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施工作业指导书

更新时间:2023-05-08 02:12: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1部分:送电线路

普通基础作业指导书编码:SDXL-ZW-01

目次

1 适用范围 (3)

2 编写依据 (3)

3 作业流程 (4)

4 安全风险辨析与预控 (4)

5 作业准备 (5)

6 作业方法 (6)

7 质量控制措施及检验标准 (14)

1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阶梯式直柱基础、板式柔性基础、等截面斜柱基础、变截面斜柱基础、插入式基础等。

混凝土强度一般采用C15、C20及C25级,垫层采用C10级。

2 编写依据

表2-1 编写依据

3 作业流程

图3-1 作业(工序)流程图

4 安全风险辨析与预控

普通基础作业前,施工项目部根据该项目作业任务、施工条件,参照《电网建设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下简称《指南》)开展针对性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形成该任务的风险分析表。

按《指南》中与普通基础作业相关联的《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编码:SDXL-ZW-01-01/01 SDXL-ZW-GY-01~08/08),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分析,确定风险等级,现场技术员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员审核,施工负责人签发。

施工负责人核对风险控制措施,并在日站班会上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接受交底的作业人员负责将安全措施落实到各作业任务和步骤中。

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现场持有,工作内容、地点不变时可连续使用10天,超过10天须重新办理作业票,在工作完成后上交项目部保存备查。

5 作业准备

人员配备

表5-1 人员配备表

主要工器具及仪器仪表配置

表5-2 主要工器具及仪器仪表配置表

表5-2(续)

6 作业方法

施工准备

6.1.1 技术资料

(1)铁塔基础及塔腿编号以面向线路前进方向(即杆塔号递增方向)为准,顺时针方向转动分别为Ⅰ、Ⅱ、Ⅲ、Ⅳ(见图6-1),线路左右转角亦以面向前进方向为准。

图6-1 铁塔基础及塔腿编号准则示意图

(2)基础施工前,一定要结合现场地形条件、设计腿长、基础型式及基础标高进行全面复核,如有出入或疑问,请及时告知项目部复核检查并通知设计单位。

6.1.2 材料准备

6.1.2.1 水泥

基础所使用的水泥需经检验符合工程混凝土水泥的使用要求,采购的水泥在出厂时应保证出厂强度等级,各项技术应符合设计要求。在使用前必须对采购来的水泥进行抽样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不得投入工程使用。若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保管不善时,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库存堆放水泥的高度不得超过10包,并用防潮板垫起,保管过程中必须每月翻包一次。因保管不良受潮结块时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变更水泥的厂家或标号时必须重新检验。

水泥每200t为一批次,抽样送检一次,送检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检。

6.1.2.2 砂

混凝土所使用的轻骨料严禁使用海砂等咸水砂,对于砂,需从现场采样回来并作试验鉴定合格后,才能在工程混凝土中当作轻骨料。而在砂的平均粒径上,使用大于0.5mm的中粗砂。在选用和使用砂时,要求所选用的砂的含泥量应不超过5%,其泥块含量应不大于1%,其平均粒径必须符合以上要求。

砂每600t为一批次,送检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若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工程使用。

6.1.2.3 碎石

混凝土所选用的粗骨料为碎石,从现场采样回来并作试验鉴定,合格后才能作为本工程混凝土的粗骨料。现浇基础使用的碎石粒径为20~40mm。本工程所使用碎石在选择和使用时,所选用的碎石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碎石中的针状、片状颗粒含量应小于25%,含泥量应小于2%,含泥块量应小于%。

(2)碎石的强度应不低于混凝土强度的~2倍,石料应清洁,不允许有泥土,使用前应用清水冲洗外层的泥土。

碎石每600t为一批次,送检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若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工程使用。6.1.2.4 水

混凝土浇制和基础养护的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饮用水及清洁的河溪水可不用化验,只进行外观检查,水中不应含有油脂及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和糖类。

(2)污水及pH值小于4的酸性和含硫酸盐(2

SO )超过水重1%的水均不得使用。

4

(3)难以判断水质的,应取样到专业的化验室进行化验,以免影响混凝土的质量。

(4)不能使用海水。

6.1.2.5 钢筋

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钢材的钢号、规格必须符合图纸的规定,表面不得有折叠、裂纹、刮痕、结疤、麻点、分层等缺陷。每一批钢材均应有出厂的合格证明和材质化验报告,成批购买的钢材应抽样进行试验。

各种规格的钢筋每60t为一检验批次,抽样送检一次,送检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若检验不合格则不得投入工程使用。

6.1.2.6 焊条

钢筋焊接所使用焊条型号有E43、E50等,焊条型号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所要求的型号进行选用。E43型焊条用于Ⅰ级钢筋的焊接,E50型焊条用于Ⅱ级钢筋的焊接,各种焊条必须有出厂证明书,在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选用的焊条应与被焊钢筋的强度和性能相当,受潮的焊条必须经过处理,并经工艺性能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焊药剥落者不准使用。

6.1.3 原材料送检

为保证原材料的质量,所有原材料的检验必须由监理见证送检。

6.1.4 混凝土配合比

配合比按试配及试验合格的数据执行,如采用商品混凝土也要对其检验,取得合格数据,配合比按表6-1填写。

表6-1 混凝土配合比

平基

6.2.1 线路复测完毕,桩位核实无误后,对要降基的地方应打好控制桩,并划定平基的范围,以免造成基础边坡保护距离不够的现象出现。

6.2.2 施工前,应在桩位附近不影响作业且又便于保护的地方设立施工测量辅助桩,其数量一般为4个,可在顺、横线路前后左右各设一个,或在顺、横线路的45°分角线上前后各设一个。辅助桩位为恢复中心桩的基准,一般也用作分坑找正的基准,必须准确,且应以草图标明辅助桩的方向、距离、高程等。

6.2.3 基础施工基面是用来计算基础埋深的起算面,施工时,在保证塔腿能露出地面的前提下,应尽量不降基或少降基,保留原地形和植被。

6.2.4 位于鱼塘中的基础需围建施工,围建的高度与塘基取平,并填砂冲水密实。

分坑

6.3.1 直线塔基础的分坑

直线桩复测方法可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测定中心桩位是否正确,采用正倒镜测定中心桩的位置偏移,横线路方向要控制在50mm 以内,否则须用正倒镜法予以修正,直线方向用“两点间定线方法”校核。由于线路主要跨越有果树、杂树、棚、砖瓦房等,故给测量过程中的透视带来障碍,建议采用高脚架或采用三角形、矩形法,但要严格控制精度。

如图6-2所示,a 为基础半根开(基础地脚螺栓中心至线行中线或横担中线的距离),b 为坑口边长,

O 为铁塔的中心,分坑前应先分别算出如下尺寸:基础半对角L 0×a ,坑口近点1L =(/2)a b -,

坑口远点2L =(/2)a b +。

图6-2 正方形直线塔基础分坑示意图

分坑时在中心点O 安平经纬仪,并前视相邻杆塔位中心桩,将水平度归零,然后将仪器转到45°定出B 、D 两辅助桩,继续转到135°定出A 、C 两辅助桩。自O 点沿OD 方向分别量水平距离L 1、L 2定出1点和2点。将2b 长的皮尺两端固定于1、2点,用手钩住皮尺中部D 处向外拉直角即得出3点,再折向另一侧得出4点,1至4点的连线为坑口的位置。同样根据计算结果对另外的三个腿进行分坑。

长方形直线塔基础分坑可参照以上方法计算有关尺寸。

6.3.2 转角塔基础分坑

如图6-3所示,转角塔基础分坑布置:分坑时将经纬仪安放中心桩O 处,按照(180°??)/2打分角桩定出角分线,将角分线归零,正反转45°打出对角桩分坑,尺寸计算如同直线基础分坑一样。

图6-3 转角塔基础分坑示意图

6.3.3 高低腿基础的分坑

6.3.3.1 根据基础各个基础基面与中心桩的相对高差、半根开等,计算各个半对角线线长。如图6-4所示,以D 坑为例:已知D 坑半根开为a ,基面与中心桩的相对高差为H BO ,桩径为d 。

图6-4 高低腿基础分坑示意图

6.3.3.2 当地形较平坦时,在中心桩O处安平经纬仪,对准线路方向,将底盘固定。水平旋转45°,使望远镜对准对角线方向,在坑口外侧钉水平桩P2,在水平桩P2与中心桩O间量取半对角线长定出孔位。其他三个坑可用同样方法放样。

6.3.3.3 当地形高差较大时,可根据中心桩施工基面与基坑地面间的高低差,把水平距离换算成斜距进行基坑放样。已知基础坑的半对角线线长为L BO1,基础坑地面与桩位基面的高低差为H BO,由此可计算出D

坑的半对角线斜距

L=L BOH定出基坑中心,再以d/2值确定基坑的孔位。

BOH

6.3.3.4 当中心桩施工基面与基坑间不能通视时,用经纬仪进行分段定点丈量,用半对角线线长或半对角线斜距进行丈量放样。

土石方开挖

6.4.1 铁塔基础的坑深以设计的施工基面为基准计算,若设计无施工基面要求时,应以杆塔中心桩顶面为基准。基坑开挖前,应核对设计有无降低施工基面规定,若有,须先降基,再开挖;降基后,若中心桩被铲掉,应补钉中心桩。

6.4.2 基坑开挖时,应保护好杆塔中心桩和复测时所钉的辅助桩,如设计中心桩需挖掉时,应保护好补钉中心桩的辅助桩。

6.4.3 对于坑底不等高的转角塔、终端塔基础的基坑,挖坑时应认真核对方位,防止挖错。

6.4.4 易积水的杆塔位,应在基坑的外围修筑排水沟,防止雨水流入基坑造成坑壁坍塌。

6.4.5 挖坑时如发现基坑土质与原设计不符,或者坑内发现天然溶洞、古墓、管道等,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6.4.6 对于土质边坡或易于风化的岩石边坡,在开挖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和坡脚护面保护措施,以确保边坡稳定。

6.4.7 开挖土石方时,宜从上到下,依次进行,挖填土宜求平衡,尽量分散处理弃土,如必须在坡顶或山腰大量弃土时,应进行坡体稳定验算。

6.4.8 铁塔基础坑深的允许偏差为:+100mm、?50mm,同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按最深一坑操平,岩石基础坑深不应小于设计深度。

6.4.9 铁塔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100mm以上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当铁塔基础坑超深采用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时,每层厚度不宜超过100mm,夯实后的耐压力不应低于原状土,当无法达到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上述所提的铺石灌浆:石的粒径宜为10~30mm,浆的标号为C10级混凝土。

6.4.10 开挖前,桩位应定位放样准确,将杆位基面及附近的浮土等杂物清理干净。

6.4.11 人工开挖基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土坑底面积超过2m2时,可由两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操作。

6.4.12 在开挖过程中,随时注意土壤变化,如果发现土壤湿度增大,或者土质松散时,应采取措施,或加大坡度或坑壁加以支撑。

6.4.13 一般土坑开挖的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安全坡度系数见表6-2。

表6-2 安全坡度系数表

6.4.14 坑底必须铲平,中间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坑的四角宜呈直角,坑口和坑底宜呈等腰梯形。

6.4.15 在基坑上方的松土应离坑口边不小于1m。

钢筋加工及安装

6.5.1 钢筋购置必须符合有关采购程序,运往现场后进行检验试验,并符合相关要求。

6.5.2 钢筋的加工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钢筋不得使用。

6.5.3 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规定:Ⅰ级钢筋末端需要作180°弯钩,其圆弧弯曲直径(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的倍,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的3倍,如图6-5所示。

图6-5 钢筋弯钩示意图

6.5.4 钢筋的焊接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经考试合格的焊工试焊,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施焊。

6.5.5 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均直焊接,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和轻骨料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0mm的Ⅰ级钢筋及直径大于25mm的Ⅰ级钢筋,均应采用焊接接头。

6.5.6 接头以搭接方式为主,双面焊缝,焊接长度为5d(d为钢筋直径),当采用单面焊接时,其焊接长度必须达到10d以上。采用直焊方式,不要弯焊。

6.5.7 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在受力钢筋直径30倍的区段范围内(不小于500mm),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有接头的钢筋截面面积占钢筋总截面面积的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受拉区不宜超过25%;受压区不宜超过50%。

6.5.8 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曲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也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6.5.9 钢筋的坑内绑扎:对于大开挖式基础,因为钢筋多,布置密,体积大,必须在坑内绑扎。坑内绑扎顺序由下向上,底层钢筋可用100mm×100mm×40mm的C20混凝土预制垫块支起,垫块之间的距离为1m,每面同一条线上的垫块最少不小于4块,垫块应绑牢。坑内绑扎钢筋时,在基坑底部,按图纸要求排列布置钢筋,钢筋网应均匀布置。

6.5.10 在基坑底部,按几何中心线画出立柱位置尺寸,并应有明显的标志。绑扎一定要固定牢靠,避免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移动造成立柱轴线位移。

6.5.11 钢筋的绑扎前应先熟悉基础施工图,核对钢筋配料是否正确,可采用20号铁丝绑牢。

6.5.12 板式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的相交点可相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移位。双向受力的钢筋,须全部扎牢。

6.5.13 箍筋末端应向基础内,其弯钩叠合处应位于柱角主筋处,且沿主筋方向交错布置。箍筋的转角与钢筋的交接点均应绑扎,但箍筋的平直部分和钢筋的相交点可成梅花形交错绑扎。

6.5.14 柱中竖向钢筋(主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45°,中间钢筋的弯钩与模板成90°。

6.5.15 钢筋绑扎成形后,要反复核查,配制的钢筋的类别、根数、直径和间距应符合图纸规范及设计。

6.5.16 钢筋绑扎的质量要求为: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笼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

模板安装及要求

6.6.1 模板安装前应对其尺寸进行检查,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变形、裂缝等,合格后方准拼装。

6.6.2 拼装的模板必须与设计的基础尺寸相符,拼装连接须牢固,如果阶梯式基础的底板用土壁代模板,坑壁应修平,底板宽度不应有负误差,以确保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对局部容易掉块的坑壁,应抹浆保护。

6.6.3 清除坑内浮土,检查坑深及坑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支模板。

6.6.4 模板和钢筋的安装通常是交叉进行,在清查模板的同时应按设计图纸检查钢筋及地脚螺栓的规格、数量和质量。

6.6.5 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能满足模板安装和检查需用的测量控制点或控制桩。

6.6.6 模板就位后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基础分阶梯时,每一阶台的模板都应作一次调整,对中→找正→操平。

6.6.7 整基模板安装后,可用井字线测量根开、对角线等,经综合调整、直至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为止。

6.6.8 模板经调整并检查符合要求后,应立即安装固定模板的支撑。

6.6.9 支撑方法,应根据土质情况和模板长度而定,土质坚硬时,应在模板四侧用方木或圆木(60mm×60mm或??60~80mm)作成斜支撑杆;土质松软或模板较长时,除增加斜支撑之外,在阶台上连接加固角钢。

6.6.10 对于木模板的支撑可使用钢管支撑或圆木支撑,模板支撑必须牢固可靠。

6.6.11 台阶与台阶之间或立柱与下部台阶之间,可用支架或抬架连接,以保证上一台阶或立柱的稳定。

6.6.12 模板可采用木模板或钢模板,木模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8mm的板材。

6.6.13 模板合缝应严密,不得漏浆。模板的连接肋木用50mm×50mm,肋木之间距离一般为500~700mm。

6.6.14 模板安装后应仔细检查各部件是否牢固,在浇灌混凝土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变形、松动、下沉等现象,要及时修整加固。

地脚螺栓或插入式角钢安装

6.7.1 地脚螺栓安装

6.7.1.1 安装前必须检查地脚螺栓的规格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7.1.2 工程上一般使用的地脚螺栓采用组合式,在现场组装地脚螺栓时,应注意每根螺栓的高度一致,地脚螺栓的根开应与设计要求一致并注意不要变形。

6.7.1.3 重量较轻的地脚螺栓安装时,可用地脚螺栓板将其固定组成一组,待浇制至一定高度以后再放地脚螺栓进行调校。

6.7.1.4 重量较大的地脚螺栓安装时,应在扎筋前先组装好地脚螺栓,并用地脚螺栓板固定好,调校好其高度及本身螺栓的根开,拧紧螺栓,将其吊起以后再进行钢筋绑扎。

6.7.1.5 地脚螺栓安装尺寸调校好以后,应固定并注意在施工过程中不要碰撞,以免影响安装尺寸,基础浇制过程中及浇制完以后,都应注意复核地脚螺栓的安装尺寸。

6.7.1.6 对于转角塔、终端塔的受压腿和受拉腿,地脚螺栓规格可能不相同,必须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准安装。

6.7.2 插入式角钢安装

6.7.2.1 安装前必须检查插入式角钢的规格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7.2.2 插入式基础角钢的调整及固定采用专用固定架,控制采用双拉杆三点固定法(双调节杆和混凝土垫块固定)。调节杆由角钢(或钢管)、花兰螺栓、防扭螺栓、固定铁板组成,后端与打入地下角铁桩用螺丝相连,前端与主角钢相连,分别控制主角钢的倾斜率和横线路和顺线路的两个面。角钢安装示意图如图6-6所示。

6.7.2.3 角钢安装调校好以后,应固定并注意在施工过程中不要碰撞,以免影响安装尺寸。

6.7.2.4 在浇制过程中,用仪器监视角钢间的相对距离,方向、相对高度及倾斜度必须准确。

图6-6 角钢安装示意图

混凝土浇制

6.8.1 在基坑上方搭设工作平台,以抬木(或抬架)作为承力横梁,再搭小横杆,顶面用木板或钢板铺设平整,木板或钢板两端必须搭在受力的抬木或横杆上,不得悬空。

6.8.2 混凝土材料用量必须按配合比在现场称量。

6.8.3 机械搅拌的加料顺序是影响混凝土质量及搅拌机生产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合理方法是在上料斗中先装石子,再装水泥及砂;在鼓筒内先加水,或在上料斗提升进料的同时陆续加水。采用这种方式砂子压住水泥,上料时水泥不致飞扬,水泥及砂又不致粘住斗底。上料时,水泥及砂先进入鼓筒形成水泥砂浆,缩短了裹石子的过程,搅拌时间为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筒中起算不小于90s。

6.8.4 搅拌机使用完毕或中途停机时间较长,必须在旋转中用清水冲洗滚筒,然后再停机。

6.8.5 混凝土下料时先从立柱中心开始,逐渐延伸至四周,应避免将钢筋向一侧挤压变形。

6.8.6 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一般不超过2m;如超过2m的,为避免混凝土产生离析现象,应设置串筒或溜槽。

6.8.7 下雨天不宜露天搅拌和浇灌混凝土;如果浇灌,必须及时覆盖,防止雨水冲刷和增大水灰比。

6.8.8 灌筑前首先对模板、钢筋的安装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钢筋是隐蔽工程,其检查结果应作好记录,应将模板或基槽内的积水、垃圾和钢筋上的油污、泥土清理干净,模板中的缝隙和孔洞亦应予以堵塞,不用模板进行混凝土浇制时,必须有防止泥土渗入混凝土的措施。

6.8.9 基础灌筑深度在2m以内时,混凝土可用铁锹往模板内浇灌,也可以将混凝土由搅拌板直接倒入坑槽内;但应保证混凝土能充满模板内边角。在浇完底盘开始浇主柱前,应先在主柱底部填以50~100mm 与灌筑的混凝土内砂浆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当继续往上灌筑时,应特别注意检查主柱与底盘接缝处是否有漏浆现象。如发现漏浆,应立即停止灌筑;将漏浆堵塞后再行浇灌。

6.8.10 对层间结合处,主柱四角边缘等不易捣实的拐角处,必须用扁头捣固扦插几回。如果砂浆少,可适当增补砂浆,主柱与上层阶台之间容易出现蜂窝、狗洞,主要是漏浆造成,为此,必须加强捣固,在主柱模板外侧压一层牛皮纸且用砂料压紧,防止漏浆。

6.8.11 在混凝土浇灌及振捣过程中,密切注意模板及支撑木是否有变形、下沉、移动及漏浆等现象,发现后应立即处理。

6.8.12 混凝土基础的每个腿,应连续进行浇灌,如中途必须停顿时,应不超过水泥初凝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h)。对于一般开挖基础均应一次浇制完成,不准留施工缝。

6.8.13 一般采用机械插入式振捣方法,使用时一般垂直插入,并插入到下层尚未初凝的混凝土中50~100mm,促使上下层相互结合。

6.8.14 振捣时,要做到“快插慢拨”,快插,是为了防止先将表面的混凝土振实,与下面的混凝土发生分层、离析等现象;慢拨可防止振动棒抽出时形成空洞。

6.8.15 振动棒各插点的间距应该均匀,不要忽远忽近,一般间距不要超过振动棒有效作用半径的倍。所谓有效作用半径是指捣棒中心到所振动范围的距离,作用半径通常为300~400mm。

6.8.16 振动棒的移动方式有方格式与交错式两种,交错式重叠、搭接较多,振捣密实。

6.8.17 基础灌筑完毕后,拆去地脚螺栓丝扣的保护套,再一次检查地脚螺栓的根开和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主柱中心的偏移,检查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是否符合要求。超出允许误差的,应在混凝土初凝前调整合格并在周围灌浆。

6.8.18 为了实现基础一次成形,整基基础混凝土浇灌完成应及时抹面,可在尚有水泥浆的基础面上撒少许水泥用灰批抹光,抹面时间为在混凝土初凝时间前,用经纬仪对基础顶面进行检测并操平,对转角塔,操平后的基础顶面应做成斜平面。

6.8.19 基础浇制完成后,工具应集中,拌板应清洗干净,为下基基础浇制作好准备;清理多余的散落在支模及支撑上的浆石,以免造成拆模的困难,减少模板的损坏。

6.8.20 坍落度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两次及以上,其数值不得大于配合比设计的规定值,并严格控制水灰比。

6.8.21 配合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检查两次,其偏差应控制在上述施工措施规定的范围内。

6.8.22 试块制作:根据验收规范的要求,对于耐张、转角塔及单基或基础单腿混凝土量超过 100m3的桩号,须做一组试块;直线塔同一施工班每5基或不足5基做一组试块。试块规格统一为150mm×150mm×150mm,应现场制作,现场养护,并注明工程名称、杆塔号、混凝土强度、制作日期。当原材料改变或者水泥不同时,须分别另做试块,对于现场浇制的时间相隔太长时,须另外做试块。

基础养护、拆模

6.9.1 养护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忽视养护,将导致混凝土表面开裂,降低混凝土标号,影响使用甚至不能使用。

6.9.2 养护时可在混凝土表面覆盖草袋或泥土和淋水,使基础表面经常保持湿润。

6.9.3 当气温高于5℃时,基础应经常淋水养护,次数应保持混凝土基础具有足够的湿润状态。

6.9.4 养护工作应在浇水后12h内开始进行(炎热和干燥有风天气为3h)。

6.9.5 养护初期,水泥反应较快,需水也多,所以要特别注意在灌筑以后几天的养护工作;浇水次数以能保持混凝土具有足够的湿润状态为宜,养护所用的水与浇制水相同。

6.9.6 基础混凝土拆模经监理人员检验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土。

6.9.7 当混凝土强度不低于(浇制完后约48h),可进行基础拆模工作,拆模应自上而下,拆模后要对基础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施工记录。对于等截面斜柱基础(插入式基础)的拆模时间,按设计要求执行。为避免主柱受自重作用发生变形,基础回填时应先回填基础内侧再回填基础外侧。拆模前应通知监理代表和项目部质检员到现场检查鉴定,做出合格、不合格或修补的决定。

6.9.8 拆模后基础各项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棱角应不受损坏,表面应光滑,无麻面、蜂窝、露筋等现象。

回填土

6.10.1 基础安装经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规定及质量标准后方准回填土,回填土前应经监理代表或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检查。

6.10.2 基坑的回填,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耐压力不应低于原状土;对不宜夯实的水饱和黏性土,回填时可不夯,但应分层填实,密度要求同样为70%及以上。

6.10.3 其他不宜夯实的大孔性土、砂、淤泥等,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二次回填,至架线时的耐压力不应低于原状土。

6.10.4 凡是要夯实的土壤,在夯实过程中应有次序地沿四周均匀夯实,避免基础移动和倾斜。土中可按比例掺碎石,但树根杂草宜清除。

6.10.5 对于各类基坑,回填土之前都应排除坑内积水。

6.10.6 对于等截面斜柱基础(插入式基础),要求基础回填时应先回填基础内侧再回填基础外侧。

6.10.7 所有需要回填的杆塔基础坑,在其地平面以上应筑有自然坡度的防沉层,并要求上部面积和周边不小于坑口;对于一般土壤防沉层应高出地面300mm;对于冻土及不易夯实的土壤防沉层应高出地面500mm;工程竣工移交时,回填土应不低于地面。

6.10.8 基础回填土完毕,基础周围场地应平整,如基础位于山坡上,应在基础坑之外离底板边至1m 以外的山坡上方侧开挖排水沟,避免基础附近积水。

7 质量控制措施及检验标准

质量控制措施

7.1.1 施工质量检验一般按以下方式进行。质量检验一般采用三级检验制,施工队(班)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应进行100%的质量自检;项目部对所负责施工的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组织质量检查,复检比例不宜低于50%;公司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组织检查,抽检比例不宜低于20%。

7.1.2 原材料及器材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7.1.3 施工现场检查。施工人员在施工安装前对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的保管期,包装情况,材料设备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防护和锈蚀情况应进行检查,在未证实合格前,不得使用。

7.1.4 钢筋保护层厚度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检查,可用钢尺直接量出模板内侧与钢筋外侧的距离。检查位置通常在主柱模板的上方及底部两个断面,每个断面检查8个点(每个直角检查2个点),以最小距离作为依据。

7.1.5 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主柱中心偏移的检查。用钢尺量出各边的中心点M1、M2、M3、M4,用细铁线分别将M1、M3相连,M2、M4相连,连线相交于O1,O1即为主柱中心,再用细铁线通过对角地脚螺栓中心连接成两相交线,交点在主柱面上的投影即为同组地脚中心O′1,用钢尺测量O1O′1线段长,即为同组地脚螺

栓中心的偏移值,如图7-1所示。

图7-1 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主柱中心偏移的检查

7.1.6 整基基础中心与塔中心桩间位移检查。依上述方法,找出每个主柱上同组地脚螺栓中心O1、O2、O3及O4,以细铁线连接O1和O3、O2和O4,交点处吊一垂球,测点为基础中心的N;塔位中心桩即顺线路方向辅助桩A、B及横线路方向辅助桩C、D的交点为O,用钢尺量取N至AB的垂直距离为LN,即为整基基础与中心桩间的横线路方向位移;N至CD线的垂直距离MN为整基基础与中心桩间的顺线路方向位移距离。

7.1.7 基础根开的偏差。根开的偏差即相邻两个主柱同组地脚螺栓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如两基础为等高,可直接量取,如为不等高基础,则先量取其斜距,再用经纬仪测出高差,计算半根开的实测值,然后与设计值比较,计算其误差。

7.1.8 基础顶面的相对高差检查。等高的直线铁塔基础,经纬仪安平在塔位中心桩,立塔尺在四个主柱,水平旋转望远镜读出四个塔尺数,以最小值为0,其他读数减最小值,得出每个主柱顶面的相对高差;对于不等高基础,经纬仪应选择适当的位置安平,尽量做到经纬仪不变换位置能读出四个主柱面的塔尺数,然后与设计值比较计算。转角塔基础,测量基础顶面高差值时应减去施工预留偏差值。

7.1.9 整基基础扭转的检查。首先定出每个立柱上同组地脚螺栓中心的中心O1、O2、O3、O4,然后用细铁线连接O1O2、O2O3、O3O4、O4O1,并用钢尺定出O1O2、O2O3、O3O4、O4O1的中心点M、N、P及Q,将经纬仪安于塔位中心桩,调整望远镜对准顺线路中心线方向的辅助桩,固定水平盘读数为0,然后旋转望远镜对准Q点,读水平角的度数?4,同理读出其他角?3、?2、?1,计算四个水平角的平均值,即为整基基础的扭转值,如图7-2所示。

图7-2 整基基础扭转的检查

质量控制表

表7-1 质量控制表

检验标准

质量检验按Q/CSG —2007《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1部分:送电工程》中表6.1.3、表、表、表、Q/CSG表、表A4、表、表、表、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1部分:送电线路

掏挖式基础作业指导书

编码:SDXL-ZW-02

目次

1 适用范围 (19)

2 编写依据 (19)

3 作业流程 (20)

4 安全风险辨析与预控 (20)

5 作业准备 (21)

6 作业方法 (22)

7 质量控制措施及检验标准 (28)

1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人工掏挖式基础。

适用的地质条件为施工时无水渗入基坑,可塑或硬塑状黏性土或土夹石,全风化或强风化岩情况。

混凝土强度一般采用C15级或C20级。

2 编写依据

表2-1 编写依据

3 作业流程

图3-1 作业(工序)流程图

4 安全风险辨析与预控

掏挖式基础作业前,施工项目部根据该项目作业任务、施工条件,参照《电网建设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下简称《指南》)开展针对性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形成该任务的风险分析表。

按《指南》中与掏挖式基础作业相关联的《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编码:SDXL-ZW-02-01/01 SDXL-ZW-GY-01~08/08),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分析,确定风险等级,现场技术员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员审核,施工负责人签发。

施工负责人核对风险控制措施,并在日站班会上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接受交底的作业人员负责将安全措施落实到各作业任务和步骤中。

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现场持有,工作内容、地点不变时可连续使用10天,超过10天须重新办理作业票,在工作完成后上交项目部保存备查。

5 作业准备

人员配备

表5-1 人员配备表

主要工器具及仪器仪表配置

表5-2 主要工器具及仪器仪表配置表

表5-2(续)

6 作业方法

材料准备

6.1.1 水泥

基础所使用的水泥需经检验符合工程混凝土水泥的使用要求,采购的水泥在出厂时应保证出厂强度等级,各项技术应符合设计要求。在使用前必须对采购来的水泥进行抽样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不得投入工程使用。若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保管不善时,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库存堆放水泥的高度不得超过10包,并用防潮板垫起,保管过程中必须每月翻包一次。因保管不良受潮结块时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变更水泥的厂家或标号时必须重新检验。

水泥每200t为一批次,抽样送检一次,送检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检。

6.1.2 砂

混凝土所使用的轻骨料严禁使用海砂等咸水砂,对于砂,需从现场采样回来并作试验鉴定合格后,才能在工程混凝土中当作轻骨料。而在砂的平均粒径上,使用大于0.5mm的中粗砂。在选用和使用砂时,要求所选用的砂的含泥量应不超过5%,其泥块含量应不大于1%,其平均粒径必须符合以上要求。

砂每600t为一批次,送检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若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工程使用。

6.1.3 碎石

混凝土所选用的粗骨料为碎石,从现场采样回来并作试验鉴定,合格后才能作为本工程混凝土的粗骨料。现浇基础使用的碎石粒径为20~40mm。本工程所使用碎石在选择和使用时,所选用的碎石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碎石中的针状、片状颗粒含量应小于25%,含泥量应小于2%,含泥块量应小于%。

(2)碎石的强度应不低于混凝土强度的~2倍,石料应清洁,不允许有泥土,使用前应用清水冲洗外层的泥土。

碎石每600t为一批次,送检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若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工程使用。6.1.4 水

混凝土浇制和基础养护的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饮用水及清洁的河溪水可不用化验,只进行外观检查,水中不应含有油脂及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和糖类。

(2)污水及pH值小于4的酸性和含硫酸盐(2

SO )超过水重1%的水均不得使用。

4

(3)难以判断水质的,应取样到专业的化验室进行化验,以免影响混凝土的质量。

(4)不能使用海水。

6.1.5 钢筋

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钢材的钢号、规格必须符合图纸的规定,表面不得有折叠、裂纹、刮痕、结疤、麻点、分层等缺陷。每一批钢材均应有出厂的合格证明和材质化验报告,成批购买的钢材应抽样进行试验。

各种规格的钢筋每60t为一检验批次,抽样送检一次,送检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若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工程使用。

6.1.6 焊条

钢筋焊接所使用焊条型号有E43、E50等,焊条型号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所要求的型号进行选用。E43型焊条用于Ⅰ级钢筋的焊接,E50型焊条用于Ⅱ级钢筋的焊接,各种焊条必须有出厂证明书,在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选用的焊条应与被焊钢筋的强度和性能相当,受潮的焊条必须经过处理,并经工艺性能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焊药剥落者不准使用。

6.1.7 为保证原材料的质量,所有原材料的检验必须由监理见证送检。

6.1.8 配合比按试配的数据执行,配合比按表6-1填写。

表6-1 混凝土配合比

分坑

6.2.1 直线塔基础的分坑

直线桩复测方法可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测定中心桩位是否正确,采用正倒镜测定中心桩的位置偏移,横线路方向要控制在50mm以内,否则须用正倒镜法予以修正,直线方向用“两点间定线方法”校核。由于线路主要跨越有果树、杂树、棚、砖瓦房等,故给测量过程中的透视带来障碍,建议采用高脚架或采用三角形、矩形法,但要严格控制精度。

如图6-1所示,a 为基础半根开(基础地脚螺栓中心至线行中线或横担中线的距离),b 为坑口边长,

O 为铁塔的中心,分坑前应先分别算出如下尺寸:基础半对角L 0a ,坑口近点1L =(/2)a b -,

坑口远点2L =(/2)a b +。

图6-1 正方形直线塔基础分坑示意图

分坑时在中心点O 安平经纬仪,并前视相邻杆塔位中心桩,将水平度归零,然后将仪器转到45°定出B 、D 两辅助桩,继续转到135°定出A 、C 两辅助桩。自O 点沿OD 方向分别量水平距离L 1、L 2定出1点和2点。将2b 长的皮尺两端固定于1、2点,用手钩住皮尺中部D 处向外拉直角即得出3点,再折向另一侧得出4点,1至4点的连线为坑口的位置。同样根据计算结果对另外的三个腿进行分坑。

长方形直线塔基础分坑可参照以上方法计算有关尺寸。

6.2.2 转角塔基础分坑

如图6-2所示,转角塔基础分坑布置:分坑时将经纬仪安放中心桩O 处,按照(180°??)/2打分角桩定出角分线,将角分线归零,正反转45°打出对角桩分坑,尺寸计算如同直线基础分坑一样。

图6-2 转角塔基础分坑示意图

6.2.3 高低腿基础的分坑

6.2.3.1 根据基础各个基础基面与中心桩的相对高差、半根开等,计算各个半对角线线长。如图6-3所示,以D 坑为例:已知D 坑半根开为a 、基面与中心桩的相对高差为H BO ,桩径为d 。

6.2.3.2 当地形较平坦时,在中心桩O 处安平经纬仪,对准线路方向,将底盘固定。水平旋转45°,使望远镜对准对角线方向,在坑口外侧钉水平桩P 2,在水平桩P 2与中心桩O 间量取半对角线长定出孔位。其他三个坑可用同样方法放样。

6.2.3.3 当地形高差较大时,可根据中心桩施工基面与基坑地面间的高低差,把水平距离换算成斜距进行基坑放样。已知基础坑的半对角线线长为L BO1,基础坑地面与桩位基面的高低差为H BO ,由此可

计算出D 坑的半对角线斜距BOH L =,然后,以L BOH 定出基坑中心,再以d /2值确定基坑

的孔位。

6.2.3.4 当中心桩施工基面与基坑间不能通视时,用经纬仪进行分段定点丈量,用半对角线线长或半对角线斜距进行丈量放样。

图6-3 高低腿基础分坑示意图

开挖

6.3.1 为了保证掏挖基础尺寸准确,地表土及杂物必须清理并平整。开挖前应有有效的排水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洞内。

6.3.2 如遇基坑尺寸有增大或超深时,其增大或超深部分应用混凝土填充,并保证钢筋笼在立柱中的尺寸准确。

6.3.3 基坑施工分为开挖和清理两个步骤,基坑施工一般采用人工开挖。

6.3.4 基坑初挖时,宜比设计规定的尺寸小30~50mm ,以便修整基坑。

6.3.5 基坑开挖至接近设计深度时,再挖掘扩大头部分。在基坑底部订立中心桩,边挖边检查尺寸;各部尺寸应预留50mm 左右,待清理基坑时再修整。

6.3.6 基坑清理应从上而下进行,严格按设计图纸的基础外形尺寸施工。

6.3.7 基坑清理完毕后,应测量断面尺寸及坑深,并作好记录。整基基坑清理完毕后,应随即测量基础根开及对角线等项尺寸,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3.8 对于中等强风化或风化的Ⅲ、Ⅳ类岩石地区的掏挖基础,可采用人工开挖与放小炮开挖相结合的方法成型。

6.3.9 保证基础主柱顶露出地面、塔脚不积水。

6.3.10 尽可能不降或少降基面,在原地面直接开挖,以减少水土流失。

6.3.11 成孔净空尺寸不小于设计要求的基础尺寸,成孔深度允许偏差为0~+100mm,超深部分采用铺石灌浆处理;当洞形尺寸与设计要求有误差时,应保证基础底锥台设计坡度,超尺寸部分浇制基础时一并用混凝土填满。

6.3.12 基础成孔后,应及时验孔、安装地脚螺栓和钢筋,验收合格后尽快浇制混凝土,以防降雨至孔内积水,影响基坑强度。

6.3.13 每日开工前及开挖过程中,必须检测孔内有无毒害气体和缺氧现象,孔内施工时应采取可靠的通风设施,确保孔内作业时空气清新,避免缺氧。

6.3.14 施工过程中,孔口应有专人监护,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安全带。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孔内设半边井的安全网,并设特别可靠的救生软梯。当暂停孔内作业时,孔口应用盖板盖好。

6.3.15 基础主柱开挖深度距设计要求尚有100~200mm时,检查主柱直径正确后,用钢尺在主柱坑壁上量出基础底部扩大头挖扩位置线,由挖扩位置线下方20~40mm处开始挖掘扩大头部分。

6.3.16 基坑开挖至距设计要求埋深尚有约50mm时,在基坑底部钉出基坑中心桩,边挖掘边检查尺寸,直至基坑周边尺寸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为止。基坑底部应预留约50mm暂不挖掘,待清理基坑时再修整。6.3.17 基坑内提土应采用吊篮或吊桶,提升装置及井架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提运方法应采用辘轳或三脚架或杠杆,以人力操作将土提运至坑口上方再倒至距坑口不小于5m远的安全地带。

6.3.18 基坑施工的铲、镐等工具的把柄长度应限制在500mm以下,视坑口直径而定,以方便操作。6.3.19 掏挖基坑过程中如发现土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坑壁有塌方先兆时应暂停挖掘,报告工地负责人研究处理。

清理基坑

6.4.1 清理基坑的任务是修理坑壁及清除坑底未挖掘的部分,基坑清理应由上至下进行。

6.4.2 清理基坑应有与主柱直径等长的专用测量工具测量主柱基坑直径,以保证基坑尺寸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清理基坑时应保留基坑中心桩,以基坑中心桩为准,测量基坑中心桩至四周坑边尺寸应相等。

6.4.3 清理好的基坑,如需过夜浇制基础,应采取防止雨水或泥土流入坑内的措施,例如加盖塑料薄膜,在坑外侧开挖小排水沟等。

6.4.4 基坑清理完毕,应测量立柱断面尺寸及坑深,符合规范偏差要求,并作好施工记录;基坑尺寸属隐蔽工程应有监理代表在现场复查并签字认可。

钢筋加工及安装

6.5.1 钢筋购置必须符合有关采购程序,运往现场后进行检验试验,并符合相关要求。

6.5.2 钢筋的加工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钢筋不得使用。

6.5.3 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规定:Ⅰ级钢筋末端需要作180°弯钩,其圆弧弯曲直径(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的倍,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的3倍,如图6-4所示。

图6-4 钢筋弯钩示意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c2e.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