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05-12 17:5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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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通风设施的建筑质量、数量和设置要求,直接影响井下的通风状况,直接关系到矿井的安全生产,所以必须以标准质量化的要求,严格加以设施和管理。

一、通风设施的建筑,由通风队按技术的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化的标准,实施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成,确保通风系统完整合理可靠。不得影响安全生产。

二、通风设施建筑完工后,必须由通风部门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验收,报分管领导复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必须返工重建。

三、交付使用后的通风设施,必须分类进行台帐管理,登记编号,记录建筑负责人、地点、时间、规格尺寸、材料等,并挂牌管理,必须做到帐物相符,由通风队建档保存。

四、由通风技术员负责,对通风设施进行巡回检查,采掘顺槽内的由区域瓦斯员负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回报,并记入巡查记录内,派专人负责维修。确保通风设施完好无损,正常运行。

五、通风队长必须定期巡环检查,发现失修和损坏的立即派通风工及时维修,对维修不合格的必须追究其责任。对人为破坏的必须调查追究,并严肃处理。

六、需要改动的通风设施由通风技术员现场指导,通风工实施。不经通风队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通风设施,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七、通风设施的建筑管理要求。 1、密闭:

①、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其厚度永久密闭

不少于1米,临时不少于0.5米。

②、墙体平整,一米范围内凹凸不大于10mm,无裂缝和重缝,顶部加紧,墙稳牢固。

③、周边掏槽不小于0.3米见硬邦、硬底与煤岩接实(岩巷锚喷、砌碹巷道除外)四周要有不小于0.1m的裙边、整齐规范。

④、采空区和火区的密闭,总厚度不小于2米,两边用料石砌筑中间用黄土夯实,顶部掏槽,黄土要全部填实,不得有漏风现象。(用测风管测定)。

⑤、密闭前后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现象,无瓦斯积存。 ⑥、密闭外5米内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⑦、密闭内有水的必须设反水池。采空区和火区闭墙,要留有观察孔和灌浆孔,并封闭严密。

⑧、墙体距通风巷道不得大于0.5米,否则必须设置栅栏。 ⑨、密闭前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并定期检查、维修。 2、风门:

①、每组风门必须安设两道,并有闭锁装置。主要进回风巷道安设正反风门。

②、两道风门距离行人时不少于5米,行车时不小于一列车的长度,并安装闭锁装置,且不得同时打开,过往行人和行车必须随手关闭,悬挂显明的提示牌板。

③、门垛与周边要求与密闭相同。墙体厚度不得小于0.5米。 ④、风门板厚度不小于4cm,采用错口接茬,铁皮包面,角铁架加牢,严密不漏风,双面有拉手。

⑤、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框向关门方向倾斜不小于85度,能够自动关闭。

⑥、底部设有反水池、挡风帘,上部留有过线管,并要封闭

严密不漏风。

⑦、前后5米内支护良好,无积水淤泥杂物,定期清理检查。 3、风窗:

①、调节风窗必须安在风门的上方,能灵活调节,其断面大小,应根据计算进行设计,同时必须设置两组。

②、在必要时可安设多组串联风窗进行调节风量,且窗口必须相互错开,以增加阻力的效果进行调节。不得影响行人和运输。

③、风窗断面调节确定以后,不经通风队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按破坏通风设施进行处理。

4、风桥:

①、风桥上下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桥面平整,使用混凝土抹面、两端接口严密不漏风,四周必须见实邦实底,用黄土充填严实。

②、风桥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的五分之四,坡度小于30°,桥面要形成流线型。上下不得设置风门或风窗。

③、风桥前后5m范围内支护良好,无杂物、淤泥、积水。 5、栅栏:

①、栅栏设置地点包括密闭前,临时停风的巷道口,瓦斯超限区,放炮贯通时,距回风巷间超过6m的盲巷,暂不能封闭的盲巷。

②、栅栏条的宽度不小于4cm,厚度不小于2cm的木条,横竖间距不超过20cm进行设置,必要时留有供通风人员进出的小门用铁丝捆邦。高度小于1.8 米时,全断面设置,高于1.8米时,栅栏的高度不小于1.8米。

③、栅栏前必须悬挂“严禁入内”的警戒标志。未经通风队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

八:安全培训和班前会必须贯彻通风设施的管理知识,严防下井人员损坏通风设施。

九、由通风队负责坚持每月不少于三次的隐患大排查,发现损坏,立即维修。

通风设施工程验收制度

一、凡是井下根据采改设计要求,需要新开掘的巷道工程,必须按技术设计要求,工程队负责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由技术副矿长指导、技术科负责监护质量,值班领导和安监部门督促。工程竣工后,由技术副矿长组织技术科、通风队、安全部门领导按质量标准化进行一次全面验收,对不合格的地段立即反工处理后再进行复验。必须能够满足通风的要求。

二、通风设施的施工,由通风队下令,通风组组长负责组织人员,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程序操作,通风技术员现场监护。

三、施工完毕后,汇报通风队,由通风队长现场根据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验收,有不合格的立即由通风组返工处理后再复验。再由通风队报专管的安全副矿长,以及技术副矿长进行全面验收。有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四、完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由通风队填写通风实施记录表,统一编号,挂牌管理,注明设施名称、地点、位置、施工日期、验收日期、施工负责人、验收人、复查人、管理人等,由通风队进行统一台帐保管。

五、需要拆除的通风设施,由通风队安排,通风组负责实施。实施完毕后按安排要求,必须清理好现场,报通风队现场验收,

在台帐中标明注销。

六:大型的通风设施建筑,通风组不能完成时(如风桥),由技术副矿长指定工程队进行施工,竣工后由技术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现场验收,有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整改。交付使用后,由通风队统一建档管理。

七、所有井下通风设施的维修由通风队安排,通风组施工完成。根据安排时间,通风队负责按时验收,并做好记录。

八、通风队必须制定每月不少于三次的通风设施大排查制度,并有记录,发现损坏现象,立即安排维修,并及时验收。

九、对于施工难度造成的不合格工程,由矿方配合继续整改。对于不负责造成的不合格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通风队考核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当前的安全形势、进一步搞好质量标准化、保障我队的工作顺利进行和更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的搞好我矿的通风工作,保障生产安全。使全队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水平,养成一种凡事有责任心的工作习惯、凡事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和凡事力求创新的工作态度,希望全队职工自觉遵守执行。

一、全体职工实行点名、签到制度,召开班前会议,早班:7:30 中班:3:30 夜班:11:30迟到一次罚款5元。(井下人员换衣后点名)

二、旷工一次罚款10元。(一班不得有二人同时请假) 三、本工作岗位有闲人进入、串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未完成本职工作,查处一次罚款地面5元;井下10元。

四、睡觉一次,扣除本班工资数。

五、现场交接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井下不交接班者:以早班9时、中班:17时、夜班:0时为界、查各种记录)

六、上班不及时进入工作岗位者,查处一次罚款10元。 七、井下变电站内停留者,查处一次罚款10元。

八、各级检查、查处违章工作者,罚款20元。三定表记录一次,罚款20元。

九、凡是职责范围内查处的问题按情节处罚30——50元。

通风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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