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2-06 05:4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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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节约生产经营费用,加强库房物资使用管理,明确物资领用审批权限,规范物资领用程序,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现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大宗原辅材料及设施、设备以外的各类物资的领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的领用管理。

第二章 物资领用程序

第三条 公司所有物资领用都由各部门安排专人申领。行政综合部设专职仓管员负责物资的发放。

一、物资领用人凭审核完全的《物资领料单》办理领用手续。

二、仓库保管员凭《物资领料单》发放物资。发料时,仓库保管员对《物资领料单》中所填内容逐一检查,若发现缺项必须补填,若有错项须更换领料单,涂改无效。

三、《物资领料单》一式三联,仓库联留作存根备查;财务联留作财务管理;自存联留作内部记账或领用凭据;保存时间由各单位内定。

第四条 《物资领料单》的填写

一、所有仓库物、料出库,一律填写《物资领料单》。

二、《物资领料单》应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书写规范,不得有涂改痕迹。

三、领料单位、日期、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领料人如实填写,“用途”栏中应具体写明实际用途。

第五条《物资领料单》审批

一、《物资领料单》填写完毕,由部门负责人、行政综合部经理审批签字。

二、在签字时,部门负责人应初步核定用量,审定领料的必要性,防止多领造成浪费。

三、夜间领料仅限设备抢修或生产、安全应急物资,由生产安全部值班人员审核签字后领料,领料人必须在次日中午10点前补办正规手续。

第三章 物资的申领原则

第六条 所有物资的申领必须遵从如下原则。 一、厉行节俭,反对浪费; 二、合理申请,从工作角度出发; 三、加强保管,责任到个人; 四、手续简便,易操作。

第四章 办公用品的领用

第七条 办公用品的分类

一、办公用品包括耐用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二、易耗品包括:A4、A3纸、水笔、笔芯、圆珠笔、铅笔、胶水、固体胶、橡皮擦、垃圾袋、一次性杯子、卫生纸、抽纸、烟灰缸等。

三、耐用办公用品包括:订书机、垃圾桶、水桶、剪刀、电话机、计算器、直尺、插座、U盘、票夹、文件夹、热水瓶、拖把等。

第八条 办公用品的领取限额 一、易耗办公用品领取限额:

1、每个员工三个月内限领水笔一支、水笔笔芯3支、圆珠笔1支、铅笔1支;

2、每个部门六个月内限领胶水2瓶、固体胶2支; 3、每个员工一年内限领橡皮1块;

4、一次性杯子、抽纸、烟灰缸仅限领导办公室领用。 5、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但超过此标准领用,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再领。

二、耐用办公用品的领取采用交旧换新的领用方式。 1、用品使用人应该爱惜所领用物品,按照物品属性合理使用,防止损坏和遗失。

2、正常使用发生损坏时,要及时向行政综合部报告,由行政综合部安排修理,如不报告或擅自将损坏的办公用品丢弃,使用者个人按非正常使用损坏照价赔偿。

3、对于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单》

上填写用品名称、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并由部门领导同意签字后,到行政综合部办理报废手续,再凭《物资领用单》申领新用品,否则不予领用。

4、需提前领新,更换后才能交旧用品的,领料人须向仓库保管出具欠条,且领料人在更换后第一时间内交回旧物,抽取欠条。

第九条 办公用品的领用时间定于每周二下午进行,因此,各部门需在周五下班前将需领用的办公用品上报行政综合部。如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况急需时,行政综合部尽量配合。

第十条 为能给每位员工提供满意的服务,需领用大量或较贵重的物品时,经请示领导,将所需用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提前一周告知行政综合部,以便及时添置。

第十一条 办公用品须经领用人签字方可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各部门指定专人填写《物资领料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上交到行政综合部,每周二下午领取,使用办公用品的员工到该部门指定人处领取并签字回馈行政综合部。

第十三条 部门指定专人领取物品时必须到行政综合部在办公用品领用单上一一列明并签字,使用保管人一栏必须注明由谁使用保管,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并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行政综合部每月汇总出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

清单及单价一览表,并结算出各部门办公用品费用。该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一份交领导,一份归行政综合部存档。

第五章 劳保用品的领用

第十五条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它可有效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工伤事故

第十六条行政综合部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劳保用品发放配发标准》,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批准,下发于各个部门并且每年进行更新修订,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及时更换。

第十七条 劳保用品发放

一、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物资。 1、线手套(帆布手套):因工作需要如:装配柜体、搬运货物、发货、装配支架及其他工作领用手套,每人每次一双,每月限领2双。

2、 肥皂:以部门为单位,每次领用一块,用完再领,每月限领2块。

3、电焊手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库房领用,用完及时归还库房。

4、安全帽:因工作需要去工地出差必须领用安全帽,回来后归还库房,无故损坏须按价赔偿。

5、抹 布:每人每季度限领一条。

二、劳保用品由行政综合部安全员根据配发标准及周期进行统一领取,行政综合部仓管员应严格按照劳保用品配发标准办理出库手续。

三、每月1日-5日为劳保用品发放日,员工在安全员处领取,部门劳保用品由部门主管负责领取。

四、安全员必须建立劳保用品领用台帐,出入必须与财务仓库数量相符。

五、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需履行领用登记手续,否则不予发放。

六、员工在职因变换工种岗位时,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第十八条 劳保用品的使用及回收

一、劳保用品的使用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在使用期间由使用人自行保管和清洗。

1、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

2、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在规定有限使用期间,发现有丢失、损坏现象,个人进行赔偿。

二、劳保用品必须做到劳动保护专用,严禁员工变卖劳保用品,凡发现变卖劳保用品者,给予每次50元-100元的

5、抹 布:每人每季度限领一条。

二、劳保用品由行政综合部安全员根据配发标准及周期进行统一领取,行政综合部仓管员应严格按照劳保用品配发标准办理出库手续。

三、每月1日-5日为劳保用品发放日,员工在安全员处领取,部门劳保用品由部门主管负责领取。

四、安全员必须建立劳保用品领用台帐,出入必须与财务仓库数量相符。

五、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需履行领用登记手续,否则不予发放。

六、员工在职因变换工种岗位时,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第十八条 劳保用品的使用及回收

一、劳保用品的使用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在使用期间由使用人自行保管和清洗。

1、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

2、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在规定有限使用期间,发现有丢失、损坏现象,个人进行赔偿。

二、劳保用品必须做到劳动保护专用,严禁员工变卖劳保用品,凡发现变卖劳保用品者,给予每次50元-1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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