5、 乙方应遵循甲方的软件开发管理规范,配合甲方实现甲方内部所要求的单元测试、

集成测试及配置管理等;

6、 在系统初验后6个月内,如果系统出现问题,乙方有责任负责维护;

三、项目进度、交付及验收

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项目的开发及内部测试工作;

2、 在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完成甲方人员根据本协议中功能要求进行的初验。

3、 在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此时间包含试运行的时

间)完成甲方人员根据本协议中功能要求,进行的终验。在终验期间,在不修改数据库的情况下,乙方完成一些小的页面、小的业务逻辑变更等。

4、 满足了工程尾款支付条件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提交相关的成果给甲方。

四、协议金额与付款方式

1、 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该价格为含税、固定包干价格,甲方无需再向

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本协议分两个阶段付款:

合同首付款:在项目完成初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额的__%,即人民币 _______ 。

合同尾款:在项目完成终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总额的__%,即人民币 ______ 。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帐号:

a) b) c) d)

乙方: 开户名: 地址:

开户行:北京招商银行XX支行

e) 帐号:

五、需求变更

如果因系统需求变化导致乙方的工作量超出了1.1条款约定的范围,在工作量增加不超过1个人月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费用;如果增加的工作量超过1个人月,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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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如发生非因甲方原因或局方原因造成的迟延交付委

托产品或迟延通过验收的情况,每迟延10个工作日,甲方可直接扣除委托费用的5%作为赔偿金。如乙方迟延时间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立即返还甲方已付费用外,还应立即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已支付费用总额15%的赔偿金。若乙方逾期返还甲方已付费用及/或逾期支付赔偿金,则乙方还应每日按逾期付款额的0.5‰向甲方支付利息。前述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2、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如甲方延迟时间超过2个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金额的5%作为赔偿金。

七、知识产权

本协议产生的所有技术文档及源代码等成果,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后,不得再保留、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否则将构成对甲方的侵权(乙方在此项目中进行系统支持及维护时除外),乙方保证所提交的工作成果不侵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向甲方支付[1 ]万元人民币赔偿金,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八、保密条款

乙方在此项目中所掌握的甲方以及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文档资料和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漏或许可他人使用,应向甲方支付[1 ]万元人民币赔偿金;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九、不可抗力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提供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并视该事件对协议的影响程度,相应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如本协议有任何部分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甲方应即时支付在不可抗力发生当时应付而未付予乙方的一切费用。

十、争议解决

如在协议执行期间发生争议,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经双方协议不能达成一致,提请本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即北京市XXX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和/或乙方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或文件需要通知或送达对方时,应当以亲自递交、普通邮递、特快专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接收方在本协议文首列明的地址或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任一方的联络地址或联络号码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可认为变更方地址未发生变化;

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任何面呈之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递交并得到签收时视为送达,如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则送达人有关人员将送达文件留至受送达人联络地址,并在注明有关情况后,视为送达;任何以普通邮递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在投邮后第3日视为送达;任何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在投邮后第2日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在传达及出示发送报告确定文件已经送达之时视为送达;任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在发送及出示发送报告确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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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已经送达之时视为送达。

十二、其他

1、本协议任何一方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并应向对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10%的赔偿金。

2、本协议所指之日为自然日,本协议所指之工作日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之工作日。 3、本协议自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双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及依据本协议签署的相关系列协议及附件构成一个协议整体,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正文结束,以下为签署)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XXX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2011年 月 日 日期: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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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g6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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