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11-05 02:0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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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一、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一)基本要求:

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交区布置应考虑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置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辆平稳变化的作用。

2.工作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

3.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相同车道同时维修作业,下游工作区距上游工作区1000m以上时,应在下游工作区前端设置施工标志。

4.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布设间距,高速公路应不小于1000m,一级公路应不小于500m。

5.当单向三车道及以上公路的中间车道养护维修作业时,应与相邻一侧车道同时封闭。

6.应利用作业区上游的可变信息板显示“前方××公里封闭车道施工,请谨慎驾驶”的信息。 (二)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1.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示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

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栏。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

2.当需要布置改变交通流方向的作业控制区时,可与中央分隔带开口位置相结合,利用非作业控制区一侧的车道。当警告区范围内有入口匝道时,应在匝道右侧路肩外设置施工标志。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图3-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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