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定期自检报告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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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维保单位(盖章)

设备名称:[ ]室内自动扶梯 [ ]室内自动人行道 [ ]室外自动扶梯 [ ]室外自动人行道 设备型式:[ ]普通型 [ ]公共交通型 设备类别:[ ]自动扶梯 [ ]自动人行道

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技术协会编制

填写说明

1.本报告依据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编制。

2.每台电梯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由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自检并填写一份自检报告。

3.根据电梯类型和资料表格内的要求,分别由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维护保养人员、质检员认真填写,并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4.定期自检报告应填写真实、清楚、齐全。“自检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际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合格符合“√”或不合格“×”;若无此项目时,划“/”表示未发生。“结论”一栏中只能写“合格”、“不合格”等单向结论。

5.定期自检报告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 6.本报告须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盖章确认。

7.本报告须由使用单位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定期自检报告

报告编号: 设备品种 产品编号 制造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代码 设备使用地点 安全管理人员 改造单位名称 维保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型 号 制造日期 使用登记证编号 内部编号 改造日期 电 话 名义速度 m/s 名义宽度 mm 设备技术倾斜角 ? 输送能力 p/h 参数 提升高度 m 使用区长度 m 检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 依据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检验结果 检验日期 维保人员姓名 作业证书编号 检验人员姓名 检验人员签名 签字日期 维保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维保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1

序项目及 号 检验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务相符; 检验结果 □ 检验结论 1 技 01 术 资 料 1.4 使用 资料 B (2)安全技术档案: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 (3)管理规章制度: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4)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 □ 02 防护: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当设置有效的防2.2 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者转向站的防护C 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当永久固定。 2.3 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当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照明C 明装置。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当设置一个能够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2.5主该开关应当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者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开关B 路的电源。 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当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在打开门或者活板门后能方便地操纵 2.6辅当辅助设备(例如:加热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分别单助设备独供电时,应当能单独切断。各相应开关应当位于主开关近旁并开关C 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当设有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经设置了2.7停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对于驱动装置安装在梯级、踏板或者止开关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或者设置在转向站外面的自动设置B 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则应在驱动装置区段另设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应当是红色双稳态的,应有清晰并且是永久性标识。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值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V 安全电压 ≦500 >500 测试电压(直流)/V 250 500 1000 绝缘电阻/MΩ ≧0.25 ≧1.00 ≧1.00 □ 03 □ □ □ □ 04 2 05 驱 动 与 转 06 向 站 □ □ □ 动力 MΩ 照明 MΩ 绝缘 MΩ 07 2.9电气绝缘B 08 2.10 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中性导体(N,零线)□ 接地C 与保护导体(PE,地线)应当始终分开 2.14手 09 ★(2)电气安全装置: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动盘车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起作用。 装置C 2

序项目及 号 检验类别 2 驱 动 10 与 转 向 站 11 2.15紧急停止装置的设置B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1)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的、明显并且易于接近的位置。紧急停止装置应为红色,有清晰永久性中文标识; □ 3.1周边照明C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在地面测出的梳齿相交线处的光照度至少为50lx。 (1)畅通区域: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当有充分_____ lx 12 相邻区域 3.2出入口C 畅通的区域。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 m 各80mm,该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m; 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距离的两倍加上每 m 边各加上80mm,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 (2)如果人员在出入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且引起危险,则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例如: ①设置固定的阻挡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空间; ②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栏至少增加到高出扶手带100mm,并且位于扶手带外缘80mm至120mm之间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当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0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 □ 13 3.4防护挡板B □ 14 3.5扶手带外缘距离C 4.1扶手带C 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水平_ _mm 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 下缘_ _mm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大于8mm。 (1)防爬装置:为防止人员跌落而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装设的防爬装置应当符合:防爬装置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 ± 50)mm,下部与外盖板相交,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长度不得小于1000mm,并确保在此长度范围内无踩脚处。该装置的高度至少与扶手带表面齐平; (2)阻挡装置:当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并且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当安装阻挡装置以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当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为相邻平行布_ __mm 置,并且共用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也应当安装这种阻挡装置。该装置应当延伸到高度距离扶手带下缘25mm~150mm处; 3

15 4 扶 手 装 置 16 和 围 裙 板 __ _mm 4.2扶 手防爬/阻挡/防滑行装置C __ _mm

序号 项目及 检验类别 4.2扶 手防爬/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16 阻挡/防滑行装置C (3)防止不滑行装置:当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相邻的墙之间装有接近扶手带高度的扶手盖板,并且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时,或者相邻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 mm 400mm时,应当在扶手盖板上装设防滑行装置。该装置应当包含固定在扶手盖板上的部件,与扶手带的距离不小于100mm,并且防滑行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大于1800mm,高度不小于20mm。该装置应当无锐角或锐边。 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光滑、平齐。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大于3mm,应当坚固并且具有圆角或倒角的边缘。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当没有产生勾绊的危险。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应当不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圆角或倒角状。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应当垂直、平滑,板与板之间的接缝应为对接缝。对于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在其跨越建筑伸缩缝部位的围裙板的接缝处可以采取其他特殊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 17 4.3扶手装置要求C 4.4护壁板之间的空隙C 4.5围裙板接缝C mm 18 mm 19 □ 20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 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并且两侧对称位置4.6梯级、处的间隙总和不应大于7mm。 踏板或胶如果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则踏板表带与围裙面与围裙板下端间所测得的垂直间隙不应超过4mm;踏板或板间隙B 胶带产生横向移动时,不允许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生间隙。 (1)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毛刷、橡胶型材)组成; (2)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最小为33mm,最大为50mm; (3)刚性部件应有18mm到25mm的水平突出,柔性部件的水平突出量最小为15mm,最大为30mm; 4.7防夹装置 C (4)在倾斜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离应在25mm和30mm之间; (5)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25mm和55mm之间; (6)刚性部件的下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25°的倾斜角,其上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倾斜角; (7)围裙板防夹装置的末端部分应当逐渐缩减并与围裙板平滑相连。围裙板防夹装置的端点应当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梯级侧)不小于50mm,最大150mm的位置。 mm mm mm □ mm mm mm mm m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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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及 检验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应至少为4mm,。 间隙不应超过4mm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5 梳齿5.1梳齿22 与与梳齿板梳C 齿板 6.1扶手23 带入口保6 护B 监6.2梳齿24 控板保护B 和安全装6.3超速25 置 保护B □ mm mm 在扶手转向端的扶手带带入口处应当设置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该装置动作时,驱动主机应当不能启动或者立即停止。 □ 当有异物卡入,并且梳齿与梯级或者踏板不能正常啮合,导致梳齿板与梯级或踏板发生碰撞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当□ 自动停止运行。 (1)设置: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自动停止运行。如果采用速度限制装置,该装置应能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切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电源。 如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设计能防止超速,则可不考虑上述要求; ★(2)故障锁定: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1)设置:自动扶梯或倾斜角不小于6°的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设置一个 □ 25 6.3超速保护B □ 26 6.4非操纵6 监控和安全装置 6.5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驱动元件保护B 6.6驱动装置与转向装逆转保护B 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 ★(2)故障锁定: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1)设置: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元件(如:链条或齿条)的断裂或过分伸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2)故障锁定: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 □ □ □ 27 28 置之间的距离缩短保护B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发生过分伸长或缩短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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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及 检验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29 6.7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B (1)设置:当梯级或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导致不再与梳齿啮合,应当有安全装置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该装置应□ 当设置在每个转向圆弧段之前,并在梳齿相交线之前有足够距离的位置,以保证下陷的梯级或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相交线; ★(2)故障锁定: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本条不适用于胶带式自动人行道 (1)设置: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能够通过装设在驱动站和转向站的装置检测梯级或踏板的缺失,并应在缺口(由梯级或踏板缺失而导致的)从梳齿板位置出现之前停止; (2)故障锁定: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应当设置扶手带速度监控装置,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时,当扶手带速度偏离梯级、踏板或胶带实际速度大于15%且持续时间大于5s-15s时,该装置应当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 □ □ 30 6 监控和31 安全装置 32 ★6.8 梯级或踏板的缺失保护B ★6.9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B 6.10多台连续且无中间出口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保护B □ 多台连续且无中间出口或中间出口被建筑出口(例如闸门、防火门)阻挡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其中的任意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他各台应当同时停止。 □ (1)防止倾覆、翻转措施: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安装楼层板防倾覆装置、螺栓固定等),防止楼层板因人员踩踏或者自重的作用而发生倾覆、翻转 33 6.11检修盖板和楼层板B ★(2)电气安全装置:监控检修盖板和楼层板的电气安全装置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移除任何一块检修板或者楼层板时,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②如果机械结构能够保证只能先移除某一块检修板或者楼层板时,至少在移除该块检修板或者楼层板后,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 □ □ 34 ★6.12 制动器松闸故障保护 (1)设置:应当设置制动系统监控装置,当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 行道启动后制动系统没有松闸时,驱动主机应当立即停止运行 (2)故障锁定: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6

序号 项目及 检验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1)设置: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自动扶梯和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当设置一个或多个机械式(利用摩擦原理)附加制动器: ①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或者胶带驱动装置之间不是用轴、齿轮、多排链条、多根单排链条连接的; ②工作制动器不是机-电式制动器; ③提升高度超过6m。 ④公共交通型 (2)功能:附加制动器应当功能有效。 (1)检修插座设置:在驱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应当提供一个用于便携式控制装置连接的检修插座,检修插座的设置应能使检修控制装置到达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任何位置。 检验结果 □ □ □ □ □ □ □ □ □ □ □ □ 检验结论 35 6.13 附加制动器B 36 7 检 修 装 置 (2)停止开关:每个检修控制装置应当配置一个符合以下要求7.1检修的停止开关: 控制装置①手动操作; 的设置C ②有清晰的位置标记; ③符合安全触点要求的安全开关; ④需要手动复位。 (3)标识:检修控制装置上应当有明显识别运行方向的标识。 (1)检修功能: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能防止发生意外动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运行应当依靠持续操作;在使用检修控制装置时,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应不起作用 (2)多个检修装置: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所有检修控制装置都应不起作用 □ 37 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C (3)电气安全装置:检修运行时,电气安全装置(6.7,6.8,6.9,□ 6.10,6.11,6.12所述除外)有效。 (4)对于允许按照GB 16899--1997及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下列要求检验:(2)所有检修插座应当这样设置:即当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或者都不起作用,或者都启动才能起作用; (2)安全开关和安全电路应当仍起作用。 采用待机运行(自动启动或者加速)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在乘客到达梳齿和踏面相交线之前已经启动和加速 采用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当乘客从预定运行方向相反的方向进入时,仍应当按照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0s。 当乘客通过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当有足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上10s)才能自动停止运行。 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当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应拉住小孩; ②应抱住宠物; 7

□ □ □ 88.1待机自运行C 动启动8.2运行39 、 时间C 停止 38 9 9.1使用40 标须知B 志 □ □ □

序号 项目及 检验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③握住扶手带; ④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无坡度自动人行道除外)。 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 检验结果 □ 检验结论 9 9.1使用40 标须知B 志 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C 41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实际速度的允许□ 偏差为0~+2%。 % (1)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 名义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 0.50m/s 0.20~1.00m 0.65m/s 0.30~1.30m 0.75m/s 0.40~1.50m (2)空载和有载水平运行或者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人行道: 名义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 0.50m/s 0.20~1.00m 0.65m/s 0.30~1.30m 0.75m/s 0.40~1.50m 0.90m/s 0.55~1.70m m m m m m m m 10 运行检10.3制停42 查 距离B

注:1、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 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2、2.2防护、6.2梳齿板夹异物保护、6.4非操纵逆转保护、6.7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0.2扶手带运行速度的偏差等7个项目,对于制造日期为1998年2月1日以前的设备不作为否决项,按C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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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定期自检整改报告书

整改意见 整改期限:请维护保养人员于 年 月 日前完成上述整改工作,并通知质检员。 质检员签字: 维修人签字: 检查日期: 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质查员签字: 维修人签字: 复查日期: 自检结论: 使用单位电梯 质检员(签字): 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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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定期自检整改报告书

整改意见 整改期限:请维护保养人员于 年 月 日前完成上述整改工作,并通知质检员。 质检员签字: 维修人签字: 检查日期: 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质查员签字: 维修人签字: 复查日期: 自检结论: 使用单位电梯 质检员(签字): 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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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q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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