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4-04-07 14:5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NCS/D CT02:2013
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 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化 学 分 析 委 托 单 合同号:
单位名称: 委托方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 邮寄报告地址: 邮编: 检测依据: 估计 元 样 品 中心编号 分包项目 样品名称 含量 素 样品原号 送样日期 样品数量 样品状态 分析元素 及要求 第一联:中心留存 1) 周期: 正常; 加急 ;特急。 2)取报告方式: 取; 邮寄; 传真; 电话 3)剩余样品:无;由中心保存3个月销毁;中心保存期内取回;邮寄。 以上内容,除“样品中心编号”外,通常由委托方填写,选择时双击复选框或在复选框内划×。以下内容,通常由本中心填写,双方联系人签字确认。 制样要求 常量组 痕量组 检测费用 备 注 重要提示:请您仔细阅读本单背面的技术服务合同,您的签字或盖章表示理解并同意技术服务合同及本单记载的全部内容。
2014年5月5日实施
制 样 人 制样日期 气 体 其 它 分析元素 分 组 NCS/D CT02:2013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委托方是委托检测服务单位进行检测并支付检测费用的单位或个人,本合同所称委托方是委托单中的“委托方”。 受托方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承担检测服务义务,并收取相应检测费用的单位,本合同所称受托方是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为明确检测服务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方和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合作范围和方式:
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双方约定项目的检测服务,按双方约定的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具体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检测期限见委托单。
第三条 委托方按照委托单中的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检测费用,受托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1.收款单位: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3.账号:0200002919200020637
第四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双方约定的测试标准;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受托方以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供可靠的报告。
第五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利用受托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
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受托方所有。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受托方将依据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NACIS)方法进行检测。
3.委托方在获取报告后15日内对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检,受托方视情况作出复检安排,复检结果无问题的收取检验费,有问题的不收取费用。委托方取走样品后,不能再对测试结果提出复检要求。
4.受托方仅对来样的检测结果负责,委托方对样品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由于委托方指定方法本身缺陷造成
检测结果失准,受托方不负责。
5.未经受托方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检测报告用于不当宣传、不得部分复制检测报告(全部复制除外)。 6.检测周期将按照受托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加急服务,加收50%费用;特急服务,加收100%费用。
第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依法向受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诉。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代表签字/盖章: 受托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电话Tel:86-10-62182643 传真Fax:86-10-62182266 86-10-62182643-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甲13号钢研纳克楼100081
Address: No. A13 Gaoliangqiao Xiejie,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China 100081
网址Web Site: www.nacis-cn.com, www.ncschina.com 邮箱E-mail: lab@ncschina.com
2014年5月5日实施
NCS/D CT02:2013
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 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化 学 分 析 委 托 单 合同号:
单位名称: 委托方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 邮寄报告地址: 邮编: 检测依据: 估计 元 样 品 中心编号 分包项目 样品名称 含量 素 样品原号 送样日期 样品数量 样品状态 分析元素 及要求 第二联:档案室存档 2) 周期: 正常; 加急 ;特急。 2)取报告方式: 取; 邮寄; 传真; 电话 3)剩余样品:无;由中心保存3个月销毁;中心保存期内取回;邮寄。 以上内容,除“样品中心编号”外,通常由委托方填写,选择时双击复选框或在复选框内划×。以下内容,通常由本中心填写,双方联系人签字确认。 制样要求 常量组 痕量组 检测费用 备 注 重要提示:请您仔细阅读本单背面的技术服务合同,您的签字或盖章表示理解并同意技术服务合同及本单记载的全部内容。
2014年5月5日实施
制 样 人 制样日期 气 体 其 它 分析元素 分 组 NCS/D CT02:2013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委托方是委托检测服务单位进行检测并支付检测费用的单位或个人,本合同所称委托方是委托单中的“委托方”。 受托方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承担检测服务义务,并收取相应检测费用的单位,本合同所称受托方是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为明确检测服务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方和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合作范围和方式:
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双方约定项目的检测服务,按双方约定的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具体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检测期限见委托单。
第三条 委托方按照委托单中的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检测费用,受托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1.收款单位: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3.账号:0200002919200020637
第四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双方约定的测试标准;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受托方以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供可靠的报告。
第五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利用受托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
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受托方所有。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受托方将依据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NACIS)方法进行检测。
3.委托方在获取报告后15日内对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检,受托方视情况作出复检安排,复检结果无问题的收取检验费,有问题的不收取费用。委托方取走样品后,不能再对测试结果提出复检要求。
4.受托方仅对来样的检测结果负责,委托方对样品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由于委托方指定方法本身缺陷造成
检测结果失准,受托方不负责。
5.未经受托方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检测报告用于不当宣传、不得部分复制检测报告(全部复制除外)。 6.检测周期将按照受托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加急服务,加收50%费用;特急服务,加收100%费用。
第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依法向受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诉。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代表签字/盖章: 受托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电话Tel:86-10-62182643 传真Fax:86-10-62182266 86-10-62182643-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甲13号钢研纳克楼100081
Address: No. A13 Gaoliangqiao Xiejie,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China 100081
网址Web Site: www.nacis-cn.com, www.ncschina.com 邮箱E-mail: lab@ncschina.com
2014年5月5日实施
NCS/D CT02:2013
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 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化 学 分 析 委 托 单 合同号:
单位名称: 委托方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 邮寄报告地址: 邮编: 检测依据: 估计 元 样 品 中心编号 分包项目 样品名称 含量 素 样品原号 送样日期 样品数量 样品状态 分析元素 及要求 第三联:客户留存 3) 周期: 正常; 加急 ;特急。 2)取报告方式: 取; 邮寄; 传真; 电话 3)剩余样品:无;由中心保存3个月销毁;中心保存期内取回;邮寄。 以上内容,除“样品中心编号”外,通常由委托方填写,选择时双击复选框或在复选框内划×。以下内容,通常由本中心填写,双方联系人签字确认。 制样要求 常量组 痕量组 检测费用 备 注 重要提示:请您仔细阅读本单背面的技术服务合同,您的签字或盖章表示理解并同意技术服务合同及本单记载的全部内容。
2014年5月5日实施
制 样 人 制样日期 气 体 其 它 分析元素 分 组 NCS/D CT02:2013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委托方是委托检测服务单位进行检测并支付检测费用的单位或个人,本合同所称委托方是委托单中的“委托方”。 受托方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承担检测服务义务,并收取相应检测费用的单位,本合同所称受托方是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为明确检测服务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方和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合作范围和方式:
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双方约定项目的检测服务,按双方约定的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具体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检测期限见委托单。
第三条 委托方按照委托单中的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检测费用,受托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1.收款单位: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3.账号:0200002919200020637
第四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双方约定的测试标准;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受托方以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供可靠的报告。
第五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利用受托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
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受托方所有。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受托方将依据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NACIS)方法进行检测。
3.委托方在获取报告后15日内对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检,受托方视情况作出复检安排,复检结果无问题的收取检验费,有问题的不收取费用。委托方取走样品后,不能再对测试结果提出复检要求。
4.受托方仅对来样的检测结果负责,委托方对样品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由于委托方指定方法本身缺陷造成
检测结果失准,受托方不负责。
5.未经受托方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检测报告用于不当宣传、不得部分复制检测报告(全部复制除外)。 6.检测周期将按照受托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加急服务,加收50%费用;特急服务,加收100%费用。
第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依法向受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诉。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代表签字/盖章: 受托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电话Tel:86-10-62182643 传真Fax:86-10-62182266 86-10-62182643-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甲13号钢研纳克楼100081
Address: No. A13 Gaoliangqiao Xiejie,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China 100081
网址Web Site: www.nacis-cn.com, www.ncschina.com 邮箱E-mail: lab@ncschina.com
2014年5月5日实施
NCS/D CT02:2013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委托方是委托检测服务单位进行检测并支付检测费用的单位或个人,本合同所称委托方是委托单中的“委托方”。 受托方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承担检测服务义务,并收取相应检测费用的单位,本合同所称受托方是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为明确检测服务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方和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合作范围和方式:
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双方约定项目的检测服务,按双方约定的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具体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检测期限见委托单。
第三条 委托方按照委托单中的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检测费用,受托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1.收款单位: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3.账号:0200002919200020637
第四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双方约定的测试标准;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受托方以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供可靠的报告。
第五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利用受托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
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受托方所有。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受托方将依据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NACIS)方法进行检测。
3.委托方在获取报告后15日内对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检,受托方视情况作出复检安排,复检结果无问题的收取检验费,有问题的不收取费用。委托方取走样品后,不能再对测试结果提出复检要求。
4.受托方仅对来样的检测结果负责,委托方对样品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由于委托方指定方法本身缺陷造成
检测结果失准,受托方不负责。
5.未经受托方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检测报告用于不当宣传、不得部分复制检测报告(全部复制除外)。 6.检测周期将按照受托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加急服务,加收50%费用;特急服务,加收100%费用。
第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依法向受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诉。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代表签字/盖章: 受托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电话Tel:86-10-62182643 传真Fax:86-10-62182266 86-10-62182643-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甲13号钢研纳克楼100081
Address: No. A13 Gaoliangqiao Xiejie,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China 100081
网址Web Site: www.nacis-cn.com, www.ncschina.com 邮箱E-mail: lab@ncschina.com
2014年5月5日实施
正在阅读:
惠南中学2008届高三理综物理试题(六)03-12
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07-27
“安缦”酒店的前世,今生全球27处低调奢华隐匿之所 - 图文04-04
使用单电源的运放交流放大电路04-12
售楼部整套流程及对应表格1 - 图文10-09
2011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解读06-01
会计学原理教学案例09-30
方大炭素2011年半年08-09
EasyPoi教程04-25
- 多层物业服务方案
- (审判实务)习惯法与少数民族地区民间纠纷解决问题(孙 潋)
- 人教版新课标六年级下册语文全册教案
- 词语打卡
- photoshop实习报告
- 钢结构设计原理综合测试2
- 2014年期末练习题
- 高中数学中的逆向思维解题方法探讨
- 名师原创 全国通用2014-2015学年高二寒假作业 政治(一)Word版
- 北航《建筑结构检测鉴定与加固》在线作业三
- XX县卫生监督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小学四年级观察作文经典评语
- 浅谈110KV变电站电气一次设计-程泉焱(1)
- 安全员考试题库
-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稿征求意见提纲
- 教学秘书面试技巧
- 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水利工程概论论文
- 09届九年级数学第四次模拟试卷
- 钢研
- 纳克
- 检测技术
- 钢铁
- 测试
- 材料
- 国家
- 中心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慈溪中学2013届高三第一次月考考试数学文试题
- 哈工大单片机习题及参考答案1-11
- 四级笔试新题型模拟题04
- 会计推荐信英文
- 关于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机制的意见
- 餐巾折花说课稿(1)
- 《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27550-2011
- 开关柜简介及风险防范
- 房地产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 美甲美睫创业计划书
- 高三数学试题浙江省富阳场口中学2013届高三第一次月考(文)试题
- 摄影测量学期中考试试卷
- 实验教学质量评估及考核办法
- (人教版)小学语文生字表(大字体版)一至六年级
- 加标回收率计算示例
- 关键点质量控制措施
- 遗传学 选择 带答案
- 中国文化要略 - 学术思想
- 五年级A班 - - 班主任工作日志
- 2012四川广元中考数学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