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10-18 00:3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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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方案

一、评估目的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其积极性,推进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激励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并为其续聘、奖惩、职称评聘、培训以及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对每门课程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客观的调查,同时根据国家教育部门关于大学教师职责的规定以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的原则

教师考核工作坚持导向、可测、客观、公正、民主、平等的原则。(原则内容体现在具体的操作实施方法上)

三、考核的内容

教师职务考核以《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科研、教学辅助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各教学岗位的岗位职责为基本内容,对于校聘岗位要同时考核聘任合同书协定的任期工作责任目标。

考核要在严格掌握思想政治表现的前提下,重点考核岗位职责与工作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观测点为:①教师工作量,②教学质量,③科研工作量,三项内容要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准确决定被考核者的考核等次。其中要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考核内容的重中之重。对于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教师要采取一票否决权制。对于55岁以下的副、正教授职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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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人员,要同时考核其年度为本科生授课的情况,没有特殊原因,年度内不接受为本科生授课的副、正教授职务在岗人员,要将其年度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次;连续两年不接受安排为本科生授课者,不再聘任在副、正教授职务岗位。

四、考核的方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不同角度对教师进行较为全面的评估(360度评估)。 考核注重实效、易于操作,实行群众考核与领导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五、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

1、考核动员。由学校考核领导组召开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做好思想动员。

2、个人总结与汇报。被考核者应按要求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填写考核表,并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述职,听取同行和领导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考核小组考核。由考核小组对被考核者进行全面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 4、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要向本人反馈,教师本人要签字。

5、将考核分档结果及考核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学校考核办公室及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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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核应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六、考核评价方法

1) 运用360度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在多方位考核原则下进行360度评估反馈,分别由学生、个人、教研室、院(系、部)、校级

领导按各个维度(德智体育四个方面)标准,进行评估。如下(见附表): 1、学生评估

由授课班的全体同学参加,安排在每学期期终考试前进行,无记名填涂《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调查表(学生用)》(附件1)。公共课、技术基础课和院(系、部)间相互任课的教师由任课所在院(系、部)的学生填写调查表,而后转送教师所在单位。

2、个人总结:教师根据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小结,同时向考核小组提交两年来所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进修成绩证明等复印件,教师自我评价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并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教师年度考核表》;

3、院(系、部)考评:各院(系、部)考核领导小组在教研室评议的基础上,结合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对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并且提出考核等级意见。将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做出书面总结,报教务处、人事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系、部)领导、教学秘书及学术委员会成员参加,根据平时积累的有关资料及掌握的情况,填涂《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调查表(院、系、部用)》(附件3),院(系、部)评估在每学期末进行,评估本学期任课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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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研室总结评议: 各院(系、部)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总结和评议,首先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然后集体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或全体教师)参加,根据被评估人汇报的教学情况以及平时积累的资料,填涂《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调查表(教研室用)》(附件2)。教研室评估在每学期末进行,评估本学期任课的教师。 5、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行为尺度评定量表法。该方法根据关键绩效法中记录的关键行为设计考核量表,它实际上是将量表评价法和关键事件法结合起来,它为所要考核对象设计一个行为评分量表,并使一些与绩效相关的关键行为与量表上的评分标准一一对应。具体操作如下所示:

对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方面,根据各级指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对被考核教师进行以下方面考核: (1)教学工作

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质量,具体要求为:一等应达到教学内容充实,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教学方式灵活,富于启发引导;授课语言生动精练、深入浅出;理论严谨、概念准确、重点突出,为教师、学生公认的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为a;二等应基本上达到上述要求,但在某方面有一定缺陷;三、四等在上述几方面,都有明显不足,或在某一、二个方面有严重缺陷,教师、学生意见较大。

(2)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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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每年按职级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任务情况,并视具备下述条件情况分为合格、良好及优秀等级:有明确而稳定的教学研究方向;至少承担一项所从事专业校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出版本专业教材或学术专著;主持筹备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为学校争得荣誉,扩大了学校知名度等。

(3)工作态度与劳动纪律

考核教师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迟到、擅自串课、无故不参加教研室以上活动;无故漏上课、违犯校规校纪;旷工;拒不接受系、教研室分配的工作;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剽窃他人成果、侵犯学校利益、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考核弄虚作假等。

(4) 其他工作

经学校批准在职进修学习提高的,所修课程考试合格。

(5)以下情况教师不参加考核

? 因病、事假等原因,全年累计工作不满6个月; ? 被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 ? 未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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