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23-10-10 02:2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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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验工计价行为,明确工作流程,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及规定,结合渝蓉高速公路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验工计价是项目部对各劳务班组完成任务情况、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具体确认,是办理验工计价的一项制度,是考核工程成本、经济核算、进行激励约束考核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验工计价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编制,先验工后计价,真实反映工程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既要落实“四防”工作要求(防超验工计价、防虚假验工计价、防违法分包、防超拨工程款),也要防止漏结算错结算造成损失。

第四条 项目部经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以及有关部门应建立验工计价管理台帐,设专人管理。

第五条 验工计价分中间计量结算和竣工计量结算两部分。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验工计价。

第二章 目的

第七条 加强渝蓉高速公路项目的验工计价管理,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促进本工程快速施工。

第八条 明确验工计价程序,规范验工计价流程,准确统计工程进度,高效、有序的完成验工计价工作。

第三章 验工计价管理职责

第九条 验工计价的归口部门是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起草结算管理文件、办法、规定;制定结算计划、具体实施验工计价工作,负责牵头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验工计价,负责处理劳务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各种费用补偿问题。

测量队:对不规则体进行测量收方计量并签认后上报对口的部门,并做好台账。

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量,建立工程量结算台账,对上、对下工程量的对照。

质量安全部:审核劳务班组实际完成工程数量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不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合格工程量是指监理、业主、设计验收合格的数量。

物资设备部:向部提供劳务班组的材料扣款、材料核销表等。 经营管理部:根据劳务分包合同、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已签证的合格工程数量、材料扣款及其附件,办理验工计价,并做好验工计价台账。

劳务班组:对工程数量表、验工计价单、材料扣款单签字确认并盖公章。

如验工计价工作需要,项目部其他职能部门有义务配合。

第四章 验工计价程序

第十条 验工计价条件 1、 已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2、 符合劳务分包合同计量、计价条款要求。 3、 业主已验工计价给项目部的工程数量。 4、 劳务班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 5、 已完善结算手续。

6、 程序符合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7、 项目部有关职能部签认的工程量。 8、 验工资料必须得到项目部有关部门签证。

本项目验工计价必须满足以上全部条件才可以办理计价,否则不予计价。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中间验工计价程序

主体、临建工程验工计价

1、土石方和不规则体由劳务班组计量人员每月15日前向工点技术员申请完成工程量收方,工点技术员接到申请后30分内电话和短信同时通知测量队收方,测量队合理安排收方时间,但测量队必须在每月18日前将所有劳务班组完成工程量交工点技术员处,同时交劳务班组一份。测量收方断面资料由收方计算员签字,测量队长复核。

2、主体工程、临建工程计量由劳务班组计量人员于每月19日前向工点技术员申报实际完成工程量、于每月21日前交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复核、于每月23日前交工程部主任审核,工点技术员于每月21日前完成管段内工程量审核、技术负责人于每月23日前完成工程量审核、工程部主任于每月26日前完成本项目部所有工程量审核。劳务班组负责人于每月27日前

将《中间验工数量表》交经营管理部办理验工计价,经营管理部于次月5日前完成全部计价工作,于次月6前将验工计价表(劳务、机械租赁)交财务部进行支付。

中间验工计价时间节点:(班组申报)当月19日(工点技术员审核2天)21日(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审核2天)23日(工程部主任审核3天)26日~27日(经营管理部计价8天)次月5日。

3、物资设备部将双方签认的劳务班组甲供材料核销表和材料扣款表等每月25日前交经营管理部。

4、经营管理部每月27日~次月5日办理验工计价。

5、《中间验工数量表》由劳务班组先自行签认后找工点技术员、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工程部主任签认。《中间验工计价表》由部计价人员找部副主任复核、主任、商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6、上述当日指当日18点前。

7、劳务班组、项目部可以将验工计价时间节点提前,但不得延误,项目部职能部门对超过时间节点提交的《中间验工数量表》和《中间验工计价表》不予办理,后果由责任方承担。劳务班组不按时履行验工计价程序的,延误罚款500元/天(劳务班组主张当月不验工计价除外,但劳务班组必须每月18日前向部提交书面说明并签字盖章)。项目部人员造成验工计价时间延误的,单份结算罚款50元。

8、每月验工数量原则上为上月21日~本月20日之间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首次计量以实际开始时间为准。

中间验工计价相关流程及相关表格及附件见(附件1) 第十二条 竣工验工计价程序

主体、临建工程验工计价

1、土石方和不规则体由劳务班组计量人员完工后3日内向工点技术员申请完成工程量收方,工点技术员接到申请后30分内电话和短信同时通知测量队收方,测量队合理安排收方时间,但测量队必须在3日内将该劳务班组完成工程量交工点技术员处,同时交劳务班组一份。测量收方断面资料由收方计算员签字,测量队长复核。

2、主体工程、临建工程计量由劳务班组计量人员完工后4日内向工点技术员申报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点技术员收到验工数量表后3日内完成审核,技术负责人收到验工数量表后3日内完成审核,工程部主任收到验工数量表后3日内完成审核,质量部主任审核时间1天,安全总监审核时间1天,生产经理审核时间1天,总工程师审核时间1天。劳务班组负责人待《竣工验工数量表》签证完成后交经营管理部办理验工计价,经营管理部5日内完成全部计价工作后交财务部进行支付。

单份竣工验工计价时间节点:(班组申报)-(工点技术员审核3天)-(技术负责人审核3天)-(工程部主任审核3天)-(质量部主任1天)-(安全总监1天)-(生产经理1天)-(总工程师审核1天)-(经营管理部计价5天)。

3、物资设备部将双方签认的劳务班组甲供材料核销表和材料扣款表等完工后5日前交经营管理部。

4、经营管理部办理竣工验工计价时间原则上为每月27日~次月10日,特殊情况可依据实际完工时间来定。

5、《竣工验工数量表》由劳务班组先自行签认后找工点技术员、技术负责人、工程部主任、质量部主任、安全总监、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签认。《竣工验工计价表》由经营管理部计价人员找经营管理部副主任复核、主任、商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同时找工程部、质量部、物资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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