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和相关知识

更新时间:2023-05-03 10:31: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和相关知识

中国共产党历史大事年表

时间

大事简记

1921 7.23-8月初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

8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上海成立。

11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局发出通告,对党的组织.宣传工作作出部署。

1922 1.12 香港海员大罢工

1.21-2.2 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

5.1-5.6 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举行。

5.5-5.10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

6.15 中共中央发表《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

7.16-7.23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

8.29-8.30 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杭州西湖举行全体会议

10月中共中央从上海迁到北京

10.16-10.26 开滦煤矿工人大罢工。

1923 2.4-2.9 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二。七”惨案发生。

2.27 中共中央发表《为吴佩孚惨杀京汉路工告工人阶级与国民》。

3.3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发表《就京汉铁路罢工工人流血件告中国铁路工人书》。4月中共中央由北京迁回上海。

6.12-6.20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

6.15 中国共产党理论刊物《新青年》季刊在广州创刊

7.1 中国共产党机关刊物《前锋》月刊在广州出版。

7月中共中央发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对于时局之主张》。

8.20-8.25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

10.20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机关刊物《中国青年》周刊在上海创刊。

11.1 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创办“上海书店”。出版发行《向导》.《新青年》.《前锋》等杂志。

11.24-11.25 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三届一中全会。

11.28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通过《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

12.25 中共中央发出《第十三号通告》。

1924 1月初中共中央和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在上海举行联席会议。

2.7 全国铁路总工会成立。

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三届二次执行委员会会议。

5.10-5.15 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在上海召开。

6.17-7.8 共产国际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

7.3 农民运动讲习所在广州开学。

7.15 广州沙面工人大罢工。

9.10 中国共产党发表第三次对时局的主张。

11.19 中国共产党发表第四次对时局的主张。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名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正反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了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创立了邓小平理论。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怎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发展是我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一个国家坚持什么样的发展观,对这个国家的发展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不同的发展观会导致不同的发展结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是我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面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我党坚持完善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一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不变的宗旨。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从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全国的党员同志和全国各族同胞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广大党员模范的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模范的实现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常修为政之本;常思参与之态;常怀寓体之心,坚决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中国共青团发展历程和相关知识

团的行动指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团的基本任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的性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员的权利和义务一、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二、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发展新团员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员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团与少先队的关系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共青团要发扬“全团带队”的传统,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坚持以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引导他们听党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锻炼身体,培养能力,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中学少先队组织可以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团的组织

选派优秀团员或者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先进人物以及其他人员,担任少年先锋队的辅导员,并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对有显著成绩的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应当给以表扬和奖励。

中国少年先锋队

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创立者是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

中国少年先锋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起成立。

团结教育少年儿童听党的话,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培养能力,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服务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维护少年儿童的正当权益。让少年儿童认识到自己保卫国家、感谢国家培养的责任与义务。

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简称“全国少工委”)和地方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是全国和地方少先队的领导机构,它们经同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同级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

少先队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全国少工委。第一届全国少工委成立于1984年,第二届全国少工委成立于1990年,第三届全国少工委成立于1995年。历任全国少工委主任分别是胡锦涛、李源潮、李克强、袁纯清、刘鹏、巴音朝鲁、孙金龙、赵勇、杨岳、罗梅

全国少工委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对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的要求,提出每个时期少先队工作的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发展工作;倡导并指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少先队活动;加强对少先队辅导员配备、培训、表彰、管理工作的指导;推进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与发展等。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是全国少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团中央少年部。办公室内设宣传教育处、组织培训处、校外教育处。

中国少年先锋队前身为中国少年儿童队,成立于1949年10月13日。但中国少年儿童的革命组织,从上世纪初的劳动童子团算起,已有接近100年的历史了。革命战争时期的少年儿童组织在中国革命的各个时期,都有革命的儿童组织活跃在父兄身边,为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贡献。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日起,党就十分重视儿童组织的建设。在中国少年儿童运动发展的历史上,不同的革命历史时期,有不同的革命儿童组织。

一、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劳动童子团

我国最早的革命儿童组织叫劳动童子团,成立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时期(1921年~1927年),是由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武汉、上海、广州、天津、唐山等大城市建立起来的。从党的儿童组织成立的第一天起,共青团就受党的委托直接领导儿童组织,围绕党的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二、文革历史

“文化大革命”期间,少先队受到摧残。少先队组织的名字、标志被取消,代之以“批判走资派”为目标的“红小兵”组织。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后,1978年10月,共青团十大宣布了党中央关于我国少年儿童组织恢复中国少年先锋队名称的决定。中国少年先锋队重建。团十届一中全会通过了新修改的少先队章程,确定了《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为队歌。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xne.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