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例看中国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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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对外贸易中反倾销问题的思考

——“厦门姚明织带在美国反倾销调查中完美胜出”案例分析

反倾销是经常采用的一种主要的贸易保护手段。经济全球化与贸易保护主义原本是对立的,但发达国家在全球的经济主导地位和它扩张性的本质,决定了现在推行的经济全球化是发达国家意志的体现。发达国家利用经济全球化推行他们自己的经济制度,作为要求他国参加国际经济的准则,从而达到掠夺他国资源和财富的目的。同时,发达国家又利用制度上的优势,以合法的理由为借口,通过更加隐蔽的方式设置贸易障碍,以保护其本国的自身利益,从而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因此,通过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发达国家既掠夺了他国又保护了自己。所以,对于国外的反倾销,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是一种贸易保护的措施,而应将其同现行的新贸易保护主义联系在一起,认清其实质。反倾销是新贸易保护主义实行贸易保护的最高级工具之一,行之也最有效。它具有高度隐蔽性的特征,能够利用反不正当竞争的合法行为作掩护,实施贸易保护。

一、案例背景

近年来,因为我国拥有大量相对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和原材料的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中国产品遭受到了众多国家的反倾销调查,形势不容乐观。据我国商务部统计,近年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占世界反倾销案件的比例已经超过20%,而在20世纪90年代该数字仅是5%,这远远超出我国目前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特别是在我国201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对华反倾销活动甚嚣尘上。在在裁定倾销立案中,中国以占总案件的近20%的比例位于全球之首,成为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此外,就目前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趋势来看,反倾销发起国家和地区由最初的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漫延,反倾销所涉及的产品范围、涉案金额、反倾销税税率等日益扩大,国外反倾销带来的连锁效应也逐渐加剧。所以,无论是现状还是未来走势,应对反倾销问题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工作的重中之重。

引人注意的是,我国轻工行业已经连续十五年成为全球反倾销调查的重点,出口欧盟、美国日本的产品屡屡成为召回或者通报的目标。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轻工业出口大国来说,需要不断提高在国外应对倾销控诉的的能力和不断加强在国内采取反倾销的措施。为了更好的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我们还需要深入研究国外反倾销的立法和实践,进一步有效运用WTO反倾销规则,总结出有效的经验教训,然后应用到我国的反倾销工作中,在实例中长见识提能力。在过去的一年里,厦门姚明织带开创了应诉美国“双反”案完胜先例。在这一起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中,相对于被征收最高超过231%的反倾销税,输美出口量最大的厦门姚明织带,却成了整个行业中唯一一家获得“零关税”的

中国企业。尘埃落定后,我们对其进行研究学习,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案例介绍

中美贸易战升级,就在中国商务部公布对美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决之际,美国宣布对中国产礼物盒以及包装丝带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2010年2月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窄幅织带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倾销部分的初裁结果,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中,厦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下称“姚明织带”)倾销幅度为0,另一家由于未应诉,被裁定为231.40%的惩罚性税率。13家获得平均税率资格的企业被裁定为115.70%的税率,其他未应诉企业的全国统一税率为231.40%。

2009年7月9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拥有65年历史的比威客·奥弗瑞公司连同其全资子公司狮子绸带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产窄幅织带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2009年7月23日,美国对此作出立案决定,这是美国对中国纺织品发起的首起“双反”调查,也是后配额时代美国对中国纺织品采取的第一起贸易救济措施。于是,这个原先在纺织业并不被关注的小类别一下被推到风口浪尖上。中国大陆有15家织带企业参与了这场应诉。根据美方的做法,选择行业中输美出口量排名第一、第二名的中方企业作为代表强制应诉。姚明织带即名列其中。成立不过5年的姚明织带对此毫无心理准备。“去年7月得知被告时,我们完全懵了。”姚明织带负责跟进此官司的副总经理卢远超在接受采访时谈道,他们是在对“双反”一窍不通的情况一步步去应战的。“在商务部门以及纺织品协会的指导下,我们才弄清楚‘双反’的概念以及相关程序,至于是否能打赢这场官司,心中却是没底的。高额的费用还是次要的,关键是胜诉的概率。国内企业自2005年以来接到的类似反倾销官司很多,胜诉的比例只有三成左右。”卢远超说,“我们走访了福建一些曾参与过反倾销的家具、鞋等企业,取取经。了解到一点是,假如去应诉,就有机会争取到低税率,而不应诉,将会彻底地丢掉美国市场。” 权衡之下,姚明织带决定打这场硬战,美国是其第一大出口市场,销售额700万美元左右,占公司海外市场总销售额60%以上,一旦失守,将受到重创。在上海一家有专业经验的律师事务所的指导下,姚明织带开始与美国商务部“交战”。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就必须填写一大堆美国方面的调查问卷以及提供相关的资料。应诉工作之繁重,超出了这家企业的想象。从订单、形式发票、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厂单、提单以及中国与美国两方海关的报关单,甚至连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信函来往等情况都要提交。一大堆数据要一一核对,工作非常繁琐,而且还不能有任何的闪失,否则就会前功尽弃。

几个月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换来初步的胜利。不过遗憾的是,姚明织带初步告捷的战果,却未能与同行一齐分享。与姚明织带一起被美国选中为强制性应诉反补贴的漳州长泰荣树纺织有限公司,

以及与姚明织带一起被选中为反倾销调查的宁波金田贸易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临阵脱逃。可能是由于织带企业大多规模不大,而打这类官司需面临重重困难以及相对较高的费用,容易被吓倒。如果平时经营管理上不大规范,应诉就会更繁琐,费用也会更高。正因这两家放弃应诉,抬高了中国大陆织带的“双反”税率,13家没被抽中单独调查的应诉企业的税率,是取强制性应诉企业所获税率的平均值,而没参加应诉的企业,被征收最高额的税率。

三、案例分析

1、我国出口商品遭遇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原因。

国外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的外贸出口,成为中国出口的障碍,而且随着中

国出口规模的逐年扩大,这一问题将长期严峻地突显在中国政府和企业面前。不可否认,在我国面临严峻反倾销现状的背后,我国自身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从对外出口结构来看,我国的出口产品偏重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像案例中的姚明织带企业属于轻工行业,这类产品附加值相对偏低、人工费用占很大比重,而我国具有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当这类产品大批量低价格的出口时,就很威胁到了进口国的相关产业和就业职位,自然也就成为了反倾销调查的重点对象。而欧美国家占据了我国将近70%的出口市场,这也就增加了双方贸易冲突的几率。

其次,受我国政府宏观调控偏向的影响,我国企业一度出现以求出口换汇的目的,在出口产品时,采取价格策略,即以低价作为进入市场的方法,将开拓国际市场的希望寄托在低劳动力成本所形成的价格优势上。在具体产品出口时,部份企业又会恶性竞争,不断压低价格报价,甚至不惜成本地同国内企业或其他国家企业竞争。虽然姚明织带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但它只是个案,并不能扭转大多数企业的做法而对我国出口产品信誉形象造成的损害,因此国外对我国产品质量质疑并且进行反倾销指控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在此,我国企业营销策略不当。正如姚明织带负责跟进此官司的副总经理卢远超在接受采访时所说,他们是在对“双反”一窍不通的情况下一步步去应战的。我国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相应地仅仅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一方面,在营销过程中,有些出口企业对进口国的社会风俗、消费群体及其心理缺乏了解,忽视出口产品的技术创新和后续改进,而只能以廉价销售,这就大大增加了我国遭遇反倾销的概率。另一方面,我国的出口企业对于相应的外贸交易法规条款、协议规则缺乏了解更不能有效运用,当遭遇反倾销调查时,不能合法有效地维护自身利益。在上述案例中的两家企业临阵脱逃主要也是因为上述两方面的原因。

最后,我国企业对国外的反倾销诉讼大多是消极应对。在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中,经常出现无人应

诉的局面,结果使对方不战而胜。反倾销案件的国外律师费用较高,涉案企业的经营金额相对较小,加之对国际商贸和WTO规则不熟悉,所以一些企业宁愿放弃涉案产品的出口也不愿应诉。企业缺乏反倾销应诉意识并且内部没有建立起高效的反倾销机制,应诉经费不足、反倾销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亦导致企业应诉不力。而且越是如此就越导致国外的变本加厉,久而久之,更加鼓励了国外相关产业的反倾销势头。姚明织带的案子就是如此,应对诉讼花费了巨额资金给企业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对于“双反”更是摸着石头过河。

此外,除了上述等的我国的内部原因外,还有一些宏观上的因素。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大幅减少。从世界范围来看世界经济的发展是处于一种低迷状态的,几场局部战争更使世界经济雪上加霜,全球商品贸易陷入低谷,反倾销则成为世界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首选方案。中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出口产品种类多,数量大,对较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贸易多是顺差,自然成了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一些贸易保护主义者滥用WTO协议关于反倾销的规定对中国产品“大打出手”。而且,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一直对中国虎视眈眈,他们不愿意坐视一个社会主义中国强大,在经济上试图压制中国的发展。另外,反倾销也可以打击中国产品在其国家的市场占有率,减少本国经济以及社会对中国的依赖,限制中国可能在其国家所获得的政治筹码。这些经济纠纷的背后都有一个终结原因——国家利益。

2、中国企业不应诉的原因及影响

从客观上来看,中国企业应诉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我国众多企业来说,反倾销应诉成本较高。反倾销应诉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和费用。根据各国反倾销法律的不同,反倾销调查的时间有长有短,然而一般都在半年以上。一个反倾销案件的律师费,加上交通、通讯等,动辄数十万美元。如此高昂的费用令不少企业望而却步另外,由于中国企业对国外的法律法规不甚熟悉,不愿出钱打官司,却想“搭便车”。在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后,又惊慌失措,不懂得利用发起调查国的法律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一些企业不应诉,必然会带来以系列不利的影响。首先就是“缺席判决”,彻底退出市场。在本案例中,美国对未应诉企业征收全国统一税率231.40%,这必将增加企业的成本一直销售价格提高进而失去消费者最终退出美国市场。其次还有连锁反倾销的连锁反应,当中国的一种商品遭受反倾销调查后很有可能波及其他类型的产品,深知会影响其他国家对中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这必将会给我国造成巨大的损失。

四、相关思考与建议

由于反倾销能够直接限制到具体的企业对进口国的出口,所以反倾销成为进口国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的所采用的主要手段。虽然反倾销应诉的主体是企业,但针对当前频频来袭的反倾销,我国各级

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中介组织和企业应携手一道,积极应对:

第一,要增强反倾销意识和应对策略研究。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专家学者队伍的打造,研究学习国际贸易反倾销知识和案例,让出口企业了解WTO反倾销协议和主要国家的反倾销法律法规,强化企业预防和应对反倾销的意识。同时行业部门应结合本行业特点组织重点企业、专家学者进行应对反倾销的策略研究,为国家制定经贸战略和政策提供参考,为企业预防反倾销提供帮助。

第二,国家要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前提下,一方面管理好行业的经营秩序,防止企业之间出现低价竞销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内耗,使企业能够通过分享市场份额,达到共同发展;另一方面,对一些出口商品,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合理定价,这样就能有效地避免我国出口商品价格的混乱。这样一旦被提起反倾销诉讼,就可以随时提供于己有利的证据,为有力抗辩作准备,改变被动应诉的局面。

第三,对于企业而言,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信誉,优化出口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对外联系,积极与世界接轨。比如了解国际贸易规则、统一账目管理等,这些都有利于我们在应对反倾销是占据主动地地位。

第四,对于外国的反倾销诉讼,我们要制定全面的应对策略。比如要了解国际相关法律法规以严格遵守并有效利用其维护诉讼中的权益;完善国内立法为企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反倾销应诉基金为企业应对诉讼提供资金支持等。

结束语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反倾销已成为我国国际贸易中的热点问题,并且我国与他国的贸易摩擦不断涌现。从各国的实际立法中我们不难看出,反倾销措施随着立法的深入而得到进一步加强,现在已成为最大的贸易壁垒之一。我们要正确认识反倾销的实质,并寻求最有效的方法和采取措施去应对它,调整国内的产业结构、贸易战略、相关法律,加强与贸易伙伴的沟通协调,改善贸易关系,以保护我国的对外贸易顺利进行,从而加强我国的对外竞争力。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0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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