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更新时间:2024-03-15 05:3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MZCCS2018-5

项目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

产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茶叶)公共服务采购(第四次)

采购人: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2 第四章 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 42 第五章 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 44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45 第七章 评审办法 ................................................................................................................. 46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59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茶叶)公共服务采购(第四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MZCCS2018-5

二、项目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茶叶)公共服务采购(第四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磋商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描述:

1、采购内容描述

实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茶叶)项目公共服务(茶树主要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0.5万亩,以有偿补助方式给付,每亩补贴100元,从项目开始到结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产生的费用。

2、采购内容详细参数 序号 品名 马边彝族自治县2018参数要求 在规定区域实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茶叶)项目公共服务(茶树主要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0.5万亩(每个实施区域设立四川省统一格式标牌);实施区域主要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100%(提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记录及照片);实施茶树主要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应用3项绿色防控技术①以胡瓜钝绥螨携菌体防治茶小绿叶蝉、茶跗线螨技术(1、活螨卵;2、携菌白僵菌;3、产品获得省部级以上奖提供获奖证书,有4个省应用证明,特别是四川省应用证明;4、不低于50000头/亩。);②以性息素全降解粘虫板,防治茶黑刺粉虱、茶网蝽、茶蚜技术1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茶叶)公共服务 (1、符合GB/T16422.2-2014/GB/T1040.3-2006标准 规格:30*20cm;2、降解诱虫板材质:生物降解材料,具有一定的强度、硬度、耐湿,具有悬挂孔、板面不卷曲,在室外环境自然降解;3、降解基板厚度:0.3—0.35mm; 颜色:黄色。4、在温度10℃~70℃的环境中基板无明显变形,胶体不流化,遇水不溶解.在使用中,色泽一致,在强烈阳光照射下向光面与背光面无明显色差。5、降解基板双面涂胶,胶层应均匀一致,单面胶层厚度为:0.03—0.05mm,在坼分中无脱胶现象;6、降解基板板面:花纹凹凸设计,防止与覆膜分离时产生静电减少沾粘空气中漂浮尘土;7、带茶小绿叶禅性息素;8、不低于15张/亩。);③以诱导抗病剂--太抗几丁聚糖防治茶树病害技术(1、0.5%(几丁聚糖)水剂;2、有机认证符合GB/T 19630.1-2011附录A中表A.2的要求;3、不低于每亩90毫升。)(提供绿色防控产品购买发票、安置时间、地点及数量、服务名册)。 五、供应商本次磋商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承接主体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植保服务;

(八)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的政府采购(注由小、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认,否则按照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注: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商务要求

1、成果完成时限:整个项目在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 序2、成果交付地点(项目实施地点): 实施实施地点 实施面实施单位 实施单联系电话 号 乡镇 1 石梁 石梁乡周家沟 石梁乡永和村3、4组 积(亩) 600 500 600 位负责人 马边金星茶业开发有限公司 石梁乡永和村 四川森林茶业有限公司 鲁润 刘文方 13540574581 18090351658 2 3 4 5 6 7 8 9 民主 荣丁 下溪 劳动 袁家溪 马边袁家溪茶场 柏林村1、2组南山庙 小荣丁高山茶厂 卢乾荣 18080651440 邓成 13281317800 500 500 700 500 500 600 柏林村 福来村 柏香茶园专业合作社 民主乡玛瑙村 祝明华 18228318298 杨成富 13890654777 陈云华 13618183824 安永秀 17790216796 余明隆 17726581628 倒碑坪 民主乡玛瑙村唐湾组 凤凰村12.13组 观音岩村李埂连岩口组 合计 5000 凤凰村 笼子背茶叶专业合作 3、给付方式: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局提供的验收报告和项目承接主体提供的服务明细清单,及时拨付财政专项资金。资金申请拔付须经服务所在乡镇、县级农业局和财政局“三级”审核。项目资金以有偿补助方式给付,实施面积0.5万亩,每亩补贴100元,从项目开始到结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成果交付要求:成交人提供采购物资清单、用工清单、受益茶农物资领取花名册、现场安装图文照片,所有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服务合同履行后,由承接服务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县农业局提出资金申请,县级农业部门按照签订的服务合同,会同相关部门和购买服务实施乡镇、村社、服务对象代表逐项核实,确定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形成验收报告。

5、履约要求:(1)由承接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茶叶)主体与项目实施区域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有茶叶规模种植基地企业、茶叶专业村、茶叶专业合作社等茶叶种植业主签订服务合同;

(2)承接服务主体的服务人员在实施承接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茶叶)服务中详细记载茶树主要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服务中绿色防控产品安置时间、地点及数量等,服务名册汇总表以乡镇为单位填写,由服务组织、村、乡镇、县农业局植保站四方签字盖章确认。

(3)如遇迁飞性、流行性等重大病虫突然暴发等紧急情况,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四川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调整防治对象、实施区域,引导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重大病虫灾害防控应急处置。

(以上履约要求所述的内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以下方式任选):①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到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民建镇光明街校场坝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县国土局附属大楼) 现场报名;②将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扫描件传至171711672@qq.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需注明公司名称 (介绍信内容至少包含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接收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的邮箱地址)。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9:00-17:00,以采购中心收到单位介绍信时间为准。

3、采购文件获取:报名后免费获取。采购中心以171711672@qq.com邮箱发送至报名供应商在介绍信中提供的邮箱,文件获取后不得转让。特别说明:除出现特殊情况外,此形式为取获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唯一形式。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同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因此各供应商务必写明准确、有效的邮箱地址,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供应商承担。

磋商文件售价:无

七、磋商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6月6日13:30至2018年6月6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磋商时间:2018年6月6日14:00(北京时间)。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马边驻乐山市办事处(乐山市春华路中沟巷22号,

嘉电花园对面九尺鸭肠火锅二楼)。

九、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 联 系 人:王软新 联系电话:13981358801

采购代理机构: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民建镇光明街校场坝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县国土局附属大楼

邮 编:614600 联 系 人:杨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833-4526760 15386509210

电子邮件:171711672@qq.com

2018年5月24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一、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失信供应1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以采商管理 购文件发售之日的前三年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打印随本项目所有政府采购档案资料一并保存。 供应商参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处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此次采购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由小、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注由小、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认;残政府采购2 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否则按照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2、参加采购活动的的供应商(监狱企业),此次采购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次采购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的要求执行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政策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802/t20180205_95序号 条款名称 57312.htm) 说明和要求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和分项汇总评审结果得分情况、评审报告、磋商文件,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3 的公告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及评审专家名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一、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从2018年5月28日起至2018年6月4日17:00前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转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明:xx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汇款后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发送至171711672@qq.com邮箱。)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并将保函的扫描件发送至171711672@qq.com邮箱(注明XX项目编号磋商保函)。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磋商结束后未中选的磋商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选者在签订合同后全额退还;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马边县支行磷都分理处 磋商保证4 户名: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金 账号:22391301040000316 保证金的转出账户必须是参加人基本账户。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参与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成交方拒绝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全额没收。 注:(1、提交响应文件前,先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前提供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供应商采取汇款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开户单位名称须与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我中心将视作无效磋商保证金并予以退还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予以退还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注: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 2、根据采购人与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代理协议,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资格条件、商务、技术(需求、参数)和评分办法和因未按顺序确定评审结果等方面的询问(异议)和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采购活动(同时抄送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对采购人询问、质5 答复以外事项的询问(异议)和质疑直接向马边彝族自治县政疑、投诉及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四咨询 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 文件领取咨询:0833-4526760(信息监督股) 文件内容咨询:0833-4511305(政府采购股) 开标咨询:0833-4526760(信息监督股) 评标咨询:0833-4526760(信息监督股) 现场联系电话:15386509171(政府采购股) 询问、质疑咨询:0833-4526760(信息监督股) 保证金缴退咨询:0833-4526760(信息监督股) 投诉咨询:0833-4522030(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成交通知6 书领取 联系人:杨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833-4526760 知书。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监督股办公室(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光明街校场坝路9号) 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正本1份,副本2份; 数量要求2、“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 7 (实质性要求) 磋商有效8 期(实质性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60日历天 要求) 本项目一般指标是指磋商文件第一章中没有标注任何符本项目一9 号的指标 般指标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政府采购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10 合同公告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与备案 同交 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一、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期间或者采购结果公告期间,采购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开展行贿11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 犯罪档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选后查询 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选无效;中选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选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选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货物”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设施设备等;

(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6)“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磋商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4、费用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等要求、磋商、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个工

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联合体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三章。

14、响应文件格式

(1) 供应商应当执行本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5、磋商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6、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磋商时,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

(2)磋商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人进行合同编号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供应还是那个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

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①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③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④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⑦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分为“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两部分。“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应当分别制作装订成册。每一部分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

(2)响应文件文件正本、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响应文件副本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胶粘装订成册并编码,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6)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7)响应文件应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A4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密封在另一个密封袋内。每一个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等字样。

(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但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供应商签到时,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一份(含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含身份证复印件)、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一份,对以上材料进行现场核实,未按此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磋商前准备和磋商程序

21、磋商前准备

(1)磋商前准备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的签到人必须是法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前准备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参加磋商前准备工作。

(2)磋商前准备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监督。 (3)磋商前准备由供应商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仅限于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并在密封性检查表中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磋商前准备工作的正常进行。

(4)磋商前准备工作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采购人共同按照“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的顺序送至评审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建评审委员会。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评审委员会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情况属实,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2、磋商程序

(1)评审委员会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2)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的技术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和通过技术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23、磋商前准备工作、磋商过程存档

对磋商前准备工作、磋商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

介质留存归档。

24、评审情况公告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供应商被确认成交供应商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领取地点间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合同分包

(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货物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4)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28、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

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将纸质合用副本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32、履行合同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给付有偿补助资金,采购人呈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磋商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1、根据采购人与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代理协议,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资格条件、商务、技术(需求、参数)和评分办法和因未按顺序确定评审结果等方面的询问(异议)和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同时抄送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对采购人答复以外事项的询问(异议)和质疑直接向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

38.2、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联系方式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九、其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648.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