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河河口治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更新时间:2023-04-12 00:5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深圳河河口治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稿)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四年五月

更多环评报告书、工程师考试资料来自--环境技术论坛:f50b461014791711cc791725

目录

第一章总论 (6)

1.1任务来由 (6)

1.2评价目的 (7)

1.3编制依据 (7)

1.3.1环保法规及文件 (7)

1.3.2 项目依据 (8)

1.4评价标准 (8)

1.4.1环境质量标准 (8)

1.4.2排放标准 (9)

1.5评价范围、级别与重点 (9)

1.5.1评价范围 (9)

1.5.2评价级别 (10)

1.5.3评价重点 (11)

1.6环境保护目标 (11)

第二章项目概况 (12)

2.1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 (12)

2.2工程实施的必要性 (12)

2.3建设任务 (15)

2.4项目组成 (18)

2.4.1 河道疏浚工程 (18)

2.4.2河口护岸工程 (20)

2.5主要建筑物布置 (21)

2.5.1 建筑物级别及设计标准 (21)

2.6.2 护岸工程型式和布置 (21)

2.5.3 工程量 (23)

2.7工程施工 (25)

2.7.1 施工条件 (25)

2.7.2施工导流与度汛 (26)

2.7.3 主体工程施工 (27)

2.7.4 施工总布置 (28)

2.7.5 工程建设工期及施工总进度 (30)

2.7.6 主要技术供应 (31)

第三章工程分析 (33)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子分析 (33)

3.2营运期环境影响因子分析 (33)

3.3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及评价重点 (34)

3.3.1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成果 (34)

3.3.2评价重点 (34)

3.4污染负荷分析 (36)

3.4.1 施工期水污染负荷分析 (36)

3.4.2 施工期空气污染负荷分析 (37)

3.4.3 噪声污染负荷分析 (38)

3.4.4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负荷分析 (38)

2

第四章环境概况 (39)

4.1自然环境状况 (39)

4.1.1 深圳河流域概况 (39)

4.1.2 气温、湿度 (40)

4.1.3 台风 (40)

4.1.4 年降雨量 (40)

4.1.5 潮水位 (40)

4.1.6 历史洪水调查 (40)

4.1.7 河口断面水文特征 (42)

4.1.8 地形地貌 (45)

4.1.9 地质概况 (45)

4.1.10生态 (46)

4.2社会环境概况 (46)

4.3环境质量现状 (46)

4.3.1水环境质量状况 (47)

4.3.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48)

4.3.3声环境质量现状 (50)

4.3.3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51)

4.4主要环境问题 (51)

第五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2)

5.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52)

5.1.1 污染气象条件分析 (52)

5.1.2空气污染影响分析 (54)

5.1.3施工扬尘的预测结果及其讨论 (58)

5.1.4 路面扬尘的环境空气影响 (61)

5.1.5 施工机械废气的环境影响 (61)

5.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1)

5.2.1噪声源强 (62)

5.2.2 预测模型 (62)

5.2.3预测结果及评价 (63)

5.3固体废物影响预测和评价 (65)

5.3.1施工弃土的环境影响 (65)

5.3.2生活垃圾的环境影响 (67)

5.4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68)

5.4.1施工期污水影响 (68)

5.4.2 施工期河道疏浚影响 (70)

5.4.3工程运行期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71)

5.5水土流失影响预测与评价 (74)

5.5.1施工期破坏的水土保持面积及弃土量 (74)

5.5.2 水土流失影响预测 (74)

5.5.3 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79)

5.6景观影响预测与评价 (80)

5.6.1 景观影响与深圳市的生态环境建设 (80)

5.6.2 工程项目对区域景观因素的影响分析 (82)

5.6.3 工程对区域景观影响评价 (83)

第六章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 (86)

6.1生态现状 (86)

6.1.1植物区系 (86)

3

6.1.2潮间带底栖动物 (87)

6.1.3 两栖动物 (88)

6.1.4 爬行动物 (88)

6.1.5鸟类 (88)

6.1.6 哺乳动物 (90)

6.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91)

6.2.1. 生境损失 (92)

6.2.2 水质 (93)

6.2.3侵蚀和沉淀过程的潜在影响 (100)

6.2.4泥沙沉积 (101)

6.2.5人为干扰 (104)

6.2.6大气质量 (106)

6.2.7噪声 (106)

第七章地下水影响评价 (108)

第八章河道演变及泥沙冲淤影响评价 (109)

8.1河口演变特征分析 (109)

8.2河道平面和断面形态的变化 (110)

8.3水力因素的变化 (110)

8.4河道演变影响评价 (112)

8.5泥沙冲淤影响评价 (112)

8.6小结 (114)

第九章防洪影响评价 (116)

第十章环境保护对策与建议 (119)

10.1水环境保护措施 (119)

10.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19)

10.3噪声防治措施 (120)

10.4水土保持措施 (120)

10.4.1原则性措施 (120)

10.4.2结合工程特点采取的水土保持技术措施 (121)

10.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22)

10.5.1 对于水质产生的生态影响采取的保护措施 (122)

10.5.2对于泥沙沉积产生的生态影响采取的保护措施 (123)

第十一章环境经济效果分析 (124)

11.1环保投资估算 (124)

11.2环境经济效果分析 (124)

第十二章公众参与 (126)

12.1参与方式与内容 (126)

12.2公众组成与调查方式 (128)

12.3公众调查结果与分析 (128)

12.4典型公众意见落实措施 (130)

第十三章环境监察与审核计划 (131)

13.1环境管理 (131)

13.1.1 目的 (131)

13.1.2 主要职能 (131)

13.2环境监察计划 (132)

4

13.2.1 监察目的 (132)

13.2.2 监察内容与组织形式 (132)

13.3关于环保验收内容的建议 (132)

第十四章评价结论与建议 (133)

14.1项目概况及其环境影响分析 (133)

14.2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133)

14.3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35)

14.4水土流失影响评价 (137)

14.5景观环境影响评价 (138)

14.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39)

14.7河道演变影响评价 (140)

14.8河道冲淤影响评价 (141)

14.9项目的环境损益分析 (143)

14.10环境保护措施 (143)

14.10.1水环境保护措施建议 (143)

14.10.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43)

14.10.3噪声防治措施 (143)

14.10.4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44)

14.12环境监察与审核 (145)

14.13结论 (146)

5

第一章总论

1.1任务来由

深圳河是深圳和香港的界河,其北岸为深圳市,南岸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两座城市在目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深圳、香港所在区域是热带气旋多发地区,降水量大,突发性暴雨比较频繁,由此造成的深圳河洪水泛滥,给两岸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影响。为改善深圳河沿岸生活、生产环境,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1982年3月,深圳市政府与香港政府达成共同治理深圳河以解决防洪、防污、改善通航条件协议。治理深圳河第一、二期工程已经完成,第三期工程目前正在实施。

由于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深圳河口段过度填河开发,特别是1996年福田保税区管理局在深圳河河口扩散段北岸约10万m2三角形地带填土50余万m3,部分侵占了深圳河口段的主河道,全面改变了深圳河出海口的地形条件,对其行洪能力和防洪标准产生较大影响,导致深圳河沿程各河段防洪标准均有明显的降低,河口段的防洪标准由50年一遇降低至20~30年一遇,为了满足治理深圳河第一、二、三期工程所确定的防洪能力的需要,深圳河口必须得到全面治理。

根据《深圳河河口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河口治理工程的建设项目包括:河道疏浚工程、河口护岸工程、河口出海尾闾疏挖工程。工程拟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是河口河道工程范围内的福田保税区填河造地挖除及该段的岸坡修整和护岸工程,二期工程是河口河道疏浚工程范围内的淤泥挖除及河口出海尾闾疏挖工程。

受深圳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以下简称治河办)委托,深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深圳河河口治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现场调查及有关规划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技术导则、规范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按照专家评审通过并经过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批准的《深圳河河口治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要求编写了本报告书。

6

1.2评价目的

①通过本工程及其周边环境的调查,分析工程建设与周围环境特别是红树林保护区的相互关系;

②通过现场调查和分析,弄清楚本工程实施过程及完成后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有害或有益影响、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③根据有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论证实施本项目需要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实施效果;提出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措施。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和该项目的建设与污染治理、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3编制依据

1.3.1环保法规及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12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3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

8)《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10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1996.5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8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

14)《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7.9

15)《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2000.3

16)《关于颁布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深府[1996]362号

17)《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997.12

18)《关于调整深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深府[1997]297号19)《关于颁布〈深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深府[1996]352号

20)《深圳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998.9

7

21)《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五”计划》深圳市环境保护局,2001.1

22)《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组

23)《深圳市福田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24)《深圳市统计年鉴》深圳市统计局2003.4;

2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6.25 26)《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2000.3

27)《珠江河口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0号令,1999.9.24

28)《关于印发〈深圳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深府办[1999]39号

2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1993,HJ/T2.4-1995

30)《深圳河防洪工程规划报告》1988

1.3.2 项目依据

1)《深圳市河口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2003.1

2)《深圳市河口治理工程可行性报告》2004.5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①水环境

根据《深圳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区属于深圳河口地区,属于地表水五类功能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表水水质标准》(GB3838-2002)中的第五类水质标准要求。

②环境空气

根据深圳市《关于颁布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和通知》,本项目属于大气环境二类控制区,应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③噪声环境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调整深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深府[1997]297号),本区为2类地区,声环境执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其中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执行1类标准。

8

1.4.2排放标准

①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污水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施工期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场地冲洗污水;运输船舶船舱内产生的含油废水等;因此本项目污水排放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②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

③声源控制标准

根据功能区域要求,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在运营期,项目区边界的噪声环境应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3类标准要求。

1.5评价范围、级别与重点

1.5.1评价范围

参照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本次环境评价的范围确定为:水环境:桩号0+000~0+930范围内的水域;如开挖的污染泥土与底泥倾倒入海,则包括污染泥土倾倒海域。

环境空气:以40%控制线中心,边界外延各约1000m的正方形区域;

噪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40%控制线外延300米的区域范围;

生态环境:桩号0+000~0+930范围内及桩号0+930向海域外延1000米范围的水域及湿地;污染泥土倾倒处为中心边长1000米范围内的正方形海域。

防洪:深圳河干流;

泥沙:深圳河干流及河口区域;

景观:桩号0+000~0+930范围内深圳河北岸。

具体范围如图1.5-1。

9

10

图1.5-1 环境因子评价范围图

1.5.2评价级别

①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关于评价等级的划分方法,确定本次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

②空气环境

根据本项目废气排放量及周围地形情况,确定本次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

③噪声环境

根据本项目的功能区划分及建设项目施工设备的噪声情况,确定本次噪声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

④生态环境

该项目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生态及景观的改变,护岸建筑物的建设可能造成对景观

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上述情况确定本次生态环境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

1.5.3评价重点

根据工程性质及周围的环境特点。本评价的重点是河口生态影响、施工期空气、水质、噪声环境影响。次重点为项目实施后对防洪、泥沙淤积影响等。

1.6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为河口区域,是生态环境较为敏感的地区,其生物多样性发育比较完全,项目附近有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和深圳内伶仃福田自然保护区;周围岸域已经布置了一些居民居住区和办公场所。项目周围存在环境敏感点和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目标。

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为:确保本项目的实施对项目附近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和深圳内伶仃福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保证河口地区候鸟和鱼类觅食场地得到有效保护,河口生物多样性不因为本项目的实施而受到破坏,施工噪声不影响鸟类的栖息;项目附近人们生产、生活环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不可接受的影响;保证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到其功能要求。

11

第二章项目概况

2.1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深圳河河口治理工程(一期工程)

地点:深圳市深圳河河口(见图2.1-1)

建设性质:水利工程

图2.1-1 深圳河河口治理一期工程位置

2.2工程实施的必要性

⑴是深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深圳河地理位置十分特殊,是深圳市与香港的界河,其中,南岸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一国两制”的特别行政区,北岸深圳市是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也是我国的重要的经济特区。2003年区域内的总产值已超过了1万亿元人民币,在全国举足轻重。

12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深圳河两岸不断开发,北侧现已成为繁华的居民区、工业区及福田保税区,南岸拟开发落马州河段的河套区。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对河口治理开发的要求越来越高,河口治理关系到深圳河入湾河流流势、行洪安全、输沙基本平衡等诸多问题,为保持深圳和香港两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迫切要求改善河口目前防洪、排沙等的不利条件。深圳河河口的治理关系到香港与深圳两地的可持续发展。

⑵是保证深圳河干流一、二、三期治理工程成果的需要

深圳河流域中下游两岸地势低洼,干流河道弯曲、河床浅窄、加之潮水顶托,河道安全泄量小,以致洪水经常泛滥成灾,为改善深圳河沿河两岸生活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深港双方政府决定以防洪、减污及改善通航条件为主要目的,共同治理深圳河,工程分三期进行,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由于深圳河出海口为倒坡,规划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是深圳河的出海口具有且须有与深圳湾现有口门地形平顺衔接、能够使水流通畅的喇叭口形。目前已实施的深圳河治理一、二期工程和即将完工的第三期工程均以喇叭口形态作为整个深圳河的出海口边界条件。

1989年以前,深圳河北岸是大面积的滩涂和鱼塘,具有喇叭口形河口的出流条件。近年来,由于深圳经济发展,河口地区的不断围垦造地,特别是1996年福田保税区管理局在深圳河河口扩散段北岸约15万m2三角形地带填土造地,使该区域内的地面高程由原来的-1.0~0.5m上升为4.0m左右,部分侵占了深圳河河口段的主河道,由于河口段北岸福田保税区不断南扩和南岸红树林滩涂受地形淤浅影响日趋向北延伸,使深圳河原规划中的喇叭口形出口损失殆尽,全面改变了出海口的地形条件。

我们比较了在设计高潮位2.9m的情况下,桩号0+000和0-355填河造地后行洪断面面积,从表中可看出,若不考虑淤积,填河造地的现状行洪断面仅为规划行设计条件的一半,即便是考虑了现状淤积情况,0-350处行洪断面面积也仅为其76%左右,如图4-1示。由此可见,填河造地严重影响了深圳河的行洪能力。

13

根据河海大学和长江科学院提供的数模和物模的研究结果均表明,若不进行河口治理,将导致河口0+000水面壅高,数模计算水面壅高325mm,沿程影响范围上溯至桩号7+00,即导致该桩号以下深圳河河段的防洪标准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由此可见,随着2006年深圳河三期治理工程的竣工,为保证一、二、三期治理工程完工后的深圳河达到设计防洪能力,迫切需要对深圳河河口进行治理。

⑶是深圳河下游流域部分地区排水的需要

深圳河河口在深圳河流域的防洪体系中担任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作为深圳河洪水下泄入海的最后关口,口门不畅,将造成河道水位壅高,从而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

首先,根据福田区排水管网的现状和规划高程,深圳河干流沿程水面线壅高,将造成河道北岸局部地段的雨水管网汇入存在困难,影响的主要范围为赤尾村、连港村、渡边村部分片区,影响面积约4万㎡。其次,深圳河干流水面壅高将造成其支流——皇岗河和福田河等部分河段过水能力不足以及片区排涝能力的下降。(由于港方侧资料有限,故未进行分析)。

皇岗河和福田河均为深圳河的一级支流,汇入深圳河处桩号分别为3+500和5+200,两河道均为感潮河道,随深圳河潮起潮落。原皇岗河穿过福强路后在皇岗沙码头西边汇入深圳河,由于地铁建设需要,2001年对皇岗河出口段进行改道设计,治理后皇岗

14

河均为3孔箱涵结构,全长约1.8km,断面宽5.5~6m、高5.0~5.5m,设计净空仅为0.4m。福田河全长6.8km,流经笔架山公园、中心公园等处,在皇岗口岸东部汇入深圳河。受地形限制,地面坡降沿程上陡下缓变化剧烈,下游2km河段易受潮水顶托影响,其中,福田路北~滨河路段为箱涵,长0.5km,为3孔钢筋砼箱涵结构,宽6m,高5.6m,设计净空0.33m。

若不进行河口一期治理,深圳河沿程水位的抬高必将造成皇岗河、福田河等支流的沿线设计水位抬高,根据计算,壅高值分别为0.35m和0.275m,这样,两河现有的箱涵净空将严重不足(皇岗河有长约1.5km、福田河有长约0.5km的箱涵不能满足要求)。不仅河道过水能力受到影响,也将影响到河道沿岸雨水的汇入,造成片区内排涝能力的下降。

由此可见,为保证深圳河下游流域部分地区的排涝需要,必须进行河口一期治理工程。

⑷是减少河口冲刷、保护米埔自然保护区的需要

深圳河口南岸的香港米埔湿地,已成为国际驰名的自然保护区和游览胜地,北岸的国家级深圳福田红树林保护区也越来越受到世人关注;根据近几年的河道实测地形资料以及数模、物模研究成果,由于填河造地缩窄了河道断面,导致河口段部分地段流速增加,河口段河床及其两岸堤防的冲刷,同时使河口段原有红树林带向南移动约20~30m,危及南岸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河口段的福田保税区填河造地若不挖除,即人为延伸河口,一方面使河道沿程阻力增加,水面坡降减缓,河道比降变小,水位升高;另一方面,填河造地了改变原来的水力条件,河道过水断面发生相应的变化,导致河势变化、流态紊乱、造成尾闾淤积、航道变化等诸多问题外,随着深圳河干流三期治理工程的竣工,迫切要求对深圳河河口进行治理。

2.3建设任务

(1)河口一期治理工程方案比较

河口是径流与潮流相互影响、相互消长的地区,具有多种功能的作用,对河口的治理除保证防洪要求、发展航运外,还需在最有效的利用河口资源的前提下,与最有

15

利地保护环境结合起来,综合开发利用、综合治理。因此,深圳河河口一期治理方案除结合数模和物模专题研究成果外,还须考虑实际情况,综合水运、环保、福田保税区等部门具体要求,分析比较确定。

·方案1——全部挖除方案:即将福田保税区填河造地部分全部挖除,恢复1996年填海造地前形状,河底高程则挖除至0.0m高程。

优点:可恢复原多年来形成的自然大喇叭口形状,过水顺畅。

缺点:福田保税区长约900m的桃花路及其地下管线(电缆沟、排水沟及雨水、污水管网、给水管网)将被挖除,路网、管网规划均需重新布设。严重影响该片区正常生产、生活;该挖除线延伸线以北为深圳湾,将影响到深圳湾填海造地。

·方案2——局部挖除方案:即挖除局部填河造地面积,使河口段具有小喇叭口形状,同时适当挖深该部分填河造地滩涂高程,使之基本满足深圳河干流及河口段50年一遇的防洪要求。

优点:

①不影响福田保税区桃花路及其管线,不影响福田区规划及市民生活。

挖除延伸线不影响深圳湾的填海造地范围。

③可保留部分填河造地面积,综合利用河口资源。

缺点:

由于挖除面积较小,水流流速增加,须增加坡脚防护。

综上所述,河口治理一期工程推荐对福田保税区填河造地采用局部挖除方案。

数模计算和物模试验结果均表明,福田保税区填河造地挖除得越多,沿程水位降低得越多,挖除1/3围堤后对水位降低的影响最明显,挖除1/2围堤后对水位降低的进一步影响较小,超过2/3后影响更小,也就是说,当围堤挖除到一定值后,0+000处水位降低的幅度值与进一步挖除围堤的多少是递减的,这一定值在1/3与1/2之间。

为综合利用河口资源,在保证防洪要求且减少河口段河床冲淤的前提下,为避免退堤太多、拆迁困难及投资过大,结合本工程布置、投资等方面,适当调整宽深比,组合了多个方案,在河口专题技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比较下面3个局部挖除方案,各方案比较表如下4-3:

方案Ⅰ:挖除1/3,填河造地挖除部分河床滩涂高程挖至-2.5m;

16

综合比较上述三个方案,方案Ⅰ虽然挖除面积少,土方量较少,但由于挖深大,不仅护岸的工程量大,而且河口的疏浚量和维护费用也将增大;方案Ⅲ挖除面积大,影响范围大,将影响桃花路约250m,不仅工程施工布置困难,而且将造成福田保税区居民及工厂生活的不便,社会影响大。根据初步估计的工程造价,按50年的寿命期,10%的折现率,采用年费用法进行方案比较,方案Ⅱ年费用最低。故本阶段推荐采用方案Ⅱ的局部挖除方案,即挖除填河造地40%,滩涂高程挖至-1.5m。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针对本方案进行。

(2)建设方案

17

深圳河河口治理工程的主要任务为防洪和排沙。其中,防洪按深圳河50年一遇防洪标准,河口断面的泄洪流量为2100m3/s;排沙即河口出海尾闾疏挖,使深圳河泥沙排入深圳湾。为此,其项目建设任务有三项:河道疏浚工程、河口护岸工程及河口出海尾闾疏挖工程。

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完成挖除福田保税区填河造地面积的40%,并将挖除部分的河滩由填土前的平均高程0.5m~1.0m挖至-1.5m;挖除填河造地及淤泥部分后形成的滩地至岸顶的护坡,范围为桩号0+000(河口断面)至桩号N 0+850(新洲河口东岸)段河道北侧;由桩号0+000 (河口断面)至桩号S 1+175(沙嘴码头进口)段的河槽护底;挖除填河造地后形成的滩地护底。由桩号0+000 (河口断面)至桩号N 0+850(新洲河口东岸),长约850m,宽8m~160m。

建设项目的主次顺序为:先为河道疏浚工程,次为河口护岸工程,最后为河口出海尾闾疏挖工程。

本评价主要对一期工程――河口河道疏浚工程范围内的福田保税区填河造地挖除及该段的岸坡修整和护岸工程进行评价。

2.4项目组成

2.4.1 河道疏浚工程

(1)河口段安全泄量和控制断面水位

已建的治理深圳河第一、二期工程,以及在建的治理深圳河第三期工程,均以河口断面(即0+000断面)作为设计起始控制断面,进行深圳河各控制断面的设计流量、设计洪水位、河道断面等要素的推算。因此,为与以往工程保持一致,本工程仍以河口断面作为控制断面,河口段安全泄量及控制断面水位仍采用相应取值。

河口段安全泄量采用在1984年9月深圳河防洪工程技术小组联席会议上商定的设计洪水流量值,即2100m3/s。

根据治理深圳河第一、二、三期工程设计文件,深圳方面采用的河口起始潮水位(即河口断面控制水位)为2.24m(黄海基面,以下同),并以此水位为推算深圳河设计洪水位的河口起始水位,香港方面采用的河口起始水位值为2.72m,深港双方由此计算的水位成果不同,但相差不大,联合技术小组研究确定采用适当调整安全超高的办

18

法,使设计的堤顶高程取得一致。本工程仍采用以往工程的河口断面控制水位2.24m。

(2)河口段河道治导线

深圳河口北岸由于福田保税区填河造地致使河口缩窄,河底抬高,导致深圳河防洪标准降低、河道泥沙淤积严重、深圳湾近岸河床淤高、两岸冲刷严重,根本改变了治理深圳河的边界条件。根据1999年8月5日深圳市政府二届143次常务会议的决定,治理深圳河办公室委托河海大学、长江科学院就由于福田保税区填河造地对深圳河防洪安全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全面的技术论证及专家评审。根据技术论证的结果,本着既达到防洪要求又经济合理尽量减少开挖的原则,建议北岸挖除福田保税区填河造地面积的40%,并将挖除部分的河滩由填土前的平均高程0.5m~1.0m挖至-1.5m。河口段河道北岸治导线即依此方案(以下简称“挖除40%方案”)确定。北岸治导线起点为治理深圳河第一、二、三期工程的河口断面(桩号0+000)点坐标,沿“挖除40%方案”所确定的岸线控制范围线至新洲河西岸(桩号N0+930),然后略向北偏转,与深圳湾北岸线连接,治导线拐点处均以平顺圆弧连接。河口段北岸治导线全长1.73km,终点桩号N 1+730。

河口段南岸因保护米埔自然保护区的需要,不兴建整治工程,维持河岸现状,故不设置治导线。

(3)河道疏浚工程范围

治理深圳河工程的河口断面的设计河道底宽为130m,底高程为-5.0m,河口断面下游设200m过渡段,河床高程逐渐收缩抬高至-2.0m左右,与深圳湾现有口门地形衔接。目前,已实施的治理深圳河第一、二期工程和在建的第三期工程均以上述地形作为整个深圳河的出海口边界条件。因此,本工程河道疏浚的范围及高程就以深圳河的出海口边界条件以及1996年福田保税区填土以前的河口地形为基础进行确定。另外,根据“挖除40%方案”,要满足深圳河防洪要求,还必须将挖除部分的河滩由填海前的平均高程0.5m~1.0m左右,挖除至-1.5m。

根据上述条件,确定河口河道疏浚的范围及高程为:

①填河造地挖除部分:从桩号0+000(河口断面)至桩号N 0+850(新洲河口东岸),按治导线挖除河口北岸福田保税区填河造地面积的40%,该挖除部分基本呈三角

19

形,东西长约850m,末端新洲河口东岸段南北宽约200m,现状地面高程4.0m~4.2m,计入厚0.75m护底范围的超挖,挖除后底高程至-2.25m。

②淤泥挖除部分:按治导线挖除从桩号N 0+930(新洲河口西岸)至桩号N 1+730段红树林西侧的淤泥,平面基本呈梯形,东西长约400m~700m,南北宽约300m~400m,现状底高程0.7m~0.9m,挖除后为一东低西高的斜坡,计入厚0.75m护底范围的超挖,底高程由东向西为-2.25m~-0.45m。

2.4.2河口护岸工程

(1)护岸工程范围

护岸工程范围包括四部分:

①桩号0+000(河口断面)至桩号N 0+850(新洲河口东岸)段河道北侧的护坡、护底工程;

②桩号N 0+930(新洲河口西岸)至桩号N 1+200(沙嘴码头东岸)段河道北侧的护坡、护底工程;

③桩号0+000(河口断面)至桩号S 1+175(沙嘴码头进口)段出海尾闾河槽北岸护坡及河槽护底工程;

④新洲河河口段两岸护坡及护底工程。

(2)护岸工程设计标准

采用治理深圳河第一、二、三期工程设计成果,按防御P=2%干流洪峰流量遇尖鼻嘴P=10%潮位组合标准,进行护岸工程设计。

(3)护岸顶部高程

本工程仅在河道南岸及河槽底部设护坡及护底,根据治理深圳河第二期第二阶段工程设计成果,河口段设计堤顶高程为3.85m。现状福田区填河造地段地面高程4.0m~4.2m,结合实际情况及景观美化,初定桩号0+000(河口断面)至桩号N 0+850(新洲河口东岸)段护岸顶部高程为3.85m,与河口断面堤顶高程平齐。桩号N 0+930(新洲河口西岸)至桩号N 1+200(沙嘴码头东岸)段现状地面高程3.5m~3.7m,考虑减少土方开挖量及景观美化,该段护岸顶部高程基本与原岸顶平齐,堤顶高程初定为3.6m。

20

2.5 主要建筑物布置

2.5.1 建筑物级别及设计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堤防工程技术规范》(SL51—93),并参考治理深圳河第一、二、三期工程,确定本工程堤防为1级堤防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标准为防御P=2%干流洪峰流量遇尖鼻嘴P=10%潮位的组合。

2.6.2 护岸工程型式和布置

(1)护岸工程型式

●北岸堤顶防护设计

北岸堤顶防护设计采用预制混凝土连锁板方案。预制混凝土连锁板护岸的工程型式为:上层为预制混凝土连锁板,下垫200mm厚的碎石垫层,最下层设土工布反滤层。

预制混凝土连锁板的平面尺寸大小要考虑施工方便和环境景观,参考治理深圳河第一、二、三期工程设计成果,本工程初定预制混凝土连锁板的结构尺寸为:厚度为250mm,平面尺寸为600×600mm。

为减小预制混凝土板下渗透压力,增强预制混凝土连锁板护坡工程的稳定性,在每块预制混凝土板的平面中心位置设一直径为50mm的排水孔。

预制混凝土连锁板采用水泥砂浆砌筑填缝。

●护坡设计

护坡采用抛块石方案。抛块石结构分为三层,即块石面层、碎石垫层和反滤土工布层。

参照治理深圳河第一、二、三期工程经验,块石粒径取为350mm,块石厚度取两层,为700mm,碎石垫层厚度为300mm。

●河床护底设计

河床护底采用模袋混凝土方案。河道模袋混凝土厚度取300mm,其下设450mm厚的碎石垫层,最下层再铺设土工布反滤层。

●新洲河口护底设计

新洲河口采用抛块石护底的方案。抛块石层厚度取1000mm,其下设450mm厚的碎石垫层,最下层再铺设土工布反滤层。

21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wgl.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