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

更新时间:2023-09-17 14:26:01 阅读量: 幼儿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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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房屋类建筑工程

夜间施工审批与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环保防[2014]33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4.08.12 【实施日期】2014.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审批与管理的通知

(沪环保防〔2014〕334号)

各区县环保局: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外环线以内中心城区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审批与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限控施工天数

夜间施工审批1次不超过3天,再次审批须有24小时以上间隔。非特殊情况,同一工地当月累计夜间施工不超过12天,并且夜间施工总天数不超过安质监部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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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fw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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