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煤仓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6-07 22:2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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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煤仓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为深刻吸取我省近年来煤矿处理井上、下煤仓发生的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煤仓安全管理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煤仓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机电机运队负责煤仓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日常使用、检修和维护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对煤矿煤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科负责),及时查找煤仓及影响煤仓安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专门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三、煤仓上、下口附近下风侧位置必须设置瓦斯和一氧化碳报警断电监控探头,并保证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四、由通风科负责在煤仓上、下口设置瓦斯检查点,安设瓦斯检查箱和牌板,要分别对煤仓上、下口内的瓦斯等情况进行检测和检查。

五、煤仓上口必须设置坚固的设施,防止大块煤、岩及大件杂物落入仓内而造成堵仓,煤仓使用时必须设有专人看管。

六、煤仓上盖设备设施必须坚固,仓口要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煤仓必须制定防跑煤安全措施。严禁煤仓兼做流水道,煤仓内有淋水时,必须采取封堵疏干措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不得使用。

七、节假日、公休日或煤仓长期停用,必须将煤仓放空,保证煤仓正常通风,正常检测,防止仓内瓦斯积聚。

八、煤仓上、下口至少20m范围内每班要进行洒水消尘,严防煤尘堆积。

九、煤仓要及时进行清理,清理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现场贯彻落实。

十、处理煤仓堵仓、仓内积水及仓壁挂煤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现场贯彻落实。

十一、原则上严禁在煤仓范围内明火施工。如情况特殊确实需要的,经总工同意后,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现场贯彻落实。

十二、处理煤仓堵仓时,首选空气炮处理,若空气炮故障无法使用或无其它的办法,可采用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爆破前必须检查煤仓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爆破前必须洒水。

十三、在煤仓口附近必须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每次必须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范围内,不存在可燃性材料,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收火星;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及煤仓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工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等。

十四、每次发生煤仓堵塞事故,应由调度室牵头,安全、机电等相关科室配合进行调查分析、查找责任人并严肃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wh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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