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新乡市欧式钱柜娱乐有限公司侵犯
更新时间:2023-04-20 13:29: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 北京天语手机专卖店推荐度:
- 相关推荐
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新乡市欧式钱柜娱乐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1)新民三初字第41号
民事判决书原告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立骏(雍和)大厦2号楼8层810-815室。
法定代表人施穗生,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敬林,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荔,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新乡市欧式钱柜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新乡市解放路91号。
法定代表人郝广鑫,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郝林祥,该公司监事。
原告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语公司)为与被告新乡市欧式钱柜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钱柜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于2011年1月1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1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侯贵枝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冯卓群主审、审判员黄天文参加评议,书记员翟晓出庭记录,于2011年3月31日下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北京天语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敬林、李荔,被告新乡钱柜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郝林祥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北京天语公司诉称:丰华唱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公司)是《姐妹》、《解脱》、《原来你什么都不要》、《冲动》、《剪爱》、《BAD BOY》等MTV音乐电视作品的制作人,依法对上述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原告经丰华公司授权,取得了上述音乐电视作品
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排他性专属授权,有权以原告自己名义许可或授权第三方以卡拉OK方式使用上述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等专有权利,并有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上述权利的第三方提起诉讼。被告未经原告或丰华公司授权,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钱柜KTV场所内的点唱机中完整地收录了上述6首音乐电视作品并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其停止侵权,或依法向原告支付MTV作品的版权使用费,但被告既不支付版权费,也未停止侵权。原告曾于2010年以侵犯著作财产权为由将被告诉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调解,被告自愿赔偿原告部分损失,但被告却迟迟不履行调解协议,并仍在侵犯原告权利,其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侵犯了原告的放映权、出租权,主观侵权恶意极大,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财产权行为,并从其经营的钱柜KTV营业场所的点唱机曲库中删除侵权MTV作品;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0元。
被告新乡钱柜公司在规定的答辩期内,未提供答辩意见,但在庭审中辩称:1. 原告的证据材料都是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搜集的,公证处封存光盘内容与被告营业场所播放的不一致,如果双方共同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被告才认可;2.被告的歌曲库是由海媚公司提供的,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3.被告提供近期的营业额统计表证明被告每天收入在2000元左右,原告要求的2万元赔偿过高。
原告北京天语公司在庭审中又称:1.经过当庭比对播放,原告提供的正版光盘与公证处封存的光盘内容一致;2.法律没有规定取证过程必须对被告公开,原告所作公证合法有效;
3.被告提供的包间收费票据不能证明是当天完整的记载,仅凭几天的收入情况不能确认被告长期的收入状况。
经审理查明:《张惠妹A MEI》VCD音像制品于1997年由上海音像公司出版发行,
该VCD封面标有“丰华公司提供版权,上海音像公司出版发行,ISRC CN-E02-97-351-00/V.J6”等字样。《姐妹》、《解脱》、《原来你什么都不要》、《冲动》、《剪爱》、《BAD BOY》等音乐电视作品被收录其中。
2008年9月30日,丰华公司出具授权书一份,授权北京天语公司对包括上述6首MTV在内的380首音乐电视作品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在卡拉OK经营行业独家行使许可卡拉OK经营者复制权、放映权及收取费用的权利(包括收取授权证明书签发前应当支付的费用),并有权以自身名义采取包括民事诉讼在内的相应法律行动。授权有效期至2012年5月31日。该授权书经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所属民间公证人赵原孙事务所认证第8102号公证书认证,并经北京市公证协会(2009)京公核字第90号证明与海基会海廉陆(法)公认字第0970019803号函件所附公证书副本内容相符。
2010年8月30日16时50分,河南省新乡市豫新公证处公证员杨秀卿、郑好军随同北京天语公司委托代理人李荔、赵敬林来到位于新乡市解放路解放桥北临路西的“钱柜量贩式KTV”三楼B12号包房,17时30分在包房内的点唱机上依次点播了《姐妹》、《解脱》、《原来你什么都不要》、《冲动》、《剪爱》、《BAD BOY》6首MTV音乐电视作品,并作了全程录像、现场工作记录、制作光盘,光盘内容与现场实际相符。
另查明,新乡钱柜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9日,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卷烟、雪茄烟零售、小型餐馆(含凉菜),其共开设包间113间,经常使用的包间数在七八十间左右,每天开放的包间平均在二十至四十间。
又查明:本案原告曾于2010年9月17日以与本案同类的事实和理由就其享有的其他著作财产权向本院起诉本案被告,在本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院于2010年11月17日制作了调解书,并依法送达。此后,被告未主动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法律义务。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在案佐证:(2009)京东方内民证字第2202号公证书、(2010)
新豫证民字第546号公证书、《张惠妹A MEI》VCD、新乡钱柜公司包间开放及消费统计表等。
本院认为:一、关于原告北京天语公司的主体资格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本原告提供的《张惠妹A MEI》VCD音像制品封面标有“丰华公司提供版权,上海音像公司出版发行,ISRC CN-E02-97-351-00/V.J6”等字样,因此在被告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丰华公司享有涉案6首MTV作品的著作权。原告北京天语公司另提供授权书及附件复印件来证明丰华公司授权北京天语公司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在卡拉OK经营行业独家行使许可卡拉OK经营者复制权、放映权及收取费用的权利及以自己的名义对其享有著作权的MTV作品(包括涉案作品)进行维权行动。该授权书经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所属民间公证人赵原孙事务所公证,并经北京市公证协会核对证明,且由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公证证明与原件相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原告北京天语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涉嫌侵犯涉案6首MTV作品著作权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并主张权利。
二、关于被告新乡钱柜公司是否存在侵犯原告涉案6首MTV作品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对此被告辩称原告所作公证是单方公证,不具有效力,其正在使用的歌曲库是由海媚公司提供的,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但未提供相应证据。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公证机关在进行证据保全的过程中,公证人员在未向涉嫌侵权的一方当事人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取得的证据和取证过程出具的公证书应当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在被告未能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原告的公证书的取得及公证机关的公证行为合法有效。被告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合法取得了涉案MTV作品著作权的使用权,其在经营的KTV场所内收录并放映涉案6首MTV作品的行为属侵犯著作
财产权的行为。
三、关于被告新乡钱柜公司本案应承担何种侵权责任的问题。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新乡钱柜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关于赔偿数额,特别需要考虑的是,本案是原告第二次就被告的相同侵权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且在之前原告起诉被告侵权案件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仍在侵犯原告的权利。被告提供的关于其营业额的证据不能完整记录和涵盖被告侵权期间的营业状况,但可以作为参考。鉴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及被告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故本院根据被告新乡钱柜公司KTV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及经营规模,被告新乡钱柜公司使用涉案MTV作品的数量、方式、侵权持续的时间及主观过错程度,涉案MTV作品的流行程度,本市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综上,本院认为,涉案的6首MTV作品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被告未经丰华公司及原告北京天语公司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KTV场所内收录并放映涉案6首MTV作品的行为侵犯了丰华公司及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和放映权,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新乡市欧式钱柜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放映本案所涉《姐妹》、《解脱》、《原来你什么都不要》、《冲动》、《剪爱》、《BAD BOY》等6首MTV音乐电视作品,并立即在曲库中删除前述MTV音乐电视作品;
二、被告新乡市欧式钱柜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800元;
三、驳回原告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新乡市欧式钱柜娱乐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新乡市欧式钱柜娱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七份,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按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帐户:河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行郑州新区支行;帐号:248105184869)。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判长侯贵枝
审判员黄天文
审判员冯卓群
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翟晓(兼)
正在阅读:
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新乡市欧式钱柜娱乐有限公司侵犯04-20
牛顿第二定律PPT02-09
昆明企业年会哪家好?09-15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II)考试卷A答案10-13
谢谢你帮我作文550字06-28
2016-2021年中国牛肉产业发展前景及供需格局预测报告(目录)12-25
兽医传染病学试题01-24
完成版数据结构实验3-206-06
主题阅读单元教学法(六下第一单元-生活是一首哲理诗),精品资料03-08
会议备忘录09-20
- 教学能力大赛决赛获奖-教学实施报告-(完整图文版)
- 互联网+数据中心行业分析报告
- 2017上海杨浦区高三一模数学试题及答案
- 招商部差旅接待管理制度(4-25)
- 学生游玩安全注意事项
-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文档模板供参考)
- 叉车门架有限元分析及系统设计
- 2014帮助残疾人志愿者服务情况记录
- 叶绿体中色素的提取和分离实验
- 中国食物成分表2020年最新权威完整改进版
- 推动国土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 给水管道冲洗和消毒记录
- 计算机软件专业自我评价
- 高中数学必修1-5知识点归纳
- 2018-2022年中国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产业深度分析及发展前景研究报告发展趋势(目录)
- 生产车间巡查制度
- 2018版中国光热发电行业深度研究报告目录
- (通用)2019年中考数学总复习 第一章 第四节 数的开方与二次根式课件
- 2017_2018学年高中语文第二单元第4课说数课件粤教版
- 上市新药Lumateperone(卢美哌隆)合成检索总结报告
- 新乡市
- 同声
- 有限公司
- 钱柜
- 欧式
- 北京
- 侵犯
- 娱乐
- 技术
- 信息
- 雅思口语范文Part 3 Topic 35 和朋友相处的快乐时光
- 初中英语教研组工作总结与计划ppt
- 高中数学1.4.2正弦函数、余弦函数的性质(1)教案新人教A版必修4
- 无偿租赁合同通用范本
- (完整版)驾校安全生产细则-危险源.doc
- 五寨县代理发表职称论文发表-知识管理档案管理显性知识隐性知识
- 部编版四年级下册语文第一单元试卷附答案
- 大学旷课检讨书怎么写
- j2022年最新解析外贸代理合同对货运代理关系的影响问题
- 2022年整合继续教育《全面营改增会计核算方法与技巧》限时考试试
- 《电磁场微波技术与天线》总复习 填空题 选择题
- 杨紫烜《经济法学》北大第7版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第二十二章 国
- 人教版初中语文成语专题训练(含答案)汇编
- 建造师挂靠风险及如何避免三篇
- 祝姐妹结婚幸福的句子
- 三年级上册语文第10课教学反思
- 西安市高三上学期地理第一次月考试卷A卷
- 七年级英语下册Module1Unit2Aretheyyours教案新版外研版
- 高速公路施工管理表格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2022-2022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中考试英语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