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处理外部性经典案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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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严控水污染 我国首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下月施行 2011年10月10日 08:05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姚芃

第一次在流域尺度纳入了污染减排总量控制制度。

第一次将“水污染防治、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制定水污染防治特别排放限值”等宏观和微观管理手段紧密结合。

第一次将推广精准施肥、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纳入条例。

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开始施行。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就此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太湖流域位于长江三角洲的核心区域,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发展成为我国经济、文化、科技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太湖流域水环境面临着严峻挑战:湖面萎缩、河道淤塞、污染加剧、水质恶化等问题日趋严重,环太湖开发项目日益增多,流域水域、岸线缺乏统一规划,圈圩、围湖造地未得到有效治理。迫切需要依法加强对太湖流域的保护治理。

据介绍,条例重点突出了饮用水安全、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条例用十分之一还多的条款,明确了饮用水从“源头”到“龙头”的安全保障、预警应急要求;条例用超过一半的条款,详细规定了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各项要求;条例用两章的篇幅、对防汛抗旱、水域、岸线等水资源保护做了非常具体的规定。

条例除了体现上述三个第一次创新外,还明确了生态补偿的各项要求,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列入其中,提出了针对农民的环境保护补贴政策;明确了区域限批要求,对未完成总量控制计划,跨界断面和入湖河道断面未达标,未拆除和关闭违法设施,因违法批项目造成供水安全事故的地区,要实施区域限批;并规定了国务院环境部门要定期开展太湖流域水污染调查和评估,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对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等。

条例从生产、生活和生态三个方面对太湖流域管理作出的全方位规定,涉及了工业生产、居民生活、禽畜养殖、农业种植、船舶运输、防汛抗旱、岸线保护、植树造林、增殖放流等等,这是目前在污染防治方面最全的水污染防治。

就生产,条例规定了严于其他地区要求的工业生产禁止行为;要求流域内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合理确定水产养殖规模,组织清理太湖围网养殖;畜禽养殖场要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太湖。就生活,条例将太湖流域承压地下水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禁止在可能直接影响湖水水质的范围内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建设高尔夫球场等。就生态,条例禁止在太湖岸线内圈圩或者围湖造地;要求在太湖岸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和主要入太湖河道岸线一定范围内,合理建设生态防护林;实行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等。

为解决操作性问题,条例对各项工作规定的非常具体。比如,要求五年内,太湖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城镇的生活污水要纳入公共污水管网并集中处理;要求环保部门负责水质和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发布,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监测及信息发布,年度监测报告则共同发布等。

多年来,太湖流域内各地政府和一些相关部门对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理,或有心无力,或顾及当地经济发展,导致太湖水资源管理与太湖持续的水污染一直在博弈。条例突出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规定了中央各个部门检查、核查的责任,规定了流域管理机构的责任,规定了流域水工程管理单位的责任,规定了排污单位的责任等等。条例不仅明确规定了相关部门、机构的责任,同时还明确规定了所涉及的工作人员的责任。比如,环保、水利部门的机构没有落实好本条例规定,负什么样的责任,排污单位没有按本条例执行,负什么样的责任。工作人员会负什么样的责任等都规定得非常清楚。

本报北京10月9日讯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内蒙古:污染物减排不达标地区和企业将被环评限批

2011年10月10日 16:46:26 来源: 新华网

呼和浩特10月10日电(记者张云龙)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减排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获悉,内蒙古坚持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地区和企业,将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

会议还强调,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

内蒙古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协调配合,不折不扣地完成减排目标。为此,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严格落实脱硫电价,出台燃煤电厂烟气脱硝电价政策,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财政部门将加大减排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继续支持企业减排项目,加快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和能力建设;公安部门将有计划地淘汰不符合标准的老旧汽车和黄标车,推广使用清洁燃料汽车。

据了解,我国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污染物减排工作力度,在“十一五”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减排指标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氮氧化物和氨氮两项指标,涉及工业、农业和机动车治理,基本涵盖了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环境税中国现状

背景

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农业部今日联合发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数据显示,2007年度全国废水排放总量2092.81亿吨,废气排放总量637203.69亿立方米。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说,关于环境税的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境部一直在进行研究,现在已经有了一些基本的考虑。这次普查将会为研究环境税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持。 两年多来,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普查工作机构的共同努力,共动员57万人,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较圆满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普查任务。这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进一步摸清了我国四大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初步建立了国家与地方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污染源的管理及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奠定了基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以及制定“十二五”环保规划提供了丰富的基础信息。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及各界的广泛参与,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说,污染与经济发展在学术界里被认为是有一个曲线的关系,根据发达国家走过的路子看,人均8000美元的时候,污染达到峰值,之后开始下降。由于中国走的是不同于发达国家走过的经济发展的路子,所以中国有可能在人均3000美元的时候将出现峰值,之后开始下降。[1]

简介

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而国际舆论对我国节能减排的压力也在进一步加大,环境税出台的时机、背景和内外部环境终于成熟。 2008年初,

我国相关部委即开始联手研究环境税开征工作。目前环境税征收方案初稿已经出炉,2013年开征的时间表也已经初步确定。 根据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征资源税前,相关部门在讨论一致后,会先选择部分重点城市进行试点。据悉,江西、湖南、湖北等省市都可能成为环境税试点地。试点方案成熟后,将加快环境税立法的推进。 权威人士告诉记者,环境税初稿在形成前,共有三个备选方案。而最终方案的中选是由于其设计原理更接近环境税的本质:将市场主体的环境污染成本消化到市场价格之中,即把成本变成税率,最终实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目的,同时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不增加企业负担。[2]

实施时间表

2010年8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表示,环境税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将向国务院提交环境税开征及试点的请示。 至于环境税实行的具体时间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曾提出了分三个阶段推进的中国建立相关环境税制路线图和具体时间表。 第一阶段,用3~5年时间,完善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尽快开征独立环境税,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和废水排放都将是环境税税目的可能选择。 第二阶段,用2~4年时间,进一步完善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和税收政策。扩大环境税的征收范围。如果环境税没有在第一阶段开征,需要在此阶段开征。 第三阶段,用3~4年时间,继续扩大环境税的征收范围。结合环境税税制改革情况,进行整体优化,从而构建起成熟和完善的环境税制。[3]

义马市铬渣污染控制和无害化处置情况

2011年10月10日18:34 河南电台新闻广播

义马市境内堆存的铬渣系原义马振兴化工厂生产红矾纳产生的废渣,现存总量约25万吨。由于当时还没有找到铬渣安全处置的有效途径和规范,为确保铬渣安全堆存,2002年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原振兴化工厂在市区北部新区办事处(原千秋乡)梁沟村西北山岭上建成了铬渣专用堆存场,并对该堆存场顶部进行了防雨水渗漏密封覆盖。

为解决铬渣安全处置问题,经多方论证,义马市于2004年4月开工建设了义马环保电厂,计划投资12.5亿元,利用旋风炉1700度的高温,对铬渣进行无害化处置。2005年下半年,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该电厂被国家发改委叫停,停建达2年之久。2009年6月,该电厂建成试产,当年处置铬渣1万吨。2010年,由于煤炭价格不断上涨,该电厂生产成本加大,亏损严重,仅有一台机组勉强运行,当年处置铬渣约4万吨,亏损额达1.34亿元。至2011年3月,由于资金链断裂,被迫停产,至此该电厂共处置铬渣5.2万吨。期间,国家发改委分别于2008年、2009年给予该电厂4520万元的铬渣处置专项资金支持。为尽快启动环保电厂,经义马市委市政府多方协调,义煤集团同意托管环保电厂,9月17日,义马环保电厂1#机组重新启动并按比例掺烧铬渣,单台机组日掺烧铬渣166吨;10月13日2#机组也将并网运行,届时两台机组日处置铬渣能力可达315吨。为鼓励、支持企业,义马环保电厂每掺烧1吨铬渣,义马市财政给予400元的补贴,并承担每吨15元的运费。至2012年底,义马环保电厂可安全处置铬渣8—10万吨。

为加快铬渣处置进度,义马市还引进了河南金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宁中环瑞彩科技有限公司两家铬渣湿法处置企业,西宁中环瑞彩科技有限公司在原义马振兴化工厂院内建设一套日处理300吨装置,2012年10月底前可将厂区堆存铬渣全部处置完毕;河南金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梁沟铬渣堆存场建设一套日处理500吨装置,2012年10月底前可与环保电厂一起将梁沟铬渣堆存场堆存铬渣全部处置完毕。目前两家企业正在施工,预计11月底前可投入运行。为此,义马市财政需支付铬渣处置资金1.4亿元。

在加快无害化处置的同时,义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铬渣堆存场的监管和维护,定期对附近饮用水源进行监测,尤其是今年汛期较长,堆放场出现局部渗漏,环保部门加大了对饮用水源的监测频次,监测结果表明,铬渣堆存场周边饮用水源符合饮用水标准。10月10日,三门峡市环保局也对堆存场附近的饮用水源进行了监测,11日可出监测结果。 下一步,义马市将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做好铬渣堆存场监管和无害化处置工作,确保2012年底前将境内堆存铬渣全部处置完毕。

一是市财政在已预算3000万元的基础上,立即再追加5000万元资金,加快铬渣处置。 二是针对网络媒体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逐一核查整改,对铬渣堆存场顶部裂缝采用EBS进行粘贴密封,对池壁渗漏点采取措施进行密封加固,从10日开始再开挖2个渗漏液回收池,确保所有渗漏液及时回收处理。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铬渣堆存场周边群众饮水安全,使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四是对堆存铬渣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是对铬渣堆存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直至全部无害化处置完毕。(河南电台新闻广播三门峡记者站站长 崔军廷)

小区内印刷厂污染扰民 本网介入环保局责令整改 2011年09月30日 18:12:3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杭州9月30日讯(见习记者 张冰)印刷厂开在小区居民楼楼下,每天24小时营业,机器声、油墨味给附近的居民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也让他们怨声载道。

本网介入后,苍南县环境监察大队进行了现场勘查,责令印刷厂限期整改,还清洁的环境于居民。

印刷厂扰民 网友发帖寻求帮助

刘先生家住温州苍南县龙港镇,在他所在的居民楼下,有人把一楼楼店面全部出租给了某印刷厂。从那以后,附近居民的生活,就一直深受印刷厂的噪音和油墨味困扰。 据刘先生说,印刷厂规模很大,有胶印、腹膜、压痕等设备。特别是到了夏天,整个生产过程都大门敞开,胶水、油墨等味道很大,而且24小时上班,任何一个时间段都不可能好好休息。

“请问在居民楼下办印刷厂在龙港合法吗?难道有关部门发营业执照的时候都没审核的吗?”刘先生说,他虽然不经常在家,但印刷厂对于家里的老人小孩都有不小的影响。他在民生帮帮帮发帖求助,希望能够尽早解决印刷厂扰民的事情。 印刷厂曾多次因为扰民遭到举报

在接到本网调查函后,苍南县环境监察大队对网友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确实发现了不少的问题。

这家印刷厂从2008年7月就已经投入生产,主要从事印刷加工。在约400平方米的空间内,挤满了印刷机、酒精、油墨、纸张等生产设备和生产材料。

在此之前,该印刷厂就曾因噪音太吵、公司产品占用公共通道等情况而遭到多次举报。 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了解到,一个多月前,该公司原有压痕机与盖光机,会产生较大的噪声和废气,因有邻居向该公司反映投诉,才搬走了这些对附近居民影响较大的机器。 针对该公司占用公共通道,影响邻居通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该公司原来占用街道公用地块堆放纸张等东西,已租用房间搬入室内,并对公司前面的地块进行了清理。 印刷厂未经环评擅自生产 环保部门责令整改

勘查中还发现,该公司生产时有油墨挥发的气味,未经有效污染防治设施处理,无组织排放。该印刷厂竟然在未经过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擅自生产。

目前,环保执法人员已经责令该公司于10月20日前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于2011月10月5日前对废气进行整改。

如果届时未能完成整改,环保部门将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治理,确保还清洁的居住环境于周围居民。

噪音扰民将吊销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

2011年10月10日08:18 来源:西部商报

近日兰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市民的投诉发现,在国庆期间我市一些娱乐场所存在着严重噪音超标的现象,影响了周遍居民的正常休息和生活。为此兰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从10月8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禁噪”专项整治行动。10月8日晚间,文化执法人员现场查处了6家噪音超标的娱乐场所,确保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采访中文化稽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次“禁噪”专项整治行动将为期一个月,并定期跟踪监控,一旦发现三次以上出现噪音扰民的现象将吊销其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马霞)

香港地铁盈利模式的正外部性分析

2011-10-8

摘要:香港在发展轨道交通方面成绩显著,香港地铁公司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几个盈利的地铁公司之一。在对外部性理论进行论述的基础上,从正外部性的角度分析香港地铁公司盈利原因,得出其根源在于使地铁沿线正外部效应内部化。与此同时,香港地铁的盈利模式值得国内其他城市借鉴。

关键词:香港地铁,盈利模式,正外部性 2 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外部性分类 2.1 从城市环境及交通结构角度分类

(1)减少城市污染。城市轨道交通采用电气牵引,并对车辆、线路采取多种降噪防振措施,因此较公共汽车减少了排气污染和噪声振动。

(2)缓解交通堵塞。城市轨道交通由于具有运量大、速度快、安全准时等特点,成为城市交通骨干而吸引大量客流,缓解地面交通紧张状况,减少城市中汽车流量,减少货物积压和在途中时间,最终减少地面交通阻塞。

(3)优化城市结构。城市轨道交通的出现将使城市居民出行方便,出行距离增加。城市轨道交通具有较强的疏散能力,不但可以缓解城市交通紧张局面,还能抑制小汽车、自行车等私人交通发展。轨道交通换乘站是城市地区发展核心,对城市结构合理发展、旧市区改造、城市人口向郊区疏散、卫星城镇的发展和城市地域结构的变化有促进作用。

2.2 从居民角度分类

(1)节省出行时间。城市轨道交通是一种准时、安全的运输系统,旅行速度较高,与公共汽车、小汽车等相比具有节约时间的优势。

(2)出行更安全。轨道交通系统通常是在一个封闭的专用行车道上运行的,不受其他交通方式的干扰,也不受行人和天气的影响,安全性较高,减少了轨道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使得居民的生命安全得到更高程度的保障。

(3)提高生活质量。由于交通紧张、乘车难局面得到改善,居民出行方便,出行距离加长,出行时间缩短,增加了自由支配时间,城市居民交往、文化旅游都变得频繁,社会秩序趋于稳定。业余文化学习时间增加,使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2.3 从城市经济角度分类

(1)提高沿线地价。国外相关研究表明,在最终的归属状态下,城市轨道交通所带来的利益有70%以上被土地所有者所占有。也就是说,虽然城市轨道交通提供的是交通服务,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沿线范围内土地所有者成为最主要的受益对象,沿线土地增值是轨道交通最大的正外部性。

(2)带动相关沿线产业发展。轨道交通会吸引更多居民与厂商在轨道交通沿线区域集聚,促进沿线房地产业、商业等行业的加速发展,给沿线居民、企业、公共部门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收益,增加城市的社会经济福利。轨道交通与城市发展具有协同效应,其投资额一般与城市GDP保持一定的比例。

3 从正外部性角度分析香港地铁盈利模式

香港地铁工程于1975年11月正式开工,1979年10月开始分段通车,整个路网共有53个车站。若以每公里地铁线路接载的乘客量计算,香港超过5万人次,东京为3.7万人次,汉城为2.7万人次,新加坡为0.91万人次,伦敦地铁为0.64万人次,从这个意义上,香港地铁是世界上效率最高、也是最繁忙的地下交通线。香港地铁客运量长久以来一直维持在日均230万人次以上,居民乘坐地铁出行的比例非常高。

香港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之一,但却能保持城市交通顺畅,形成了现代化、多元化的公共交通体系,建立了现代化城市管理交通体制。国际大城市的公共交通营运大多需要政府补贴,香港的公共交通营运公司能赢利的现象是国际间少有的。香港地铁公司2001—2010年经营状况见图1[3]。

图1 香港地铁公司2001—2010年经营状况

3.1 盈利原因分析

3.1.1 地铁+地产组合的盈利模式

每条地铁在建设前,沿线未开发的土地按当时的地价划归地铁公司所有,地铁公司负责向政府偿还地价款。地铁建成后,土地升值的全部收入归地铁公司所有。由于地铁大大改善了沿线的交通状况,使沿线各站形成许多新的繁华地区,沿线的地产也不断增值。地铁公司充分利用地铁沿线地产增值的优势,把发展地铁与发展房地产业结合起来,为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解决了工程建设部分资金来源。自1989年起,不仅做到了在运营阶段自负盈亏,而且还能在政府给予必要投资的基础上对建设投资还本付息。

3.1.2 物业增值

为了获取商业利润、提高地铁客运量,香港地铁公司在地铁车站上方和邻近的地区开发房地产项目,形成以地铁车站为中心、沿地铁线开发的新社区。利用地铁车站上方空间建设商业广场,形成商业中心,既方便了市民购物,又能使原有物业增值。在香港地铁的总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收入来自物业增值,其经营利润来源如图2所示[4]。

图2 香港地铁经营利润来源

3.1.3 自行定价

地铁公司的经营收入主要来自车票收入。地铁公司可以全权决定票价,而无须任何政府或立法批准。地铁公司在制定票价前,主动与公众、政府及立法机构商议,将商议过程正式编入营运协议内。根据乘车者付费的原则,地铁车票的收费标准是:足以支付成本和利息,不断改善地铁系统和为投资者提供合理回报。香港地铁每年随通货膨胀率调整票价,涨价幅度略低于通货膨胀系数,即实行“无实质增长的长期票费政策”。这项与通货膨胀率挂钩的票价政策是一个公平和有效的方法,以逐渐增加车票收益,从而达到由地铁乘客而非纳税人支付所有地铁服务费用(包括偿还债务和资本性开支)。自1980年以来,地铁票价每年平均增幅为7.7%,而消费物价指数每年上升幅度为8.6%,票价增幅低于物价指数增幅,也低于全港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世界部分城市地铁经营费用构成如表1所示[5]。

3.1.4 引入市场运作机制

香港地铁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几个建设与运营没有亏损的快速轨道交通系统之一,其最关键的原因在于,在建设与运营中引入市场运作机制。香港地铁公司是特区政府全资拥有的一家企业,但并不由政府直接经营,而是通过有关条例,由政府委托有关人员组成董事局成员,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地下铁路的修建、经营和日常管理。香港地铁公司成立于1978年,按市场商业原则运作,不接受政府补贴,财政独立,自负盈亏。2000年,香港地铁公司开始实现局部私营化,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共发行股票50.55亿股,其中香港政府拥有股份38.7亿股,占总股本76.55%,其余为自由流通股;香港地铁公司拥有5家全资子公司,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em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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