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管理局、水利部《关于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搞好水土保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1-26 00:5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國家土地管理局﹑水利部

關于加強土地開發利用管理搞好水土保持的通知

[1989]國土[規]字第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土地(國土)管理局(廳)﹐水利 (水電)廳(局)﹐福建省水土保持委員會﹐解放軍有關部門﹕

當前﹐各地開發利用土地資源的積極性很高﹐許多地方通過有組織有計劃開發農用地和其他用地﹐穩定了耕地面積﹐增強了農業後勁﹐取得顯著效益。但是﹐也有少數地方在土地開發利用中﹐只注重經濟效益﹐忽視生態效益﹐出現了水土流失﹑妨礙行洪蓄水等惡化生態環境的現象。這些問題如不及時制止﹐將對土地開發利用工作產生嚴重影響。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和水土保持主管部門必須加強管理。為此﹐特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土地開發利用工作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國家下達的土地開發利用計劃和要求組織實施。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在管理土地開發工作中﹐要會同水利﹑水土保持等部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二﹑各級土地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土地資源狀況﹑開發利用條件和國家﹑地方經濟發展的需要﹐制定本地區的中﹑長期土地開發利用規劃。土地開發利用規劃要與江河流域綜合治理規劃和水土保持防治規劃相協調。 三﹑確定土地開發利用項目要考慮綜合效益﹐尤其要注重生態效益。一般項目應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大型項目必須經過有關專家論證。堅決杜絕不合理地開發土地﹐造成水土流失﹑妨礙行洪滯洪等現象。嚴禁在國家規定的禁墾區域和生態環境脆弱的地方﹐以及禁墾坡度以上的坡地上進行開荒。

四﹑開發者要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應附有《水土保持方案報告》。土地管理部門在審批土地開發利用項目時應征求當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門的意見﹐對不符合水土保持有關規定的﹐土地管理部門不得審批。土地管理部門要會同水土保持等有關部門確定土地開發利用項目的驗收標准﹐並組織檢查﹑驗收。

五﹑土地開發利用管理是一項新的工作﹐各級土地管理部門要會同水土保持等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研究﹐總結土地開發利用管理的經驗和問題﹐及時函告國家土地管理局和水利部。

國家土地管理局 水利部

1989年7月2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yzw.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