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型时期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总趋向及其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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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资源配置方式;阶层分化;总趋向;对策 [论文摘要]转型时期中国社会资源配置方式从扩散到重聚的趋势性变化,导致以占有大量资源的强势群体和拥有大量人口的弱势群体为特征的两极社会形成,社会利益结构、阶层结构严重失衡。按照共建共享原则,从制度建设和政策调整两个层面着手,建立利益大体保持均衡的制度框架,成为化解阶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中国社会阶层分化与政治稳定研究》(2007q065)。 阶层分化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标志。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主义主张资源的配置和对资源的占有是阶层结构形成的基础,认为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必然导致利益分化,而利益分化既是阶层分化的前提和条件,也是阶层分化的实质和表征。因此,要说明转型时期中国社会贫富分化的事实,廓清阶层分化的现状、揭示阶层力量发展变化的趋势及其对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必须首先对转型时期的资源配置及其变化状况进行详细考察。 一、资源配置方式从扩散到重聚的趋势性变化 社会资源从类型上可以大体分为三类:一是经济资源即物质性的财富,二是政治资源即政治权利,三是社会威望或社会声誉。在任何社会,这三类资源都是稀缺性资源。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资源扩散,即拥有某种资源较多的人或群体不一定也拥有较多其他的资源;另一种是资源积聚,即各种不同资源往往集中在同一部分人的手中。资源配置方式不同,对阶层的影响和效应也很不相同。 20世纪80年代以前,在中国占支配地位的是计划体制。社会资源极度匮乏,而且主要集中在国家手中,由国家依据个人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进行再分配。在这种背景下,80年代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不仅推动社会财富的巨大增长,还因为发端于边缘地带的改革模式和“做大蛋糕”的发展模式,更带来了资源扩散的社会效应,使中国在改革的初始阶段上,出现了一个短暂的所谓“共同富裕”的黄金时代。 就这样,经济市场化的改革不仅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全面转型,而且还造就了阶层分化的历史契机和演变动因。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以农民的分化为起点,广泛覆盖并迅速渗透到原有的或新生的社会各阶层中去。 资源扩散的良性演变趋势开始出现逆转,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官倒”的出现。一些拥有或接近政治与行政权力的人,正是靠着“官倒”积累起来的财富,完成了资本最初的原始积累,“官倒”是资源积聚过程的开始。但由于这些人数量有限,涉及的财富也相当有限,所以“官倒”的存在远不足以对整个社会的利益分配格局造成根本性的影响。而20世纪90 年代以来,整个社会资源配置从扩散到积聚的趋势性转变,则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的利益分配格局,也从根本上改变了阶层继续分化的背景、状况和趋势。 资本重新积聚的趋向是多个因素造成的。首先是市场机制形成的资源积聚。据第七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私营企业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规模不断扩大,实力逐渐增强,发展明显加速。从1993年到2007年,私营企业数增长33倍多,年均增长28.87%,注册资本增长52倍,年均增长48.41%。私企产值由1989年的190亿元增长至2007年10,603亿元,增长近56倍,年均增长49.51%[1]。 [!--empirenews.page--] 其次是权力与市场结合形成的资源积聚。20世纪90年代初资源积聚过程得以发生,权力起着重要的作用, 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腐败在资源聚敛上扮演了更为实质性的角色。据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的保守估计,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平均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的13.2%~16.8%,腐败使得资源和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腐败已经成为分配社会财富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成为影响社会利益格局的一个重要因素。 此外,税收、投资等政策的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企业间的重组兼并以及高新技术产生的高额利润等,也使得越来越多的资金、技术、设备等资源源源不断地集中流向数量越来越少的群体手中。 二、转型时期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总趋向 资源重聚产生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利益结构严重失衡。美林集团《2004年度全球财富报告》认为,中国拥有超过100万美元金融资产的富人为23.6万,尽管在中国16岁以上“经济活动人口” 中仅占0.03%,但是其影响能力巨大。该报告

估计,这些富人拥有的总资产已经超过9,690亿美元,而中国2003年度的GDP总量也仅有1.4万亿美元[2]。他们过着奢华、张扬的生活,甚至用摆阔的方式来消耗他们的钱财。居于财富分层另一端的是中国的贫困人口。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分析显示,2003年中国贫困人口总数为3,000万人,这里测算的标准是人均年收入637元人民币以下,即每天不足2元人民币,这在中国也是很低的标准。如果按照国际标准计算,我国农村的大部分人都会成为贫困人口,

因为,到2003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622元。[1][2][3]下一页 资源重聚的另一个后果,是人们对资源和财富占有上的差别,开始固化为阶层结构。阶层边界开始形成,阶层内部认同感增强,阶层间的流动逐步减少。在当今中国,谁是富人阶层,谁是穷人阶层;谁属强势群体,谁属弱势群体已大体定型。关于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孙立平提出结构型断裂,李强认为是“倒丁字型”,陆学艺主张“洋葱型”,还有学者提出“纺锤型”、“菱形”等等。这些见仁见智、不尽相同的观点都凸现了当前阶层分化的一个重大现象:贫富悬殊以及由此形成的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问题。就此而言,转型时期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动的一个显著趋向,就是形成了以占有大量资源的强势群体和拥有大量人口的弱势群体为特征的两极社会,阶层结构严重失衡。 强势群体由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组成。政治精英是由国家高级官员、地方上的中高级官员、国有大型事业单位负责人等组成。经济精英是由国家银行及其他国有大型企业负责人、国有大公司经理、大中型企业骨干、大中型私有企业主等组成。经济精英中大多数人与政治精英有血缘关系,甚至直接由政治精英转化而来。知识精英即常说的某一领域的专家,他们拥有一定的财富,行使着一种无形的权利,是知识领域的核心,是精英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看,社会资源越来越多的向强势群体集中。强势群体由于迅速地吸收社会中的种种资源,掌握甚至过多垄断着政治资本、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侵犯了其他阶层的利益,再加上强势群体自身转型不尽规范,财富积累过程明显带有不公平、不道德甚至违法的因素(有人称之为财富的“原罪”)等,往往成为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 [!--empirenews.page--] 弱势群体主要包括贫困农民、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和城市中的失业下岗人员。弱势群体拥有的资源十分有限,经济上相对贫困,政治上趋于边缘,文化上明显落后,整体社会地位下降。当前我国弱势群体问题凸显,主要有三大原因:第一,弱势群体数量庞大,景况堪忧,在贫富悬殊的大背景下,这个群体的存在显得格外引人注目。第二,与传统的弱势群体相比,中国目前的弱势群体主要不是长期市场淘汰的产物,而是社会转型的产物。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由于个人的某些弱势特征而沦落到弱势群体中去,而是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他们由于所在的企业破产、行业衰落等原因,被整体抛到失业群体当中。他们沦落为社会弱势群体,与其说是由于自己的原因,不如说主要是由于社会的原因。第三,弱势群体问题的解决比我们过去想象的要棘手得多。过去弱势群体问题被掩盖在国有企业不景气、产业结构调整等种种表面性理由之下,人们(包括政府在内)普遍产生一种错觉,以为一旦这些暂时性问题得到解决,经济高速增长了,这些人就会重新获得就业机会,从而摆脱贫困。其实不然。对城市里的失业者而言,由于新技术革命的作用,一些传统的职业正在不可避免地被淘汰,即使新的经济增长来临,即使国有企业的改革搞好了,他们的状况也很难有根本的改变。农民的情况也不容乐观。转型时期农民问题的严重性不仅仅在于农民长期处于贫困状态,更重要的是,现在农民的收入与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收成状况几乎没有太大、太直接的关系。对农民来说,继续留在农村几乎看不到摆脱贫困的前景,选择进城务工,又由于有关身份的制度安排,工资和福利又被压到最低限度,而这种低工资和无福利的“待遇”往往又成为农民工的“竞争优势”,成为排挤企业原有职工的力量。转型时期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脱节和悖离,使得社会中的大部分人已经不能从快速增长的经济中获得好处,通过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摆脱贫困的愿望成为空想。 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核心。马克思指出:“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适度的利益差距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转型时期过度分化、严重失衡的利益格局已经成为社会冲突频发的总根源。据统计,1994年至2003年10年间,群体性事件大幅上升,年均增长17%,由1994年的1万起增加到2003年6万起。群体性事件的规模逐年扩大,100人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占总数的比例,1994年为13.6%,2000年和2001年分别升至14.5和15.6%[3]。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多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如工资、社保、福利问题;企业改制改组兼并破产造成待遇下降问题;征地搬迁问题。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已经走过收入分化时期,进入利益分化阶段,在现阶段,能够支配和左右改革进程甚至方向的,更多的已经不是改革初期对过去发展道路的反思和对旧体制弊端的认识,而是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利益博弈”阶段,利益问题已经成为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 三、协调阶层关系的基本思路 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总体情况是稳定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人民的生活水平总体是在不断提高,部分弥补了贫富差距所带来的被剥削感和不公平感。另一方面是因为政治分层差距的弥合,李强教授认为,社会分层有经济分层和政治分层,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是政治分层为主的社会,人们经济不平等程度较低,而政治不平等程度较高,甚至存在严重的政治歧视。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政治不平等程度大大下降,而经济不平等程度却大大上升。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并不简单地只是贫富分化、收入差距拉大的过程,而是政治分层差距的弥合,急剧缩小的政治上的不平等对急剧加剧的贫富分化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一种补偿或平衡的作用[4],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高枕无忧。因为,“人不仅仅是靠面包过活,无论人的物质生活可能被提高的多高,也无法满足他在精神上对社会公平的需要”[5]。亚里斯多德在论述古希腊的政治变迁时也精辟地指出:“内讧总是由要求‘平等’的愿望这一根苗生长起来的”[6],“在所有情况下,我们总能在不平等中找到

叛乱的起因[6]。”[!--empirenews.page--]上一页[1][2][3]下一页 事实上,中国社会严重失衡的利益结构和阶层结构不仅制约了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影响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加剧了经济秩序的混乱,还积累了贫富对立和不满情绪,降低了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以及对改革的支持,甚至威胁到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如何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建立一个大体保持权利均衡的制度框架,协调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当务之急。基本思路是:把握阶层分化的利益实质,按照共建共享原则,从制度建设和政策调整两个层面着手,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建立起大致保持平衡的利益格局。 制度建设是解决阶层矛盾、利益冲突的主要手段和根本路径。制度建设的目的是要建立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从长期的制度框架下,通过改进现有社会的规则,从根本上扭转阶层之间利益博弈的态势。首先,要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合理分配公共资源,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应当不分社会阶层和群体,公平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纠正过往重视经济、忽略社会发展的偏差和关注资本忽视劳动、劳动价值的主观偏好,保障公众的生活需要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 其次,健全民主制度,搭建各阶层进行公平利益博弈的政治制度平台,合理分配政治资源。马尔科姆·沃斯特曾指出“人类历史就是一种围绕物质资源的斗争。物质资源与权力获得之间是一种循环式的关系” [7],由此形成财富和贫困在社会两端积累的马太效应。转型时期,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无论是在公共政策的影响上还是在利用社会机会的能力上的天壤之别,无疑已经开始成为加剧社会不平等、阶层关系不协调的一个重要机制。其结局正如孙立平教授所说的那样,“人们会发现无论这些措施或政策的取向是什么,在利益结果上几乎都没有太大的差别,该对谁有利还是对谁有利,该对谁不利还是对谁不利,即使是那些在价值或意识形态上会有很大差别的措施和政策,其最后的利益结果也还是差不多[8]。”为此,要加强社会协商对话机制的形成,建立一套能够让各阶层公平表达利益诉求的政治利益代表机制,创造出充足有效、多样化的政治参与形式和途径,同时培养和不断提高公民的政治素质、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增进阶层之间的沟通和平衡,实现社会和谐和

政治稳定。当前,要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利益表达主渠道的作用,充分发挥其在表达民意、反映诉求、解释政策、提供服务中的功能。要加快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重视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扶持和扩大代表各阶层利益的社会团体尤其是弱势群体与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力。 此外,要建立各阶层公正获取利益的社会流动机制、分配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中国现有的户籍制度从根本上限制了不同群体在获取各种资源时的机会和权限,它依照出生地,而不是取决于个人的能力和天赋,将居民天生的分为不同的阶层。这种在最为基础的资源获取机制上产生的不公是社会最大的不公,也是导致社会种种不公的根源。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去除阶层流动的体制障碍,同时对附着其上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福利做出调整,加快建立系统、规范、城乡居民都能同等享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新的社会保障体系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合理确定保障方式和标准,量力而性,循序渐进。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按照城乡分离的“双轨制”来运行的,城市实行的是福利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实行的则是救济性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消除城乡社会保障“双轨制”,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化、货币化和法制化,但实际操作必须循序渐进。在现在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按照城乡区别对待的原则来设计,重点放在确保发放、扩大覆盖面和完善制度上。要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规范利益行为,整顿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努力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利益共享,促进社会公平。 [!--empirenews.page--] 与上述制度建设不同,政策调整是要通过较为灵活的公共政策手段,对各方利益进行临时性调节。政策调整虽然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阶层矛盾问题,但是却可以暂时缓解社会矛盾,为制度建设赢得宝贵时间。当代中国是一个政府主导型社会,政府制定的政策对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我们正在进行的改革,其实就是不断地用政策来修正制度或体制,因此,我们应当高度重视政策的调整作用。 当前政策调整的趋势是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竭力使社会资源配置朝着普惠的方向调整。这些政策主要包括: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创造积极的就业政策与和谐的劳动关系;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与教育公平;完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当前,政府应当充分利用自身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尽可能的调节贫富差距,集中优势资源重点调节矛盾突出的利益问题。如重点解决三农问题,切实落实城镇和农村地区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要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帮助城市失业者和下岗人员再就业,帮助城镇新增劳动力实现就业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增强弱势群体自身的社会生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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