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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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

域形成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评价单位:中山大学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零零七年二月

1. 总则

1. 1 任务由来

《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确定了“北优、南拓、东进、西联”的城市发展战略。南沙地区是广州市未来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实施南拓战略,开拓城市发展空间、优化生产力布局的重点。

广州港南沙港区是广州市城市南拓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托,是南沙地区基础产业发展的重要配套工程,具有区位优势明显、发展空间广阔的优势,是重点发展的深水港区。

目前,围绕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广州市正在有针对性地开展国际、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引进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高附加值的相关产业项目,逐步形成并不断提高产业聚集效应。随着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和南沙临港工业区六大产业的陆续建成,大量的物流将形成并不断扩大,南沙港区物流业将会发生质的突变,现有南沙港区的物流业规模将很快不能满足南沙“大物流”的发展,抓紧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位于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规划图中的物流发展用地,仓储属于物流范畴,符合广州市物流园区发展规划,本项目的建设不仅能为南沙港区二期工程提供后方仓储用地,而且有利于南沙物流产业和临港工业的发展,本工程与南沙港区二期工程一起,将构成更为完善的物流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南沙地区的投资环境,将会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广州港出海航道三期工程试挖工程近期将投资建设,该工程从珠江口外至南沙港区航道全长约70km,航道设计通航水深为-15.5m,航道有效宽度为230m,重疏浚工程量约3500万m3。根据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部《会议纪要》(穗南指会纪【2006】7号),该工程设有三个抛泥区,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是其三大抛泥区之一,计划容泥量约1300万m3。

总之,为满足广州市实施南拓发展战略的需要,为南沙港区二期工程提供后方仓储用地,为保证广州港出海航道三期工程试挖工程疏浚土综合利用的实现,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拟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地理位置见图1-1)

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对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不可避免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发[2002]14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4第57号文)的有关规定,凡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制度。为此,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于2006年12月委托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和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对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和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对现场进行踏勘并收集了有关项目和工程资料,在此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管理条例和要求,于2006年12月编制了《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经有关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

1. 2 评价目的

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目的是从保护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及严格控制新污染的角度出发,了解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所在海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及工程特征,分析填海工程建设期间主要排污源及其建设活动对周围海洋环境和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预测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控制和减轻污染的环保对策与措施,力争把工程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使项目所在海域的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通过评价研究,提出相对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建议,为海洋行政主管部分提供科学管理和决策依据。本评价目标具体如下:

(1)通过对项目施工方案进行分析,掌握其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针对施工方案的特点,开展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确定环境评价的主要保护目标和评价重点;

(3)通过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对当地的环境质量水平给出评价结论; (4)分析并预测项目施工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分析并预测岸线变化对附近区域水文条件的改变,特别是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5)分析并预测陆域填充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及影响范围,给出评价结论;

(6)对不利的影响有针对性的提出防治措施及对策,把不利影响控制在可以接受的限度内,使该项目附近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有效的保护;

(7)给出项目环境影响的可行性结论。

1. 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依据及规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12.25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修正; (6)《中华人民共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8.28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1.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1.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1;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6.25;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78号文;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1983.12.29;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8.1;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9)《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1996年8月);

(2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2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8日实施) (22)《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1999年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2004年9月重新修订)

(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2年7月); (24)《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3.6.1;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3;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985年3月);

(2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04]24号;

(28)《全国海洋经济规划纲要》,国务院,国发[2003]13号; (29)《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国务院,2002;

(30)《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粤人大[1994]第57号文,97年修正);

(3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1月1日实施; (32)《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文); (33)《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粤府办[1997]29号); (34)《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粤府办[2001]7号);

(35)《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府[1999]74号); (36)《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 (37)《广东省浅海滩涂水产养殖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1997年12月;

(38)《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1996.4.1;

(39)《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文); (40)《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广东省人民政府,2004年修编;

(41)《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

(42) 《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府[1999]74号); (4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粤府[2002]71号); (44)《关于深入贯彻<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的意见》(省环保局,2000年);

(45)《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46)《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01】46号; (4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粤府【2002】71号; (48)《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穗府【1999】59号文);

(49)《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和新饮用水源污染控制区区划》(穗府环字【1993】10号);

(50)《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1997)第60号公告);

(51)《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穗府【1999】23号文); (52)《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01)第64号公告);

(53)《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穗府【1995】58号文);

(54)《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01】第49号公告);

(55)《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

(56)《水域污染事故渔业损失计算方法规定》,农业部,农渔发[1996]14号。 (57)《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5号,2006;

(58)《珠江河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0号); (59)《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年)》; (60)《广州市环境保护规划(1996—2010年)》;

(61)《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62)《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年)》。

1.3.2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水环境》(HJ/T 2.1~2.3-93);

(2)《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04;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4)《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6-97); (5)《环境影响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 (6)《海洋监测规范》(GBl7378-1998); (7)《海洋调查规范》(GBl2763-91);

(8)《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国家海洋局; (9)《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10)《海洋沉积物质量》(GBl8668-2002); (11)《海洋生物质量》(GBl8421-2001); (12)《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1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 (14)《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1990年); (15)《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1989年);

(1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测量方法》(GB/T14623-93)。

1.3.3 其它依据

(1)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关于委托环境影响评价的函》; (2)《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工可研报告》; (3)《广州港总体布局规划报告》以及广州港南沙港区总体布局规划; (4)《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1. 4 评价范围所属环境功能区划

1.4.1 水环境

(1)龙穴岛围垦区东侧从龙穴岛至龙穴岛围垦区南面5公里处水域:《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标准。

(2)龙穴岛周围水域(长0.8公里的水域,位于拟建址上游6公里处):《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

(3)蕉门水道下游蕉门口附近水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1.4.2 空气环境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内面积约4.9平方公里的龙穴岛风景旅游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所列的一级标准;

评价范围的其他区域包括拟建港址所在地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所列的二级标准。

1.4.3 声环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2类标准。

1. 5 评价标准

1.5.1 环境质量标准

(1)《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二、三类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三类标准; (3)《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4)《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中的二、三类标准; (5)《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二、三类标准;

(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所列的一、二级标准;

(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

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2)《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5)《建设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GB12523-90)》各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7)《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

1. 6 环境保护目标

表1-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环境保护号 目标 1 龙穴岛风景区 面积(km2) 4.9 范围及边长 梯形状,上边长:2km,下边长:3km;高:2km 相对于工程位置 北面 边界距工程位置 5.8km 地点 龙穴道围垦区中段 川鼻航道和伶仃航道北段 狮子洋莲花山至伶仃洋铜鼓角的狮子洋和内伶仃洋水域 万顷沙镇新垦十九涌东部 位于内伶仃岛北部矾石浅滩海域 2 3 4 5 广州港出 海航道 珠江口经济鱼类繁约1100 长约80km 殖保护区 广州湿地长:1.5km;2 公园 宽1.3km 矾石贝类护养增殖30.4 区 东面 东侧相邻 西南面 东南面 2km 工程包含其中 5km 9km 1. 7 评价等级和评价重点

1.7.1 评价工作等级

(1)水环境影响评价:二级。 (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一级。 (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三级。 (4)声环境影响评价:三级。

1.7.2 评价重点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为:

(1)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对评价海域的海洋水质、海洋生物和敏感目标的影响;

(2)填海改变了原来的水动力条件,可能会对地形地貌和航道的泥沙冲淤带来影响;

(3)填海工程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造成的大气、噪声和固废污染。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性质、投资及规模

项目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 投资主体: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投资总额:1.8亿元

建设地点:伶仃洋喇叭湾湾顶西侧的龙穴岛围垦区南部水域 建设性质:填海工程

建设规模:本工程陆域形成面积约为180万m2

2.2 主要建设工程

2.2.1 工程地理位置

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口伶仃洋喇叭湾湾顶西侧的龙穴岛围垦区南部水域。其东侧为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西侧为蕉门水道南段,北侧与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一期工程相连。地理位置为东经(E)113°39'9\~113°39'50\、北纬(N)22°38'0\~22°39'31\,水路距广州港新沙港区40km,距广州市区70km,距桂山岛锚地65km,距香港66km,距深圳西部港区40km。公路距广州市中心70km。 2.2.2 主要指标及工程量表

本陆域形成工程新建南围堰819m,西围堰1991m,分隔围堰1746m。工程陆域回填料采用广州港出海航道三期工程的疏浚物,填方量为852万m3(如表2-1)。

表2-1 主要指标及工程量表

序号 1 2 3 4 项目 陆域形成面积 外堤围堰长度 分隔围堰长度 填方量 单位 万m2 m m 万m3 数量 180 2810 1746 852

吹填施工采用分区、分层的施工方法。第一层吹填顶标高为3.0m,第二层吹填顶标高为5.8m。主干排泥管线沿围堰布置,并合理布置支管线,吹填管口与围堰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每个吹填区设置一个排水口,位置定在每个吹填区的西南角,排水口采用溢流堰式结构。吹填过程中,根据吹填余水浓度调节排水口堰顶水位,减少吹填流失。

2.3 总平面布置

根据《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规划图》,规划的江海联运泊位的码头前沿线距离现有新龙大桥桥脚西南角围堤的距离约580m,与物流发展用地西边线的距离约270m。

根据南沙物流一期工程陆域的现有岸线和南沙港区二期工程的围堰布置的现状,为了减小本工程建设对周围流态的影响和更有利于河流的泄洪,本工程西围堰沿南沙物流一期工程陆域的现有岸线顺延布置,南围堰和分隔围堰分别与南沙港区二期工程的南围堰和分隔围堰对齐布置。 2.3.1 外堤围堰的布置

外堤围堰分为西围堰和南围堰,它们与已经建成的南沙港区二期工程西围堰和新龙大桥以南的现有海堤围成本工程陆域范围,其形状为不规则四边形,陆域形成面积约为180万m2。

西围堰沿南沙物流一期工程陆域的现有岸线顺延布置,长1991m,分为三段。南围堰与南沙港区二期工程的南围堰,长819m。围堰顶高程均为6.8m。根据吹填施工需要,在围堰上的适当位置设置排水口。 2.3.2 分隔围堰的布置

拟设置二条分隔围堰,分隔围堰A基本呈东西走向,与南沙港区二期工程的分隔围堰A布置在一条直线上,分隔围堰B基本呈南北走向,垂直于分隔围堰A。两条分隔围堰将本工程区域划分为1区、2区和3区三个吹填区。分隔围堰A长892m,分隔围堰B长854m。

2.4 水工建筑物

2.4.1 水工建筑物的种类与规模

本工程的水工建筑物包括外堤围堰和分隔围堰,总平面布置方案的围堰长度

如下表2-3:

表2-3 总平面布置方案的围堰长度

总平面方案 南围堰(m) 西围堰(m) 分隔围堰(m) 数量 819 1991 1746 本工程的外堤围堰结构安全等级为Ⅱ级,分隔围堰按临时建筑物考虑。 2.4.2 围堰结构方案

本工程围堰分为外堤围堰和分隔围堰两种。经过方案比选后,本工程围堰拟采用充填砂袋围堰。

(1)外堤围堰

本工程强浪向为S和SSE,南围堰受强浪向波浪作用,西围堰和北围堰受波浪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南围堰的外坡护面是本工程的防护重点。

西围堰用分级式充填砂袋围堰结构。南围堰采用模袋砼护面,其余围堰结构与西围堰基本相同。

(2)分隔围堰

采用分级式充填砂袋围堰结构。围堰顶宽2.0m,共分二级,第一级顶面标高2.4m,第二级顶面标高6.8m。围堰底铺设土工布和土工格栅,两边设置充填大砂袋砂坝,中间为吹填砂,裸露表面不进行块石护坡防护。

(3)围堰变形监测

由于围堰的地基均是淤泥、淤泥质粘土等软土,软土层较厚、压缩性大、地基强度低。大量堆载可能会使堤基产生侧向位移和沉降。

3. 工程分析

3.1 工程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施工特点,结合施工附近海域的环境特征,按照重点保护生态环境以及施工海域外环境保护目标的原则,工程施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工程施工过程中围堰、疏浚、吹填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的增加会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

(2)施工队伍产生的废水、废气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的影响:

(3)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3.2 围堰工程

根据上面围堰施工方式的分析,由于围堰结构采用分级式砂袋(砂)围堰,围堰底铺设土工布和土工格栅,两边设置充填大砂袋砂坝,中间吹填砂,又由于吹填砂含泥量小于5%,根据类似施工经验,围堰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的量很小。

3.3 疏浚吹填工程

施工工艺污染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在挖泥作业中,由于绞刀的搅动作用,使得泥沙悬浮,造成水体混浊,水质下降。

(2)溢流口排出的含有悬浮物水体也将造成溢流口附近海域水体混浊,水质下降。

(3)疏浚泥中的重金属溶出,将对海洋水质造成污染。

溢流口源强分析:吹填区的泥浆水流经分隔围堰、多道防污屏的沉隔吹填区的泥沙悬浮物,最后经沉砂池于退潮时经排水口排出。类比同类工程,吹填区溢流中悬浮物未经处理,溢流口SS发生量约为溢流量的2%,悬浮物浓度约为1500mg/L左右,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令吹泥管管头应尽量远离吹填区的排水口,且泥浆在围堰区内有足够的时间沉淀,根据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围堰吹填工程(南段)/(北段)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估总报告》(2005年12月)中对溢流口的监测结果,吹填泥浆水最后排放的SS浓度基本上可控制在100mg/L以内。

若遇暴雨,围堰决堤,悬浮泥沙未经足够溢时间的沉淀,直接排放入海,流的悬浮物浓度约为1500mg/L左右。

3.4 施工期污水

施工期间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以及施工船舶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船舶产生的油污水。

(1)施工人员以及施工船舶人员生活污水

估计施工人员约8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污水0.2m3,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6m3/d。

(2)施工船舶的油污水

施工期的疏浚与基槽的开挖平均动用施工船三条,按0.27吨/天·艘计,每天共产生油污水0.81吨。处理前油污水含油浓度约为2000mg/L,经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排放石油类的排放量约为0.108kg/d。

3.5 施工期大气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施工扬尘将主要来自:

(1)施工时,在土的搬运、倾倒过程中,将有少量土壤克力物从地面、施工接写或土堆飞扬进入空气中;

(2)施工期间运送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将有少量物料洒落进入空气中,另外车辆在通过未铺衬路里面或落有较多尘土的路面时,将有地面扬尘产生;

(3)原料堆场和暴露松散土壤的工作面,受风吹时,表面侵蚀随风飞扬进入空气。

据有关研究表明,未采取环保措施时,施工现场面源污染源强约0.5kg/s,采取环保措施时,施工现场面源污染源强约0.14kg/s,下风向100m出TSP监测浓度为0.12-0.79mg/m3。

3.6 施工期噪声

噪声污染主要是:施工作业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例如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的运作和各种材料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均会给周围的声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

3.7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如下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估计施工人员约80人,按1公斤/人·天计,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0kg/d。按三艘绞吸船同时工作估算,船舶生活垃圾约为30kg/d。

(2)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瓦砾碎砖、废弃建材、余泥渣土等)将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

3.8 施工期污染物汇总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数量汇总为下表3-5:

表3-5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种类 污染源 吹填溢流 发生量 0.283kg/s 主要污染物 SS(100mg/L) 环保措施及排污去向 沉淀处理后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16m3/d 设可移动式环保型厕所,其他生活污CODcr(250mg/L) 水设蒸发池收集蒸发,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 石油类(2000mg/L) TSP 船舶自行处理或污水接收船接受处理 自然排放 船舶含油污水 废气 施工粉尘 冲击打桩机 噪声 挖泥船 搅拌机 自卸卡车 固废 施工场所、施工船舶 0.81m3/d 0.12~0.79* mg/m3 87dB 106dB 91dB 88dB 80kg/d 等效声级 自然传播 建筑、生活垃圾 收集送入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注:* 距施工现场100m处监测值

4. 周围环境概况

4.1 自然环境

4.1.1 地理位置

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口伶仃洋喇叭湾湾顶西侧的龙穴岛围垦区南部水域,属龙穴垦区二涌西围与三涌西围区域。其东侧为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和集装箱发展用地。再往东1~1.5km即为珠江口伶仃啼,北隔南沙国际物流一期工程用地与扩挖的龙穴南水道相接,西为蕉门水道的延长江段,南有荼货发展区与绿色滨海公园,又与伶仃洋相接。地理位置为东经(E)113°39'9\~113°39'50\、北纬(N)22°38'0\~22°39'31\,水路距广州港新沙港区40km,距广州市区70km,距桂山岛锚地65km,距香港66km,距深圳西部港区40km。公路距广州市中心70km。 4.1.2 气候特征

南沙港区位于伶仃洋水域,当地无长期气象观测资料,离港址较近且资料较详细的气象站为东莞气象站和赤湾气象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常年气候温和,湿度相对较大,雨水丰沛,雾日天数较少。本地区季风明显,春夏季盛行偏南风,秋冬季盛行偏北风或偏东风。每年受台风影响约为1~3次。 4.1.3 水文

(1)潮汐

舢舨洲的潮性系数(Hk1+Ho1)/HM2=1.15,潮汐属不正规半日混合潮,每日出现两次高潮和两次低潮,但有日不等现象。

根据根据工程上游7 km舢舨洲潮位站的1956~2001年资料统计(所有水位值均换算到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起算):

历年最高潮位: 4.65m (1983.9.9) 历年最低潮位: 0.10m 平均海平面: 1.90m 平均高潮位: 2.63m 平均低潮位: 1.03m

最大潮差: 3.58m 平均潮差: 1.61m 平均涨潮历时: 5时49分 平均落潮历时: 6时43分 (2)潮流

本地区潮流属不规则半日潮流,呈往复流性质。内伶仃岛以北海域落潮流大于涨潮流。从2000年8月18日~23日二次水文测验资料分析来看,工程区潮流有以下特点:

? 逐时流向变幅不大,涨潮约为340°,落潮约为165°,与伶仃西航

道平行。

? 相对水深愈浅,流速愈小;反之,相对水深愈大,流速愈大。 ? -2m水深涨落潮潮段平均流速为0.24m/s和0.26m/s,最大流速为

0.43m/s。

? -5m水深处涨、落潮潮段平均流速为0.31 m/s和0.30m/s,最大流

速为0.71 m/s。

(3)波浪

本项目工程位于珠江口伶仃洋喇叭湾顶附近, 外海传进来的波浪受沿程众多岛屿、河床地形及水深等因素影响, 传到港址逐渐消能, 波浪不大, 因此,港区波浪以考虑小风区波浪为主。 4.1.4 泥沙特征

伶仃洋多年平均纳入虎门、蕉门、洪奇门和横门的来沙3389万t,占珠江流域人海泥沙的47.7%,按80年代自然淤积状态,有60%的泥沙淤在伶仃洋内,90年代以来,受人类活动影响,伶仃洋有容积增加的现象。据2000年8月水文测验资料,鸡抱沙东侧浅滩水域的平均含沙量为0.1kg/m3,最大含沙量为0.2kg/m3。 4.1.5 滩槽冲淤情况

本工程位于伶仃洋西滩、鸡抱沙龙穴岛围垦区以南水域,工程西侧是蕉门延伸段,工程范围是孖沙浅滩,工程东侧附近是伶仃洋西槽。 (1)蕉门延伸段水域

1986年~1996年随着鸡抱沙、孖沙垦区的成围,形成了现状的蕉门延伸段,以1999年地形与1987年地形对比,现状的蕉门延伸段年均加深1.4cm,其中上段

淤积、下段加深,变化不大,而蕉门延伸段的出口(工程位置西侧)则呈现深槽加深加宽趋势,再向下游深槽则以淤积为主。 (2)孖沙浅滩

孖沙浅滩属于伶仃洋西滩,经地形对比分析,-2m、-3m的浅滩面积都在加大,滩面有冲有淤,东冲西淤,但冲淤变化不大,年均只有0.06cm的淤积量,主要是蕉门延伸段出口水流扩散带来的泥沙。 (3)伶仃洋深槽

伶仃洋深槽在航道疏浚工程实施下不断加深,目前伶仃航道的维护水深为13m。 4.1.6 地形、地貌

工程区处于珠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貌发育是以河口放射状汊道为基本特征。每个河口都有一个水系冲积成三角洲,各河口三角洲彼此连接后,又合成一个更大的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是由东江、西江及北江等多个河口三角洲组合而成,可称为“复合三角洲”。这种地貌发育模式,在我国各大河口中,乃一特色。 4.1.7 地质

本项目所在的珠江三角洲在大地构造单位上属于华南准地台之桂湘赣粤褶皱带与东南沿海断褶带之交接带上。 4.1.8 地震

根据现行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拟建工程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4.2 社会环境

4.2.1 珠江三角洲社会环境状况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范围包括14个市、县: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高要市、四会市。全区面积共4.17万km2,占全省的23.2%。2005年,珠三角完成生产总值18059.38亿元,占全省GDP的78.6%,比重比2000年提高4.3个百分点;年均增长率为15.8%,高于东、西两翼的7.9%和11.2%,也高于山区县的11.8%。2005年珠三角固定资产投资5296.80亿元,比2000年增长1.24倍,年均增长17.5%。2005年,珠三角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11.47亿元,比2000年增长1倍多,年均增长15.1%。城乡居民存款年末余额达15154.87亿元,比2000年

增长1.3倍,年均增长17.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到41990 元(按当年汇率折合5126美元),是全省平均水平(24438元)的1.7倍。 4.2.2 广州市社会经济概况

广州开发区经济快速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中名列前茅。南沙的开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增长。中心城区和番禺、花都、增城、从化等区(县级市)经济各具特色,发展势头强劲。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金融平稳运行。2005年全年来源于广州地区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1502亿元,增长14.8%。其中,国税收入901.50亿元,增长16.1%;地税收入404.35亿元,增长13.9%。全年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达371.26亿元,增长15.7%。其中,增值税81.61亿元,增长15.2%;营业税89.27亿元,增长12.5%;房产税20.02亿元,增长18.6%;企业所得税37.34亿元,增长14.3%;个人所得税19.80亿元,增长18.3%。全年一般预算财政支出438.41亿元,增长7.4%。其中,企业挖潜改造支出7.54亿元,增长50.1%;城市维护费24.47亿元,增长20.7%;教育支出47.37亿元,增长4.5%。 4.2.3 龙穴岛社会环境概况

建设项目所在的龙穴岛围垦区位于珠江口虎门外,中部为龙穴岛自然景观和风景旅游区。龙穴岛经过十多年的人工围垦由原采的岛屿成为现在的龙穴岛围垦区,它由龙穴岛、龙穴岛北面的鸡抱沙和南面的孖沙三大围垦区组成。龙穴岛围垦区上有龙穴岛村,位于龙穴岛风景旅游区内,村内有居民600多人,以水产养殖业为主。龙穴岛围垦区以水产养殖业为主,少量为芭蕉、甘蔗种植业。其中龙穴岛和其南面的孖沙围垦区基本上为养殖水产品的鱼塘和虾塘,北部的鸡抱沙围垦区除养殖鱼塘外还有少量的芭蕉、莲藕和甘蔗种植。

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建设项目大气环境监测资料采用《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3年的监测资料,监测项目为SO2、NO2、PM10。

在评价范围内,各个测点SO2、NO2、1小时平均浓度监测值均可达到相应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PM10的日均浓度值在龙穴岛风景旅游区测点出现超标现象,但符合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总体而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仍属良好。

5.2水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

5.2.1 枯水期水环境状况

枯水期调查资料采用《中船龙穴造船基地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资料,该水期调查2005年1月12日~1月14日进行,分别调查落潮时和涨潮时两潮时的情况。 5.2.2 丰水期水质状况

工程附近水域的丰水期水质采用《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书》的资料。 5.2.3 海水质量评价

枯水期监测海区海水中溶解氧的含量丰富,海水水质的主要污染物的营养盐,DIN和PO4-P的样品超标率均超过60%,DIN的含量虽然不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但仍满足第三类标准(≤0.4mg/L),而PO4-P的含量很高,超过半数的样品含量超过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0.045mg/L)的要求。同时,部分样品的pH、COD及石油类含量超过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丰水期监测海区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DIN,其单项标准指数变化于2.44~5.22之间,所有样品的含量均超过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0.50mg/L)的要求。涨潮时和落潮时均有44.5%DO样品超标,底层样品的单项指数及超标率均比表层稍高,说明底层海水的DO含量低于表层。落潮时pH和石油类有部分样品超标,而涨潮时这两个因子测没有出现超标。

5.3沉积物状况调查与评价

5.3.1 枯水期沉积物状况

枯水期沉积物质量现状资料采用《中船龙穴造船基地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资料,调查于2005年1月12日~14日进行。 5.3.2丰水期沉积物状况

丰水期沉积物质量现状资料采用《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书》的资料,丰水期调查于2004年7月30日~31日进行一次采样。 5.3.3 沉积物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丰水期、枯水期沉积物质量的调查结果可看出,枯水期站位除pH比丰水期高,Hg含量比丰水期略高外,其他调查因子的含量均比丰水期低,但含量相差不大。另外,根据表层沉积物质量评价结果看,丰水期沉积物多项评价因子(特别是重金属Cu和Cd)的单项评价指数均高于枯水期,石油类在两个水期均出现超标现象。其它评价因子如有机碳、硫化物、Zn和总Hg的单项评价指数均小于1。

5.4 噪声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建设项目声环境监测资料采用《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4年7月的监测资料。

表5-2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统计结果 单位:dB(A)

测点 ①北边界 ②东边界 ③东边界 评价标准限值 昼间 55.1 56.6 54.9 60 夜间 42.5 41.8 42.7 50 主要影响声源 施工期噪声影响(昼间) 施工期噪声影响(昼间) 施工期噪声影响(昼间) 虽然建设项目拟建址所在地受到附近施工噪声的影响,建设项目拟建址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仍可达到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总体而言,建设项目拟建址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尚属良好。

5.5 生态环境现状与评价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主要于2007年1月在场址及周围进行采样、考察调查,并参考《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年5月,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工程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部分)》(2003年,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广州中船南沙龙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穴造船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部分)》(2005年,广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等)、《广州南沙地区附近水域水生生态调查研究报告》(2004年5月,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广州南沙地区湿地生态系统现状调查总报告》(2003年4月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等近年南沙区域的生态资料,结合现场状况进行评价。 5. 5. 1 陆地生态环境

陆地生态环境主工调查场址周围,尤其是已造陆的场址边邻地面。

1、植物

根据现状调查,共有4个植物群落:

(1)仓储用地龙穴二、三涌西围堤围上下草、灌丛植物群落

龙穴垦区二、三涌西围是本项目场址与边邻陆地、湿地,连场址180万m2在内约320万m2,本群落主要有植物64种,其中灌木5种,藤本8种,草本46种,农作物1种,平均植被覆盖率20%。

(2)新龙大桥两侧已建道路等开发区域人工乔、灌木植物群落

连通新垦15、16涌至龙穴二涌的新龙大桥两侧已建有道路和一些工厂、公司的开发用地。主要为经人工改造的城市绿化地带及行道树植物等,本群落主要有植物72种,其中乔木27种,灌木15种,藤本1种,草本28种(表5-24)。平均植被覆盖率25%。

(3)龙穴岛针阔叶混交林乔、灌、草本植物群落

于本项目北部4km为龙穴岛风景区,主要由铜鼓山、龙穴山、龙穴村、龙穴旅游度假区、外滩较杯山等组成。目前龙穴风景区主要有植物175种,其中乔木56种,灌木33种,藤木9种,草本57种,农作物18种,红树林植物1种(表5-24),植物覆盖率87%。

(4)湿地公园湿生水生植物群落

在评价区范围内,于本项目西南5km隔蕉门水道的新垦19涌广州湿地公园是人工修建的湿地区域,周边种植陆生乔、灌木和湿生植物,低洼地以芦苇、茳芏、黑莎草、风车草为主,还有人工种植的秋茄、海榄雌、桐花树、木榄等红树林植物,主要植物100种,其中乔木17种,灌木11种,藤本8种,草本52种,农作物8种,红树林4种(表5-24)。植被覆盖率75%。

2、鸟类组成与变迁

项目场址所在的龙穴垦区有鸟类23种,隔蕉门水道对岸的新垦垦区有鸟类30种,两地鸟类种类、数量大抵相同,共计有21科27属31种。鸟类种类、数量大不如前,除观察时间短的因素外,近年龙穴垦区大量工程的开发,滩涂、塘塭及陆上植物产生较大变化,鸟类栖息繁衍的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破坏而减少了鸟类数量。

5. 5. 2 水生生态环境

(1)评价区内塘塭

评价区内有龙穴垦区塘塭(约1200万m2)、新垦垦区塘塭(约700万m2),塘塭水产养殖是于堤围内水塘进行,利用涨潮及闸门引水,与本项目建设无直接关系。

(2)珠江口伶仃洋与蕉门水道

本环评于2007年1月进行了枯水期水生生物的采样考察调查,丰水期则主要参考《广州南沙地区附近水域水生生态调查研究报告》等材料,对评价区内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鱼类及水生兽类进行调查与分析。

①藻类生态综合评价为:枯水期伶仃洋一侧为贫营养、轻污染,蕉门水道为中营养、中污染;

②浮游动物评价为:丰水期及枯水期伶仃洋反映出轻污染状况,枯水期项目场址与蕉门水道口段为中污染;

③底栖动物评价以项目场址区内(即3号采点)的底栖动物数量与密度作分析评价:丰水期(2004年7月)共有底栖动物10种,密度为17尾/m2,生物量约150 g/m2;枯水期(2007年1月)共有底栖动物9种,密度为10尾/m2,生物量约83 g/m2;

④评价区内鱼类现状调查于2007年1月15-17日进行,调查结果为:评价区内共有鱼类34种,其中淡水鱼类3种,洄游鱼类6种,咸淡水及近海鱼类25种;

⑤珠江口伶仃洋亦有少量的水生兽类(如江豚、中华白海豚等)生长,其栖息活动地为珠江口与太平洋北岸浅海区,其生活习性不会进入本项目以北伶仃洋水面的盐度较低的水体,故本项目建设与中华白海豚等的生活关系不大。

6.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吹填围堰溢流口排放的悬浮物对航道、水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生活污水、大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以及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等等。

围堰溢流口对水环境的影响预测:

根据第三章的工程分析,本项目每个吹填区设置一个溢流口,一共设置3个排放入海的溢流口,各溢流口流量大致相当。吹填泥浆水排放的SS浓度约为100mg/L,排放总源强为0.283 kg/s。

溢流悬浮物扩散计算是在验证过的水流数学模型基础上。

由于溢流口选定在西围堰的一侧,其排放的悬浮物增量主要集中在蕉门水道的下游河段,对广州出海主航道的影响极轻微。溢流口附近水流流速不大,在该区域内泥沙扩散较缓,容易造成沉积淤积。本工程在涨落潮时,溢流口1mg/L浓度最大影响距离小于1000m,4mg/L浓度最大影响距离小于500m,超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约为0.1km2。溢流作业对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不会有直接影响,随着溢流作业完成其影响也将消失。 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对海底地形地貌稳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孖沙尾西侧浅滩,其滩面继续淤高对蕉门延伸段泄洪纳潮有所影响,另一方面将会对附近港口特别是南沙二期港池淤积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工程在南沙二期后方形成陆域,有利于将蕉门延伸段水沙尽量导向东南。工程实施后,蕉门延伸段口门有所外延,从有利于今后蕉门延伸段泄洪排涝的角度来看,本工程的建设应与蕉门延伸段出口尾闾的岸线整治紧密结合,研究蕉门延伸段出口与伶仃水道的平面衔接,使其有利于引导更多的出口泥沙沿伶仃洋西滩前沿输沙走廊南排。

施工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活污水包括粪便污水、括厨房污水、浴室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有机物,其中CODcr约为250mg/L,发生量为16m3/d。施工期油污水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残油、废油以及机舱油污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类,含油量约2000mg/L左右,发生量为0.81m3/d。

施工期生活污水的处理应设可移动式环保型厕所,其他生活污水设蒸发池收集蒸发,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施工期油污水船舶自行处理或污水接收船接收处理。由于本项目施工废水量较小,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排放对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的影响。

6.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的是施工扰动造成的粉尘污染。其中粉尘产生较为严重的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建筑材料的运输过程作业,其次是施工现场以及堆料的风力起尘。

本工程建设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季风环流影响深刻。气温适中,四季分明,雨量充沛,空气湿润,阵雨及海洋季风有利于扬尘的沉降与稀释,对工程运输作业造成的阵发性扬尘污染有一定的减缓作用。项目施工期可能给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轻微。

6.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运转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音主要是施工机械噪音,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根据第三章的分析,源强一般不超过100dB(A)。

以等效连续声级100 dB计算,经过180米距离的衰减,噪声值为55 dB,达到《建设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GB12523-90)的要求,这个范围基本在项目场界范围之内。另外,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距施工场地较远,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对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甚微。

6.4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影响环境的固体废弃物,陆域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包括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如食堂、宿舍的食物残渣、废旧用品、废纸等;生产垃圾主要有施工现场的清扫物。水域废弃物主要有施工船舶船员生活垃圾,如各类瓶罐、废纸、食物残渣等以及船上使用过一些废弃工具和用具。

经分析估算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约80kg/d,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经收集送入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由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量较小,经

统一处理后对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6.6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6.1 施工期对陆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仅限场址吹砂填土,原地面仅有极为少数的茳芏(咸水草)和芦苇,没发现红树林的生存。施工后为造陆新地,故对陆地生态的植物等没有影响。另珠江口也是珠江三角洲湿地保护区和番禺围垦公司划定的鸟类保护区,本项目的建成缩少了原鸟类迁涉珠江口的地盘,但现状中本项目场址的鸟类无几,故项目建设对鸟类栖息无影响。

6.6.2 施工期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影响的重点当指底栖动物,其次为鱼类。 (1)施工期对底栖动物的影响

南沙二期仓储用地于龙穴三涌西围吹砂填土而成,面积约为180万m2,基本上这河床堆积现有的底栖生物多直接受到压填,而底栖动物移动缓慢,是直接受影响的水生生物物种。

本项目施工直接影响底栖动物10种,个为2430万尾,生物量299.7吨。 (2)施工期对鱼类的影响

场址用地180万m2,其上现在蛇型缯笼式张网400个,目前2007年1月的鱼类生产为80吨/日,工地占用区域造成直接损失捕鱼80吨/日,但这大多数为外省流动渔民在此作业,为临时性的生产,是见缝插针施放的渔具,故可以说对鱼类及张网捕捞实际上是没有影响的。

(3)施工期对其他水生生物的影响

<1>施工时对浮游动物、浮游植物没直接影响,浩瀚的珠江口损失180万m2的水面仅为极为微小的数值,浮游动植物会自行调节,生长依旧。

<2>施工对中华白海豚的可能影响

中华白海豚于项目之面38km定为珠江口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一般不产生直接关系,仅因中华白海豚摄食时偶到达项目场址之南的伶仃洋蕉门水道、洪奇沥水道下口捕吃小鱼,项目施工会因工程航船略有阻碍,但不是真正的防碍。中华白海豚不能上溯到低盐江段,那会因渗透压不调而死亡。一般项目所在地盐

度丰水期为2‰,枯水期为12‰,故丰水期中华白海豚更不会上溯到项目所在地来。

7. 公众参与

根据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文)的相关要求,以及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拟建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等,本项目采用公开环评信息及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分别于接受建设单位环评委托七日内与报送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批前公开环评信息,同时在相应期限内征求公众意见。 7.3 第一次公众参与 7.3.1 公开环评信息

环评小组采取登报形式,于2007年1月14日在《广州日报》刊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告。 7.3.2 征求公众意见

环评小组于2007年1月对项目所在区域内及附近的居民、企业等进行调查,考虑到当地居民文化程度高低不同,定以走访与问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众意见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00张,回收91张,其中有效问卷84张。 7.3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主要意见和建议

根据统计,公众参与以附近居民、附近企业人员和政府官员为主,对项目所在地的情况比较熟悉,他们对情况的反映比较客观、透彻;受访公众包括多个层面;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由调查结果看,近半受访公众选择“不知道”,但访谈中了解到,公众大都知道项目所在地将要进行填海工程,只是不知道填海后所形成的陆地用途。因而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是有代表性的,可信的。

根据调查结果,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有三种:一是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该项意见占受该公众的72.6%;二是基于对渔民生计的不利影响及破坏附近水生生态的考虑,不同意项目在此建设,持该意见的公众所占比例约为8.25%;三是认为无所谓,占19.05%。

而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公众意见如下:

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调查者占36.9%,认为影响不大

的占51.1%,不清楚的占11.9%。

总体而言,大部分公众认为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现状较好,但水环境及清洁程度较差;对本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担忧依次为:污染水体、影响经济发展、破坏生态景观、空气污染与影响环境卫生、影响人群健康、阻碍交通、传染病虫滋生、影响房地产价值。

公众参与调查中大部分参与者都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将会带动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对整个区域的开发、文化教育的提高起着积极的作用,对该项目的建设表示欢迎;另一方面,亦有相当一部分公众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将会对区域内水生生态有一定程度的破坏,不利于地区内渔业的发展,对渔民的生活会造成较大影响。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其污染防治措施。

8. 结论

8.1 项目简介

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围垦区的南部水域,其东侧为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西侧为龙穴南水道,北侧与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一期工程相联。外堤围堰分西围堰和南围堰,它们与已建成的南沙港二期工程西围堰和新龙大桥以南的现有海堤围成本工程陆域范围,陆域面积为180万m2。外围堰长2801m,填方量852万m3。本工程陆域回填料采用广州港出海航道三期工程的疏浚物,三期航道疏浚物采用二次吹填方式吹填到本工程区,设置储泥坑和进出储泥坑的临时航道,储泥坑和临时航道的全部开挖的450万m3疏浚物也吹填到本工程区。

8.2 选址合理性及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8.2.1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工程选址时已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和周边的协调,其既能充分利用南沙开发区的有限空间,又满足区划、规划的要求。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8.2.2 项目选址与南沙地区发展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按《广州南沙地区规划》,本项目拟建址南处龙穴岛-万顷沙组发展团,该组团在空间上以蕉门水道为分界,蕉门水道以东的区域(龙穴岛-鸡抱沙-孖沙)为物流中心区,以西区域(新垦-万顷沙-围垦公司)为临港工业和结构性生态

建设区。本项目拟建址正好处在广州港南沙作业区,其功能与所在区域的规划功能定位相符。

8.2.3 项目选址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1)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规划(1996~2010年)》,本项目拟建址所在区域为南部工业区,其拟建址位于该工业区南部顶端,其选址符合该规划关于城市空间布局环境规划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选址具有规划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

(2)与水环境功能区划的相符性分析

按穗府[1993]第59号文《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本项目所处水域及附近的珠江狮子洋水域为珠江干流河网工农业用水区,而本项目为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其选址与该水功能区划是相符的。

(3)与《广州港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按照《广州港总体规划》,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后方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位于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规划图中的物流发展用地,仓储属于物流范畴,符合广州市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其选址建设符合《广州港总体规划》的要求。

(4)与海洋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按《广州市海洋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处水域及附近的珠江狮子洋水域为港口和保护综合功能区,本项目为仓储用地陆域形成工程,其功能性质与《广州市海洋功能区划》相符。

8.3 污染源强

项目施工期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见12-1。

表12-1 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汇总

种类 污染源 蓄泥坑、临时航道的疏浚过程 吹填溢流 废水 发生量 2.18kg/s 0.283kg/s 主要污染物 SS(700~1000mg/L) SS(100mg/L) 环保措施及排污去向 间断自然排海 沉淀处理后排放 生活污水 16m3/d 船舶含油污水 0.81m3/d 设可移动式环保型厕所,其他生活污水设CODcr(250mg/L) 蒸发池收集蒸发,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 船舶自行处理或污水石油类(2000mg/L) 接收船接受处理 废气 施工粉尘 冲击打桩机 0.12~0.79* mg/m3 87dB 106dB 91dB 88dB 80kg/d TSP 自然排放 噪声 挖泥船 搅拌机 自卸卡车 等效声级 自然传播 固废 施工场所、施工船舶 建筑、生活垃圾 收集送入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8.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8.4.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由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在评价范围内,各个测点SO2、NO2、1小时平均浓度监测值均可达到相应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PM10的日均浓度值在龙穴岛风景旅游区测点出现超标现象,但符合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总体而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仍属良好。

8.4.2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枯水期监测海区海水中溶解氧的含量丰富,海水水质的主要污染物的营养盐,DIN和PO4-P的样品超标率均超过60%,DIN的含量虽然不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但仍满足第三类标准(≤0.4mg/L),而PO4-P的含量很高,超过半数的样品含量超过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0.045mg/L)的要求。同时,部分样品的pH、COD及石油类含量超过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丰水期监测海区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DIN,其单项标准指数变化于2.44~5.22之间,所有样品的含量均超过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0.50mg/L)的要求。涨潮时和落潮时均有44.5%DO样品超标,底层样品的单项指数及超标率均比表层稍高,说明底层海水的DO含量低于表层。落潮时pH和石油类有部分样品超标,而涨潮时这两个因子测没有出现超标。

8.4.3 悬浮物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丰水期、枯水期沉积物质量的调查结果可看出,枯水期站位除pH比丰水期高,Hg含量比丰水期略高外,其他调查因子的含量均比丰水期低,但含量相差不大。另外,根据表层沉积物质量评价结果看,丰水期沉积物多项评价因子(特别是重金属Cu和Cd)的单项评价指数均高于枯水期,石油类在两个水期均

出现超标现象。其它评价因子如有机碳、硫化物、Zn和总Hg的单项评价指数均小于1。

8.4.4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虽然建设项目拟建址所在地受到附近施工噪声的影响,建设项目拟建址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仍可达到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总体而言,建设项目拟建址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尚属良好。 8.4.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8.4.5.1 陆地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植物

评价区内共有4个植物群落:项目场址一带为堤围草本与滩涂水生植物为主,龙穴大桥前后为人工行道树及庭院植物为主,龙穴岛为针阔叶混交林为主、湿地芦苇为副,广州湿地公园以人造陆生与红树林湿生植物为主。

(2)鸟类组成与变迁

项目场址所在的龙穴垦区有鸟类23种,隔蕉门水道对岸的新垦垦区有鸟类30种,两地鸟类种类、数量大抵相同,共计有21科27属31种。鸟类种类、数量大不如前,除观察时间短的因素外,近年龙穴垦区大量工程的开发,滩涂、塘塭及陆上植物产生较大变化,鸟类栖息繁衍的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破坏而减少了鸟类数量。

8.4.5.2 水生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1)评价区内塘塭

评价区内有龙穴垦区塘塭(约1200万m2)、新垦垦区塘塭(约700万m2),塘塭水产养殖是于堤围内水塘进行,利用涨潮及闸门引水,与本项目建设无直接关系。

(2)珠江口伶仃洋与蕉门水道

本环评于2007年1月进行了枯水期水生生物的采样考察调查,丰水期则主要参考《广州南沙地区附近水域水生生态调查研究报告》等材料,对评价区内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鱼类及水生兽类进行调查与分析。

①藻类生态综合评价为:枯水期伶仃洋一侧为贫营养、轻污染,蕉门水道为中营养、中污染;

②浮游动物评价为:丰水期及枯水期伶仃洋反映出轻污染状况,枯水期项目场址与蕉门水道口段为中污染;

③底栖动物评价以项目场址区内(即3号采点)的底栖动物数量与密度作分析评价:丰水期(2004年7月)共有底栖动物10种,密度为17尾/m2,生物量约150 g/m2;枯水期(2007年1月)共有底栖动物9种,密度为10尾/m2,生物量约83 g/m2;

④评价区内鱼类现状调查于2007年1月15-17日进行,调查结果为:评价区内共有鱼类34种,其中淡水鱼类3种,洄游鱼类6种,咸淡水及近海鱼类25种;

⑤珠江口伶仃洋亦有少量的水生兽类(如江豚、中华白海豚等)生长,其栖息活动地为珠江口与太平洋北岸浅海区,其生活习性不全进行本项目以北伶仃洋水面的盐度较低的水体,故本项目建设与中华白海豚等的生活关系不大。

8.5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5.1 围堰溢流口影响预测与评价

溢流悬浮物扩散计算是在验证过的水流数学模型基础上,根据扩散方程,从溢流悬浮物扩散计算结果可以看出:由于溢流口选定在西围堰的一侧,其排放的悬浮物增量主要集中在蕉门水道的下游河段,对广州出海主航道的影响极轻微。溢流口附近水流流速不大,在该区域内泥沙扩散较缓,容易造成沉积淤积。本工程在涨落潮时,溢流口1mg/L浓度最大影响距离小于1000m,4mg/L浓度最大影响距离小于500m,超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约为0.1km2。溢流作业对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不会有直接影响,随着溢流作业完成其影响也将消失。

8.5.2 施工污水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活污水包括粪便污水、括厨房污水、浴室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有机物,其中CODcr约为250mg/L,发生量为16m3/d。施工期油污水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残油、废油以及机舱油污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类,含油量约2000mg/L左右,发生量为0.81m3/d。

施工期生活污水的处理应设可移动式环保型厕所,其他生活污水设蒸发池收集蒸发,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施工期油污水船舶自行处理或污水接收船接受处理。由于本项目施工废水量较小,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排放对不会对环境产生明

显不良的影响。

8.5.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的是施工扰动造成的粉尘污染。其中粉尘产生较为严重的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建筑材料的运输过程作业,其次是施工现场以及堆料的风力起尘。

本工程建设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季风环流影响深刻。气温适中,四季分明,雨量充沛,空气湿润,阵雨及海洋季风有利于扬尘的沉降与稀释,对工程运输作业造成的阵发性扬尘污染有一定的减缓作用。

本工程距离最近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约为5km,加上本项目拟建址地处珠江口、地形平坦,大气稀释扩散能力强,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微小,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8.5.4 声环境影响分析

以等效连续声级100 dB计算,经过180米距离的衰减,噪声值为55 dB,达到《建设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GB12523-90)的要求,这个范围基本在项目场界范围之内。另外,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距施工场地较远,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对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甚微。 8.5.5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影响环境的固体废弃物,陆域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包括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如食堂、宿舍的食物残渣、废旧用品、废纸等;生产垃圾主要有施工现场的清扫物。水域废弃物主要有施工船舶船员生活垃圾,如各类瓶罐、废纸、食物残渣等以及船上使用过一些废弃工具和用具。

经分析估算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约80kg/d,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经收集送入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由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量较小,经统一处理后对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8.5.6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施工期对陆地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仅限场址吹砂填土,原地面仅有极为少数的茳芏(咸水草)和芦苇,没发现红树林的生存。施工后为造陆新地,故对陆地生态的植物等没有影响。另

珠江口也是珠江三角洲湿地保护区和番禺围垦公司划定的鸟类保护区,本项目的建成缩少了原鸟类迁涉珠江口的地盘,但现状中本项目场址的鸟类无几,故项目建设对鸟类栖息无影响。

(2)施工期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1>施工期对底栖动物的影响

南沙二期仓储用地于龙穴三涌西围吹砂填土而成,面积约为180万m2,基本上这河床堆积现有的底栖生物多直接受到压填,而底栖动物移动缓慢,是直接受影响的水生生物物种。以两水期平均生物量值计,本项目施工直接影响底栖动物10种,个为2430万尾,生物量299.7吨。

<2>施工期对鱼类的影响

场址用地180万m2,其上现在蛇型缯笼式张网400个,目前2007年1月的鱼类生产为80吨/日,工地占用区域造成直接损失捕鱼80吨/日,但这大多数为外省流动渔民在此作业,为临时性的生产,是见缝插针施放的渔具,故可以说对鱼类及张网捕捞实际上是没有影响的。

<3>施工期对其他水生生物的影响

①施工时对浮游动物、浮游植物没直接影响,浩瀚的珠江口损失180万m2的水面仅为极为微小的数值,浮游动植物会自行调节,生长依旧。

②施工对中华白海豚的可能影响

中华白海豚于项目之面38km定为珠江口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一般不产生直接关系,仅因中华白海豚摄食时偶到达项目场址之南的伶仃洋蕉门水道、洪奇沥水道下口捕吃小鱼,项目施工会因工程航船略有阻碍,但不是真正的防碍。中华白海豚不能上溯到低盐江段,那会因渗透压不调而死亡。一般项目所在地盐度丰水期为2‰,枯水期为12‰,故丰水期中华白海豚更不会上溯到项目所在地来。

8.6 环境风险评价

8.6.1 围堰塌陷事故风险预测与评价

模拟暴雨期间围堰塌陷的溢流情况,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悬浮物增量10mg/L 面积最大时,超10mg/L 的面积约为2.0km2。从以上模拟预测的结果来看,暴雨期间发生围堰崩塌时,悬浮物影响水质的位置主要在蕉门水道口,同时,

在溢流口附近将产生高浓度悬浮泥沙。 8.6.2 施工船溢油事故的模型预测

溢油事故发生后2时,涨潮时油膜漂移距离约为1.7km,落潮时油膜漂移距离约为2.1km。事故溢油将对水质、底质环境、水生生物资源、岸线和渔业资源等产生影响。

8.7 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工程属于填海造陆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围垦区的南部水域,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广州南沙地区规划》、《广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且距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有一定的距离,该项目的选址合理。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有关的环保法规,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有效落实各项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工程的正常安全运行,工程建设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u5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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