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负债帐务处理及相应的所得税核算

更新时间:2023-11-06 21:4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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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帐务处理及相应的所得税核算

对于负债的帐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理解

账面价值好理说,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抵 扣的金额,后面这一部分的意思应是目前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允许计算, 而只有在未来实际支付时,能在所得税中抵扣的金额。 一、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核算企业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负债,包括 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及固定资产和矿区 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

1.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会计上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根据或有事 项准则判断、对估计将支付的金额确认的价值。

税法上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而确认预计负债所 产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取决于产生预计负债的事项是否与企业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另外,取决于实际的损失是否已经发生。

2.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因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 有事项》的规定,企业必须判断企业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 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 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等并判断是否存在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 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必须确认为预计负债。税法上不确认预计负 债,只有在该部分损失实际发生并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时才 能税前扣除,因此该项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是0.在企业确认预计负债时 就会产生递延税款资产,待该部分预计损失实际发生时,再抵减实际发 生当期的所得税费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税法规定与取得收入无 关的各项其他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发生的不收取被担保方担保 费用的对外担保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该损失为永久性差异。 3.实务分析。为了增加对“预计负债”相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感性 认识,笔者分别从产品质量保证支出、未决诉讼赔偿支出、债务担保三 方面列举业务加以进一步剖析。

实务一:某企业将20X4年预提的产品质量保证支出1 000元确认为 一项预计负债。但根据税法规定,产品质量保证支出需于该企业实际支 付时才能在税前扣除。假设该企业当期没有实际发生产品质量保证支 出,本年度会计利润99 000元,税率为33%,没有其他暂时性差异或永 久性差异,则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 000元(99 000+1 000)。 分析: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0(账面价值1 000元,减去可在未来期 间计税时就该负债抵扣的金额1 000元)。在以账面金额清偿该负债 时,该企业的未来应纳税所得减少1 000元,同时,相应地减少其未来 所得税支出330(1 000×33%)元。账面价值1 000元与计税基础0之间 的差额是一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 000元。因此,如果该企业很可能在 未来期间赚取足够的应纳税所得,以便从减少的所得税支付额中获益, 那么该企业应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330(1 000×33%)元。

因此:

会计:预计负债账面价值=1 000元

税法:预计负债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 的金额1000=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 000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330元(1 000×33%) 账务处理:

预提产品质量保证支出1 000元 借:销售费用1 000 贷:预计负债1 000

资产负债表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所得税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30

贷: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330 借: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33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3 000 清偿负债时

借:预计负债1 000 贷:银行存款1 000

假设清偿当年该企业会计利润101 000元,根据税法规定实际支付 的1 000元产品质量保证支出可以扣除,所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 000元(101 000-1 000),税率33%.

资产负债表日,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330 —当期所得税费用33 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33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3 000

实务二:某企业将20X5年预提的未决诉讼赔偿支出10万元确认为一 项预计负债。但根据税法规定,未决诉讼赔偿支出必须于实际支付时才 能在税前列支。假定企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当期未发生未决诉讼赔偿支 出,本年度会计利润90万元,税率为33%,没有其他暂时性差异或永久 性差异,所以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90万元+10万元)。 会计:预计负债账面价值=100 000元

税法:预计负债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万-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 的金额10万=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 000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33 000元(100 000×33%) 账务处理:

预提未决诉讼赔偿支出10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100 000 贷:预计负债100 000

资产负债表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所得税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3 000

贷: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33 000 借: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3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30 000 清偿负债时

借:预计负债100 000 贷:银行存款100 000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33 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33 000

此项业务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对20X5年度损益的影响额为33 000元 (增加当期所得税支出);对清偿当年的损益影响额为33 000元(减少 当期所得税支出)。

实务三:某企业20X6年因债务担保确认了10万元的预计负债,但担 保发生在关联方之间,担保方并未就该项担保收取相关费用。假设该企 业本年度会计利润90万元,税率33%,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由于税 法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其他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发生的 不收取被担保方担保费用的对外担保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该损失 为永久性差异。本年度应纳税所得为100万元(90万元+10万元)。 会计:按照或有事项准则规定,确认预计负债 税收:与该预计负债相关的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账面价值=10万元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万元-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0=10万 元

所以,此项业务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账务处理:

因债务担保确认10万元的预计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100 000 贷:预计负债100 000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3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30 000 清偿负债时

借:预计负债100 000 贷:银行存款100 00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vg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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