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奖惩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2-17 07:1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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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奖惩管理制度

为强化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励细则:

部门员工有下列情况者,视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奖励。 1、维护食堂利益,使食堂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2、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3、拾金不昧,品德高尚,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的;

4、自觉维护食堂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 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5、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二、惩罚细则:

1、部门员工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轻微违纪,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 (1)食堂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

(2)操作人员衣帽穿戴不整齐,未做到五勤(勤洗手及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

洗衣服、勤换衣帽)。

(3)手腕部除手表外还戴有其他装饰物,手指佩戴金银首饰,用手接触食品,操作

时有吸烟等现象。

(4)分菜时未戴口罩、工作帽、工号牌、一次性手套等。 (5)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6)窗户、地板,墙面、屋顶、炊具有油渍、灰尘、蛛网,油垢等。

(7)餐厅未做到“三净、两条线”,即“餐桌净、座椅净、地面净,餐桌摆放纵横 一条线。”

(8)用餐后,食堂工作人员未及时打扫餐厅卫生。

(9)每天未公布菜谱,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应品种、数量的菜肴。 (10)炊事械具或用具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1)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12)易燃、易爆物品未严格按规定放置,未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 (13)未妥善保管或故意损坏公司所配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

2、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一般违纪,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1)食品中出现脏物、泥沙、杂草、蝇虫等。 (2)冰箱储存食品生熟未分开。

(3)未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存在态度恶劣等情况。 (4)出现甲方投诉且属实的。

(5)当用餐者对菜肴提出疑问或食堂职工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推诿不决。 (6)食品原样采购没有索证,有“三无”产品。

(7)厨房用具未实行炊具消毒制度,未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食 品盛器随地摆放。

(8)工作马虎,发生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 (9)发生原则性问题不报告、擅自处理的。

(10)开饭时间内无热饭菜、热汤、粥供应的,或者在热汤中加自来水等行为的。 开饭时间内缺饭菜,并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1)消极怠工,未能准时开伙。

3、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严重违纪,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私拿公司配备物资价值达100元(含)以上的。 (2)严重违反设备操作规程,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3)上级卫生部门检查食堂工作,由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影响或罚款的。 (4)擅自用药水灭蝇、灭鼠者或擅自将有毒物品带入食堂工作区。 (5)发生食物中毒,造成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受损的。

(6)无故停餐、误餐,造成公司员工无法正常用餐且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 (7)不配合公司管理,对公司所提出的正确意见不予理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 (8)员工内部或与甲方人员发生冲突的。 三、附则

1、行政管理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制度,并承诺严格遵守。

厨师: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v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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