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发电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更新时间:2023-11-03 21:3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XXXX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规则。

1.2本标准适用于XXXX发电有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07.12.19 2.2《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国务院1995.3.1发布 2.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国务院1991.9.22发布 2.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安生 [1994]227号热力机械部分 3 职责 3.1职能

3.1.1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安全监察部交通消防安全监察专责负责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1.2公司各相关部门应配合安全监察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1.3 安全监察部交通消防安全监察专责应尽职尽责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于责任人未尽到责任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公司或部门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3.2权限

3.2.1安全监察部有权对全公司交通安全进行管理。

3.2.2安全监察部有权对各相关部门交通安全进行监督,行使全部的安全监督职能。 3.2.3安全监察部有权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

3.2.4安全监察部有权参加和协助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管理目标

4.1.1使公司车辆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4.1.2保证人身安全 4.2管理内容

4.2.1管理机构: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监察部主任

成 员: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设备管理部主任、银源公司总经理、电建公司总经理、物业公司总经理、消防保卫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交通消防安全监察专责、总经理工作部小车班班长

公司设交通安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4.2.2定义

4.2.2.1本标准所称车辆,是指公司各部门车辆、外来施工单位在安全监察部注册登记并在公司管辖区域内行驶的汽车和特种车辆等。

4.2.2.2本标准所称驾驶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经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在机动车驾驶员档案上注册登记的,并执有XXXX发电有限公司内部准驾证的人员。

4.2.2交通安全管理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 4.2.2.1交通消防安全监察专责职责

4.2.2.1.1积极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监督与车辆交通安全有关的法规、条例、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制度并组织实施。 4.2.2.1.2树立全公司观念,对违章违纪和不安全现象及时予以批评、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2.2.1.3负责配合交警部门对公司驾驶员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安全监察部、公司领导,组织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事故和安全行车技术措施,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

4.2.2.1.4定期召开全公司交通安全例会,通报公司内外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提出防范措施,

传达上级要求及精神,表彰先进,对全公司的交通安全进行总结。 4.2.2.2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交通安全职责

4.2.2.2.1贯彻、宣传、执行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本部门驾驶员认真执行。

4.2.2.2.2对本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予以检查、指导,教育下属人员对驾驶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批评、考核,对本部门车辆及驾驶员动向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安排使用车辆,督促安排每月的车辆自检自查、维护保养等活动。

4.2.2.2.3积极配合安全监察部业务检查工作,并组织督促本单位驾驶员按时参加安全活动。对驾驶员的违章违纪行为进行批评并给予处理。

4.2.2.2.4对本单位发生的交通事故及时上报安全监察部,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2.2.3机动车驾驶员职责

4.2.2.3.1熟悉国家颁布的各项交通法律、法令和法规,熟知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 4.2.2.3.2按规定坚持参加安全行车教育和年审考核,对安全行车负直接责任。

4.2.2.3.3出车驾驶员应服从指挥,说话和气,待人热情,热心为安全生产服务,严禁酒后开车和不经批准私人用车。

4.2.2.3.4坚持车辆保养制度,保证车辆处于完好状态,车内外清洁卫生。

4.2.2.3.5坚持进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三检查制度,严禁带病出车,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机械事故和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工作。 4.2.2.3.6领导违章派车或乘车人员不听劝阻有权拒绝开车。

4.2.2.3.7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交警部门和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报。 4.2.3 车辆管理

4.2.3.1车辆的保管、使用及停车。

4.2.3.1.1车辆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须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应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将车辆的安全行驶里程,油耗检修保养费用等指标专人详细记录,综合考核。

4.2.3.1.2各部门车辆都应做到定车、定专人保管,严禁公车私用,私自出车,因此造成的交通事故,除按交通考核规定执行外,其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并按公司奖惩规定处理。

4.2.3.1.3各部门严禁私车公用,私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各类交通事务由车辆所有人承担

全部责任。经有关部门调查鉴定、在上下班的时间(含加班)和必经路线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有关工伤管理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4.2.3.1.4各单位车辆的使用应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派车单应由单位主管或车管人员签发,驾驶员和车管人员要凭派车单核对行驶里程、油耗等。 4.2.3.2车辆日常保养与检查

4.2.3.2.1车辆的日常保养与检查是为了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保障安全行车的一项重要措施,分为驾驶员自检,汽车按月检,公司安全监察部抽查。 4.2.3.2.2自检是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的检查。

4.2.3.2.3月检是在驾驶员自检的基础上,由车管负责人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2.3.3车辆维修管理

4.2.3.3.1 对车辆维修坚持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4.2.3.3.2对车辆的大修要有计划,有安排,大修计划由各单位具体来执行。

4.2.4车属各单位必须建立起本单位车辆管理台账和记录,所有车辆的出行、日常保养和检查、维修检修管理、异常事故等均要有相关记录和台账。 4.2.5车辆保险管理

4.2.5.1为了加强系统车辆保险和理赔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进一步规范系统内部车辆的行为,车辆由各单位办理车辆保险。

4.2.5.2各单位根据车辆保险到期的时间先后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车辆一旦发生保险条款任意一项需要索赔,各单位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 4.2.6驾驶员管理

4.2.6.1凡在本单位需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并向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申请,经过专业技术考试、考核及审批后,发放内部“驾驶许可证”,才能驾驶。

4.2.6.2公司领导及中层领导一律不准驾驶本公司车辆, 领导干部私自驾驶本公司车辆肇事的,中层领导按就地免职处理,公司领导报分公司建议降职处理。

4.2.6.3公司各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对于酒后驾车者将终身取消其内部准驾资格(以交警判断为准)。

4.2.6.4非公司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出厂。非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出厂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非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出厂肇事的全部责任由本人承担。本人受到伤害的不享受工伤待遇。

4.2.6.5外包施工单位在公司内部区域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公司消防保卫部审查其机动车正式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核对车辆后发放外来车辆出入证。

4.2.6.6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遵守本公司各项制度和交通安全规定。

4.2.6.7搞好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坚持每月有一次技术咨询或一次实践操作,熟悉交通规则和机械常识理论知识,懂得一般故障的排除和主要零部件的名称、构造,作用和工作原理,熟练操作技术要领,提高业务技术素质,驾驶员六月没有驾驶车辆,需经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考试,否则不准驾驶。 4.2.7驾驶员学习制度

4.2.7.1驾驶员安全活动的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各种交通法规条例,交通管理安全行车常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总结,教育,部署下一级工作重点等。

4.2.7.2每月交通安全学习不得少于一次(每月25日下午)。

4.2.7.3一般车辆驾驶员的学习集中到总经理工作部小车班进行,特种车辆驾驶员的学习委托检修部集中进行,学习必须做好记录。安全监察部交通消防安全监察专责必须进行指导和监督。 4.2.8考核

4.2.8.1连续安全行车100万公里无事故,服务热情,有突出贡献的驾驶员,公司安全监察部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表彰。

4.2.8.2每年对于全年安全行车,车辆保养好,工作突出的驾驶员以及车管人员,经公司交通安委会批准可以给予一定奖励。

4.2.8.3驾驶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或公司安全监察部根据责任划分、损失大小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确定事故性质,由公司安全监察部比照公司《安全奖惩规定》进行考核,交通部门进行了处罚的,还应根据相关行政处罚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4.2.8.4驾驶员发生违章违纪等现象,按照公司《安全奖惩规定》和相关违章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4.2.8.5各车辆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本管理标准中的规定,并制定各部门的管理考核细则。各项管理、培训、车辆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均应做好相应记录。凡交通安全办公室抽查发现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将试情况给予考核并限期整改。 4.2.8.6驾驶员无故不参加交通安全学习考核100元/次。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po2.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