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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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述西方政治思想史基本线索:西方政治思想史纵向经历自然政治观(古代希腊罗马时期,神人分治的二元格局,探索宇宙、社会、

国家的本源和规律,政治秩序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基督教神学政治观(西方中世纪,产生于罗马后期的基督教神学到中世纪发展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基督教的经典、信条成为人们观察政治思想的依据,维护教权、俗权的思想都从《圣经》中寻找依据)、权利政治观(西方近现代的基本政治观,从15、16世纪开始,形成于17、18世纪,一直发展到现在。人天生平等,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权利。人们为维护这种个人的权利,才组成政治社会,建立公共权力和政治秩序。政治社会与公共权力的目的是维护和促进个人的权利。经历了应然、实然、将然三个阶段。

2. 简述柏拉图理想国的特征:理想国家与现实城邦对立;城邦合乎正义(个人服从城邦,城邦严格等级);整体主义传统(整体为目的、

个人为工具,个人消溶于整体之中,城邦的利益高于一切);哲学家治国(一元取代多元的取向、将社会进步投注于伟大人格、反民主的极权的);国家是社会分工的产物,依据质地说划分等级;理想城邦的政治制度是国家强盛、社会和谐、道德优良,废除私有财产和家庭、实行公有;倡行教育(体现文化专制主义精神)、净化城邦文化;重人治,轻法治。

3. 柏拉图为何主张由哲学家治国:对社会现实和城邦政体(荣誉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僭主政体)的反思与批判;柏拉图认为

人的品性是政治的基础,人品性的堕落是政治败坏的根源,要挽救城邦危机,必须从人的品性入手,而哲学家有高超的智慧、真实的知识、完美的德行,只有他们能担此重任,掌握绝对的权力。

4. 比较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的异同:

同——整体主义、混合政体。

极端的整体主义;个人消融于整体中,温和的整体主义;承认整体主义,但保留个人整体主义程度 城邦利益高于一切,抵制消极的个人主独立与自由的因素 义因素 按政府目的、掌权者人数划分政体 政体 荣誉、寡头、平民、僭主政体 分类 变态:僭主-寡头-平民政体 治国 哲学家执政,重视人治 肯定民主和法治 正宗:君主-贵族-共和政体 5. 分析希腊城邦制度与政治思想的关系:

(1)城邦政治结构影响政治思想:古希腊城邦国家的社会基础是奴隶制,奴隶和外邦人没有任何政治权利,政治活动主要在自由公民内部进行,民主派和贵族派的斗争占首要位置。此种政治结构使该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是奴隶主阶级的思想,多数思想家把奴隶制视为天然合理,注意力集中于探讨如何协调公民内部各集团的矛盾、组织城邦国家、以及过优良的城邦政治生活上,他们的观点反映了民主派和贵族派的斗争。

(2)城邦政治生活影响政治思想:古代希腊城邦规模狭小,使得全体公民都能参加城邦的政治生活,政治生活是个人生活的组成部分;民主制度使自由的政治讨论成为可能,政治学说发达;城邦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紧密联系。所以,此时期政治思想没有区分社会与国家,并赋予国家伦理意义,把城邦看作有机整体,个人是这个有机体的组成部分;城邦高于个人,形成整体主义国家观,没有专制王权和教会。 (3)城邦制度多样化影响政治思想:古希腊世界是许多独立的城邦国家的总成,一千多个城邦各自独立,政体多样,每个城邦都有鲜明特性,而且不断变化。这样的政治形势使古代希腊的政治思想家眼界开阔,他们比较各种政体,分析利弊,研究哪种是最好的城邦组织形式,这种研究构成古希腊城邦时期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

6. 城邦的解体和世界帝国的建立,给西方政治思想带来哪些变化:

世界帝国是与城邦完全不同的国家形式,其政治经济结构与个人和国家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此引起人们政治观念与思想的重大变革:

(1)个人在庞大的国家中地位下降,个人与国家开始疏远; (2)人民不在有对古代城邦的政治热情,政治学处于沉寂状态;

(3)城邦时代的民主在实际操作中已不可能,公民身份失去了政治意义。帝国时代的政治学不再是公民的政治学,成为所有自由民的政治学,公民权扩大;

(4)关注点由公共转向个人,集体主义精神开始丧失,开始关注个人精神层面的自由与平等。(个人主义萌发)

7. 简述斯多葛派思想的主要特点:

(1)希腊化时期最重要的流派,奠定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自然法传统;

(2)其政治哲学中提出了一套全新的政治价值观(核心是伦理哲学),转变了西方政治学的发展方向; (3)推崇人的精神自由,赋予其很高的伦理价值;

(4)倡导人的平等与自由,构成西方政治学说史上关于人的观念的一个重大变革。

8. 西赛罗共和国思想主要内容

(1)“国家是人民的事业”,即国家为人民所有,人民是国家主人,国家成为人民集体的事务,人民是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

(2)其国家概念强调法律作用,反映罗马人重法主义传统; (3)自然法是正义之源、人类法律之根; (4)人类自然平等,政治是所有人的政治。

9. 罗马法和罗马法学对西方政治思想史的影响:

(1)在罗马法和法学家的理论中首次产生权利概念(法律目的是确定和保护权利,权利是为法律所确定和保护的利益); (2)罗马法引进并发展了斯多葛派的自然法思想(自然法是法律内在的合理法则,高于现实法律);

(3)罗马法学为政治学提供了一种权利思维方式(“法学的论证”是罗马法特有的思维方式和推理方法,统治者的权力必须以权利为依据,权利是权力的合法性基础)

10.

中世纪政治思想的主要特征:总特征是政治思想以神学形式表现出来。政治学理论不发达,基督教信仰是分析、解释政治问题

的出发点,政治学成为神学的分支,没有独立的表达形式;政治思想主题是政教关系,教权与王权之争是主要内容;在融合中创新,属于多元复合型政治文化(古典政治文化两次复兴并创造性转变,关注点由权力的起源与归属转向权力的性质与范围,是近代人权与宪政思想的源头,从古典政治自由到近代消极自由[精神、信仰与宗教],将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相对,消极国家观开始出现,从相同身份的人人平等到人格与信仰的人人平等,从直接参与的古典民主到间接参与的代议民主);由于城市的兴起而产生了反对教会统治的政治思想;市民和农民异端的政治思想。

11.

基督教给西方政治思想带来的变革:追求天国与来世的价值取向(关注灵魂得救问题);贬低世俗权威、疏远政治,双重政治忠

诚(一仆二主,教权与王权);信徒精神自由与平等,形成了关于人的新概念。

12.

16世纪西欧的社会背景与政治思想的特点:

社会背景 民族国家兴起,生产力和大市场的发展受传统封建格局的阻碍,反封建与反教会具有统一性,新兴资阶力量弱借助王权来促进民族国家统一;文艺复兴运动,个人走出神学的阴影成为独立自由的个体,理性和经验成为政治思考的依据;宗教改革运动,倡导教俗界限分明、教会势力削弱国王地位上升,民众提出反对一切封建压迫、要求社会普遍平等。

政治思想 摆脱神学束缚,具有世俗性;由神学政治观转向权力政治观,权力代替道德与神意成为国家和法律的基础;以人为原点,以理性为依据,以发展个性、倡导进取精神的个人主义为伦理基础;现代意义国家观念产生,国家被解释为人需要的产物;维护君主制度,注重治国之道,是当时政治思想的共同选择和重要内容。

13.

马基雅维利对政治思想的主要贡献:

(1)权力政治观:人性恶是国家产生根源,财产因素是国家生活的重要内容,统治权是国家根本问题,法律与军队是统治权的基础,主张政治与道德分离;

(2)共和理想和君主专制:赞赏罗马共和政体,君主专制是最现实政体,只是临时措施; (3)君主的统治方法:不受道德约束,采用各种手段实现目的,应使人们恐惧,随时抛弃承诺。

他认为研究问题要从人们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出发,而非书本。丢弃人天生是政治动物的命题,将国家建立在人性和人的行为基础上,将研究政治问题的基础定为现实,成为西方人观察国家问题的基本立足点;他提出国家的根本问题是统治权,以法律与军队作为权力的构成要素。他在近代历史上最早将政治的目标和道德分开来,从此权力成为国家一切机构、职能及法律体系的基础。

14.

布丹主权论的基本内容及理论意义:

内容:主权是高于任何公民、不受法律限制的权力;主权是国家的本质,是区分国家与其他社会团体的标志;国家是一种抽象的公共权力;立法权是主权的首要内容;主权具有绝对性和永久性,它至高无上、不受限制、不可分割转让;主权并非绝对不受限制,它必须服从先于它存在的神法和自然法;主权不得侵犯公民财产权;主权者必须履行契约。

意义:揭示了国家主权的重要属性,提出现代国家概念,国家代表一种抽象的公共权力,是一个主权组织;第一次确定了国家和主权两个概念之间的联系,将主权看做国家的本质特征;布丹坚持主权绝对性的同时,强调公民在国家里享有财产自由,体现了资产阶级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以求保护其经济利益的要求。

15.

新教思想家关于世俗国家权力的思想的特点:思想家希望在国内外摆脱教皇国的干预,建立独立的民族教会与统一的民族国家;

倡导教俗两界分明,削弱教会势力,使国王地位上升;承认世俗国家的必要性,但君权来源来上帝,人民有服从君主的义务;反对世俗君主像教皇一样干涉人民信仰。

16.

试比较布丹和格老秀斯的主权论:

家庭 高于任何法律和公民,对内最高 主权者必须考虑到人民的福利 为君主专制辩护,维护资产阶级的财产自由权 自然法、神法 不包括财产自由权的其他九种权利 完全属于主权者 完全不可分割 社会上的个人 对内最高对外独立 不必完全考虑,君主不单纯为人民福利而存在 强调国家的独立和秩序稳定 对内对外两个层面 既强调属于全体人民,又认为是主权者的私权 既可以君主单独掌握,又可以由多数人共同掌握 国家产生基础 主权定位 与人民福利的关系 目的 对主权的限制 具体内容 所属权 分割性 17.

斯宾诺莎的思想自由权的评述:受霍布斯影响,但更加激进。政治真正目的是自由,保留财产权、信仰和思想自由权;人是自

己思想的主人,不能转让或放弃自由;维护个人的思想和言论自由,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最好方法,政府应允许自由争论;思想自由的前提是人在行动上要守法。他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最早提出并论证信仰与思想自由的思想家。

18.

普芬道夫自然法思想的主要内容:自然状态表示除一切因文化进步而产生的人类状况,或一切民族经历过的实际状况;人既有

自私性又有社会性,人要求过社会生活的动机使人对他人和社会具有自然义务,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自然状态下的人有理性,自然状态是一种和平状态;自然法是人的行为准则和判断是非的道德标准,其约束力来自道德,即对神罚的畏惧和对神恩的希望;自然法的原则是不得侵害他人,尊重他人财产,遵守承诺与契约等。(维护和平的社会生活)

19.

霍布斯与洛克社会契约论有何不同:霍布斯认为人民订立契约时,让渡出了全部权利;主权者权力至高无上,不参加契约,不

受契约约束;契约是“权利的相互转让”,其目的是为了保卫人们的安全,这是立约的宗旨,主权者必须受这一宗旨的限制。人民没有革命权。洛克认为不仅保全自己生命的权利和自由和财产权利都是人们在订立契约时不可放弃的权利;人们交出的权利只是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而不是任意伤害他人的权利;被授予权利的人也是契约的参加者,必须受契约内容的限制,按照社会全体成员的委托行使他们的权利;人民具有革命权,可以运用革命手段推翻不合法政府。

20.

试分析霍布斯主权论:国家是一种抽象的公共权力,主权是其本质;主权强大而广泛、至高无上,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转让;

国家权力的专制性,一切权力由主权者掌握。

21.

洛克分权学说主要内容:国家有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三种权利;立法权为最高权力,由议会行使,在最大范围内以不超出

社会的公众福利为限制;对外权和执行权应该合在一起由君主掌管,便于有效行使,但立法权和执行权必须分开;任何权力都不得侵害人民的生命、自由与财产,人民有革命权,运用革命手段推翻不合法政府。

22.

比较分析霍布斯洛克思想异同:

同:生活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认为自然法是理性的法则,人类遵守自然法才能过上幸福生活;认为生命权是人的自然权利。 异:

自然状态 社会契约论 主权学说 政体理论 政府的目的 法治的观念 革命权问题 战争状态 让渡全部权利 主权在统治者 君主专制 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平 否定法治 人民没有革命权 和平自由状态 让渡部分权利 主权在议会 君主立宪制 人生自由财产 主张法治 有 个人自由,发展了霍布斯的唯物主义,哲学立场 倾向于国家 但有唯心成分 23.

17世纪英国政治思想特点及形成原因:财产权问题是出发点和归宿(确认私有财产权是资产阶级最根本的利益要求);国王与

议会关系是中心内容,限制王权、君主立宪是核心主题(革命时期各派思想家都围绕国王议会关系阐述政治要求和主张,保王派强大王权凌驾于国会的神圣地位,而中上层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将君主立宪制度看作理想的政治制度);以个人自由、财产权利为基础,以限制王权、

实现法治与分权为特征的宪政思想为思想主流(英国有“大宪章”依法限制王权的政治文化传统,胡克与柯克的政治思想发挥了重要作用)。

24.

孟德斯鸠分权与制衡思想内容:发展洛克的分权理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三种权力间制约与平衡;立法机关分贵族

院与平民院,受行政机关否决权制约,何时召集由行政机关决定;行政机关为执行机关,可以通过反对权参加立法,有权阻止立法机关的专断;司法机关对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违宪监督权。分权与制衡理论是近代政治思想的精髓。

25.

卢梭社会契约论特点: “服从自己本人”是其最大特点,将自由与服从统一在国家整体中;为调和自由与服从,提出公意理论

(公意的基础在于人民共同利益,公意享最高的权威,不同于众意、私意、团体意志);基于社会契约论所让渡的权利与获得的权利之间是等价关系;人民是主权者,人民必须直接行使主权,人民是政治活动不可或缺的主体;国家权威、个人自由构成卢梭社会契约的内在矛盾(既要求国家权威,又坚持个人的平等自由权。但是卢梭更强调整体与个人同一的一面,并认为当整体与个人发生矛盾时,整体强迫他服从并不损害他的利益而只会使他自由)。

26.

政体形式 权利配置 简述18世纪美国民主党与联邦党政治思想的差异:

民主制 君主立宪制 突出议会权利,限制行政权利 突出行政,限制议会 扩大公民参与程度 保护公民权利 中央与地方 地方自治权扩大 主张精英统治 促进和平与民族统一 同一政府体制内分权 中央集权 对待民主态度 政府目的 分权重点 中央与地方 对人民革命的态度 人民有革命权,政府法律调整 主张强力镇压 27.

分析18世纪美国政治思想主要内容和特点:辩论美国是否当独立,论证美实现独立的合理性(潘《常识》极力主张美脱离英国,

建立民主共和国;《独立宣言》系统阐述美脱离英的必然性);论证建立一个联邦共和国的合理性,讨论如何使联邦统一和强大,又不损害各州的利益和权力(汉密尔顿等著《联邦党人文集》论证建立强大联邦共和政府);如何建立一个完美的政治体制,确立权利平衡的原则(民主党和联邦党就联邦的政治体制进行激烈的辩论,如何设计政治体制成为独立后美国最关注的问题)。特点:极具务实性,很少抽象论证,主要运用欧洲现成理论为其政治实践服务;论证美国独立和联邦制共和国的必要是其两大主题;政治目标是建立权力平衡的联邦政府;自然权利的核心内容是人人机会均等地追求幸福。

28.

潘恩的美国独立思想及其意义:主张美国脱离英国,建立民主共和国。区别社会与国家(社会起源于人们追求幸福的需要,目

的在于使人们一体同心,从而积极增进公众幸福;政府产生于人们的邪恶,目的是制止人们的恶性,使人们获得安全和自由);国家是一种“必要的邪恶”:在最好的情况下,是免不了的祸害;批判英国的君主制度(君主专制不能制止恶性还给人类招致苦难;君主立宪违反人的自然平等权利原则,君主见闻匮乏;君主世袭牺牲了民众,引起战争破坏和平);坚决主张美国脱离英国(不脱离使美国卷如欧洲的战争和政治,脱离会使整个欧洲成为美国的朋友);人民革命是铲除封建君主专制的唯一方法(革命必须有广大群众参加才能得胜)。

他号召美国人民拿起武器,用革命手段实现美国独立;对英国立宪君主制度的批判和号召用革命战争争取美国独立的主张,对保守派是有利的批判,对美国人民的抗英斗争有重要启蒙作用;对欧洲广大人民群众反封建斗争是极大的鼓舞。

29.

黑格尔如何论证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

(1)时间层面上,市民社会在先,国家在后;

(2)职能层面上,市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调节经济生活,调节工商业利益,“是个人私利的战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国

家的目的在于普遍利益,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提供明智的领导和道德规范,国家行为不应受任何约束,是“神的意志”,是“上帝在地上的行走”;

(3)在逻辑层面上,市民社会是伦理精神发展的中介,国家是发展的必然,同时也是最高阶段,国家优于市民社会。

30.

康德国家学说内容是:先验理性(构建理想国家)

(1)国家的起源与基础:建立在同意的基础上,借助社会契约,人们从自然状过渡到国家状态;国家是抽象“绝对命令”的结果,并非是人的需要;

(2)国家的本质和目的:国家是由所有生活在一个法律联合体中具有公共利益的人们所组成;国家的目的是维护法律秩序,使每个人的意志的自由与其他人的自由共存;

(3)国家最高权力的归属:继承卢梭,主张人民主权;坚持整体主义国家观,人民没有反抗权和革命权;

(4)国家权力组织形式:批判民主制,质疑多数原则;赞赏共和制,倡导分权、法治和代议制;最切实的是实行分权和代议制的君主立宪制。

31.

托克维尔怎样论述民主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民主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趋势,法国贵族制度正不可避免地衰落,正如民主不可避免

地生长,未来的社会应当是民主的、法制的社会;民主以平等为基础,平等已经成为势不可挡的历史潮流;民主实质是一种多数人掌权的政治组织形式和政治制度,是人民共同参与的代议制政权形式;国家的主要作用是引导民主,规制民主行为,进行民主决策。

32.

孔斯坦是怎样论述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自由的区别:古代人的自由是政治自由(制定法律、选举官员、参加审判),现代人的

自由是个人自由(思想、言论、财产、经营、贸易);个人自由是真正的现代自由,政治自由是它的保证,因此政治自由是不可缺少的;自由是个人独立性的胜利。古代人只享有政治自由,而没有个人自由。

33.

柏克的保守主义社会政治观的内容是:

(1)国家与社会是生长出来的,不是理性设计出来的,强调国家与社会的有机性,重视传统、习俗和情感等非理性因素;

(2)国家与社会源自于不同的契约,国家契约不是基于权利保护而生成的同意,不能随意解除,否定了政府一旦侵犯人民权利人们可以重新订约的可能;

(3)政治制度是历史传统发展的结果,是约定俗成的权利体系和习惯遵守的惯例:天赋平等只是一种社会虚构,等级差别是“习惯的社会纪律”,权利是历史传统的产物,具有时效性; (4)传统、宗教、情感和道德是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

34.

密尔的自由思想及评价:

内容:维护和实现个人自由是其政治思想的核心,重点关注思想言论自由、个性自由和反对政府干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反对多数暴政,反对政府对个人自由的干涉;主张个性的多样化;确立划分个人与社会的权力界限的两条原则(不涉及他人,个人不必向社会负责;涉及他人,个人必须负责交代)。

评价:不同于自然法学派将自由看作是天赋权利,密尔根据功利主义原则,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解释自由;密尔的社会自由概念是与权威的干涉、法律、道德的强制相对立抗衡的,它试图为国家权力的行施,确定一个界限,以此保证个人的自由不受侵犯。

马基雅维利——最早将政治归结为权力、最早将政治与道德分离。

布丹——《国家论》。主权学说创始人。

格老秀斯——《论海上自由》、《战争与和平法》。近代自然法理论创始人、近代国际法奠基人、开创“论证体系”时代、主权学说的发展者。

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伦理学》。首次用历史方法深入研究;最早提出思想自由,系统阐释自然权利。

霍布斯——《论公民》《利维坦》, “现代人之父”,借助几何学建立政治哲学体系第一人。洛克——《论宗教宽容》、《政府论》,美法革命的理论资源。

伏尔泰——出身中产阶级,“启蒙运动之父”,“启蒙泰斗”, 批判卢梭的不平等源自私有制,平等的最大威胁是特权阶级,不平等源自社会分工及人的能力差异。

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论法的精神》,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先驱,国家与法理论的奠基人,对法美革命影响巨大。 卢梭——小资产阶级思想家,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以《论科学与艺术》成名、《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尔》、《忏悔录》《对话录》《遐思录》。直接民主优于间接民主,公意与人民主权为保障自由服务。

潘恩——独立战争的启蒙思想家,激进的民主主义者,起草《人权宣言》。返美后受联邦党人攻击。主要著作《常识》、《人权论》。 杰斐逊——起草《独立宣言》,民主派《英属美洲权利概述》《弗吉尼亚笔记》。

汉密尔顿——1787年宪法主要起草者,“宪法之父”,联邦党创始人之一,致力于制宪活动和政权建设,《联邦党人文集》主要作者。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批判力批判》、《政治权利原则》、《论永久和平》、《道德形而上学》,德国古典哲学奠基人。 黑格尔——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年轻时拥护革命老年时转向保守,赞美君主专制。《精神现象学》《大逻辑》《小逻辑》《历史哲学讲演录》《法哲学原理》。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回忆录》《旧制度与大革命》。

贡斯当——法国自由主义传统奠基人,倡导君主立宪制,反对人民主权,主张混合制度;反对将选举权给予所有公民,器重中产阶级。 柏克——保守主义创始人,《法国革命论》,致力于削弱王权,,反对法国大革命,认为革命是思辨理性的恶果。

边沁——功利主义创立者,《政府片论》《道德与立法原理》。否认自然法与社会契约的存在;如果统治者的行为与人民的利益或幸福相抵触,人们就有理由不服从;政府对经济生活应采取“不干涉原则”,政府行为应在保护人身安全和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范围内。 密尔——发展功利主义,政治激进,致力于议会改革;主张妇女参政和爱尔兰土地改革。《论自由》《代议制政府》《功利主义》。用官僚制弥补代议制。 名词解释

哲学王:根据柏拉图设计的社会政治结构,哲学家被置于等级结构的顶端,即哲学王,其他各等级则完全被排斥在城邦权力体系之外,他是高超的智慧、真实的知识、完美的德行与绝对的最高权利的结合,承担着挽救城邦危机、改造不良政治现象的使命。柏拉图把政治统治权完全交给少数哲学家,把现实国家改造的希望,完全寄托于真正的哲学家能够掌握国家最高权力上。

双城理论:奥古斯丁政治理论中最具影响的内容。奥古斯丁依据原罪说,区分了所谓“上帝之城”和“世人之城”。它们分别是圣者与不义者之城,是注定要得救者与注定会受惩罚者之城。依照奥古斯丁的理论,两个城在现实社会是混合在一起的。到末日审判的时候,两座城才彻底分开。上帝之城是最高的善,是永久和完美的和平,人们在其中享受永生的幸福;而世人之城的人们无论多么富足,他们仍是悲惨的,注定被上帝所摈弃,永远遭受魔鬼统治的痛苦。奥古斯丁依据双城论所提出的教会与国家关系的主张,成为中世纪教会基本信条,对中世纪的政教关系产生深刻影响。

神学政治观: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思想一直在西欧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神学政治观即是基督教神学思想的统治在政治上的表现。神学政治观。神学政治观以《圣经》为信仰的绝对权威,作为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以爱“上帝”作为人们首要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主张王权神授,教权高于王权。神学政治观改变了古代的道德伦理观念,维护了封建统治,提高和巩固教会的地位。

主权学说:法国政治思想家布丹创立,主权是“超乎于公民和臣民之上,不受法律限制的最高权利。”具有绝对和永久性。布丹认为主权的内容是:立法权、宣布战争缔结和约权、任命官吏权、最高裁判权、赦免权。他强调立法权的重要性,政府的基本目的是保护秩序而非自由;坚持主权的绝对性,强调公民必须服从主权者的命令。格老秀斯认为主权是不受另一个权力支配的权力,他从国际法的角度认为主权包括对内最高权和对外独立权;霍布斯也是近代主权学说的重要思想家。总之,主权应该包括至高无上性、不可分割性、独立性和不可转让性。该学说表明在现代意义上国家概念的使用,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促进了国际关系的发展和民族国家的形成,为民族解放运动提供了理论依据。

自然法:是支配宇宙和人的“理性”,贯穿于一切事物中,是人行为的最高准则。自然法思想源于希腊城邦时代,智者对自然法思想作了最初表述;斯多葛学派对其进行完整的理论论述,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形成传统,对罗马法、中世纪基督教政治学说和近代的自然法学说都产生深远影响,成为政治理论进步的有利杠杆。在近代,判断政治思想正确与否的标准是从逻辑上看其是否合乎自然。霍布斯、格老秀斯和普芬道夫是近代自然法理论的重要思想家。其中格老秀斯认为,理性与意志是法的基础(自然法、人类学和神法),自然法源自理性,高于神法;维护私有财产,初步提出自然权利;共同的道德标准是人类社会的结合力。

自然权利:近代自然法学派的一个重要概念,意指人具有天生的生存、自由、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代表人物有荷兰的格老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洛克,法国的伏尔泰、狄德罗、卢梭。认为在国家形成之前的自然状态下,人是自由和平等的,生命、自由追求幸福与财产是人的固有品质,也是人固有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到自然法(人类理性)的指导与规定。这种权利亦是不可侵犯的。天赋人权指导了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民主革命,为近代资产阶级政治、经济体制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础。

公意:指社会全体成员基于共同利益、针对共同目标、符合共同幸福所具有的共同意志。是法国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小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卢梭在其政治思想代表作《社会契约论》中提出的概念。公意概念成为卢梭国家学说的理论基础之一。认为公意构成主权,也是法律和政府的根据。公意是人民整体的意志,包含着个人的意志,同私意、众意和团体意志有本质区别,公意的基础在于人民的共同利益。公意本身是不可能分割、转让和被代表的。卢梭用公意概念与其他启蒙思想家的理性主义划开了界限,进而全面阐述了人民主权原则,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

市民社会:18世纪至19世纪初资产阶级思想家、哲学家、历史学家的常用术语,表示的当时社会的经济关系和财产关系,与专指国家、法律等政治关系的政治社会相区别。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个人、家庭的聚集,是人们居于私利的联合,是人们谋取物质生活的需要而相互依赖的社会制度。由于市民社会充满着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等矛盾,所以它又是一个私利的战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市民社会本身没有力量解决这些矛盾,只有高于它的国家来完成这一人物。

三权分立:资产阶级关于国家政权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的理论。法国的孟德斯鸠考察研究了英国政体,继承并发展了洛克的学说。孟德斯鸠认为防止权力的滥用是保障人们自由的重要条件,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建立以权力约束权力的政治体制。他主张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部分。强调三种权力必须分别由不同的人或不同的机关掌握,即议会控制立法权,君主掌握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三权通过彼此牵制实现平衡。孟德斯鸠分权理论仍是以近代自然法理论为依据,对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产生重大影响。

权力政治观:是西方近现代的基本政治观。这一政治观认为,政治权力的建立是来源于维护个人权利的要求。围绕着权力,人们形成了一系列的新观念,从马基雅维利的“国家理性”到布丹的“主权”理论,西方政治思想搭建了权力政治观的基本框架,确立了近代西方政治

思想的基本体系。

普芬道夫:17世纪德国法学家、政治思想家,近代自然法学派的著名代表。著作有《法理学基础》、《自然法和万民法》,曾为英国“光荣革命”辩护。他的主要思想有自然法理论和国家理论。自然法思想是他全部思想的基础,调和了霍布斯与格老秀斯的观点;人性有双重性,最早提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其自然义务理论为西方近代国际法理论奠定基础,同时对消除战争灾难、促进欧洲和平产生积极影响。 西塞罗:罗马最杰出的演说家、教育家,古典共和思想最优秀的代表,罗马文学黄金时代的天才作家,其典雅的拉丁文体促进了拉丁文学的发展。出身骑士、任执政官、捍卫共和传统,传承斯多葛派思想、总结罗马共和国制度,著《论共和国》;“国家是人民的事业”,突破城邦界限;强调法律作用;自然法是正义之源,人类法律之根;发展平等思想,倡导所有人自然和政治的平等。通过他的理论,希腊自然法思想被罗马人接受,他在西方悠久的自然法传统上起到关键的联结作用。

布丹:16世纪法国著名政治思想家,近代主权学说创始人。家境良好,受过高等教育,曾在法国政府任职,主要著作《国家论六卷》。其主要思想有国家理论、主权理论和政体理论。其中核心思想是提出国家主权学说,认为国家拥有独立而绝对的主权,公民必须绝对服从主权者。他提出主权国家的概念,成为民族国家兴起的重要理论依据,维护王权的合法性;他关于私有和公有、公民权和财产权、自然法和神法的论述,成为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民族国家、维护经济利益的要求;其政治学研究方法对后世影响巨大。

《政治学》: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26年)。该书有意识地将城邦作为政治学的研究对象,系统地讨论了城邦的起源、性质、目的等抽象的一般理论问题,对各种类型的城邦体制进行了分类和比较研究。它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对政治进行阐述的著作,为后世研究政治提供了角度;它对于各种城邦政治的比较,成为探索西方政治思想史上考察各种政体的开头,对后世研究政治学有极大影响。 《利维坦》:霍布斯(1651年)。该书是关于国家论的著作,有四部分,分别阐述霍布斯的唯物主义观点,关于国家的定义和起源、主权者、主权、市民法、罪等的观点,对神学和教权的批判和宗教本质的揭示。该书是其国家学说的集合,关于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成为启蒙时代政治思想家们的思想源泉,是近代自由思想的源头,是批判君权神授理论的有力武器;在英国革命时代,对议会一派有重要指导作用。

《论法的精神》:由18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于1748年所作。用历史的方法,表达了他对影响政治和法律性质的规律性理解。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法是一国政体、自然环境、宗教、风俗、生活方式、制度、人文传统及法自身体系的关系的总和;法的建立需要历史、文化和社会根基,法的合理运作需要外部环境;主张追求自由、法治、实行分权;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重大影响。

《社会契约论》:法国卢梭作于1762年。人生来平等,天赋人权;国家是通过社会契约建立,人民是国家主权的拥有者;确立的平等和多数原则是法国大革命时期重要的鼓舞力量;美国革命也引用了卢梭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的思想。

《论美国的民主》:19世纪法国作家托克维尔所作。本书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分析美国的民主现状,阐述了作者的政治哲学思想和政治社会学思想;通过对美国民主制度的考察研究,预测了法国资产阶级民主发展的前景,阐释了未来的民主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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