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纳税服务工作交流经验材料

更新时间:2024-03-24 23:3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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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全面推进国地税协作 实现纳税服务新跨越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宁夏国税局、地税局立足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围绕纳税人最关心的现实问题,积极探索国地税联合开展纳税服务的新路子,建立起了国地税联合开展纳税服务的新模式,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困扰纳税人的“重复办证、重复缴费;重复报送、重复跑路;重复投诉、重复受理”的问题,实现了在协作中优化服务资源、在工作中形成服务合力、在创新中提高服务水平的目标。我们主动加强协作配合,提升行政效能的做法得到了自治区政府高度评价。近期,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齐同生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对税务部门主动加强协作、服务经济、关注民生、提高效能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学习借鉴。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长效机制,构筑纳税服务新格局

(一)建立高效协作机制。我们联合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 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意见》,经自治区政府审议后,以自治区政府文件下发全区执行,从高层次建立了纳税服务合作机制。我们还结合实际,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评估,使纳税服务工作步入了常态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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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立科学工作目标。我们共同制定了《2008-2010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明确了一个时期内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确定了锤炼办税服务人员综合办税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纳税辅导能力三项基本功;明确了加强法制化建设、实行专业化分工、采取集约化管理、开展个性化服务、打造优美化环境的五项任务;提出了推进纳税服务机构规范化、纳税服务技能专业化、纳税服务制度系统化、纳税服务措施现代化、纳税服务程序公开化、纳税服务手段人性化、纳税服务途径多元化、纳税服务考核标准化的八项目标建设;全力打造“宁夏税务12366直通车”服务品牌,最终实现纳税服务效率提高、纳税成本有效降低、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提高的工作目标。

(三)建设规范制度体系。我们联合开发了《12366纳税服务信息系统》和《宁夏国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等公开办税系统,共同制定了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开展税务稽查、联合评定个体定额、相互委托代征税款等5项制度,统一规范了联合开展纳税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实现了纳税服务工作制度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

二、丰富服务内容,拓展纳税服务合作新领域

我们按照“确立项目,共同组织,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联合开展了办理税务登记工作。简化办证程序和手续,在全区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所在的地方政府各政务大厅设立了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开展联合办证工作,实现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一个机关受理、一套资料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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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个税号管理、一份证件通用、一次收费完毕”的目标。

联合开展了核定个体户定额工作。对国、地税局共管的个体纳税户,各级税务机关联合进行调查测算,相互征求意见,采取人机结合的办法核定纳税定额,联合发布评定结果,避免出现对同一纳税人核定税基不一致的问题。目前,联合评定面已经达到了90%。

联合开展了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工作。共同制定评定标准,规定评定程序,联合开展评定,已连续两次对299户自治区A级纳税信用单位进行了评定和表彰。

联合开展了税务稽查工作。实行稽查案件交换制度,对大型企业、大案要案和专项税收检查,联合下户稽查,每年联合检查面不低于20%,并逐步扩大联合稽查面。

联合开展了委托代征税款工作。各级国、地税局相互委托代征稽查查补的税款、集贸市场纳税户、偏远地区纳税户、临时经营纳税户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应纳税款。

三、创新服务手段,探索纳税服务协作新途径

(一)建立以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缴“明白税”为目标的办税服务厅综合办税模式。在全区办税服务厅推行以“统一设臵、统一职能、统一流程、统一格局、统一标识” 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对窗口职能、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规范,实现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一窗通办”和在同一市、县(区)内申报纳税的通报通缴、发票的通验通售、涉税文书的通取通查、税务登记的通受通办、税务咨询的通问通答的“同城办税”服务方式。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辅导室,为纳税人提供纳税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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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系统操作培训、涉税事宜解答和处理等服务。开辟自助办税区,配备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触摸屏查询机、磁卡电话等办税设备,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便利。在办税服务厅使用 “一机双屏”计算机,公开办税程序和结果,便于纳税人监督。

(二)建立以保障纳税人权益为目标的“宁夏税务12366直通车”专业化纳税服务机制。在地市级局设立维护纳税人权益中心,为纳税人开展税法援助和救济。在商会、行业协会、专业市场、大型购物商场设立纳税人权益维护服务点,聘请维权志愿者,扩大维权途径,满足纳税人维权诉求。共同建立“宁夏税务12366直通车”服务机制,配备专业人员、专用车辆和专用设备,吸收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人员参加,为纳税人提供最直接面对面的咨询辅导服务、援助服务和服务回访,提供税务软件技术支持和排除故障、解决税务争议、处理投诉举报等服务。纳税人在遇到办税困难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税务机关援助时,12366直通车就会及时到达现场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三)建立以方便快捷服务纳税人为目标的信息化平台。一是共建纳税服务辅助系统。实现税务登记、定额核定、税务稽查、信用等级评定、货运发票开具等信息的自动比对和处理以及工作制度、涉税文件、税务公告、联系方式等在内的政务信息共享。二是共建网上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登记、申报纳税、文书受理、投诉举报等涉税服务,实现纳税人在同一平台办理国地税业务的愿望。三是共建12366纳税服务信息系统。为纳税人提供人工坐席、纳税申报、短信服务、投诉举报、发票真伪查询等涉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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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的工作持续改进机制。一是规范文书资料报送,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问题。统一对纳税人报送的文书资料进行简并、规范,简并206项业务,取消185种资料,使纳税人办理日常涉税业务同以前相比报送资料减少60%,实现了纳税人基础信息“一次报送、各税共享”、“一次报送、长期共享”的目标。二是简化征管流程,解决办税环节过多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将由业务部门受理和办理事项,全部前移至办税服务厅。通过简并流转环节,共减少审核工作节点10多个、取消相应岗位4个、下放审批权限5个,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税收有关证明和申请发票领购等50多项业务,实行即时办结。对于多个调查事项由多个部门调查核实的工作,实行“一次到户、一次核查”,减少了入户核查的次数。

四、联合开展纳税服务取得的成效

一是通过建立机制,实现了“三个减少”。即减少了纳税人“重复办证、重复缴费”;减少了“多次跑,多头找”;减少了“重复投诉、重复受理”的现象。目前,已联合办证1.5万户,联合办证率达到了100%,每年减少纳税人的工本费30多万元,纳税人办税和投诉举报办理的时间在原来基础上压缩了70%以上。

二是通过观念更新,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纳税服务方式有了新转变;工作态度有了新转变;纳税选择有了新转变。新的服务模式实现了服务方式由“多头跑”到 “一站式”、“一窗式”、“一次性”的转变。纳税人办理国地税涉税事宜由过去分别在2个税务机关、至少4个部门、5个窗口办理变为在一个机关、一个部门、一个窗口的一次性全部办理完毕,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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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选择由“定点式”向“多点式”的转变。

三是通过完善手段,实现了“三个降低”。即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降低了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降低了社会的协护税成本。国地税纳税服务标准、办税方式、服务手段的统一,有助于纳税人准确、快捷、便利地办理各种涉税事项,让纳税人“少进冤枉门、少跑冤枉路、少找冤枉人”,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多元化的办税方式,极大地节约了纳税成本,提升了纳税遵从度。2008年至2009年5月底,全系统纳税申报率为100%,税款入库率为99.68%。

四是通过强化责任,实现了“三个提升”。即提升了税务人员主动服务的意识;提升了纳税人的维权意识;提升了政府工作行政效能。对纳税服务效率和质量的跟踪问效,增强了税务人员做好纳税服务的责任意识。通过对纳税人权益的公开,诉求渠道的畅通,使纳税人由“被动维权”变为“主动维权”。丰富细致的纳税服务内容,便捷高效的服务手段,有效地促进了政府效能建设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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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b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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