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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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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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工商三“2010”17号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发关于开展落实集集市场五化治理标准、 共建城乡美好市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级各相关部门:

经三台县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争创四川省第二批文明县城市场环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讨论通过,副县长安兴同意并签发,现将《开展落实集贸市场五化治理标准、共建城乡美好市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开展落实集贸市场五化治理标准、

共建城乡美好市场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的总体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人居环境,现根据?落实集贸市场五化治理标准、共建城乡美好市场?专项活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影响城乡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在巩固前期治理成果基础上,按照绵阳市和三台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标准》,科学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规划,着力建立集贸市场和户外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市场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安全化环境和城市容貌,不断提升市场环境质量。其基本原则是: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各自职能,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工商牵头、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各司其责,统筹推进、分步实施、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各单位应紧密围绕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省级卫生县城复查各项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开展集贸市场?五化?治理,共建城乡优美市场活动,力争实现全县集贸市场?制度健全、交易规范、文明有序、环境优美?的和谐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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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重点

城乡集贸市场?五化?治理工作重点:

一是抓好城乡市场规划。各级政府要把市场建设规划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做到统一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布局。

二是抓好市场举办者第一责任人制度的落实。通过规范市场举办者的经营管理行为,健全市场内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商品退换制度,以及市场秩序、卫生、治安、消防、计量、消费纠纷、先行赔偿、重要商品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促使市场开办者切实履行服务和经营管理职责,对市场物业管理、商品质量、交易秩序和消费投诉等承担相应的第一责任,为商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良的购物环境。未进行企业法人登记的市场,由辖区街道或乡镇政府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是抓好城乡集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多措并举,推动城乡集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工作,要鼓励国有投资公司、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对经济效益较差的市场进行优化重组,使其与地方经济水平和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要加大对集贸市场建设的投入力度,协调解决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资金难题,加快市场升级建设改造进度;对集贸市场的新建、改造、扩建项目,政府要落实在资金投入、市场用地、市政建设、小区开发、小城镇建设以及交通、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建设及规费收取等方面对市场建设的扶持政策。

四是抓好集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要巩固前阶段的环境整治效果,防止脏乱差?回潮?。要以农贸市场为重点,集中整治市场环境卫生,切实解决市场脏乱差问题,营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是抓好集贸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重点整治集贸市场的制假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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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缺斤少两、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市霸?、? 肉霸?、? 菜霸?等违法分子依法进行惩处。

六是抓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以宣传和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严格规范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经营主体资格,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农村集市为重点,严查经销不合格食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安全。

七是抓好集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通过?场地挂钩?、?场厂挂钩?等形式,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市场对接,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推行质量追溯制度,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制度。

八是抓好户外广告的治理。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城镇户外广告(含店名)、牌匾、霓虹灯设置,重点治理未经登记擅自发布的户外广告和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广告,铲除乱贴乱画顽症。

通过狠抓薄弱环节,下移监管重心,创新工作机制,变被动式管理为主动式监管、突击性整治为经常性监管,逐步建立市场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努力实现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环境的良性运转,让人民群众对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满意。

五、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各司其职?的工作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工商局牵头,县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建立市场整治联席会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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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充分发挥联合作战的整体效应,健全有利于城乡市场环境整治的相关机制。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工商局:牵头负责市场?五化?治理的统筹协调,制定?落实市场‘五化’专项治理共建优美市场?工作实施方案,检查督促各阶段工作,协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牵头规范集贸市场食品经营秩序和监督市场开办者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牵头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牵头与市场开办者签订市场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激励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完善各类相关制度。

(二)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五化?治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中华民族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村镇活动规划,常抓不懈。继续组织城乡集贸市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按照《三台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报道方案》,组织各类媒体加大集贸市场?五化?治理宣传力度。

(三)县监察局:及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市场治理活动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按照《三台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县商务局:按照商务部《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负责指导市场开办者完成市场改造升级,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升级改造的市场进行达标验收;负责对达到升级标准要求的市场,兑现政府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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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uc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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