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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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提高四川省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水平,统一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方法,确保检测质量,做到安全适用、数据准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四川省建筑工程地基基础的检测与评价。 1.0.3 本规程未涉及的检测项目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1.0.4 四川省建筑工程地基基础的检测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基 ground,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天然地基 natural foundation,natural subgrade

在天然岩土层上直接修筑基础的地基。 2.1.3 处理地基 the foundation of treatment soils

为提高地基的承载力,通过采用人工方法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后的地基。 2.1.4 复合地基 composite ground,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形成的增强体,由增强体和周围地基土共同承担荷载的地基。 2.1.5 基桩 foundation pile

桩基础中的单桩。

2.1.6 锚杆(索) anchor bar (rope)

由杆体、注浆固结体、锚具、套管所组成的一端与支护结构构件连接,另一端锚固在稳定岩土体内的受拉构件。

2.1.7 支护锚杆(索) retaining anchor (rope)

将支护结构所承受的侧向荷载,通过锚杆(索)的拉结作用传递到周围的稳定岩土层中去的杆(索)件。

2.1.8 土层锚杆(索) soil anchor (rope)

锚固段置于土层中的锚杆。

2.1.9 岩石锚杆(索) rock anchor (rope)

锚固段置于岩石内的锚杆(索)。 2.1.10 土钉 soil nail

植入土中并注浆形成的承受拉力与剪力的杆件。 2.1.11 静载荷试验 static load testing

对结构或构件逐级施加静态荷载,观测其相对变形的试验方法;相对变形则是竖向沉降、桩顶上拔量、锚头位移和水平位移等的统称。 2.1.12 标准贯入试验 standard penetration test(SPT)

用质量为63.5kg的穿心锤,以76cm的落距,将标准规格的贯入器,自钻孔底部预打15cm,记录再打入30cm的锤击数,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

2.1.13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dynamic penetration test(DPT)

用一定质量的重锤,以一定高度的自由落距,将标准规格的圆锥形探头贯入土中,根据打入土中一定距离所需的锤击数,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 2.1.14 静力触探试验 cone penetration test(CPT)

通过静力将标准圆锥形探头匀速压入土中,根据测定触探头的贯入阻力,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

2.1.15 岩基载荷试验 rock foundation loading test

在岩石地基的表面逐级施加竖向压力,测量岩石地基的表面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以确定岩石地基的竖向抗压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1.16 平板载荷试验 plate loading test

在地基的表面逐级施加竖向压力,测量地基的表面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以确定地基的竖向抗压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1.17 低应变法 low strain integrity testing

采用低能量瞬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18 高应变法 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

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基桩上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19 声波透射法 cross hole sonic logging

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20 钻芯法 core drilling method

采用单动双管钻具钻取桩身混凝土和桩底岩土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及其位置、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或鉴别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的检测方法。 2.1.21 单桩静载荷试验 static loading test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和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1.22 单桩承载力 pile bearing capacity

指桩基础中单桩在不同使用状态下所能承受的荷载。

2.1.23 桩身完整性 pile integrity

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 2.1.24 桩身缺陷 pile defects

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2.2 符号

2.2.1 抗力和材料性能

Ra—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fak—地基土的承载力特征值;

frm—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 frk—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fspk—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 E0—土的变形模量; Es—土的压缩模量;

Nk—锚杆(索)轴向拉力标准值; Tu—土钉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Qu—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qpk—桩端土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qpa—桩端土承载力特征值。

2.2.2 触探及标准贯入试验指标

N10—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 63.5—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120—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标准贯入试验击数; Ps—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

2.2.3 作用与作用效应

Nmax—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

p—平板载荷试验中施加于承压板表面单位面积上的竖向抗压荷载;

Q—施加于单桩竖向抗压荷载或施加于锚杆轴向抗拉荷载; s—沉降量;

Se—锚杆(索)弹性位移;

De—锚杆(索)塑性位移;

δ—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中的桩顶上拔量或变异系数。

2.2.4 几何参数

b—矩形桩的边宽,矩形基础或条形基础底边的宽度,承压板直径或边宽; b’—垫层底面宽度; z—基础底面下垫层的厚度; θ—垫层的压力扩散角; B—支墩(座)宽度;

d—桩身直径(管桩外径),锚杆孔径,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 L—桩长。 2.2.5 计算系数

σ—岩石饱和抗压强度的标准差; Ψ —统计修正系数; Ψr —折减系数。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本规程中的抽样数量均按单体工程计算。

3.1.2 在进行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前,检测机构应完成下列工作: 1 收集受检工程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及地基基础设计资料等;

2 了解地基基础的施工过程,收集地基基础的施工、过程控制等记录及资料; 3 核实或明确委托工作的检测目的和具体要求。 3.1.3 检测点位的布置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宜在整个施工场地内均匀布置;

2 当受检工程场地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在地质条件较差的地段布置; 3 应在地基基础的施工质量存在异议的部位布置;

4 应在基础承受荷载较大或在上部结构对变形敏感部位布置; 5 检测点宜由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建筑单位共同商定。 3.1.4 检测机构应根据检测目的和具体要求编制检测方案。 3.1.5 检测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3.1.6 现场检测时,必须采取安全、环保措施。 3.1.7 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检测日期和检测目的; 2 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

3 检测机构名称、检测人员、项目负责人、报告审核人和批准人; 4 工程概况及场地地质条件概况; 5 依据标准与检测方法; 6 所用仪器设备的型号及编号;

7 检测数据、实测与分析曲线以及汇总表等; 8 检测点位的选取依据及平面位置图; 9 检测结果、结论及建议。

3.2 静力触探试验

3.2.1 静力触探试验适用于软土、一般粘性土、粉土、砂土和含少量碎石的土。 3.2.2 对经过地基处理的地基进行静力触探试验,检测深度应超过地基处理深度。

3.2.3 静力触探试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头圆锥锥底截面积应采用10cm2或15cm2,单桥探头侧壁高度应采用57mm或70mm,双桥探头侧壁面积应采用150cm2~300cm2,锥尖锥角应为60o; 2 探杆上应有明确的长度标识;

3 探头应匀速垂直压入土中,贯入速率为1.2m/min; 4 量测读数时,除自动记录仪外,均应每10cm记录一次。

3.2.4 根据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评定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和压缩模量时可按附录A执行。

3.3 标准贯入试验

3.3.1 标准贯入试验适用于砂土、粉土和一般粘性土。 3.3.2 标准贯入试验的设备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 标准贯入试验设备规格

3.3.3 标准贯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自动落锤装置;

2 保持贯入器、探杆、导向杆联接后的垂直度,锤击速率应小于30击/min; 3 标准贯入试验孔采用回转钻进,并保持孔内水位略高于地下水位。当孔壁不稳定时,可用泥浆护壁,钻至试验标高以上15cm处,清除孔底残土后再进行试验;

4 贯入器打入土中15cm后,开始记录每打入10cm的锤击数,累计打入30cm的锤击数为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

3.4 动力触探试验

3.4.1 动力触探试验可用于评定灌(注)浆地基(含桩端灌(注)浆)、砂卵石换填地基、振冲地基等处理地基及以卵石层为桩端持力层的人工挖孔桩桩端土的密实程度和均匀性。

3.4.2 动力触探类型应根据地基土类别按表3.4.2选用。

表3.4.2 动力触探类型

3.4.3 对经过地基处理的地基进行动力触探试验,测试深度应超过地基处理深度。 3.4.4 动力触探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自动落锤装置;

2 触探杆最大偏斜度不应超过2%,锤击贯入应连续进行,锤击速率每分钟宜为15击~30击;应防止锤击偏心、探杆倾斜和侧向晃动,保持探杆垂直度;

3 每贯入1m深度,宜将探杆转动一圈半;当贯入深度超过10m,每贯入20cm宜转动探杆一次;

4 对轻型动力触探,当N10大于100或贯入15cm锤击数大于50时,可停止试验; 5 对重型动力触探,当连续三次N63.5大于50时,可停止试验或改用超重型动力触探。

3.5 低应变法

3.5.1 低应变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及位置、校核桩长。当施工桩长超过低应变测试有效深度时,宜采用其它测试方法对桩长和完整性进行核定。

3.5.2 低应变试验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有关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 对混凝土灌注桩或桩头破损的预制桩必须进行裁桩并作打磨处理; 2 测试波速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桩长已知、桩底反射信号明确,在地质条件、设计桩型、成桩工艺相同的基桩中,选取不少于5根Ⅰ类桩的桩身波速值计算实测波速平均值;

2)当无法获取实测波速平均值时,桩身波速可按附录F的推荐值初步设定,并以此校核施工记录桩长;

3)采用实测波速平均值或 本规程附录F推荐值测试存在较大差异时,可选取不少于5根I类桩对其桩身上部一定长度段的混凝土进行应力波波速实测,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第8.4.1条计算波速平均值;

4)波速平均值也可根据本地区相同桩型及成桩工艺的其它桩基工程的实测值,结合桩身混凝土的骨料品种和强度等级综合确定。

3.5.3 当实测桩长与施工记录桩长不吻合时,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

3.6 声波透射法

3.6.1 声波透射法适用于检测已埋声测管的混凝土灌注桩桩身完整性,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并判断其位置。

3.6.2 声波透射法的仪器设备、现场检测、检测数据分析判断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有关规定。

3.6.3 声波透射法的声测管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检测方案及检测报告图纸中,应标注声测管的埋设位置及编号;

2 声测管应选择透声率较大、便于安装且不易破损的材料。声测管宜采用壁厚大于等于3mm的钢管;

3 套管宜采用对接,不宜采用对焊连接;

4 声测管宜采用焊接或绑扎等方式直接固定在钢筋笼内侧,并应保持平行; 5 声测管应从桩顶至桩底连续埋设。

3.6.4 应采取措施确保声测管畅通,检测前应冲洗声测管。当声测管堵管无法进行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应采用其它方法(如钻芯法)进行检测。

3.7 高应变法

3.7.1 高应变法适用于检测基桩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灌注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时,应具有现场实测经验和本地区相近条件下的可靠动静对比验证资料。 3.7.2 对于大直径扩底桩或具有缓变型Q-s曲线的大直径灌注桩不宜采用高应变试验。 3.7.3 高应变试验的仪器设备、桩头处理、现场检测、检测数据分析判断应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有关规定执行。 3.7.4 高应变检测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混凝土灌注桩或桩头破损的预制桩,桩头须按附录G进行处理;

2 高应变承载力试验锤的重量应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0%~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600mm或桩长大于30m时取高值;重锤应整体铸造,高径(宽)比应在1.0~1.5

范围内。

3 对以材料强度控制单桩竖向承载力的试验,最大锤击力不应小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5倍;

4 试验前,可采用10cm或者20cm落距进行试锤击检查测试系统状态,确认正常后,落距宜选择50cm~150cm;

5 检测评定的极限承载力不得大于实测曲线中的最大锤击力。

3.8 钻芯法

3.8.1 钻芯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和桩身完整性、桩底沉渣厚度,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

3.8.2 钻芯法的仪器设备、现场操作、芯样处理、检测数据分析判断应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有关规定执行。

3.8.3 钻芯法确定桩端以下中风化或微风化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岩样尺寸宜为φ50mm×100mm,数量不应少于6个; 2 岩样应进行饱和处理,若为粘土质岩时取天然状态;

3 在压力机上以(500~800)kPa/s的速度加载直到试样破坏,记下最大加载值,做好试验前后的试样描述。

3.9 静载荷试验

3.9.1 本规程中的静载荷试验主要包括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岩基载荷试验、单桩静载荷试验及锚杆(索)抗拔试验。 3.9.2 静载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压重平台反力装置时,压重量不应少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压重宜在试验前一次加足;在压重堆载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现场有吊车进场条件时,堆载材料应使用混凝土标准配重块;

2 应对平台梁、主梁、承载墙及其地基强度进行验算;

3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承压板底面标高宜与基础底面标高一致,且承压板底宜铺设中、粗砂垫层,垫层厚度宜取50mm~150mm。

4 每级荷载的维持时间均应按相应的标准执行。

4 处理地基检测

4.1 换填地基

4.1.1 砂石土换填地基应分别进行压实系数和承载力检测。 4.1.2 压实系数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实系数应分层进行检测;

2 对细粒土采用环刀法,对粗粒土采用灌砂(水)法或其它方法进行检测; 3 检测点数量,对大基坑每50m2~100m2不应少于1个点,对基槽每10m~20m不应少于1个点,每个独立柱基不应少于1个点。 4.1.3 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换填层的施工质量,对于大面积换填地基每50m2~100m2不应少于1个点,对于基槽换填地基每10m~20m不应少于1个点,每个单独柱基不应少于1个点,每个单体工程不应少于6个点;

2 根据动力触探试验结果选择相对较差或具有代表性的点位进行静载荷试验,每个单体工程每1000m2不少于1个点,且不应少于3个点。

4.2 强夯地基

4.2.1 强夯法处理地基承载力检测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后方可进行。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宜少于7天,粉土和粘性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宜少于14天;强夯置换地基间隔时间不宜少于28天。

4.2.2 强夯法处理的地基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不加填料的强夯地基,可采用原位测试或取样进行室内土工试验等方法进行,按每100m2抽取不少于1个点进行初步检测,并根据试验结果选择相对较差的或有代表性的点位进行静载荷试验,每个单体工程不少于3点;

2 对加入卵石或碎石进行强夯形成的强夯置换地基,宜先采用动力触探检测,根据动探结果选择相对较差的或有代表性的点位进行单墩载荷试验或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3 动力触探检测数量每50m2~100m2不少于1个点,静载荷试验点数量每500m2不少于1点,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 对于堆场、道路和单层大跨度厂房地坪强夯地基,动力触探检测数量每200m2~500m2不少于1个点,静载荷试验点数量每1000m2不少于1点。

4.3 振冲碎石桩地基

4.3.1 振冲施工结束后,除砂土地基外,其余土体地基应间隔一定时间后才能进行地基检测。粉质粘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宜少于21天,粉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宜少于14天。 4.3.2 振冲碎石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取振冲桩总数的3%~5%进行动力触探试验检测,绘制振冲桩体密实度随深度的变化曲线,测点应在碎石桩体中心;根据动力触探试验结果,选取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少于3个点做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2 处理结果要求较高或处理厚度变化较大的振冲碎石桩地基,宜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3 不加填料振冲加密处理的砂土、圆砾土或松散卵石等地基,可选取不少于振冲点的3%,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应少于10点采用原位测试方法评定地基承载力。

4.4 砂石桩地基

4.4.1 砂石桩施工结束后,应间隔一定时间进行质量检测。粉土、砂土和杂填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宜少于7天,对饱和粘性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宜少于28天,对非饱和的粘性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宜少于14天。

4.4.2 砂石桩地基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取不少于砂石桩总数的2%进行动力触探试验,测点应在砂石桩体中心,并绘制桩体密实度随深度的变化曲线;

2 根据动力触探试验结果,选择密实度相对较差或具有代表性的不少于总桩数1%,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少于3点进行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3 对要求较高或处理厚度变化较大的砂石桩地基,宜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4.5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含素混凝土桩)地基

4.5.1 CFG桩应在施工结束15天(或桩身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应进行单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和单桩静载荷试验检测。 4.5.2 CFG桩地基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使用沉管成孔、长螺旋钻孔等工艺灌注、浇注施工的CFG桩,应抽取不少于总桩数的10%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并结合桩身完整性抽取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进行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抽取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

2 对其它施工工艺成桩的CFG桩,可不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但应抽取不少于总桩数的1.5%,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少于3点进行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抽取不少于总桩数的1.5%,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少于3点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

4.6 夯实水泥土桩地基

4.6.1 夯实水泥土桩地基承载力应在成桩15天(或桩身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地基检测。

4.6.2 夯实水泥土桩地基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取不少于总桩数的2%的桩在桩心进行动力触探试验,绘制桩体密实度随深度的变化曲线;

2 根据动力触探试验结果,选取相对较差或具有代表性的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少于3点进行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4.7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4.7.1 水泥土搅拌桩完工后,宜在28天(或桩体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地基检测。 4.7.2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取搅拌桩总数的0.5%~1%,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少于3根进行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2 抽取搅拌桩总数的0.5%~1%,每个单体工程不少于3根进行单桩载荷试验。

4.8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

4.8.1 高压喷射注浆施工完毕后,宜在28天(或桩体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地基检测。 4.8.2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取高压喷射注浆孔数的0.5%~1%,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少于3点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2 抽取高压喷射注浆孔数的0.5%~1%,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少于3点进行单桩载荷试验。

4.9 水泥注浆地基

4.9.1 水泥注浆施工完毕后,宜在28天后进行地基检测。 4.9.2 水泥注浆地基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注浆处理卵石层中的砂层、圆砾、松散卵石土层时,可采用动力触探试验评定注

浆层的处理效果,检测数量对坑基每50m2~100m2不应少于1个点;对槽基每10m~20m不应少于1个点,每个单独柱基不应少于1个点,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应少于6个点; 2 对于注浆处理浅层地基,应根据动力触探试验结果选取不少于3个相对较差或具有代表性的点位进行载荷试验,对于其它注浆处理的深层地基,当采用动力触探指标评定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时可参见本规程附录B~附录D。

4.10 石灰桩地基

4.10.1 石灰桩地基施工完毕后,宜在7天后进行地基检测。 4.10.2 石灰桩地基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取不少于总桩数1%的桩进行桩中心及桩间土动力触探、静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

2 根据以上试验结果,选取不少于3个相对较差或具有代表性的点位进行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4.11 其它处理地基

4.11.1 采用其它方法处理的地基,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承载力检测,对刚性复合地基(如管桩、灌注桩等)还需进行桩的完整性检测。

4.11.2 承载力试验根据处理地基的类型可进行单桩载荷试验、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5 基桩检测

5.1 沉管灌注桩

5.1.1 沉管灌注桩完工后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及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

5.1.2 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应在桩身完整性检测后,根据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选择有代表性的桩进行。

5.1.3 桩身完整性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低应变法;

2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中抽检桩不少于1根,一柱一桩全数检测。

5.1.4 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建筑物,单桩竖向承载力应采用静载荷试验;

2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当满足高应变适用条件时,单桩竖向承载力可采用高应变动力试验。高应变试验抽检桩数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应少于5根;当高应变检测结果不满足要求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时,单桩竖向承载力应采用静载荷试验;

3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抽检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5%,且不得少于5根。

5.2 载体桩

5.2.1 载体桩完工后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及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

5.2.2 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宜桩身完整性检测后,根据完整性检测结果选择有代表性的桩进行。

5.2.3 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承台中抽检桩不少于1根,一柱一桩全数检测。

5.2.4 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抽检桩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5.3 钻孔、冲孔、旋挖成孔灌注桩

5.3.1 钻孔、冲孔、旋挖成孔灌注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及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 5.3.2 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宜在桩身完整性检测后,根据完整性检测结果选择有代表性的桩进行。

5.3.3 桩身完整性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直径小于500mm的灌注桩,桩身完整性检测应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中抽检桩不少于1根,一柱一桩全数检测;

2 对直径大于等于500mm且小于800mm的灌注桩,采用低应变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时应全数检测;

3 对直径大于等于800mm的灌注桩,桩身完整性检测应采用低应变法与声波透射法综合进行,全数基桩进行低应变法检测,并选取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桩预埋声测管进行声波透射法检测。

5.3.4 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桩基础,应选取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桩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静载荷试验;

2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桩基础或施工前已进行过动静对比的乙级桩基础,当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时,单桩竖向承载力可采用高应变动力检测方法评定,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应少于5根,或抽取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桩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静载荷试验;

3 当以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石为桩端持力层的端承型大直径桩,沉渣厚度和岩石单轴抗压强度可采用钻芯法测定,钻芯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5.4 干作业成孔桩(墩)

5.4.1 干作业成孔桩(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及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

5.4.2 根据持力层的情况,选择单桩静载荷试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岩基载荷试验确定承载力,选择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及动力触探试验确定持力层力学指标。 5.4.3 桩身完整性检测可采用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

5.4.4 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抽检数量不得小于总桩数的20%,且不少于10根,每个承台中抽检桩不少于1根,一柱一桩全数检测。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5根。 5.4.5 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基岩为桩端持力层时,对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桩基础,抽取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桩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静载荷试验,当条件不具备时可抽取总桩数的2%且不少于6根桩在桩底平面处进行岩基载荷试验;对设计等级为丙级的桩基础,抽取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桩在桩底平面处进行岩基载荷试验,或在桩孔底抽取总孔数的5%且不少于6个孔取岩样进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2 以卵石土为桩端持力层时,对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桩基础,抽取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桩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静载荷试验,当条件不具备时可抽取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个点进行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根据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结果,抽取总桩数的2%且不少于6点在桩底平面处进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对设计等级为丙级的桩基础,抽取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点在桩底平面处进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

3 当干作业成孔桩持力层下存在松散圆砾或砂土等软弱下卧层并经压力注浆处理时,待注浆加固15天以后,在扩大端外缘500mm处进行超重型动力触探检验下卧层的加固效果,检测数量应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少于20点。当采用动力触探指标评定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时可参见本规程附录D。

5.5 预制桩

5.5.1 预制桩完工后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及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

5.5.2 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应在桩身完整性检测后,根据完整性检测结果选择有代表性的桩进行。

5.5.3 桩身完整性检测应采用低应变法,抽检数量应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少于10根,每个承台中抽检桩不少于1根,一柱一桩全数检测。

5.5.4 同一规格、同一持力层的基桩,对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桩基础应抽取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桩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静载荷试验;对设计等级为丙级的桩基础可抽取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5根进行高应变动力检测。

5.6 预应力管桩

5.6.1 预应力管桩完工后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及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 5.6.2 对焊接接桩的预应力管桩,应抽取10%的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检测。

5.6.3 应先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根据完整性检测结果选择有代表性的桩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

5.6.4 桩身完整性检测应采用低应变法,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节桩应抽取总桩的10%,且不少于10根:

2 多节桩设计等级为甲级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设计等级为乙级和丙级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3 每个承台中抽检桩不少于1根,一柱一桩应全数检测。 5.6.5 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等级为甲、乙级并以卵石土为桩端持力层时,同一规格、同一持力层的基桩抽

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桩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静载荷试验;以岩石为桩端持力层时,除按以上方式检验外,尚应抽取不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10根桩进行高应变动力检测,或增加总桩数0.5%~1.0%进行静载荷试验;

2 设计等级为丙级时,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5根。

5.6.6 预应力管桩承载力检测间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端持力层为粘性土、砂土、粉土,承载力检测间隔时间不宜少于28天; 2 桩端持力层为卵石土、岩石土场地,承载力检测间隔时间不宜少于7天; 3 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岩石和其它土层场地,承载力检测间隔时间不宜少于28天。

5.7 钢桩

5.7.1 应抽取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桩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静载荷试验。 5.7.2 接桩应进行探伤检测,抽取数量不少于接桩数的10%

6 基坑(边坡)工程检测

6.1 锚杆(索)抗拔试验

6.1.1 本方法适用于支护锚杆(索)的基本试验和验收试验。

6.1.2 锚杆(索)施工完成后,锚杆(索)锚固段浆体强度达到15MPa或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5%后方可进行锚杆(索) 抗拔试验。

6.1.3 永久性锚杆(索)抗拔试验的最大加载应取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的1.5倍,临时锚杆可取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的1.2倍,但其最大应力值不应大于杆体强度标准值的0.8倍。 6.1.4 锚杆(索)抗拔试验数量,基本试验数量不应少于3根,验收试验抽取每种类型锚杆(索)总数的5%且不应少于6根,用作试验的锚杆(索)参数、材料、施工工艺及地质条件应与工程锚杆(索)相同。

6.1.5 加在装置(千斤顶、油压系统)的额定推力必须大于试验的最大抗拔力。 6.1.6 加载反力装置的刚度应满足最大试验的要求。加载时千斤顶应与锚杆同轴。 6.1.7 锚杆(索)抗拔试验见附录H锚杆(索)抗拔试验要点。

6.2 土钉抗拔试验

6.2.1 土钉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抗拔试验,检测数量应为土钉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用作试验的土钉参数、材料、施工工艺及地质条件应与实际工程所采用的土钉相同。

6.2.2 土钉抗拔试验应在注浆固结体强度达到10MPa或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 6.2.3 土钉抗拔试验的最大加载应不低于土钉轴向拉力设计值的1.1倍。最大加载下的土钉杆体应力不应超过其屈服强度标准值。

6.2.4 加在装置(千斤顶、油压系统)的额定推力必须大于试验的最大抗拔力。 6.2.5 加载反力装置的刚度应满足最大试验的要求。加载时千斤顶应与土钉同轴。 6.2.6 在土钉墙面层上进行试验时,试验土钉应与喷射混凝土面层分离。 6.2.7 土钉抗拔试验见附录J土钉抗拔试验要点。

6.3 排桩支护

6.3.1 排桩施工完后应在冠梁施工前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并对全数排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

6.3.2 排桩桩身完整性检测可采用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

6.3.3 当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有异常需要验证时,宜采用钻芯法对桩身混凝土质量进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at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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