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办法

更新时间:2023-08-09 08:5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用于对公司驾驶员的考核与激励

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 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

1.安全行车

1.1 工作内容及要求

1.1.1 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交通规章、规则,警钟长鸣,

谨慎驾驶。

1.1.2 加强车辆检查,及时保养维修,确保安全无事故,避免车辆受损。

1.1.3 严格遵守行车纪律,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斗气车,严禁违章行驶、严禁疲惫驾

车、严禁酒后驾车。

1.1.4 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得到批准

后方可停止工作。

1.2 评分标准(此项共计25分):

1.2.1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交通规章、规则(满分10分):违章一次扣5分。

一年内发生交通违章罚款(单次不超过二百元)二次以内的由公司承担,自第三次起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单次交通违章罚款超过二百元的,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相关款项公司可在其工资等收入中抵扣。

1.2.2 安全行车,在考核期内未出现因主观不当造成安全事故(满分15分):驾驶员发生

安全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的,且驾驶员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根据损失数额予以扣分:车辆损失500元以下扣5分,500~1000元扣10分,1000元以上扣15分。同时,当事驾驶员除做出书面检讨外,另须酌情承担该事故的相关损失。相关款项公司可从其工资等收入中抵扣。

1.2.3 驾驶员一年之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负全责或主责事故的,累计财产损失在二

万元以下的,除承担相关损失外,可做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1.2.4 驾驶员发生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或造成财产损失二万元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

责任的,驾驶员除承担相关损失外,做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用于对公司驾驶员的考核与激励

1.2.5 驾驶员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交管部门记满12分而被责令参加培训考核的所有费

用,一律由驾驶员自理,其培训考核时间应做事假处理。

1.2.6 驾驶员被吊扣驾照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做待岗处理,第一个月

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第二个月起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

1.2.7 驾驶员被吊销驾照或吊扣驾照三个月以上的,做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或劳

务合同。

2.工作纪律

2.1 工作内容及要求

2.1.1 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和调度,服从领导,服从车辆调度,按时出车,不出车

时服从其他安排。

2.1.2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条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时间不窜岗。

2.1.3 不得私自出车、私自转借公车、因私擅改行车路线,严禁公车私用。

2.1.4 及时主动向领导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如临时出车未取得出车凭证,任务完成后应及

时补开,并准确、详细填写“行车记录”中起止里程等各项内容。

2.1.5 与行车有关的报销票据须为正式有效凭证,并详细注明日期、地点、用车人等事项。

报销费用应实事求是,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出现虚假、欺诈行为。

2.1.6 任务完成后车辆须回公司停放(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回厂停放的,须征得主管领导同

意)。

2.1.7 不得借加油、修理等事项损害公司利益。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违者费

用不予报销。

2.1.8 努力学习驾驶业务知识,提升技能。应提前做好行车前的预备工作,随时做好出车

准备,必须车等任务,不能任务等车。

2.1.9 保守公司秘密,自觉维护公司及自身形象。未经领导许可,应主动回避商洽、宴请

招待等场合。

2.1.10 选择合理的行车路线,以做到“及时、有效、安全、周到”。

2.2. 评分标准(此项共计25分):

用于对公司驾驶员的考核与激励

2.2.1 服从用车调配,工作积极主动(满分5分):不服从车务管理人员调配,每次扣2.5

分。

2.2.2 无派车时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车准备。自觉维护公司及自身形象(满分5分):工

作时间窜岗、擅自离岗,出车准备不到位的,言行不当、损害公司形象的, 每次扣

2.5分。

2.2.3 不出车时服从其他工作安排(满分5分):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5分。

2.2.4 执行出车任务时,要安全正点、路线合理,出现异常或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

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说明原因。任务完成后车辆按规定停放(满分5分):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5分。

2.2.5 正确填写用车记录(满分5分):驾驶员借报销费用、加油、修理之机,虚报公里数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节不严重的,第一次发现扣5分;采用虚假、欺诈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情节严重或再次发生,做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2.2.6 驾驶员未经允许私自出车、私自转借公车、公车私用及因私利擅自变更行车路线的,

当事驾驶员应做出书面检讨,同时:第一次发现除追缴车费、扣除当季季度奖金外,另对驾驶员予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第二次发现除追缴车费外,做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2.2.7 驾驶员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声誉或泄漏公司秘密的,一经发现,做严重违纪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2.2.8 驾驶员三次不服从出车调配或采用故意拖延工作时间等消极怠工行为的,做严重违

纪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2.2.9 驾驶员违反公司其它规章制度、要求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 服务态度

3.1 工作内容及要求

3.1.1 树立“服务至上,工作第一”的职业理念,对所有用车人都应热情服务,做到领导、

职工用车态度一致,语言文明,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对于公司客人,更应热情服务,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用于对公司驾驶员的考核与激励

3.1.2 工作勤恳,吃苦耐劳,谦虚谨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最大限度地满

足用车需求。

3.1.3 用车人带大件或较多物品时,应主动协助搬运。

3.1.4 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驾驶员有义务尽量保证车内财物安全。若必须离开时,

应将其放于后行李厢加锁。

3.1.5 驾驶员应始终保持联系通畅,以便随时领受任务。

3.2 评分标准(此项共计25分):

3.2.1 服务态度(满分10分):服务态度不佳、质量不高,遭到投诉或负面反馈,调查属

实的,每次扣5分。

3.2.2 车内物品安全(满分10分):由于驾驶员过错而造成车内物品遗失的,除当事人对

相应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外,每次扣1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做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3.2.3 联系通畅(5分),因驾驶员原因造成联系不上而影响出车的,每次扣5分。同时,

每发生一次扣除其当月报销手机话费的20%。一年内累计出现五次上述情况的,可做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4.车容车貌及维修保养

4.1 工作内容及要求

4.1.1 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车辆性能。勤于检查,及时排除车辆故障、隐患。

4.1.2 定期保养,及时更换相关配件。及时维修,始终保持车况良好。维修保养必须经主

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精心爱护车辆,不野蛮及违章操作。

4.1.3 始终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做到外观漆面光亮,内饰清洁无脏污。及时保洁清理,车

辆内无异味,无垃圾杂物。

4.1.4 掌握所驾车辆年检及保险有效期,及时通知并配合办公室办理。

4.1.5 保持驾驶班卫生、整洁,地面无杂物,墙面无灰尘、蛛网,桌面干净整洁。

4.2 评分标准(此项共计25分):

4.2.1 车辆保养情况良好,爱惜车辆、避免车辆受损(满分15分):驾驶员未按要求做好

用于对公司驾驶员的考核与激励

车辆保养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内),一次扣7.5分,且因影响任务完成或车辆损坏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车辆受损金额予以以下处理:车辆损失500元以下的,扣除驾驶员当月里程奖金;车辆损失500~1000元的,扣除驾驶员当月里程奖金和当季季度奖金;车辆损失1000元以上的,除扣除驾驶员当月里程奖金和当季季度奖金外,公司还将酌情进行罚款处理。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除要求当事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可做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4.2.2 车辆内外清洁(满分5分):未按要求清洁的,每发现一处扣2.5分。

4.2.3 驾驶班环境整洁(满分5分),未按要求清洁的,每发现一处扣2.5分。

二、 考核方式与评分程序

考核工作每月随机组织,部门日常考核占40%,考评员日常考核占30%,用车人评议占30%。有突出成绩或事迹,可酌情加分。

评分后的考核表(见附件),由驾驶员本人签字确认。公司将根据以上考核办法对驾驶员进行奖惩。

三、 考核等级及奖惩

考核结果与部门奖金挂钩,具体为:

季度平均考评成绩达(含)105分以上者,可得150%奖金

季度平均考评成绩101-104分者,可得120%奖金;

季度平均考评成绩达(含)100分者,可得全额奖金;

季度平均考评成绩96-99分者,可得80%奖金;

季度平均考评成绩91-95分者,可得50%奖金;

季度平均考评成绩(含)90分以下者,不得奖金。

全年月度平均考评成绩(含)90分以下达三次的驾驶员,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得参加年度评优,不得参加下年度工资上调。

四、 其它

用于对公司驾驶员的考核与激励

1.专职驾驶员每月基本行车里程为:当月法定工作天数*80公里/天。对其超额行车工作按

月发放里程奖金,标准为:(月度有效行车里程-月度基本行车里程①)*0.2元/公里。若月度有效行车里程低于月度基本行车里程的,则当月里程奖金为0。

2.驾驶员因工作需要发生的自乘车费用或餐费,应不超过公司相关补助标准,乘车费进行

实报实销,餐费补贴按月经部门统计、申报,公司核准后发放。

3.其他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因其主观原因造成交通违章、安全事故、车辆、财产

及人身损伤的,参照前述条款,对公司遭受的相关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亦须正确填写行车记录,且行车公里数应与实际用车的公

里数相吻合。若发生公车私用造成行驶里程增加的,除追缴相关用车费用外,另根据情节酌情予以罚款处理。

5.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起草及负责解释。

6.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① 月度基本行车里程为当月法定工作天数*80公里/天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bkj.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