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塑料大棚(单体)通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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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B 05

备案号:

DB32 苏省地方标准 DB32/T1590—2008 江钢管塑料大棚(单体)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n plastic greenhouse (single-span)

2008-××-××发布 2008-××-××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2/T —2008

前 言

为规范农用单体钢管塑料大棚建造、验收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江苏省农委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园艺技术推广站、南京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保健、王宝海、郭世荣、巫建华、周军、曹光亮、曾晓萍、张世军、刘飞。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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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塑料大棚(单体)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单体钢架塑料大棚的术语和定义、组成、要求、结构参数、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大棚定型等。

本标准适用于农用单体钢架塑料大棚(以下简称:大棚)的制造、安装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176-1984 农用塑料大棚装配式钢管骨架 GB1804-1979 公差与配合未注明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GB/T2410-1980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试验方法 GB/T 19165-2003 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结构与性能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3.1 单体钢架塑料大棚 single-span plastic greenhouse

以热镀锌钢管为拱管,圆弧落地拱形并以塑料薄膜为覆盖材料的大棚。 3.2 跨度 range of steel arch tube

在土地表面上同一拱架的两个支点中心之间的距离。 3.3 棚高 height of single-span plastic greenhouse

拱架最高处钢管中心与棚内自然地面之间的距离。 3.4 拱间距 distance between two arch tubes

拱管之间的中心距离。 4 组成 4.1 大棚主体

主体采用热镀锌铸铁管或热镀锌带钢管,主要由拱管、纵向拉杆、斜拉撑、棚门组合、棚头立杆等组成。 4.2 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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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由钢材冲压而成,主要有卡槽、管槽固定器、U型卡、压顶簧、卡槽连接片、拱管接头、固定夹圈、地锚等。 5 要求 5.1 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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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不小于0.55kN/㎡,抗雪荷载能力达20kg/m(相当于15cm厚度的积雪),抗风能力达到26m/sec.

(相当于10级台风)。 5.2 拱管垂直度

拱架拱圆平面对地平面的不垂直度≤10mm。 5.3 热镀锌钢管

应符合下列要求:

- 镀锌层厚度,要求钢管热镀锌后增重6%~13%。 - 管壁厚偏差为:上偏差+22%,下偏差-5%。 - 圆度偏差不应超过直径的公差范围。

- 外壁表面应有完整的镀锌层,不得有漏镀、气泡,外表面应光洁。内壁表面不得有漏镀。 5.4 配件

应符合下列要求:

- 所有零件应按设计图样规定的尺寸、材料和技术要求制造。

- 钢管壁厚在2.0mm及其以下的,均需进行内外壁热镀锌。镀锌前后的钢管不得有裂缝、烧伤及其他影响强度的缺陷。

- 冲压零件所有冲切边不应有明显的毛刺,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压伤和划痕。 - 未注明公差要求的尺寸应按GB1804-1979的规定执行。 - 电镀锌的零件,镀锌层厚度不得小于0.01mm,表面应光洁。 6 结构参数 6.1 外形结构

按合理轴线设计,并考虑大棚作物生产需要,跨度6m的大棚顶高应为2.3m~2.5m,肩高1.2m~1.5m,棚长30m~50m;跨度8m的大棚顶高应为3.2m~3.5m,肩高1.5m~1.8m,棚长40m~60m。 6.2 材料要求

6.2.1 钢管及冲压零件要求应符合本标准5.3、5.4规定。 6.2.2 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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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度6m的大棚,拱管长5.0m~5.2m/支,拱管外径不少于22mm,壁厚不少于1.2mm,每根拱管重量不低于2.7kg。跨度8m的大棚,拱管长5.8m~6.0m/支,拱管外径不少于25mm,壁厚不少于1.5mm,每根拱管重量不少于5.0kg。 6.2.3 卡槽

卡槽采用热镀锌钢板冷弯成型、厚度不少于0.7mm。 6.2.4 薄膜

用聚乙烯、醋酸乙烯等塑料薄膜,厚度不少于0.06mm,透光率75%以上。 6.2.4 压膜线

专用大棚压膜线。 6.3大棚安装 6.3.1 布局

大棚以南北走向为宜。棚长度不超过60m,相邻大棚之间的间距1.2m~1.5m。 6.3.2 安装 6.3.2.1 拱管安装

拱管间间距不大于0.7m,插入土中深度:跨度6m大棚为0.3m以上,跨度8m大棚为0.4m以上,拱管拱圆平面对地平面的不垂直度≤10mm。 6.3.2.2拉杆、斜拉撑、卡槽的安装

在大棚顶部安装下沉式纵向拉杆1道,跨度8m大棚两侧棚肩处各增设纵向拉杆1道;大棚两端斜拉撑各2根。跨度6m大棚卡槽2道,每边棚肩处各1道;跨度8m大棚卡槽4道,每边棚肩处2道,间距40cm~50cm。所有零件在规定的安装部位应能卡紧。 6.3.2.3 棚头、门的安装

大棚两端棚头各设置6根钢管立柱,按要求插入土中,并与地面垂直,立柱上端与拉杆或拱管铆接;加4道卡槽与钢管立柱固定。在南面棚头,将棚门装在门框内,门框应平整,开启方便,关闭严密。 6.3.2.4 薄膜安装

大棚薄膜覆盖分顶膜和裙膜,通过卡槽卡簧绷紧、固定。下卡槽固定裙膜,裙膜另一端埋入土中;另跨度8m大棚上卡槽固定顶膜,两卡槽间顶膜可向上卷起通风,也可放下压入下卡槽密闭保温。覆膜后用专用压膜线在两拱管之间作固定,压膜线间距不大于1.6m,两端用地锚固定。 7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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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抽样

每批钢架大棚随机抽取5%,或每批次不少于2个进行测试,其中:大棚长度、跨度、肩高、顶高、插入土深度,拱管壁厚、外径、重量,随机抽测2次,取平均值;拱管间距随机抽测5道,取平均值。 7.2 检验 7.2.1 目测检验

- 钢管的开裂、管表面裂纹、压扁、扭曲、烧伤、漏镀、气泡等缺陷。 - 卡槽、斜拉撑、拉杆、直杆等数量。 7.2.2 量具检验

- 拱管的壁厚、外径和卡槽厚度用精度0.1mm游标卡尺测量,允许偏差为±5%。 - 拱管重量用杆秤或电子秤测量,允许偏差为±5%。

- 塑料薄膜厚度用精度0.01mm螺旋测微器测量,允许偏差±5%。

- 大棚跨度、肩高、顶高、插入土深度,大棚的棚长、拱管间距、压膜线间距等用标准米尺测量,允许偏差±5%。 7.2.3 承载能力检验

以拱管顶点为中心,以距拱管地面端点1.5m处为两端,均布9个绳索垂吊重物,拱管不得发生永久塑性变形。该垂吊重物重量为Fn/9,应重点在纵杆接头处和纵杆中部的拱管进行试验。

Fn=0.55BL/n

Fn—每一拱杆荷载的确定;B—跨度;L—棚长(m);n—大棚的拱杆总数

7.2.4 拱管垂直度检验

取一拱管地面两端点的中心连线,用铅锤在拱管上不同位置取得铅锤点与该中心连线之间的距离,其最大值为拱管拱圆平面对地面的不垂直度。试验的拱管拱圆平面不少于总数的5%。 7.2.5 塑料薄膜透光率检验

参照GB/T2410-1980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大棚材料

大棚拱管和冲压件质量应符合GB4176-1984第5章的规定,大棚拱管外径、壁厚、重量、镀锌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4.3要求,判定为合格。 8.2 大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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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安装完成,大棚长度、拱管的间距、拱管插入土深度,卡槽、斜拉撑、拉杆、直杆等数量应符合要求,拱管垂直度符合要求,判定为合格。 7.3 承载能力

垂吊重物重量为Fn/9时,拱管发生永久塑性变形,判定为不合格。 7.3 大棚覆膜

大棚薄膜按事先约定的种类经厚度和透光率检验,符合GB/T 19165-2003中第九章的要求,并按本标准6.3.2.4 要求安装,判定为合格。 8 大棚定型

8.1 大棚材料、结构符合本标准,并进行承载能力检验,合格后方可定型。 8.2 包装、标识和说明书 8.2.1 包装

每栋钢架塑料大棚拱管、配件应分别包装。规格数量必须符合产品零件明细表。拱管成捆包扎,小件装箱。 8.2.2 标识

包装应附有产品标签,包括制造厂名称、产品规格数量、需方单位名称、清单和产品合格证明书。 8.2.3 说明书

每批大棚应附产品说明书及安装指南。 8.3 运输和贮存

8.3.1 运输与贮存中均应避免与酸、碱、盐等腐蚀性类物质接触。 8.3.2 拱管与配件应分别堆放,拱管按捆一顺堆放,不得交错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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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标准

《钢管塑料大棚(单体)通用技术要求》

编制说明

一、目的意义

设施农业是利用具有特定结构和性能的设施,通过改善小气候进行农业生产的方式,是在人工控制环境下的农业生产活动,获取优质、高效农产品的主要途径。农用塑料大棚是一种简易实用的保护地栽培设施,具有投资较少,建造简易、使用方便的一种半固定式生产设施,是江苏设施蔬菜生产采用的主要设施类型,目前,全省塑料大棚生产面积300万亩以上,发展速度全省每年近100万亩,江苏省计划到2015年,全省设施蔬菜面积将达650万亩,占全省蔬菜播种面积的30%,其中钢架塑料大棚设施面积占设施蔬菜总面积的60%以上。合理优化设施结构,提高设施性能已成为发展设施农业生产的关键。

近年来,随着江苏高效农业和设施农业的发展,设施蔬菜在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设施蔬菜产业已成为我省发展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和现代农业的重点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据统计,2008年全省设施蔬菜种植面积约450万亩,其中塑料大棚种植面积300万亩。发展设施农业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然而,在设施蔬菜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设施简陋所带来的低能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设施结构不规范、合理性较差、抗灾能力弱;环境调控措施少,劳动强度大,产出率低等已成为设施农业发展的瓶颈。设施农业发展迫切需要由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提高设施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设施环境调控能力,促进设施农业可持续发展。

随着高效设施农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新建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增加,农用塑料大棚结构混乱,大棚质量参差不齐,在近几年的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过后,出现了部分倒塌现象,设施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其设施的抗灾性能、节本耐用性能、温湿调节功能、农事可操作性等成为关注的焦点,农业设施结构的优化和产品规范化愈来愈受到重视。根据江苏的气候特点、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优化和规范农用塑料大棚结构,制定适合江苏气候条件的塑料大棚建造条件要求,作为农业设施发展中的建造和验收标准,对促进高效设施农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设施农业的综合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二、任务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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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由江苏省农委提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苏质技监标发[2008] 号批准立项。 三、编制过程

根据《钢管塑料大棚(单体)通用技术要求》编制方案,2008年开始对与《钢管塑料大棚(单体)通用技术要求》相关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及技术资料进行了调研收集,走访了徐州铜山、淮安青浦、宿迁宿豫、扬州江都等塑料大棚重点发展区域,对塑料大棚生产基地的生产现状和设施结构进行了调研,特别是在近几年的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后,对塑料大棚的受损情况和受损原因进行了分析,为塑料大棚结构优化提供了有用依据,初稿形成后,与大棚生产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了交流,同时,召集了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农科院以及扬州、淮安、盐城、徐州、南京等地的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标准草案进行了讨论和逐条修改,最终形成本标准。

四、标准有关指标确定的依据

《钢管塑料大棚(单体)通用技术要求》主要是依据江苏气候和生产实际,在江苏省农委农业技术专项《设施蔬菜逆境调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试验》和国家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等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确立了江苏塑料大棚结构基本参数和要求;在大棚建造用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等参照了和引用了《农用塑料大棚装配式钢管骨架》GB4176-1984,大棚结构和安装参照了《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结构与性能要求》GB/T 19165- 2003、《温室结构设计荷载》GB/T 18622-2002,以及相关的企业标准;江苏主要蔬菜产区专家提供了大量塑料大棚应用的实例,为塑料大棚长度、高度、结构等方面的调整提供了重要依据,本标准可用于江苏6m和8m跨度的农用单体钢架塑料大棚的制造、安装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五、贯彻标准的主要措施和建议

1、结合设施农业的推进,引导企业按标准规范大棚结构、主配件规格质量、安装要求。 2、结合江苏省《蔬菜标准园》建设、江苏省设施园艺高效示范创建等,加大标准宣贯、执行和示范力度。

2、对不合格的大棚进行改进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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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de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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