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滨湖景观绿化-招标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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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滨湖时代广场 C-02地块景观绿化施工Ⅰ标段

(AGD012010GC003LHGC-1/JG2010-4-084-1)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省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致:

一、安徽省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02地块高层住宅景观绿化Ⅰ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施工投标人资格预审工作已结束,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请持本通知书到安徽省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及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四、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招投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文件相应类别规定标准下浮20%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三万元的按三万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取现金、汇票、转账(同城)、电汇(异地),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莹莹

电 话:0551-2911675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省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许武、孟凡金、蒋振杰

电 话:0551-2665246、2665243、2665241 传 真:0551-2665245、2665200 电子邮箱:zhaobiao04@ah-inter.com 开 户 名:安徽省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合肥市芜湖路支行 帐 号:3400147470805004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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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4 第二章 合同条款 ........................................ 22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 38 第四章第五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提供) ...................... 38 投标文件格式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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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 容 1 2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说明与要求 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02地块高层住宅景观绿化Ⅰ标段施工招标 合肥市滨湖新区 滨湖时代广场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西侧、方兴大道以南、西藏路以3 项目概况 东、杭州路以北,总用地面积284.677亩(准确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主要为办公、五星级酒店、居住、商业开发用,总建筑面积约90万㎡。 滨湖时代广场C-02地块主要为住宅、商业开发用地,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Ⅰ标段为C-02-1地块景观绿化工程,主要为16栋高层住宅及幼儿园,建筑面积约32万㎡; Ⅱ标段为C-02-2地块景观绿化工程,主要为G2#、G3#、G5#、G6#楼及商业,4 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约为10万㎡。 本次招标仅对Ⅰ标段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Ⅰ标段环境景观施工图上标注的所有内容(包括室外照明、室外排水、浇水点工程、组团内道路铺装、小区围墙) 。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约6.7万㎡,主要树种、规格尺寸等参见设计图纸。 5 6 8 9 10 质量标准 要求 工期要求 承包方式 资金来源 计价方式 优良 本工程要求建设总工期为不超过38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10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专业分包 自筹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 综合单价 ,如有漏报、少报视同对招标人的优惠 1、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古建筑二级及以上资质, 1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投标人 12 项目经理 资质要求

2、具有建筑面积20万平米以上的高层住宅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市政(园林)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二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且不能有在建工程。 4

项目 内 容 13 说明与要求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叁拾 万元人民币(于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 开户名称:安徽省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4 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34001474708050043497 银行帐号:建行合肥市芜湖路支行 注:如需要汇入其他账户将在书面澄清内容中通知。 投标人自行踏勘,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2911675 答疑: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发送电子版一份至招标 现场踏勘 及答疑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联系人:许武、孟凡金 电 话:0551-2665246、2665243 传 真:0551-2665245、2665200 E-mail:zhaobiao04@ah-inter.com 15 16 替代方案 投标文件 份数 投标文件 本工程 不允许 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商务标、技术标各 壹 份正本、 肆 份副本;商务标、技术标分开装 订,商务标电子光盘一份并随商务标正本封装,其中商务标应提供造价 软件格式及EXCEL格式。 地点:安徽省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会议室 (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18楼 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地点:安徽省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会议室 (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18楼 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招标答疑时公布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按合同价款的 5 %向招标人指定账户递 交履约保证金 17 18 递交地点 及递交截 止时间 19 开标地点 及时间 评标方法 及标准 履约担保 金额 20 21 5

二、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为滨湖时代广场C-02-1地块高层住宅景观绿化施工。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招标,选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重庆贝尔高林建筑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1.2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工期要求: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计划,共分三个区域施工:

区域1、6#楼入户大堂以北及主入口景观绿化工程,计划完成时间2010年底;

区域2、一期高层住宅(即1、2、3、5、6、7、8、9#楼)周边的景观绿化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

区域3、 二期高层住宅(即10、11、12、15、16、17、18、19#楼)周边的景观绿化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 1.4质量要求:见前附表。

1.5工程验收规范:按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1.6承包方式:按照招标范围专业分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资金来源:自筹。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参加招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具体资质和业绩要求见前附表。 3.2本工程拒绝以联营体的方式参加招标。 3.3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招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招标文件及递交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现场踏勘

5.1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臵、地形、地貌、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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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现场考察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3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均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应予以支持,费用投标人自理。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6.1本工程招标文件除下列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答疑材料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6.2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招标文件,将按本须知第 21.2 条规定办理。

6.4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任何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需澄清,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也可以用传真)提交招标代理人。招标人将需要答复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接到后应签字或立即以传真方式确认收到。

7.2对招标文件所有的澄清和解答均以书面材料为准。

7.3工程量清单量的确认: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本次招标的基础依据。投标人应于15日历日内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的工程量进行核对计算,若投标人未在15日历日内提出异议,视为施工图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致,中标后一律不予调整。

开标后提出工程量清单中有错项、漏项、工程量偏差的一律无效。不涉及工程价款的,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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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在收到招标人修改查收通知后24小时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9.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9.2投标人编制的商务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投标报价说明;

5. 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电子清单计价文件; 6. 主要材料品牌、产地、规格、单价表 7.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8.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9.2.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总价;

(2)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 (5)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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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零星工作项目报价表; (7)规费和税金清单报价表;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9)主要材料价格表; (10)需评审的主要材料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内容应该符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要求) 9.3 技术标包括下列内容:

9.3.1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否则做废标处理。)

9.3.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岗位证书。

(3) 项目管理班子各专业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测量员、材料员、造价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

9.3.3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部署、技术部署、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进度、材料计划、工期安排。 (1)施工部署:包括工程总体施工部署,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具体标准,与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协调,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及进度计划图。

(2)技术措施:本工程重点、难点、主要节点大样的详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制作、安装工艺等)。

(3)质量保证: ①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②质量标准:用于本工程的相关园林绿化规范及省级验收标准; ③成品保护:保护成品的具体措施;

(4)施工进度:切实可行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并提出特殊工序施工所必备的前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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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材料计划:编制详细的材料设备清单,制定详细的施工材料计划,包括材料定货、制作、加工、到场等。

(6)施工总平图、材料堆放图。 (7)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9.3.4投标承诺:

(1)承诺:“经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是将来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工程施工现场,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调换或撤离,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2) 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项目经理在整个施工期间内常驻施工现场且组织施工,同时必须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人员、机械设备同时进场,具备开工条件。

9.3.5养护、质保方案及承诺

9.3.6投标单位的业绩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4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或大纲(见第五章),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招标标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

10.2 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工程所在地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

10.3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除税金外的其他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10.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施工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投标人进行环境景观施工投标报价时应考虑的因素还应包括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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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景观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施工用水、用电由景观施工单位自行装表计量、自行付费。

13.4.2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各种施工技术费,措施费,规费,各种税、费、基金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0.5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否则其投标报价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10.6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所发生的抢工费、合同工期内夜班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0.7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臵、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10.8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臵、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10.9 投标报价编制原则: 10.9.1景观工程报价编制依据: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10.9.2材料供应方式:甲供材、甲控乙供材、投标人自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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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3材料价格:

除甲供材及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按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

10.9.4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辅材及摊销材料不计价差。

10.9.5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和价格, 投标人应认真研究和充分估计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和工程数量准确性在内的可变因素,合理编制措施项目报价。

10.9.6零星工作项目费,投标人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所列人工、材料、机械,分别编制综合单价,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10.9.7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材料购臵费用均为估算金额。招标时应全额计入招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10.9.8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是完成工程必须保证的费用,费率按规定计取。

10.9.9规费、税金是经国家和省、市批准的不可竞争费用,承包人必须按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标准足额计取并上缴。

10.9.10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工程数量及项目特征。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10.11 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10.1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10.13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不平衡报价为由在一项或多项综合单价中,低于成本进行投标报价,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 格。

10.14 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

10.14.1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应严格执行合造价字【2009】001号、合造价字【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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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文件规定有关费用标准。其中:下表中第1-7项按合造价字【2009】001号文件有关费用标准,第8-11项按【2007】07号文件执行[按标准的90%计入]。

10.14.2未逐项列出或降低标准或未按10.14.1条款要求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0.14.3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1) 规费(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计算基数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工程造价 人工费 费率(%)工程名称 20.00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2.00 8.00 0.15 5.00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危险作业意外 工程造价 0.1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伤害保险费 发生时,按环保部 暂按0 工程排污费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门规定计取 计入报价 环境保护 文明施工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0.7 4.8 2.8 4.0 2.5 7.1 4.6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 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10 安全施工 人工费+机械费 11 临时设施 人工费+机械费 备注:投标报价取费时1-7不得低于此表相应专业类别标准,811应低于此表相应专业类别标准的90% (2)税金3.475%(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规费); (3)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提供的材料、设备费; (4)预留金(不计规费和税金列入投标总价); (5)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10.14.4可竞争费用包括: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用; (2)管理费; (3)利润;

(4)施工技术措施费;

(5)施工组织措施费(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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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

10.16定额可参考:《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计价依据;

10.17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臵必须加盖工程造价执业人员“执业章”并签字,否则做废标处理。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自招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包括传真)方式对上述要求向招标人做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招标文件,但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有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按招标邀请书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数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需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中(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

12.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28天内保持有效。

12.3未按规定的数额和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未编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在其退回图纸和有关资料时予以退还(无息)。

12.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无息)。 12.6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规定有效期内撤回其招标文件;

b) 中标人未能在投标文件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c)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d) 在招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投标价格或采用虚假证明材料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被查处

的;

e) 投标人在招标期间退出招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3、招标文件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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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 9 条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按前附表的规定,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将授权书附在其内,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3.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印鉴。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14.1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应将技术标和商务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技术标”和“商务投标文件”字样

14.2所有封袋上都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14.3商务、技术标应各准备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需分别注明“正本”、“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4.4商务标和技术标应用密封袋分别封装,密封处必须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并注明日期,在招标之前不得启封等字样。密封袋应分别注明“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02-1地块高层住宅景观绿化施工工程商务标投标文件”和“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02-1地块高层住宅景观绿化施工程技术标投标文件”。

14.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或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15、迟交的投标文件

15.1在本须知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招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时间)和递交。

16.2招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需做澄清时,必须按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办理。

16.3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招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2.6条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

17、开标

17.1开标会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或按第11.2条通知延长的时间)、地点举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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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法定代表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17.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人主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纪律监督部门及建设单位参加。 17.3对已按第16.1条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按本须知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17.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担保的递交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备性。

17.5只有对符合第1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公布形式有效投标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招标代理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17.6投标人应携带所有参与评审的资质、资格、业绩、信誉证书及合同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废标处理,中标后发中标通知书前发现的取消签订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发现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评标

18、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8.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18.2 招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19、评标过程的保密

19.1开标后,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9.2 在招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9.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20.2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招标人及评标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在书面答复中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20.3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字后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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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内容修改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1.1投标偏差的界定和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2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作废处理: (一)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13款规定要求加盖法人印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投标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班子等)与报名或者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

(五) 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臵未加盖造价人员“执业章”及签字的;

(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

(七)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八)投标工期超过建设工期或投标工期缩短超过合理幅度而又无充分理由说明或投标函及其附录中无明确投标工期的。

(九)工程质量标准不满足(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的或投标函及其附录中无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的。

(十)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项目进行竞争的。 (十一)分包不符合“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的。 21.3 细微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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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1.3.2 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认可。

21.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招标。

21.4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2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2.1.1如果小写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大写数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2.1.2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1.3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报的为准。

22.1.4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前后不一致时,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填报的为准。

22.1.5 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等有误时,以招标工程的实际内容为准。

2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招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3、按照第20条款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 24、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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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4.3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2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4.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现行法规直接确定中标人。

24.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5、评标方法和标准(答疑时书面公布)

(六)、合同的授予

26、合同授予的条件

26.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4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27、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27.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8、中标通知书

28.1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未发现中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9.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署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签署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 29.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9.4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9.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则可宣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履约保证金

30.1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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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0.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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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材料设备品种 号 1 2 3 4 各类景观等灯具 雕塑 花盆 各类摆件(休闲椅、遮阳伞、垃圾桶、标识指示牌) 5 铁艺井盖 型号 位 量 价 等级 时间 地点 注 规格单 数 单 质量供应送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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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条款

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02地块景观绿化工程Ⅰ标段 工程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 工程内容:

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02-1地块高层住宅景观绿化施工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02-1地块高层住宅景观绿化施工图内的园林建筑、园路、园林绿化、园林小品、景观水电及景观施工图上标注的其他所有内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0 年 10 月30 日 竣工日期: 2011 年 11 月 15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80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6、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l)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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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施工配合合同

(7)技术要求,以及国家规范和标准

(8)设计图纸,包括施工图和经批准的深化设计图 (9)工程报价书

7.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9、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0、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1.2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11.3本合同双方约定 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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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条款

执行GF-1999-0201合同文本的标准条款格式。

专用条款

本合同专用条款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l)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投标文件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施工配合合同

(7)技术要求,以及国家规范和标准

(8)设计图纸,包括施工图和经批准的深化设计图 (9)工程报价书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 汉语 外,不使用 其它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图纸、工程建设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另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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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3套施工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本项目图纸,投标人不得复制或借与他人使用,投标人递交招标文件的同时须归还图纸。

对于施工方自行设计(含深化设计)的图纸必须先经过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并同时提供发包人壹份电子文挡。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本条不适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见发包人的委托书;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见发包人的授权委托书。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工程施工中的经济索赔;(2)拨付工程款;(3)调整工期;(4)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代表发包人全权行使施工管理中发包人职能。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本条不适用。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施工场地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2)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经完成。 (3)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待定。

(4)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待定 。 (5)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按规定校验。 (6)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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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定办理。

(8)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另行约定。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另行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交该月完成的工程量统计报表、预算书及下月的施工计划。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全权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保卫、夜间照明及场内、场内外接口交通疏导,按合肥市有关规定搞好施工现场管理。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按合肥市有关规定办理。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移交前由承包人负责;移交后由发包人负责。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需要时,另签协议书。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应达到安徽省文明工地标准。竣工清理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同时满足发包人的有关规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全部文件后3日内确认合格与否。

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施工 现场布臵图、按招标工期编制横道图和网络计划图、施工机具设备及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大树种植及其养护措施、各种苗木花草的特性及针对性的种植和养护措施、绿化保洁措施、苗木及工程材料的进场计划和落实情况等。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本条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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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不可抗力。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 15.3 苗木质量要求:

15.3.1 苗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偏冠、缺冠。

15.3.2生长正常的花木;乔木分枝点以下要求顺直,具体分枝点要求详见苗木清单。 15.3.3花木为移植花木(非留床花木),落叶花木必须在移植后的栽植点生长经历两个物候年以上,常绿花木在移植后的栽植点生长经历三个物候年以上。

15.3.4供应苗木须为健康植株、新鲜、无脱水、无病虫害,无枯、死现象,土球大小符合栽植要求。

15.3.5单个乔木表皮损坏部位面积和不得超过50平方厘米(50cm2)。 15.4栽植及养护质量要求

15.4.1包栽包活,栽植施工结束成活率达98%。养护期结束成活率达100%。

15.4.2胸径25cm以上的大型乔木养护期为2年。其他植物养护期一年,至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4.3管理养护质量修剪整齐无杂草,无病虫害,生长态势良好。

15.4.4栽植和养护过程中,如发现死亡苗木,承包人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如不更换,发包人有权自行更换,产生的费用直接从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15.4.5其他按合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15.5包装要求、装卸运输及费用承担 15.5.1 包装材料及规格:草绳包装。 15.5.2 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包装。

15.5.3 包装牢固,不散包,适宜装卸运输,土球不得出现散球、假球。 15.5.4 包装费用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15.6地形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饱满、流畅、种植前应做土壤改良,保证苗木成活及生长。 15.7园林建筑材料必须经甲方确样,园建质量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5.7.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设部《环境景观室外工程标准》等相关规范和规程及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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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产生质量缺陷经整改仍影响使用的,甲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酌情扣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不能通过合格验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5.7.2硬质工程用各类石板、块石、条石等石材的强度、色泽和加工精度达到甲方及设计要求,棱角完整、无翘曲,安装质量要求密实、牢固、平整。天然石材严格按投标时甲方提供的小样采购,如发现石材的产地、颜色、质量等级与小样不符,则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 15.7.3景观木制作工程的制作安装和油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所有木构件均应充分干燥,含水率应符合有关规定。所有木构件必须进行防水、防虫、防腐等处理。木构件必须做到安装牢固、不开裂、不起翘;油漆色泽均匀、不起泡。 16、检查与返工 增加条款:

16. 5 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验收

17.1.1 苗木进场同时需出示相关部门的苗木检疫合格证(列清品种、数量)。 17.1.2 在栽植地点,分项、分批、分期,现场验收。 17.1.3 在合同规定完工日期内完工后,进行完工验收。 17.1.4 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年后进行竣工验收。 17.1.5 其他按合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须按照建设部、安徽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 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承包人自行确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承包人自行计算风险包干,并含在合同单价中。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现场经济签证和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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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因发包人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调整工程量,不调整单价。 23.1.2 工程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所有发包人招标时的实行暂定价的材料或树木的品种、规格和单价均由发包人核定,实际施工材料或树木的规格发生变化时工程价款结算以甲方签证价格为准。

23.4 下列各项工程措施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中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所发生的抢工费、技术措施费、材料摊销费、安全措施费;合同工期内夜班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基础费、安拆费;二次倒运材料运输费;外地施工企业运输费、迁移费等。

23.5 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合同内减少项目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执行《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1999年第二版及2000年合肥市估价表,工程费率为二类,主材损耗及人工费单价执行下表:

主材损耗 序号 项目名称 单(含毛板切割耗) 1 规格板平铺 ㎡ 8% 7元/㎡ 20元/㎡ 10% 毛材加工机械 位 加工、施工损人工费单价 管理费税金 备注 2 规格板斜铺 ㎡ 10% 7元/㎡ 20元/㎡ 10% 3 有规乱拼 ㎡ 15% 7元/㎡ 35元/㎡ 10% 4 不规则乱铺 ㎡ 15% 7元/㎡ 35元/㎡ 10% 5 弧形拼花、冰纹 ㎡ 25% 50元/㎡ 10% 6 弧形板走边 ㎡ 15% 7元/㎡ 28元/㎡ 10% 7 弧形板压顶 天然石材立面、弧形贴面 台阶铺贴 鹅卵石铺面(粘贴) 座椅墙、景墙贴面 ㎡ 15% 8元/㎡ 40元/㎡ 10% 8 ㎡ 8% 7元/㎡ 35元/㎡ 10% 9 ㎡ 8% 7元/㎡ 35元/㎡ 10% 10 ㎡ 28元/㎡ 10% 11 ㎡ 8% 7元/㎡ 38元/㎡ 10% 29

12 植草板铺设(含挖土方) ㎡ 6元/㎡ 10% 13 米洗石铺面 ㎡ 45元/㎡ 10% 14 景观石 T 人字体铺贴损 115元/T 10% 15 水泥砖铺贴面 ㎡ 耗率8%、横平竖直铺贴损耗率2.5% 20元/㎡ 10% 16 异形侧石铺装 m 12元/m 10% 17 普通侧石铺装 m 10元/m 10% 18 汀步石 m 5元/m 15元/m 10% 19 石材开槽费用 石材侧角磨边费用 m 2.5元/m 10% 20 ㎡ 元/D 1.5元/m 普工:70元10% 21 零星人工 /D,技工:100元/D 10% 22 车库顶回土 m3 T 12元/m 20元/m 3.4元/㎡ 3310% 23 陶粒铺设 10% 24 排水板无纺布 ㎡ 台班 ㎡ 10% 含辅材人工费 可根据市场价格调整 含辅材人工费 25 挖机70 700元/台班 直接费 240元/㎡ 10% 26 塑石 10% 注:以上石材铺装材料为光面、烧面、哑面,自然面加工人工费:40元/m2。 23.6甲控材料由承包人采购和保管;对于发包人规定品牌由投标人自报价的材料,中标后不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时明确品牌及规格型号,供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投标人自报品牌和价格材料,其价格不再调整,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并注明品牌及规格型号,供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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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预付款。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的25日中午12点以前提交(如遇星期六、日,延至下周一提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总体施工分三个区域分别施工,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区域1、根据形象进度支付,硬质景观基础及结构部分全部完成后支付至此部分合格工程量的70%;硬质景观饰面部分全部完成后支付至此部分合格工程量的70%;硬质景观完工验收后支付至该区域硬质景观工程总价款的85%;办理完工程决算终审后再付至该区域硬质景观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为质保金待整个硬质景观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绿化工程:全部乔木栽植完成后支付至该区域绿化工程总价款40%;全部灌木、草坪栽植完成后支付至该区域绿化工程总价款的60%,第一次复验(竣工验收一个月后)合格后支付至该区域绿化工程总价款的80%,余款作为质保金,待养护期满(复验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决算终审后该区域绿化工程余款(无息)。

(2)区域2、3:

①硬质景观:支付方式为月进度付款,支付款额为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审计单位确认的该区域已完工硬质景观合格工程量的70%;完工验收后,按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审计方共同审查签证的工作量支付至该区域硬质景观工程总价款的85%;办理完工程决算终审后再付至该区域硬质景观工程终审总价款的95%,其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该区域整个硬质景观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月内一次付清(无息)。

②绿化工程:以甲方每次交付的工作面为单位,按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支付,大乔木栽植完成后支付该工作面已完成大乔木合格工程量的60%,灌木草坪进场栽植完成后支付该工作面灌木草坪合格工程量的60%,第一次复验(竣工验收一个月后)合格后支付至该工作面已完成绿化工程量的80%,余款作为质保金,待养护期满(复验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决算终审后绿化合同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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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按规定调整。

(2)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负责。 (3) 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解决其运输问题,承包人配合。 (5) 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解决。 (6) 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双方另行协商。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另行协商。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设备及暂估价材料,均应由发包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并用于工程,否则不予结算。承包人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均应达到国家规范(如无则适用部门标准)“合格”标准以上,并与封样相符。发现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与封样不符材料、设备用于工程中,监理、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无条件返工且费用自理,同时,应承担发包人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发包人保留自行采购的权利,所发生的费用从合同价中扣除。

八、工程变更

单项工程量变更在3% ~ -3%之内的不调整,超出此范围的按实调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须提供给发包人两套符合相关标准的竣工图及电子挡,费用纳入本次报价。

32.2结算价格采用方式

结算价格=合同金额+设计变更签证+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现场签证。 中标价中的漏项结算时视为已包括在其他工程子项的报价中。 结算调整价格以招标时的同等条件为依据。

即变更价=(经审核后变更工程量)×(中标时的单价) 34、质量保修

34.1景观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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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期为1年,至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胸径25cm以上的大型乔木养护期为2年,至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若树木枯死,须重新补种,自补种之日起保养壹年。

(2)景观工程中遗留项工程(即甩项工程)和有质量缺陷的工程,其保修期应分别按遗留项工程或有质量缺陷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经双方在最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3)乙方所维修的项目或工作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视为未能修好,仍然由乙方保修,不受上述保修期的限制,直到之后六个月内不再出现同样缺陷。

(4)双方约定已维修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从维修项目维修后六个月内不再出现同样缺陷之日起重新计算。

34.2质量保证金:景观工程的质保金为景观工程合同价款的5%,待整个工程保修期满除扣款外,其余在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绿化工程的质保金为绿化工程合同价款的20%,待整个养护期满(复验合格后)除扣款外,其余在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34.3质量保修责任:

承包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保修,所承接工程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承包人承担.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在乙方抢修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以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应急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紧急抢修事项规定的处理时间内乙方维修人员未能进行有效处理,甲方可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甲方的验收签字的资料方作为维修事项的完毕依据。

34.4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乙方在保修期间内自已组织维修的费用和甲方的应急处理费用、委托第三方维修的费用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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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采用。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采用。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采用。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招标时承诺的工期为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含签证顺延工期)推迟一天交付使用,每天按工期总造价的千分之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承包人已违约且违约赔偿金额达到15%时,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另选其他承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条件返工且实现其招标书中的质量和工期目标。其返工费用自理。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时另行协商。 37、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 采取仲裁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合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未经发包人同意,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 发包人投保内容:合同签订时明确。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 承包人投保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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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不提供。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5 %。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两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47、补充条款

47.1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现场所有用水、用电及附加损耗发生的费用,以及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使用地点的费用。发包人负责协调景观工程土源调运,承包人负责按设计要求造型堆坡。土源调运须一次性完成,如发生土量多、缺,承包人自行解决,新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7.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绿化工程质量。苗木栽植时应施底肥,苗木规格、间距必须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并应具有较好的形状。乙方在绿化施工后应精心管理,栽植后树木成活率、草皮覆盖率必须保证在95%以上,并在一年养护期内免费及时补栽,养护期满验收时,所有苗木成活率必须保证100%。

47.3 承包人有责任检查发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和文件,一旦在这些图纸或文件中发现任何不一致,承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类差距报告给工程师,并要求澄清。如果承包人需要任何进一步的图纸,承包人应在相关工作开始前充裕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工程师申请此类图纸。

47.4仓储和运输

47.4.1承包人所有的已进场材料必须妥善保存,并做好符合IS09000标准要求的标识,保证储存材料处于整洁有序和不会受到天气影响的状态。

47.4.2工程师有权指示承包人将任何已进场材料储存在现场特定的位臵,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47.4.3承包人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遗洒和污染现象,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47.5施工时材料样品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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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1样品是指能体现材质、功能、工艺的具体例证,一旦样品经过发包人及工程师审批认可,经审批认可的样品将成为检验相关工程的标准之一。承包人选用的主要材料必须呈报样品,并应给予发包人或工程师足够的审批时间。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样品,都应贴有标明其产品名称或类别、厂家名称、型号、品名、供应商的名称和原产地等的标签。在每次呈报样品时,承包人都应附上一份申报单,其中应列出上述的样品数据和资料,并说明每一样品所对应的图纸号、与招标时封样对比情况、单价,并预留发包人、工程师的批复意见栏,申报单一式四份,以便发包人、工程师批复后,有关各方都能得到一份原始记录,申报表的格式应经过工程师批准。

47.5.2园建工程中,一旦某一材料样品被认可,将不允许在品牌、质地等方面作任何改变。如果发包人及工程师认为承包人呈报的样品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或与招标封样不符,承包人应在收到相应批复后7天内按合同约定、招标封样的要求和标准重新准备并向发包人、工程师提交有关样品。在承包人再次提交的样品仍被发包人、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或与招标封样标准在不解除承包人任何合同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推荐他认为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材料供应商,而承包人应相应地根据发包人的推荐意见选择材料供应商并提交有关样品;发包人也可保留自行采购的权利,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合同价中扣减。

如需要临时确样时,承包人需提前一周送样,由发包人确认并核价。没有通过发包人确样审核的样板,承包人不可擅自使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工程款。

47.5.3发包人呈报的所有样品,包括其包装、运输等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经审核的样品由发包人、工程师妥善保存。

47.6 其它

47.6.1对于承包人不符合现场管理要求,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退场,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47.6.2发包人有对不适合自己的方案进行修改的权利,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

47.6.3承包人依据自身的施工经验优化、深化施工图纸,对提高景观绿化效果等提出书面意见。经发包人、工程师审核后方可实施。

47.6.4招标项目经理应与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经理一致,并且为本工程专职项目经理,须参加各种例会,保证每周有4天以上常驻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作出任何决定,甚至有权勒令承包人退场,并保留向承包人索赔损失的权利。

47.6.5工程现场管理: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管理及安排,并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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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专业施工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7.6.6工程变更必须经总监、设计单位、发包人委派的工程师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经济签证必须监理、发包人、审价单位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工程变更和经济签证办理程序执行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否则无效。

47.6.7承包方必须服从由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工程的监理。发包人有要求承包方更换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权利。发包人及监理按照规范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监督。项目经理、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由监理主持的各种例会和关于工程的专题会议,其中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4天在施工现场,离开现场必须得到发包人和总监的共同认可。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7.6.8工程决算核减额在3%范围内的,审价费用由发包人支付;超过3%的,超过部分的审价费由承包方支付,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准。

47.6.9承包人有违反合同行为的,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47.6.10承包人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与发包人无关。 47.7合同执行期间,双方的联系以书面通知为主要方式。下列文件视为合同的补充文件:修改设计通知、验工报告、工程质量通知书、工程验收证明等。

47.8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合同补充协议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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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安徽省、合肥市或行业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第四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提供)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标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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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投标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资信证明、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等)

四、投标表格(附表1~附表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不得随意改动,可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投标承诺

七、养护、质保方案及承诺

八、按招标文件须知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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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 标 书

1、根据贵公司编号 招标文件,我单位决定参加本次招标,我单位授权 (姓名) (职务) 作为全权代表,负责处理招标有关事宜。

2、我单位愿以人民币 (大写): (¥: 元)的投标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其保修工作。

2、我单位保证在收到项目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书面开工报告后一日内开始本工程施工,并在 天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3、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保证按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5、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指派 级项目经理 (姓名)担任该工程施工负责人。

7、如我公司中标后有违反合同行为的,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我公司全部承担。

8、如我公司中标,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与发包人无关。

9、如我公司中标,一定严格遵守发包人各种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行为的,我公司同意由发包人按其管理制度处理。

10、如我公司中标,所有专用工具、机械设备(含维修费用)均由我公司自理。 11、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自行负责树木的运输保管费用(包含场内道路需修建临时道路的费用,我公司已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再请求发包人另行给予考虑),我公司还将自行负责所需水、电等接入和使用费用。

12、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自行将现场种植区域的杂草或零星杂物清除掉,所需费用我公司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需另行考虑。

1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60天的投标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1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书(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内容除外)、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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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随同本投标书我单位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们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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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盖章)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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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施工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身份证明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资信证明、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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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书附表格式

表1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 企业资质 等级: 证书号: 发证单位: 编号: 营业执照 营业范围: 发照单位: 建立日期 现有职工 总人数(人)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行政负责人 项目总工 姓名: 职务: 职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名称: 账号: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下属施工单位简 况( 个数、专业、 年完成工件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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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拟为承包本合同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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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项目经理证书号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证 书 级 别 近 年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面积 造价 开、竣工日期 质量状况 其它 注:附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职称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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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近 年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面积 造价 开竣工 日期 质量状况 其 它 注: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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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机构 项目部成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的项目 注:人员须配备齐全,并附合法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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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规格 国别 制造 额定功率 生产能力 产地 年份 kw M╱H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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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d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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