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学原理

更新时间:2023-10-23 19:2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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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是侦查部门和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依照法定程序而采用特定侦查手段、方法和措施等活动的名称。

几种观点:①侦查学是研究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专门科学 ②刑侦学是一门研究犯罪对策的科学 ③侦查学属于应用法学

侦查学:是一门关于发现、控制、揭露和证实犯罪的公安侦查科学。他所阐述的是,在揭示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及其发展变化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范,研究制定并运用各种策略方法和刑事科学技术,进而侦查破案和预防犯罪的科学。 理解:

①研究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是侦查学的前提条件 ②执法手法是侦查学的学科发展原则 ③研究侦查对策是侦查学的核心任务

④侦查学是综合性应用科学属于公安学体系中的分支学科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 ①研究侦查学的基本理论

②研究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及发展变化 ③研究侦查对策:

(1)、侦查措施:侦查部门为了侦查破案,针对某一种情况和为达到某一种目的而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手段。 (2)、侦查谋略 (3)、刑事技术 (4)、侦查方法

刑侦部门案件侦查:114种

侦查学的研究方法 一、总结实践的方法 二、研究规律特点的方法

1、常发型各类案件的规律、特点

2、特殊案件的发案规律、作案手段、方法

3、当前出现的突出的治安问题,其规律特点总结 三、社会调查的方法 1、对案件的社会调查 2、对人的社会调查 3、对物的社会调查

4、对易于被犯罪分子用来进行活动的地区、行业、场所的调查 四、模拟实验的方法 五、逻辑推理的方法

历史:

郑克《折狱龟鉴》 桂万荣《棠阴比事》 宋慈《洗冤集录》

1892年:诞生、汉斯.格罗斯《侦查工作指南》(侦查学之父) 人体测量法:阿方斯.贝蒂隆 我国刑事侦查的发展过程 1949-1953萌芽时期 1954-1976初创时期 1966-1976停滞时期 1977-金、重建时期

物质性原理

基本含义:

通过认识犯罪行为形态的物质属性及其运动变化的基本规律来发现犯罪的证据,进而引导侦查破案的基本理论。

一、犯罪行为具有客观实在性

1、犯罪行为时客观存在着的物质反映(以事实为依据)时间、空间、人事物 2、犯罪行为是物质运动的一种特殊方式

二、犯罪行为必然具有一定形态 1、犯罪行为形态具有多样性 ①犯罪的主体不同 ②被侵害的对象不同 ③犯罪手段不同

2、犯罪行为形态储存犯罪信息

三、犯罪行为必然造成物质的交换

物质互换的概念:两种物质在外力的作用下发生接触、摩擦、撞击时引起两种物质接触面上的物质成分相互交流的关系和变化状态 1、物质呼唤的条件 ①有互相交换的客体、②有外力的作用、③是直接的行为方式、④引起物质现象发生变化 2、犯罪活动中的物质交换基本形式 ①实体交换、②能量交换、③信息交换 应用

1、是研究微观物证的基础

2、是研究犯罪现场勘查的重要依据 3、是采取侦查对策的理论基础

即呼唤双方,一方所增加的,必是另一方所减少的;一方所减少的,必是另一方所增加的;一方所出现的,必是另一方所具有的。 4、是进行刑事技术鉴定的理论依据

因果关系:是指包括时间顺序在内的由一种现象必然引起的另一种现象的本质联系。

因果关系原理:

是指通过人事刑事案件中各种复杂现象之间的内在的原因和结果间的必然联系,从而人事案件全貌导致破案的基本理论。 理解:

1、是解释侦查中普遍联系十五的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规律 2、原因和结果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式因果关系的本质特征 3、原因和结果在时间上的先后相继是因果关系的外部特征

4、刑事侦查中的原因的结果具有客观的实在内容,只有同时具有时间顺序和必然联系才能构成因果关系。

特征:

1、时间上先后相继:原因在前,结果在后 2、因果关系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 3、因果关系具有复杂性: ①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特定的原因只引起特定的结果 一种原因引起多种结果 不同原因产生同一结果

一种结果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 ②层次结构的错综性

犯罪意图——犯罪行为——犯罪结果——犯罪行为 ③犯罪原因的隐藏性

行为的隐藏性造成原因的隐藏性 罪犯的狡猾造成认识的困难

其他因素的介入使现象与本质,偶然与必然混杂在一起

应用:

1、是确定侦查对策的前提 2、是推进侦查活动的动力

3、是指导防范、控制犯罪的重要理论

同一认定原理

概念:是研究刑事侦查中为确定被认定客体与供认定客体的特征是否同一而进行的检验、鉴定和识别过程的理论 条件:

1、认定的主体汉斯具有侦查需要专门知识的人和了解侦查客体特征的人 2、客体只能是与案件有关的人或物,而且这些客体至少先后出现过两次

3、是一种认识活动:同一认定的过程实际上就死通过比较先后出现的客体的特征的判断活动

理论依据:

1、客体的特殊性是进行同一认定的鉴别根据 2、客体的相对稳定性是同一认定的基本条件 3、客体特征的反应性是进行同一认定的客观基础

客体及相互关系:

1、被认定同一客体。就是需要认定同一的客体

2、供认定同一客体:将被寻找客体和受审查客体的特征反映体统称为“供认定同一客体”。 供认定同一客体是被认定同一客体的外在表现形式 3、被认定同一客体与供认定同一客体的相互关系

应用:

1、在勘查现场中去发现被同一认定的客体特征 2、在案情分析中确定被同一认定客体的特征 3、在调查访问中寻找与确定受审查客体 4、贯穿于侦查措施中的同一认定 5、刑事技术鉴定的同一认定 6、突审中的同一认定

种类认定:

是在形式侦查活动中国,依据客体特征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对于案件有关客体的种类所属或先后出现客体的门类是否相同所做出的判断。

种类认定与同一认定的异同: 1、都是为侦查破案服务,但所解决的问题不同 2、都是比较客体的特征反映体,但对特征的要求不同 3、认定的结论都是正事犯罪的证据,但证据的价值不同

刑事案件的构成要素: 一、时间要素

1、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时间:具体的日期和钟点 2、作案的持续时间 二、空间要素:犯罪现场

三、相关人要素:作案人、被害人、知情人 四、事的要素:行为要素 五、物的要素

1、作案人使用和持有的物品 2、犯罪遗留物 3、犯罪的侵害物

4、犯罪过程中制作或形成的物品

受案的定义:刑事案件的受理。

是指公安机关对自行发现的和公民扭送、投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有关刑事犯罪线索的接受处理工作。 一、扭送

人民群众将当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子强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 二、报案

刑事案件发生后,被害人,有关单位或个人主动向公检法机关进行报告和反映有关发现的犯罪事实和按最嫌疑人情况的行为。 三、控告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公安机关告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并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 四、举报:

是指被害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怀疑某人为犯罪嫌疑人,出于责任心或义务感而向公安司法机关举报或提供案情线索、证据的行为。 五、自首:

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主动投案,如实交代 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受案的程序:

1、凡有扭送、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无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立即接受,不得拒绝和推诿。

2、稳定报案人的情绪,问清情况,制作笔录和填写《受案登记表》,必要时,可以录音。 3、告知法律责任

4、紧急措施和现行采取

(对案件的紧急处置,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这属于紧急情况下立案前采取的强制措施和侦查行为)

审查的定义:公安机关受案部门对于获得的线索进行的初步分析和调查

审查的主体:接受扭送、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和最初发现犯罪线索的基层办案单位 ( 也可以是规定的该类案件的侦查主管部门) 审查的目的

1、防止出现假案和错案 2、防止出现管辖错误 3、防止错误追究刑事责任

审查的内容

1、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 2、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管辖权(确有犯罪事实存在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4、查明是否属于公安机关或本级、本部门管辖。如果不属于本部门管辖,按规定移送管辖。

对审查啊结果的处理

1、移送管辖(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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