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改增”(营业税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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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营改增”政策分析

营改增”政策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政策分析

国务院2013年4月10日常务会议决定,从2013年8月开始,在全国进行“营改增”试点。这次税改将打破94年确定的营业税与增值税平行征收格局,这次改革对于社会经济影响深远,对企业经营影响深远。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两大流转税平行征收格局有什么问题?

我们知道,按照目前的税制格局,产品销售企业是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劳务服务企业是营业税纳税人企业。在现实经济中,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相互提供产品与劳务的交易相当普遍,如:钢材贸易公司销售钢材给建筑公司(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交易),建筑公司为工厂修建围墙(营业纳税人与增值税纳税人交易)等等。

假设: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征收格局下,一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增值税税率17%)销售一项117元价税合计的产品给营业税纳税人B公司(营业税税率5%),营业税纳税人B公司将购进117元的产品作为一项劳务的成本,然后将这项劳务提供给增值税纳税人C公司(增值税税率17%),C公司接受劳务生产了一种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即是说,A公司的产品是B公司的劳务成本,B公司的劳务又是C公司产品成本,这里A公司与C公司是增值税纳税人,B公司是营业税纳税人。

B公司购进A公司117元产品作为劳务成本,对于A公司而言,100元作为销售收入,17元作为销项税额。B公司属于营业税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以B公司的成本为117元,假设B公司这项成本形成在销售的时候不盈利,那么B公司销售定价是多少?注意,由于B公司销售缴纳5%的营业税,因此B公司售价扣除5%营业税再减去117元成本等于零(不盈利),假设B公司售价为a,则a减去a乘以5%再减去117等于零,那么a等于123.16元,即是B公司售价为123.16元,超过了成本117元,而B公司没盈利,钱到哪儿去了,B公司交营业税了。

B公司售价计算:a-a×5%-117=0

a-a×5%=117

a(1-5%)=117

a=123.16

这时,C公司以123.16元成本购进,由于B公司是营业税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C公司购进没有进项税额抵扣,C公司成本就是123.16元。假设C公司这项成本价值构成产

品价值之后,C公司销售产品也进行零利润销售,那么C公司售价是多少呢?C公司必须得以123.16元不含税价销售,加上17%的增值税20.94元,价税合计144.10元,意味着这时候消费者需要支付144.10元才能购买这项产品价值。

问题分析:

1、在流转环节中,A公司销售环节已经缴纳流转税,而B公司和C公司任然需要缴纳流转税,体现营业税与增值税同时存在情况下存在重复征税问题。

2、B公司C公司没有盈利,但是价格上涨144.1-117=27.10元,上涨幅度23.16%。上涨的27.10元为B公司缴纳营业税6.16元和C公司增值税20.94之和。如果C公司的产品没有退出流通环节,继续被另外的企业购进,重复征税将会进一步放大售价。因此,重复征税造成物价快速增长,破坏经济健康,影响币值稳定和金融秩序。

3、在经济决策中,C公司为了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将会直接到A公司采购,避开B公司,这样无疑造成B公司业务萎缩。B公司属于服务行业,在整个社会中,这样的税制会打击服务行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在现代经济中,越是经济发达的国家,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越大,国家为了发展经济,必须扶持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第三产业。

4、C公司自行到A公司采购以抵扣进项税额,不愿意将服务外包,形成A公司“大而全、小而全”,不利于企业主辅分离、不利于企业产业升级。

思考:①目前国家为什么允许运输发票可抵扣7%进项税额?

②国家为什么不允许不动产抵扣进项税额而允许动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解决:

那么,目前进行“营改增”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吗?以上述经济交易模型为例,B公司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税率为17%,B公司C公司任然不盈利情况下,将如下图示意:

上述示意图可见,重复征税,物价上涨,第三产业的发展问题都可以进行解决。 二、营改增政策介绍:

现行政策及相关问题解读:

1、为什么首先选择上海试点?

①上海经济发达,第三产业比重高②上海国税地税合署、办公。综合原因:上海基础好,改革试点难度低。

2、选择交通运输业原因?

①交通运输业和生产业联系紧密②运输发票已经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注:2013年8月

前试点交通运输业不包括铁路运输。

3、首先选择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是什么含义?

所谓现代服务业,确切含义是“生产型”服务业,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的行业,另外一种类型是“生活型”服务业,如餐饮、娱乐、会所等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密切联系,先不纳入试点。

具体而言,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动产租赁。

4、2012年上海试点后为什么迅速扩围全国?

2013年2月18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非试点地区加入试点的积极性很高。河北、河南、山东、江西、湖南、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已正式上报请示,要求2013年尽快加入试点,其他地方也表达了进行试点的愿望。

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进行“营改增”试点,同时纳入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两大行业。

迅速扩围的原因是:①有的企业可能会为了享受试点地区税负下降而“跑路”。②非试点地区税负相对偏高,对于吸引新投资项目不利。③非试点地区一些投资项目或公司对于经济业务决策处于观望状态。比如“贵阳地铁”项目,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在改革前后成本将相差17%,涉及金额巨大。④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为了能更多抵扣进项税额,在购买服务,接受运输劳务等方面,将选择试点地区服务商,不利于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的发展。所以,一旦“营改增”进行试点,越早试点对地方经济越有利。

5、试点后,对于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差异衔接处理政策。

①非试点地区企业取得试点地区试点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②试点地区试点企业分支机构在非试点地区缴纳营业税可以在计算增值税时扣除。③非试点地区企业分支机构在试点地区的,继续缴纳营业税。

6、试点后,对于原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处理。

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形式上可能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

7、试点行业增值税税率的确定。

①有形动产租赁17%②交通运输11%③服务业6%

8、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销售额区分标准?

销售额标准为连续12月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作为一般纳税人,其他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任然为3%。

9、服务业“出口”增值税适用零税率和“免抵退”办法。

财税【2011】131号:对于国际运输(包含运输出境与运输入境)、为境外提供的试点行业的服务活动,适用零税率。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3号公告指出对于“服务出口”一般纳税人可以适用“免抵退”方式退税,退税率为征税率。

10、对于客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1、对于免费提供服务作为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处理。

三、国家增值税法规今后变革预期

1、“营改增”后,我国增值税税率将出现6%、11%、13%、17%几档税率,增值税作为逐环节征收、逐环节抵扣的中性税收,是不适宜用多档税率的,因此,国家进一步会在合适时机统一增值税税率或减少增值税税率档次。

例1:某公司购进煤炭(17%税率)制作蜂窝煤(居民用煤炭制品13%税率),假设购进不含税金额1000元煤炭,制作蜂窝煤后不含税售价1300元,那么进项税额为170元,销项税额为1300×13%=169元,出现“增值不增税”的现象,对于国家税收不公平。 例2:假设营改增后,某服务业公司成本组成中外购物料成本为17%税率,该公司增值税税率为6%。

假设该公司服务单位成本中外购物料成本为80元,其他成本为20元,外购成本可以抵扣进项税额=80×17%=13.6元,假设该公司服务单位不含税售价220元,销项税额等于220×6%=13.2元。同样会出现“增值不增税”的现象,对于国家税收不公平。

增值税多档税率的另外一种不合理现象是对于一些行业,进项税率低而销项税额高,对于纳税人不公平,税负偏高。比如某公司蒸馒头卖,小麦面粉税率为13%,但是馒头税率为17%,造成类似公司税负偏高。

增值税多档税率另外的问题是,社会经营项目有复杂,对于一些经营项目究竟按照哪一档税率执行,要么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感到无所适从,要么在具体规定上很繁琐。

2、“营改增”后,关于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预期将会解禁。

目前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是因为建筑施工企业缴纳营业税,本身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允许一般纳税人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势必造成一般纳税人避开建筑施工企业自行建造不动产,从而会打击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如果建筑施工行业“营改增”,预计国家会出台可以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规定。

3、“营改增”后,关于运输发票中运费抵扣7%进项税额的规定预计将被取消。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票,自然可以抵扣11%进项税额,而对于小规模运输纳税人,如果可以抵扣7%进项税额,将形成小规模纳税人交税3%,扣税7%的不合理现象,形成小规模纳税人普票抵税,与一般征管机制冲突。而目前允许抵扣运输金额7%进项税是“营改增”前国家为扶持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4、“营改增”后,对于企业接受“生活型”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很难区分是企业经营需求还是个人消费,如餐饮等行业提供服务,国家将规定类似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或直接规定类似行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营改增”后,对于一些高消耗、对社会经济发展必要性不高、奢侈性消费服务行业,

篇二: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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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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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周刊》2013年第12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要求继续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会议指出,实行“营改增”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去年1月启动试点以来,有关地区和部门精心组织实施,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中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得到减轻,促进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税制得到简化和规范,有利于解决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

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行,这有利于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等问题。(一)扩大地区试点,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二)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通过实行“营改增”,激发企业活力,形成新的增长点,不断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改革试点方案,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平稳有序推进。跟踪分析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要推动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研究合理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理顺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各级政府要转变政风,倡俭治奢,过紧日子,把钱用在刀刃上,为推进“营改增”创造条件。

交通银行服务值得商榷

李献民

3月29日家属到新郑机场的服务台咨询航空保险,让我帮她查一下信用卡信息。卡插进去ATM死机重启后信用卡被吞吃。笔者电话联系交通银行服务热线,工号“15329”的服务人员让笔者等一下,说联系ATM管理人员。一个半小时后有点焦急的笔者再次与交通银行服务热线取得联系,工号“15329”的工作人员才告诉笔者找不到当地的工作人员,并告诉笔者卡被吞吃后交通银行只保留4天,超期上交销毁。最后承诺第二天联系笔者,并让笔者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

篇三:营改增问答

营改增问题解答五十题

1、为什么要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征增值税?

答: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征以来,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我国1979年引入增值税,最初仅在襄樊、上海、柳州等城市的机器机械等5类货物试行。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2009年,为了鼓励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在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2、营改增这一重大税制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3、为什么选择在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改革试点?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面较广,为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在部分地区和部

分行业开展试点十分必要。上海市服务业门类齐全,辐射作用明显,选择上海市先行试点,有利于为全面实施改革积累经验。

选择交通运输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交通运输业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运输费用属于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运费发票已纳入增值税管理体系,改革的基础较好。选择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现代服务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通过改革支持其发展有利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二是选择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可以减少产业分工细化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既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2012年1月1日正式在上海试点。试点范围限“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为这次试点印发了一个办法和两个规定,请问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改革试点的决定,根据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等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试点实施办法明确了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基本规定,包括纳税人、应税服务、税率、应纳税额、纳税时间和地点等各项税制要素。

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是对试点实施办法的补充,主要是明确试点地区与非试

点地区、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试点行业与非试点行业适用税种的协调和政策衔接问题。

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主要是明确试点纳税人改征增值税后,原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过渡办法和解决个别行业税负可能增加的政策措施。

5、为什么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改征后的增值税收入如何确定归属?

答:根据规范税制、合理负担的原则,通过税率设臵和优惠政策过渡等安排,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增值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试点期间,维持现行财政体制的基本稳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6、改革试点为什么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

答: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目前实行增值税的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税率结构既有单一税率,也有多档税率。改革试点将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由目前的两档调整为四档,是一种必要的过渡性安排。今后将根据改革的需要,适时简并税率档次。

7、改革试点期间将如何做好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的制度衔接?对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哪些过渡安排?

答: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制度差异,加之本次改革试点仅在个别地区的部分行业实施,必然带来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与非试点行业、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之间的税制衔接问题。为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试点文件从三个方面做出了安排:

一是不同地区之间的税制衔接。纳税地点和适用税种,以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作为基本判定标准。试点纳税人在非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就地缴纳营业税的,允许其在计算增值税时予以抵减。

二是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税制衔接。对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从事同类经营活动,在分别适用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同时,就运输费用抵扣、差额征税等事项,分不同情形做出了规定。

三是不同业务之间的税制衔接。对纳税人从事混业经营的,分别在适用税种、适用税率、起征点标准、计税方法、进项税额抵扣等方面,做出了细化处理规定。

为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试点文件明确,对现行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对部分营业税减免税优惠,调整为即征即退政策;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了适当的税收优惠。

8、部分现代服务业的概念及涉及范围是什么?

答: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201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和发行列入

现代服务业试点范围。由此现代服务业试点范围由过去的六项扩大为七项。

9、国家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答:营业税存在“阶梯式”重复征税问题,环节越多,税负越重;服务贸易出口无法实现退税,导致劳务出口难以实现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在营业税内部重复征税基础上叠加了跨税种的重复征税;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目前世界仅有很少国家采纳等弊端。

10、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09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5次委员长会议将增值税立法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

2010年10月,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

2010年12月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正式部署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的工作任务,要求“研究推进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试点”。

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十二五规划纲要》,确立了在“十二五”期间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的税制改革目标。《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2011年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

国家十二五规划第47章提出“经济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

总局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f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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