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韩国申遗看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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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韩国申遗看中国文化

摘要:韩国申遗项目有盗用中华文化的嫌疑,引发了国内关于中华文化的热议和反思。对比韩国对待传统文化的积极保护和传承态度,国内的文化保护却显得单薄无力。特别是在全球化的今天,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人们开始淡忘了中华文化的深层内涵。中国是时候采取措施,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关键字:韩国 申遗 中国 文化 全球化 文化冲击 文化保护

中国,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度,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她,其文化底蕴之深厚自是不用多说。历时千年,各种文化习俗一直是沿袭至今,只不过,这种传承随着岁月的洗礼却是开始慢慢淡化开来。就拿节日来说,传统佳节渐渐变得空有其表,人们只关注会放假几天,却忽略了其背后的文化内涵。可最近,一系列事情却是为国人敲响了警钟——韩国的申遗项目有了染指中国文化之嫌。“端午节”,“暖炕”这些暧昧的申遗项目引起了热议。这时,人们才开始对逐渐淡忘的文化产生了重视。

韩国,与中国不同,他没有中国悠久的历史,更没有中国宏伟的版图。可就是这么个国家,在文化的保护上却是远远走在了中国的前列。我国现有28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其数量低于意大利和西班牙居世界第三位。韩国历史远无我国悠久,面积也仅1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我们浙江省大,却也有7处世界文化遗产。

2013年底,热衷申遗的韩国人再次笑到最后,煞费苦心之后,韩国的泡菜终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认可,“泡菜和越冬泡菜文化”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除去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外,韩国已经拥有宗庙祭礼乐、板索里、阿里郎、江陵端午祭等十几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韩国这样历史上依附中国文明,国土及人口有限的小国来说,这样的数字显示了韩国对于传统文化价值的推崇,以及国际社会对于韩国传统文化的认可。

2014年,韩国申遗又有大动作。韩国政府计划为分布在韩国、中国和东南亚地区的日军慰安妇纪录申遗,争取2017年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韩国人的计划是,先行调查韩国国内、中国、东南亚和日本的慰安妇资料现状并编辑目录,至2014年底完成目录化工作,再提交给韩国文化财厅作为申遗对象。

韩国人对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热衷由来已久。虽然国人对于韩国的申遗努力微词不少,

如江陵端午祭等有“盗用”中国文化之嫌,另如泡菜申遗让国人觉得太过“小题大做”。但我们却不得不承认,在文化的保护上,我们或许是时候开始向韩国学习了。

韩国历来重视对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上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决定向美国和日本等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学习, 调整经济结构。1997 年开始,政府决定把文化产业作为 21 世纪发展国家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通过近十年的努力,其民族传统文化产业对亚洲乃至世界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其实,早在 1986 年,韩国在第六个经济发展五年计划中就已经提出:“文化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同步化”这一重要的政策目标,为后来“文化立国”战略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1993 年韩国政府出台了“文化繁荣五年计划”,提出将开发文化产业作为重要目标之一。 1994 年,政府文化观光部设立文化产业政策局,开始着手准备制定相关的文化产业的法律体系;同时颁布各种文化政策综合计划, 积极强调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1998 年,韩国政府正式提出“文化立国”的方针,并于 1999 年至 2001 年先后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文化产业前景 21》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 从 2001 年开始,韩国决心用 5 年时间把韩国文化产业产值从占世界市场份额的 1%增加到5%,成为世界五大文化产业强国之一,最终目标是把韩国建设成为 21 世纪的知识经济强国和文化产业大国。 截至 2003 年,韩国的文化产业总产值已占GDP 的 5%。

韩国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 得益于其对民族传统文化从观念和行为等各方面的有力保护和传承。

第一,强烈的民族传统文化自觉意识。由于历史原因,韩国同中国在传统文化上有很相似的地方,一年四季都有各种各样的节庆民俗活动。 类似中国民间庙会、赛龙舟之类完全是民间自发组织的活动,一般规模都相当大。 各种民俗节、民俗文化节,完整地继承和保存了民族传统文化。 在温阳有纪念民族英雄李舜臣的“温阳文化节”;此外,珍岛的灵登祭、光山的战祝祭、江陵的端午祭、百济的文化祭、安东的民俗祭,近年来都成为享誉海内外的传统祭祀活动。2005 年,韩国的“江陵端午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这对端午节真正发源地在中国的实际是莫大的冲击。现在,每年二月和八月初一, 韩国还有到文庙祭祀孔子孟子的习惯。 在传统的 281 所乡校和 84 所书院,仍然还设立有“忠孝教育馆”,经常开展有关儒学的学术活动。韩国的社会共同道德至今仍然是中国宋代提出的“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中国元代时的《朱子家礼》仍然是韩国人家庭伦理的规范基础。因此西方有些学者把韩国称为“儒教国家的活化石”。在韩国, 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很重要的原因是广大民众有强烈的文化自觉意识。

第二, 政府的有效管理是民族传统文化得以保护与传承的制度保障。自“文化立国”

的战略提出后,韩国先后颁布了多项政策。 其政策重点主要是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设立文化产业振兴基金、建立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 构筑文化产业基础网络体系、强化外向型产品和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等。2001年在文化产业支援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目的就是推动“文化立国”战略的全面实施和支援文化产业。同时还成立了各种行业协会,具体负责协调每个行业的发展。 韩国还设立多个专项基金,如文艺振兴基金、文化产业振兴基金等。 在首都首尔有众多的博物馆,如民俗博物馆、地球村民俗博物馆等,向参观者全面展示韩国人的各种民俗场景和实物。

第三,完善传统民族文化立法,重视各种形式文化遗产的保护。 《韩国文化财产保护法》有力保障了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近 40 年来,除对全国的重要的有形无形文化财产、 重要民俗资料、 史迹兼名胜、天然纪念物进行普查确定外,还确定重要无形文化遗产传承人 367名。 为使这些传承人的原始技能和艺术价值得到继续传播, 政府还为每人每月发放相当于 850美元的生活补贴,提供免费医疗和其他的特殊待遇,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不仅如此,还鼓励年轻人向他们学习,使传统文化遗产传承进入良性发展的状态, 有效地促进了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然而,反观国内,文化的传承保护方面却不尽如人意。在国内关于世界文化遗产惨遭破坏或损害的报道层出不穷,其罪魁祸首当属把世界文化遗产当成了“摇钱树”。常常听到“一把大火烧了一座大殿”、“几根索道损害了文化景观”、“一座宾馆使景区不伦不类”的议论乃至有人说“新的景区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目录就是其遭受破坏的开始”,“申”来就“死”。商业化乃祖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大敌!

中国申遗存在着三大误区: 误区一:重申报,轻保护

现象“重申报,轻保护”愈演愈烈,是我国遗产保护目前存在的核心问题。近5年来,各地申遗热情持续高涨,“申遗”成为一些地方干部工作日志里的大事要事。100多个预备项目正急不可耐地等待在“申遗”的门槛外,“申遗”主管部门依旧门庭若市,众多不在编的“后起之秀”还在削尖脑袋试图挤进“预备役队伍”乃至“正规军”。就在“申遗”以及世界遗产大会成为13亿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名词的同时,高速公路从长城上飞快碾过,平遥古城的部分墙体在风雨中坍塌,小桥流水的周庄充溢着猪肘子味,三江并流处布下了“天罗地网”,包括“三江并流”在内的6处遗产地在三十一届世遗大会上受到世界遗产专家委员会的检测??

这种特有的现象被解读为“中国式申遗”,其特征有二:一方面不遗余力大造声势,不

计成本地将申报项目进行包装;另一方面却是对“申遗”成功的项目漫不经心,人为破坏现象日趋严重。

误区二:重利用,轻管理

安徽黄山在“申遗”成功后,旅游收入由每年数百万元增至两亿元;洛阳龙门石窟“入遗”前每年门票收入1000万元,“入遗”第二年就达到2700万元;去年刚刚“申遗”成功的殷墟,一年之内门票收入暴涨一倍,还不算其他附加产品的消费、不时来自联合国组织的经济资助等等。“申遗”成功后可能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让一些正在寻找经济发展突破口的地方看到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及“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八字方针的可能性。于是,一些地方掀起轰轰烈烈的改造运动:遗产地周围大造宾馆、度假村等旅游服务设施;老城区集体翻新,原住民全部搬出,历史文化名城成为几条旅游仿古街。

许多地方把世界遗产的年久失修等同于寿终正寝,借维修、整治名义进行大拆大建,完全违背世界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原则,抛弃了千百年来积累的历史文化价值。支配这种短视行为的动机还是“利诱”——世界遗产修复要投入,拆旧建新能获利!竭泽而渔的开发和改造,给世界遗产的长远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

误区三:重小我,轻大局

条块分割,体制不顺,成为我国遗产管理的掣肘。自然遗产中央一级管理单位是建设部,文化遗产“最高长官”是国家文物局,主要的权力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都下放到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管理往往局限性很大,从自身利益考虑得较多。此外,许多世界遗产地,国家每年几乎没有拨款,需要自筹自支,有的风景区连起码的厕所都盖不了,只好用门票收入补贴管理费用。

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罗哲文:旅游部门有旅游部门的考虑,文物部门有文物部门的考虑,建设部门有建设部门的考虑,地方有地方的考虑,大家的屁股,长期坐不到一条板凳上。建议由国务院出面,成立一个协调组织,把遗产保护和利用统筹起来,各部门都是成员,要联手而不是对立,变被动保护为积极保护。

除此之外,国人对于传统文化的漠视也让人揪心。拿传统佳节来说,节日的背后,本有着浓厚的文化内涵。然而,现如今的人们却是缺失了内涵。节日变成了假期的代名词。人们不知道这些节日的由来与含义,却是牢牢记得会放几天假,从周几休息到周几。中秋节已然变成了月饼节,端午节也是成了粽子节,五一劳动节和十一国庆也是成了大家喜闻乐见的大长假。却无人知晓这些节日的由来和意义。

其次,全球化带来的文化冲击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在全球化的时代,我们再也不是那个

闭门造车,固步自封的国家,而是以一个开放的姿态融入了世界。我们的文化传播到了国外,而国外的文化也是传播到了国内,在这不同文化的相互渗透之间,中华文化却是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呈现出一股崇洋媚外之气。就拿节日来说,情人节,圣诞节等西方节日在中国赢得了巨大的市场,情人节是小情侣们的天地,玫瑰花的销量也跟着暴涨,而圣诞节,平安夜更是有许多人跟着庆祝。可是传统佳节,像与情人节想象的七夕,却是收到了国人的冷落。吃西餐、喝咖啡、AA制这些西方人的生活和消费习惯,现在在中国,尤其是年轻人中已经随处可见。调查显示,已经接受AA制的人占51.9%,愿意喝咖啡的占48.5%,适应了看英文原版电影的占35.5%,喜欢吃西餐的占31.2%,爱上背包游的占26.8%。在中国的咖啡馆和西餐厅里不难发现,很多年轻的中国人已经可以像使用筷子一样熟练地使用刀叉了。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 悠久的历史、 灿烂的文化、众多的民族、辽阔的疆域和丰富的资源是我们民族走向复兴的坚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过程中, 文化事业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 除了发展现代文化产业,我们更应该重视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否则,我们的文化产业将失去发展之本和生长之根。

民族传统文化如何保护与发展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课题,除了要结合中国的国情,正确领悟我们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个性特征、深刻内涵,更要放下架子,虚心向其他国家,特别是向韩国等学习,认真研究其成功的经验和方法。

第一, 加强国民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觉保护意识,积极倡导各民族人民热爱、珍重、保护自己的民族文化。 韩国传统文化保护的经验启示我们,应利用学校教育,从孩子抓起,结合各种宣传方式,倡导全民认识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中来。民众的参与是民族传统文化长期保护的根本保证。

第二, 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以保障民族传统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在 30 多年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过程中,政府制定的多部法律法规,为经济建设事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决定性作用。 在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的今天, 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同样需要政府部门尽快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以保障民族传统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制定财政扶持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扩展民族传统文化产业和民间文化传承人的生存发展空间。 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应设立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财政预算,直接或间接提供资金,对传统文化产业和民间文化传承人进行扶持和补助, 各级地方政府还应通过税收减免制度等扶持措施,鼓励企业、机构、团体、组织对文化事业的投入。 政府还应该拿出资金, 对大量的有形传统文化设施进行维护。同时动员社会各界,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传统文化人才。 对已经消失或者濒危的传统文化形态, 要组织专家挖掘并实施恢复抢救工程。

尽快出台对民间技艺传承人的补贴扶助措施。完善的政策体系是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的重要保障。

第四, 重视对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报,彰显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和魅力。中国与韩国和日本,包括东南亚各国,因为历史和地理的原因,在民族传统文化方面有诸多相似相近甚至相同的地方。在文化产业全球化加速的今天,谁先理解并合理利用了国际相关法规, 谁就会对共同的传统文化现象抢先实施申报, 并肯定能在今后的文化产业领域里占得先机。 在此方面,我们已经有深刻的教训,韩国抢先成功申报“江陵端午祭”为世界“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第五, 充分认识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多渠道地展开对民族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产业合作开发的专题理论研究。毋庸置疑,文化产业已经成为 21 世纪各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虽然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同样要以战略性发展眼光认识文化产业和传统文化, 同时加大对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深度和综合开发力度, 集中优势资源,逐步打造有影响的国际文化品牌,对内加强了各民族的凝聚力, 对外潜移默化地扩大了我民族传统文化在全球范围的影响力, 不但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有积极的作用, 更会提升我国文化产业产值在世界市场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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