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经济法案例题

更新时间:2023-11-12 09:2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国有企业法律制度

案例一、红星制革厂是全民所有制企业。1989年8月,红星制革厂需要购进生产原料-盐猪皮。作为红星制革厂法定代表人的杜厂长主张从江苏扬州市购货,因为那里的猪皮质量好,价格公道。可厂党委担心杜厂长是扬州籍人,他到扬州购猪皮,是想“肥水留故里”,因此,厂党委决定,到何处购猪皮由厂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1989年9月底,红星制革厂召开厂管理委员会,会上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以杜厂长为代表,主张到扬州市购猪皮;另一种意见主张到宁都食品酿造公司购猪皮。两种意见相持不下。党委书记决定采取表决方法。表决结果,赞成到宁都购猪皮的比赞成到扬州的多,党委书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拍板决定到宁都食品酿造公司购猪皮。

1989年10月,宁都商品酿造公司法定代表人到红星制革厂订立盐猪皮购销和同。杜厂长以岳母住院需作手术为托词,末参与签定合同,并把红星制革厂的合同专用章随身带走。结果由红星制革厂党委书记和副厂长与宁都商品酿造公司订立了购销4000张盐猪皮、总价款为10万元的盐猪皮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宁都食品酿造公司一方在合同上盖了该公司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了字;红星制革厂一方因杜厂长不在场,没有盖红星制革厂的单位公章,只是由红星制革厂党委书记在合同上签了名。

1989年12月中旬,宁都食品酿造公司将4000张盐猪皮运抵红星制革厂。红星制革厂杜厂长一看,猪皮霉变腐烂严重,随即以红星制革厂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向宁都食品酿造公司发去一电报,声明红星制革厂与宁都食品酿造公司于1989年10月份所订盐猪皮购销合同,因为红星制革厂法定代表人既末签字也末委托代理人签字。况且末加盖红星制革厂单位公章而不能生效;宁都食品酿造公司擅自发货,行为冒失,应火速将猪皮拉回;否则一切损失由宁都食品酿造公司负责。宁都食品酿造公司接到电报后,认为合同已生效,红星制革厂拒收猪皮是违约行为。遂于1990年2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责令红星制革厂实行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本案中原材料地点的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2.红星制革厂是否违约?

案例二、

国有装卸机械厂与房地产公司于1989年4月订立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房地产公司因建筑高层住宅大楼——康乐大楼,需拆迁装卸机械厂职工宿舍平房10间;大楼建好后,由装卸机械厂出资购买康乐大楼一个层面中的6个套间分给装卸机械厂职工居住。

1989年5月,康乐大楼竣工交付使用,房地产公司将康乐大楼三楼的共7个套间中的6个套间交给装卸机械厂安排职工居住。装卸机械厂厂长为了将这6套住房合理分配,召开了两次企业管理委员会会议。会上,对于本厂四位职工。大家一致同意分给其住房。但能够符合条件分得另外两套住房的职工却有五位。对这五位职工中哪两位可以分得住房,委员们意见不一。结果,由厂长一锤定音,

1

将住房分给了金某和李某。分房方案公布之后,有资格分得住房的五位职工中的另外三位职工廖某、刁某和吉某皆愤愤不平。

公布住房分配方案的第三天,廖某到康乐大楼占了一套住房。而这套住房不是装卸机械厂的,而是房地产公司的。廖某抢占住房之后,房地产公司三番五次找装卸机械厂商量,要求装卸机械厂出面让廖某搬出住房。但装卸机械厂装聋作哑,认为无能为力。

1989年8月,房地产公司以装卸机械厂违反协议、多占一套住房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维护了房地产公司的合法权益,采取强制措施,使廖某搬迁出了抢占的住房。

事后不久,廖某越想越有气,遂自带工具将康乐大楼三楼7套住房的门窗全部砸坏。公安机关依法将其拘留。

1.试以本案为例谈谈厂长,管理委员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 2.本案分房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反不正当竞争法

案例一:A公司生产注册商标为“大鹏”的乳胶糖,该糖系A公司创立人王力自行研制开发的新一代低糖糖果,十分畅销;B公司为生产同类产品的小公司,苦于自己产品没有销路,招集员工提建议,有一工人X提出与A公司联营生产低糖糖果,此意见经B公司与A公司协商遭到拒绝。又有一工人Y提出可以仿制A公司的商标,但B公司认为系违法行为末采纳,但从Y的建议中,认为:如果将B公司乳胶糖商标包装改为A公司创立人王力的头像并注明“王力研制”,其余不变,将对产品销售十分有利。于是B公司花大价钱请人制作了新的糖果包装纸,其上印有A公司王力头像,并注明“王力研制”,此产品投入市场后供不应求,造成A公司产品滞销,企业效益直线下降,A公司遂雇用大批无业人员赶赴各地了解糖果市场,发现B公司之行为后,与B公司协商解决,但B公司否认自己行为与A公司有关。双方发生争议。

问题:

1. 设:A公司与B公司协商无望后,起诉至法院,B公司主张:B公司所用之产品包装仅有王力头像及“王力研制”,根本不会导致消费者认为是A公司的产品,并且王力也并非名人,因此B公司并未侵犯王力的姓名权,而只不过是独辟蹊径,在产品包装上的独创而已,可见,B公司行为既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不是侵犯王力肖像、姓名权的行为,你认为B公司主张——— a.有理由。 b. 无理由。

c.要看王力是否是名人,才能决定B公司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d.B公司当然侵犯了王力的姓名权、肖像权。

2.设A公司同意B公司的行为,并约定其在另外地区销售,而不参与A公司

销售地区的竞争,但B公司应当支付销售额30%作为对A公司的补偿,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接到举报,查处了该B公司,B公司认为:B公司与A公司签有使用合同,并以补偿费支付了A公司,其行为并未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且又向该工商管理机关上报机关提出复议请求,认为该工商

2

管理机关无权对其查处,B公司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3种或第4种行为?

3、如果B公司假冒行为成立,对其处罚应包括————。

a. 责令改正; b.没收违法所得; c. 并处罚款; d. 赔偿由此给A公司造成的损失; e. 停止侵害; f. 恢复名誉; g . 消除影响; h .赔礼道歉; i .没收B公司违法经营额; j .补偿A公司雇用无业人员的调查费用 如果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B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4.请回答《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假冒行为的种类。

案例二:某市煤气公司下设煤气用具厂,主要生产各类煤气用具,煤气公司为创收之需要,要求煤气用户使用其下属煤气用具厂生产的煤气用具,以保证修理,更换的需要,遭到煤气用户的一致反对,煤气公司遂以停气为要胁。该市工商部门也认为煤气公司下属之煤气用具厂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价格便宜,是用户的理想选择,对此事并未处理。 问题:

1.设煤气公司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了煤气用户的申诉,该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否有权查处,请说明理由。 2.设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用户申诉,查处该煤气公司并处以2万元罚款,煤气公司主张:煤气用具属国家严格控制商品,生产要求质量极高,煤气公司下属煤气用具厂是国家定点厂家,并且每年该市因煤气用具质量问题连续造成多起事故,煤气公司限定用户购买其产品完全是为保护用户的利益,并不具有不正当竞争的故意,煤气公司主张———— a.有理由。 b. 无理由。

c.要看该市是否还有其它煤气用具生产厂家或市场上是否还有其他产品而定,若有,则煤气公司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若无,则煤气公司行为合法。

3.若该煤气公司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简答对其应如何处罚,上述处罚是否合法?

4.由于煤气用具厂生产的煤气用具质量不合格,造成了多起质量事故,并且质次价高,设,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案处理后,决定给予煤气公司罚款的处分,以此促使煤气公司监督煤气用具厂狠抓质量,确保用户的人身安全,请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是否妥当;并简述其法律依据。

5.假设煤气公司要求用户只能接受煤气公司的煤气,不能使用别的煤气,消费者起诉煤气公司的独家经营构成强制交易,你认为这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例三:A百货公司位于某县中心,由于经营无方,销售额直线下降,经人介绍,与该县B公司达成联营协议,合同中规定,由B公司组织货源,并由B公司确保产品质量,B公司保证以全县最低价购入商品,所获利润B公司得40%;A公司负责全面销售工作,并保证以全县最低价销售其商品,占领全县市场,双方采用合同型联营,不另外注册法人。合同生效后,双方积极投入经营。 问题:

3

1.设,B公司凭借其经济优势,在组织货源过程中,为求得较低价格,多次向供货方经办人或负责人提成,但提成款被B公司摊入进货成本,并且此笔帐记入B公司账目,请问B公司此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贿赂,法律依据?

2.设A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凭借其进货优势,以较低价格销售其商品,而其他经营者苦于进货成本较高,无法与其竞争,纷纷倒闭,请问A公司此种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法律依据?

3.设,A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采用以下手段经营,请选出你认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

a.A公司为提高自己的销售能力,对其他百货商场采取下述手段:派人在其他商场门窗上张贴伪造的消费者“投诉信”,并指使其员工多次在其他商场闹事,导致消费者对其他商场治安状况十分不满;

b.A公司为促销,大肆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连续进行多次,最高奖为“桑塔那”轿车一辆,终因成本太高有奖销售末获成功,而且A公司因此亏损20万元;

c.A公司因购入水果时,判断市场行情有误,在水果濒于腐烂之际,以低于进价50%的价格销售,致使其他经营者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最后,A公司竟以馈赠为由吸引消费者;

d.A公司不仅依靠B公司的可靠供货,而且派人到其他商场打听他们的货源,获悉后,大批量进货,并以较低价格销售;

e.A公司为获得对某项产品的独家经营权,与供货单位签订独家代理合同,使其他经营者无法获得此种商品在本地的经营权;

f.A公司雇用大批销售人员,采取直销方式,即直接到消费者家中推销商品。 g.设,B公司由于追求低价进货,在末详细检查其产品的情况下,购入假冒商品,消费者使用后,造成20人的人身伤害的后果,这20人在县消费者协会的支持下,对A公司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A公司辩称:进货由B公司负责,A公司只负责销售,应由B公司赔偿消费者损失,A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合同中明确规定产品质量应由B公司负责,你认为A公司主张是否合法?

案例四:某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纠正行为之风,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出现以下问题,请根据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若某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本地存在大量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决定大力查处,请问若该工商行政机关为乡镇工商行政所,是否有权查处——— a. 有权; b 无权

2.某县工商部门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请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判断:

a.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身着工商服装,手持工作证,向经营者进行询问,以便查明其不正当竞争行为;

b. 经营者王某大肆假冒名优产品,工商管理人员决定对其人身进行限制; c. 王某系某饭店业主,从事贬损其他经营者行为,工商管人员决定检查其财物;

d. A公司从事假冒商品的经营,工商局在检查其商品时,发现B公司合格产品寄存于A公司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责令A公司说明该商品来源及数量,遭

4

A公司拒绝;

e. 工商管理人员查处甲厂假冒案,发现其仍有转移、隐匿、销毁该财物的可能,采取责令方式效力不足,便决定扣押、查封该财物;同时对甲厂账户予以冻结;

f. 工商管理人员在询问证明人李某时,李某害怕不正当竞争行为者报复,末如实提供情况,李某行为构成伪证罪;

g. 工商管理人员对不正当竞争者王某采取责令暂停销售,王某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h. B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停止销售其商品,B公司仍然继续销售,销售额达10万元,工商管理局对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i.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册、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3.A公司不服县工商管理部门罚款的决定,决定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但出现以下问题,请判断对错。

a. A应在处罚决定日期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 ) b. A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 ) c. 若A对复议机关的决定不服,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d. A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

e. 若A对复议决定不服,A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4.县政府为扶植本地一家塑料用品厂,禁止外地同类塑料制品进入本地市场,县工商局发现此种情况后,决定处理县政府这种地方保护主义,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选择以下你认为合适的答案————。

a.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县政府的下设职能部门,从行政法角度看,无权查处县政府,因此县工商局只能处理塑料用品厂;

b. 应当由县政府的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c. 应由外地合法竞争者向地(市)级机关提出申诉,要求撤销县政府的决定; d. 应当由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县政府做出处罚决定,或者由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县工商局来查处此案;

e.县政府的决定是抽象的行政行为,其并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竞争者而言,因此外地经营者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由外地经营者与县政府协商获取本地一定的市场份额。

案例五:A.B两公司是大型电子厂商,两家达成联营协议,相互给予优惠价格货源,合同生效后,对其它同行业规模较小的公司造成严重威胁,甚至多家关闭。其中C向法院起诉,认为AB的协议,本质上属于垄断协议,使中小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公平原则,你认为法院应如何判决?C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本案AB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管理部门会如何处理?

5

案例六、 1994年1月19日,湖北省邮电管理局所属的129寻呼台,在报纸上公告将对用户采取新的收费方式,即用户一次性购BP机,终身免费使用;同时提高呼叫129BP机用户寻呼机时的费用,由过去的0.32元提高到0.52元,涨价幅度高达57%。此方法公布后,立即引起了武汉地区28家非邮电寻呼台的强烈反响,并一致认为,邮电部门实施的新收费方式,是以其独有的,国家赋予的电话垄断权去参与国家已放开的无线寻呼领域的不公平竞争。1月20日,武汉市28家非邮电寻呼台联名上书省市有关部门。半月以后,湖北省政府批示,要求省邮电管理局“维持原来收费方式不变”,2月24日省邮电管理局收回129寻呼终身免费的决定,但其又采取了降低收费标准的办法,把数字机定为每台18元,中文机每台30元,这种标准已降到非邮电寻呼台敢望而不敢比的地步。为了生存,非邮电寻呼台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 问题:

1、问湖北省邮电管理局第一次和第二次收费办法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

为?为什么?请分别分析

2、设该邮电管理局所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此案进行了查处,对第一次

收费行为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邮电管理局罚款2万元的处罚,请问这种处理是否妥当?为什么?应如何处理?

3、假设某乡镇企业从事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被该乡工商所查处,并决定查封其财产,冻结其账户,这种处理是否合法?

案例七、甲、乙两厂同为生产保健饮料的经营者,甲厂为在竞争中取胜,在该市电视台发布广告称:“目前本市有一些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与本厂生产的保健饮料在质量上有根本的差别,系本厂产品的“仿制品”,唯有本厂生产的“AB”牌饮料不含化学成分,才是正宗,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购买保健饮料时请认准“AB”牌商标,谨防上当受骗。”广告播出后,许多客户找乙厂退货,称其为仿制产品,致使乙厂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乙厂向法院提起诉讼,甲厂则辨称:该厂发表声明是为了保护自己产品的注册商标,提醒消费者认准“AB”牌商标,没有贬低哪一个厂家的名誉,更没有指名道姓败坏原告厂家的商誉,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问题:

1、试问甲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构成,构成哪一种不正当竞争

行为?

2、本案应如何处理?

案例八:某市A公司系综合性餐饮娱乐中心,因其服务员均着富有戏剧特色服装,生意十分兴隆;B公司同为某市一家饭店,生意较差,发觉A公司的特色服务极具吸引力后,便约请能工巧匠模仿A公司的服务技术,由于A公司的服务极具想象力,B公司又请人偷着录像,然后仔细研究,悟其真谛,遂重新装修开业,生意兴隆,吸引了大批食客前往,而A公司则明显经营滑坡,后得知B公司也采用此种“想象服务法”,要求B公司停止其窃行为,B公司认为服务技巧并非专有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学,何况B公司对A公司的服务技巧作了很大创新,无论服饰还是服务方法均与A公司的有很大差别,A公司不求自身不

6

断完善,反而污告B公司偷窃其服务技巧,是无理取闹,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问题:

(1)试问B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为什么?

(2)为了获得A的经营秘密,B高薪聘请A的厨师长,B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

侵犯商业秘密? 假设该厨师长把A的某些菜式 的制作方法告诉了B,厨师长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3)假设B没有要求厨师长透露菜式 的制作方法,而厨师长主动告诉其在A公司得知的某些菜式 的制作方法,B公司加以使用,B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4)试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如何规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的。

案例九、杜邦公司有一项生产甲醇的秘密技术,在新建生产工厂和生产设施时,被克里斯托夫驾驶直升机在空中拍摄,由于对生产设施的分析将直接导致甲醇生产技术泄密,因而杜邦公司对克里斯托夫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被告提出杜邦公司没有在正在新建的厂房上空加盖顶棚,因此权利人没有采取保密措施的抗辩理由。

1、该生产设施是否是商业秘密?什么是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保密性和经济实用性?

2、 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你怎么看? 3、 什么样的方式构成侵犯行为?

案例十、在建苏州亚细亚商厦为开业宣传和招商需要,委托一家广告摄影社制作明晰介绍商厦经营范围等内容的广告画册,其中选用了一幅工业品商场的化妆品柜台营业场景照片和一幅美罗时装城的营业大厅照片。该画册至开业时散发了近7000册。工业品商场和美罗时装城两家商企获知后,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对亚细亚商厦向工商部门投诉。 问题:

1、该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应何处理该案件?

产品质量法

案例一:A公司研制、开发出一种新型电工产品,商场潜力十分巨大。买主纷至沓来,A公司一方面组织技术力量严格把住质量关,一方面将该产品的性能和特点编成产品样本,向各厂商散发,为推销产品方便,A公司采用“合格声明”方式,在产品样本和产品说明书上及其相关文件上自行制作“合格”标志,并声明其所供产品的全部特性能够符合买方要求,以此取得买方的信任; 请按要求回答下列各题。

1、你认为A公司此种推销产品的作法有何不妥,试说明理由; 2、什么是产品质量认证,简答其主要特点; 3.简答申请质量认证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7

4.什么是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它与产品质量认证有何区别。

5.A公司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给予企业质量体系认证,遂决定采用质量认证

标志,A公司此做法————

a. 法律规定; b. 不符合法律规定;

7.设:A公司要办理产品质量认证,请简述需经哪几个程序。

案例二:A商场从B冰箱经销部购得“宁工“牌冰箱一台,该冰箱系C厂生产。一日A商场员工甲开启冰箱取食物时,触电身亡。 请按需求回答下列问题。

1、A商场以B经销部所销售的冰箱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死亡,要求退货和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诉至法院,请问A商场这种做法————法律规定。 a. 不符合; b. 符合

2、设: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据《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规定,判决A商场将冰箱退给被告B经销部,B经销部退还A商场全部货款及其它费用并赔偿因此给A造成的营业损失以及死者安葬费,死者亲属误工费、抚恤金等。请问法院判决————

a. 有理由 b. 不符合法律规定 3、依2所设,选择你认为正确的说法

a.法院在受理案件上即存在问题,A与B之间系买卖合同关系,并非产品责任关系。法院的做法,明显将A既作为产品责任,也作为合同责任请求主体,不利于案件的正确解决;

b.因甲系A之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死亡,理应由A商场进行诉讼请求赔偿,因此A作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请求权人的双重身份是必然的,也是有理由的;

c.因甲在工作中死亡,因此甲的近亲属可向A请求赔偿,因此A获得进一步赔偿的追偿权;

d.法院在判决中,将基于合同关系的退货、换货、修理与基于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混为一谈,因此在A之赔偿之诉中,作出退回冰箱之判决是不合适的,且与产品质量法规定相悖;

e.A商场应以买卖合同提起诉讼要求B承担民事责任;受害者甲之近亲属应依产品质量法规定提起产品责任诉讼,依此解决,方有利于正确地解决纠纷; f.依产品质量法,甲之近亲属既可以对B经销部提起诉讼,也可以对C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委托A商场代为提起诉讼请求赔偿;

g.A依合同向B提出之诉,系产品责任之诉,按民法通则规定应按特殊侵权行为处理,因此不利于保护受害者甲的损失,因此,应依《产品质量法》提起质量责任诉讼;

h.通过产品责任诉讼,不仅可以直接追究量责任人的民事责任,还可以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以至刑事责任,因此对受害人的保护具有更强的保护,同时也使真正的责任者受到惩罚。

I.此案已构成产品责任竞合,应按《合同法》第122条处理。

案例三:甲旅行至A商店,从商店的店员工处购得B厂生产的汽水,由于口渴

8

难耐,遂急饮而尽,突觉十分难受,此时甲发现口腔、咽喉受到刺激,然后吐血,乙遂急送甲至医院,经查,甲系饮用毒性的强性液体使身体受到伤害,同时查明甲之食道,胃肠受到不同程度损伤。 请按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由于甲系外地游客,身处医院,A商店在经医院确诊甲无生命危险后,尚未痊愈即要求甲出院,甲要求A商店给予赔偿,遭A拒绝,A称:自己尽到了合理注意,没有过错,按照产品质量法,甲应向汽水厂家B索赔。假设A确实没有过错,A的说法是否有理由?

2、甲带伤回到家中,几次去信要求A给予赔偿被拒绝,遂决定在本地法院诉讼解决,当地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此案?

3.设:甲于1993年1月受到伤害,他应在————内行使诉权;

a. 1年; b.10年; c.2年、 d. 6个月

4.立案后,经查,系B厂误将强碱性液体装入汽水瓶内,加盖贴标,转由A商店出售,从而致甲损害。B厂称:该批汽水并非A商店经正常销售渠道从B厂购进,而系A商店指使其雇员乙等人盗窃所得,后B厂发现后,向A商店追索的货款,A商店又赔了B厂500元人民币,私了。B————— a. 仍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b. 不予负责

5.A商店乙等人盗窃中误将装有毒性强碱性液体的瓶当汽水窃得,由于该瓶末贴标识,A店员乙遂将顾客购买汽水退瓶的贴揭下贴于此瓶上销售给甲,造成甲伤害,对于甲的损害————

a. B厂仍应承担责任;

b. 应由A 商店承担赔偿责任; c. 应由A商店店员乙负责赔偿。

6.A商店通过正常销售渠道从B厂购进此批货物,由于B厂误将装此毒液的瓶子混于此批货之中,请判断下列说法。

a. 应由B厂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由于B厂之过错致使产品缺陷,依《产品

质量法》现定应由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

b. 依《产品质量法》第33条规定: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A

商店疏于检查此批货物应负一定责任:( )

c. 依《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进货查验,仅仅是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

其他标识,并无义务对产品质量进行细致检验义务,因此A商店不应对此负责,应由B厂承担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

d. 依《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装有有毒强碱液体的气体,微带黄色,并含有小浮物,销售者稍加注意,即可发现此为缺陷产品,A商店疏于行使其保持销售产品质量的义务,因此应由A商店承担大部分责任。( )

案例四:甲从乙处借得高压锅,在使用过程中,突然爆炸,造成甲面部及手部严重损伤,同时造成部分财产损失。经查,该高压锅系B厂生产,而B厂为产品装配厂,高压锅主要零部件从A厂购进,由零售商C出售。在AB供应合同中,约定A多交货10%,同时订有无需A对产品质量负责条款。请按要求回答下列各题:

9

1、设:甲诉至法院要求B厂赔偿损失,B厂称:该产品并末出售给甲,甲无权要求B厂赔偿损失,法院也对是否符合诉讼主体条件存有疑问,你认为甲是否有权提起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2、如果B已解散,甲应怎么办?

3、C在收货后,发现产品零件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B换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假设C要求B换货后,B即要求A赔偿损失,A称,双方订有免责条款,依《产品质量法》第40条的规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C则认为,按照合同法第 54条,该条款是显失公平的,是无效的。你认为哪种说法有理由?

5.技术监督部门受理用户投诉,决定对B厂进行产品抽查检验,并决定对B厂收取检验费1000元―――――

a. 技术监督部门无权收取检验费。

b. 技术监督部门收取检验费过高,应予降低。

案例五、在我国首例汽车厂家被诉苯超标致人死亡案中,李先生的妻子买了一辆奥拓小轿车,买车一个多月后,就发现身上有大量的出血点,经医院确诊为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买车后不到一年,妻子就病逝了。后来,李先生得知苯中毒可以导致妻子所患的病症急性发作,就自行请室内空气检测部门对车辆进行了检测,证明车内空气苯含量严重超标。于是,李先生把销售商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人民币37.8万元的损失。但经销商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认为,被告请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其标准并不适合于检测车内气体;而且,经销商销售的汽车均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合格规定。丰台法院认为,李先生妻子因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医治无效死亡,据有关医学文献介绍,这种病因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且目前也无法确定她患此病是苯中毒所致。同时,原告出示的检测结果也不能证明该车购买时苯浓度的含量,且国家目前对车内空气质量还未颁布标准,原告认为奥拓车苯超标导致其妻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而死亡的证据不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问题:(1)你认为产品责任中的因果关系应如何确定?

(2)在某汽车的设计中存在油箱过于靠后,受到撞击容易爆炸起火的危险,一日,甲驾驶汽车,前方突然有行人横过马路,甲急刹车,被后面乙驾驶的汽车撞击,油箱爆炸,甲大面积烧伤,本案因果关系应如何确定,是行人、甲还是乙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案例六、某商店售出一批皮鞋,其中几双有质量问题,属生产厂的责任,商店给消费者退换后,即向生产厂追偿,生产厂称,在订立该批货物的购销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由生产厂多付10%的货物,生产厂不再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问题:(1)生产厂的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2)假设商店售出皮鞋时,声明产品价格低廉,售出后一律不退不换。如果产品有质量问题,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商店或生产厂退换?

案例七:刘某伙同王某从某电扇厂仓库偷出未经检验的电扇两台,二人各分得一台,刘某将电扇以60元的价格卖给高某,高某在使用时,被飞出的扇页削掉左

10

耳,高某以产品存在设计和制造缺陷为由向电扇厂提出索赔。 问:(1)电扇厂是否应承担责任?

(2)A商店在一次降价销售中,因产品普遍存在质量问题,遂明示警告消费者使用时注意人身安全,但消费者甲在使用过程中仍造成人身伤害,经查明,确系该有瑕疵产品造成,甲虽尽了注意,仍无法避免危害发生,事实上该产品经检测,按照说明书所载明的正确方法进行使用仍有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但在产品生产时,凭当时技术手段并不能证明这种危害存在。A商店声称: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A已尽通知义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由生产厂家负责赔偿甲的损失,你认为商店是否承担责任?生产者呢?

案例八:案中一名儿童骑童车,由于车轮没有加装挡板导致腿脚被夹受伤,其监护人认为此童车存在明显的不合理危险,要求童车的生产厂家赔偿医药费等有关费用,但童车的生产厂家认为自己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是经检验的合格产品,拒绝赔偿。还有类似的在食品中添加苏丹红的案件,由于现行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添加苏丹红的指标,因此并不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问:你认为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该产品是否属于缺陷产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

案例一、王海在某地买了两副耳机,上面注明是索尼耳机,实际上这个标志是一个假标志,王海由此获得了加倍的赔偿。后来王海又去这个地方,发现类似的假货还在卖,于是一次买了十副耳机,与商家对簿公堂,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双倍赔偿。

以下是两个人对此事的看法: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梁慧星认为 隆福大厦第一次售给消费者两副耳机有欺诈,“隆福”对这批“索尼”耳机的产地作 了不真实的标志是否出于故意,不能以经营者的说法为准。即使“隆福”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但不真实标示的事实依然存在。至于消费者第二次在“隆福”购买10副耳机,“隆 福”不构成欺诈,理由是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已知道此型号的耳机是假货,没有陷入错误的判断。对此,也让“隆福”加倍赔偿,就会使消费者获得不当利益。 问题:专家的观点和理由是什么?

隆福大厦电讯商品部安经理说:

王海第一次购买两副耳机是纯消费行为,经鉴定是假货,隆福大厦认打认罚。但消费者在知悉这种型号的索尼耳机是假货之后又买了10副,其动机就值得考虑。既然已知是假货,为何还要购买呢?……?隆福?两次卖耳机给王海本身不构成欺诈,欺诈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我们是无意识的。作为?隆福?,不可能有意识地组织假货,卖给消费者。但无论怎样,王海在隆福大厦买到了假耳机,并受到了一定的损失,说明我们进货把关不严, 对消费者帮助我们发现假货的做法表示感谢。

问题:1、商家讲了几点理由说明王海这样做不对?

2、 你认为王海是否是消费者?上述观点你怎么看?王海应该胜诉还是败诉? 3、如果王海第一次就购买了10副耳机,他是否是消费者,是否可以获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赔偿?

11

案例二、消费者甲在A商场购买电视机,该电视在此地由A商场独家经销,甲购回家后发现有细微白点晃动,恰其弟乙来,认为电视很好,甲便以8折价格将电视机卖给乙,数日后,被窃贼丙在乙家中将电视盗走,丙在市场以A商场同样的价格将电视卖给丁,一日丁及其家人在看电视时,电视爆炸,造成甲及家人人身伤亡及财物损害,邻居的房子也受到损坏,经质检部门检查,确系电视机质量问题所致,丁寻丙不着,便到A商场要求赔偿。 回答下列问题:

1、设:甲在购买电视机时,向售货员询问电视机的情况,遭到售货员白眼,请问甲是否有权知悉该电视机的详细情况,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有,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 b.有,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 c.有,进货渠道、进货价格

d.消费者应当首先自己了解商品情况,若不知道再行使知情权,向售货员询问。

2、设:甲购电视机于家中发生爆炸,确系电视机质量造成,A商场是否应当赔偿损失?

3、设:乙从甲处购得电视机后,于家中发生爆炸,确系电视机质量造成,同时其邻居被炸伤,乙向A商场求偿,A商场认为,乙并非从A商场购得商品,不予赔偿,乙邻居的赔偿请求也遭A商场拒绝。问:乙及其邻居是否有权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A商场赔偿?

4、设丙在家中看电视时发生爆炸,造成损失,丙是否有权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A商场要求赔偿?

5、丁是否有权向A商场要求赔偿?

案例三、某乡供销社在春耕前夕销售了一批化肥,后有人发现该化肥系伪劣化肥,此时春耕尚未开始,供销社立即通知已购化肥农民停止使用,但为时已晚,仍有大批农民耕种完毕,为此蒙受较大损失,这些农民要求供销社赔偿损失。 1.这些农民是消费者吗?本案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供销社认为应由化肥生产者承担责任,因为供销社已经尽到通知义务,你认为呢?

3.设:邻县某一百货公司租用乡供销社地址,向该乡销售了大量伪劣商品,造成农民大量损失,该乡农民便联合组成请愿团要求乡政府处理,请判断下列说法正确与否。

a.农民们这种行为是非法的,应当通过各村村委会集体反映意见,再行处理;农民应该找邻县百货公司解决,而不应针对乡政府;

b.农民们无权要求供销社赔偿损失,因为邻县百货公司是租借乡供销社柜台销售,因此农民应该去邻县起诉百货公司;

c.农民有权要求供销社赔偿损失,供销社赔偿损失之后可以向邻县百货公司追偿;

d.农民组成请愿团是非法的,应由乡政府依法组成消费者协会,各村派代表参加,以解决农民受坑害无人管,互相推的问题;

4、设:在乡政府的积极支持下,该乡成立了消费者协会,但苦于协会经费短缺,

12

遂决定办商店,并且借其在农民心目中的地位销售商品,并以此向农民推荐商品和服务,这样既使消费者协会获得了充足的资金,而且农民也十分满意,请问消费者协会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简述理由。

案例四、某县商场在迎春销售活动中,出现下列问题,请按要求回答下列各题。 1.该商场开架销售,但商场雇用大批营业员,尾随顾客身后,以防顾客偷窃,并且在门口张贴告示,限制消费者携包入内,这种行为 a.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应予纠正;

b.该行为是商场的一种合理限制,顾客理应遵守,至于尾随顾客应予纠正; c.该行为合法

2.请简答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的具体含义。 3.该商场到处张贴如下内容之告示:“本店售出商品,自选商场请顾客挑选好, 概不退换,其他柜台所购商品准许调换一次,请消费者密切配合,本店保证商品质量。”该行为显然违反———— a.《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无效意思表示; 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显然是一种减轻,免除自己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应予以纠正; c.《民法通则》,消费者应对之置之不理,它是一种显示失公平的意思表示; d.若商场能完全保证商品质量,则此种店堂告示并不为过,因为商场已为顾客创造了优越的挑选环境,因此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4.商场下属工厂生产“大地“牌服装,十分畅销,但近来仿冒者很多,许多仿品质量极其低劣,商场得知情况后,在本县电视台及商场橱窗,大厅内发布消息和布告称:请消费者在商场购买“大地”牌服装,否则发生质量问题本商场概不负责,但事实上商场也向其他商店供应此种牌号服装,请问商场的这种声明有效吗?简述理由。

5.商场在四楼开设服装自选商场,并且租给个体经营者A经营,业主A由于经营不善,将柜台末经商场同意转租给无业游民B经营,B购入大批伪劣皮货销售,因价格低廉,获暴利末给A租金便不知去向,消费者买后方知上当,消费者应当向————请求赔偿; a. 商场; b .A; c .B

6.商场因行使债权,索回一批洗衣机,普遍存在瑕疵,遂在电视台发布广告,处理洗衣机低价销售,清仓抵债,不退不换,并列举了存在的质量问题。消费者购得此种洗衣机后,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绞住衣物停止工作现象,遂要求商场赔偿损失并退货,商场称:出售洗衣机时即声明是处理品,有问题,但价格低廉,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你认为商场主张是否有理?

7.A租用某商场柜台一间,并在电视台以商场名义做广告:“出售龟种,100元一对,回收1000元一对,签合同,法律公证,保证信誉。”许多消费者蜂拥而至,后A卷款而逃,由于电视台和商场不能提供A的真实姓名和地址,消费者要求商场赔偿损失,商场认为,应由广告发布部门承担责任,A是租用商场柜台,商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a.应由广告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商场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A承担赔偿责任;

13

d. 应由商场、A.、广告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商场新进一批切菜机,由于该产品必须拧紧才可保证刀片正常运转,否则有飞出伤人的危险,商场在销售该产品时,疏于宣传此点重要注意事项,顾客A买回切菜机后,并末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因此切菜机操作十分简单,A放人蔬菜,末拧紧盖,刀片飞出伤其右眼,A遂要求商场赔偿其损失,理由:商场末尽告知义务,你认为A主张

a.无理由,A系非正常使用,责任自负; b.有理由,商场应负责赔偿。

9.商场在销售自行车时,由于组装失误,将自行车后轮两个部件位置颠倒,造成消费者甲在购车后,骑行中摔伤,甲遂要求商场赔偿损失,商场认为:自行车确系商场组装,零件安装失误不错,但并不足以造成甲骑行摔倒,甲应自己负责。经查颠倒零件阻碍车闸拉伸,你认为商场主张是否有理由?

案例五:A服装加工厂对外承揽加工服装,消费者B持一块昵绒面料前去加工,由于该布料价格较高,,A厂以高正常3倍的价格承揽加工,B提出按市面最流行款式加工,并先付了30%的加工费,A开具收条后交于B,并约定25天后取服装。请按要求回答下列各题。

1.25天后,B去A处取发现服装正面有熨斗烙痕,要求门市部人员给予处理,此时得知:A厂已一分为二,加工其服装的人员已去另外C厂工作,现原A厂地址已为D厂。D厂认为服装加工有误,应由C厂负责赔偿,B遂几次去C厂要求处理末果,身心受到打击,卧病不起,你认为——————

a.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因此应由C厂赔偿给B造成的损失;

b.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B即可以要求C,也可以要求D赔偿,因此D厂不得推诿责任,应由D厂负责处理;

c.A厂分立为C、D两厂,对于以前的事务处理若末达成分割协议,应由C、D承担连带责任,不论哪厂赔偿B损失后,再对内重新分割责任;

d.经营者提供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应当退还服务费或赔偿损失,并且双方末有任何约定,因此在A厂地址处D厂应当负责赔偿由此给B造成的一切损失,若D厂仍拒绝处理,B应诉请法院要求D厂承担民事责任。 2.25日后,B依约去A厂领取服装,A厂由于加工数量很大,末完成B之服装加工,并言明5日后一定付货,5日后B去取货,A厂仍末加工,B当即提出,退回预付款并承担B支出的合理费用,A厂认为并不是A厂不愿意加工,而是确实加工任务重,为保证质量,不能搞突击生产,请B再宽限5天,B坚决不允。后经查明,A厂因给关系单位职工加工服装而耽误B之服装加工。你认为————

a. B应当再宽限5天,A厂确系任务繁重,且A厂声誉好,并且已交预付款,忍了算了;

b. 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末按约定提供,应按消费者要求覆约或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因此A厂应予以退款并承担B合理支付的费用;

14

c. A厂故意拖延B之服装加工并无理拒绝B退款请求,应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A厂情节并处警告或其他处罚;

d. A厂应双倍返还B预付款金额,并赔偿由此给B造成的损失。

案例六:

A商店在经营过程中,因出售伪劣商品,被工商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借用B商店营业执照,从事违法经营,A商店以B商店名义在报纸上登出邮购广告大肆吹嘘“去斑灵”,地址写明为A商店地址,许多不明真相消费者将汇款至B商店,A商店收到货款后,便组织人力将润肤露瓶贴换成自制“去斑灵”。标识给一部分消费者寄去,而大多数消费者汇款后便石沉大海,消费者甲按上述地址找到A商场询问,A店员告知甲:货已寄出,耐心等候,便再次吹嘘“去斑灵”。恰甲为技术监督人员,又花60元买了一瓶到当地质检部化验,证明假货。请按要求回答下列各题。

1.A商店非法借用B商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是一种————

a. 欺诈行为; b.违反工商管理法规的行为;c.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行

为;d.不正当竞争行为。

2.A商店销售假冒“去斑灵”的行为性质————

a.欺诈行为; b.不正当竞争行为; 3.对A商场应作如下处理—————

a. 退还消费者邮购款,并赔偿由此给顾客造成的损失; b. 按消费者要求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按消费者要求赔偿数额一倍加倍赔偿;

c. 应当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一倍;

d. 应按价款2倍赔偿消费者损失,若消费者因此受到人身损害,另外赔偿;

4.简答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构成要素?

5.假设甲邮寄商品价款为60元,邮寄费10元,检验费50元,造成人身损害的医疗费3000元,A商店有欺诈行为,应如何赔偿? 6、消费者是否有权向B请求赔偿?

税收法律制度

案例一:1、甲向乙销售洗衣机500台,不含税单价800元,甲送货上门,收运输费每台8元,问:甲的销售额是多少?销项税额是多少?

2、乙销售洗衣机200台,含销项税额单价每台1200元,乙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及增值税税额是多少?

案例二、某个体商店年销售额为150万元,某月他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的方式,销售商品10个,每个120元,问:

1、该商店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 2、他是否可以领购使用增值税发票? 3、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是多少?

15

案例三、某汽车轮胎厂属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汽车轮胎取得销售收入(含销项税额)10万元,未收取价外费用,

1、计算其应纳消费税的销售额和消费税税额

2、假设其当期购进橡胶不含税的价款为3万元,购进机器设备不含税价款5万元,其增值税税额是多少?

案例四、某酒厂销售黄酒30吨,计算其应纳消费税税额。

案例五、某旅馆附设餐饮和小卖部,某月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餐饮业收入50万元,零售业含税销售额10万元,计算其应纳营业税和应纳增值税税额。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

案例六、王老师2006年1月工资收入1500元,享受院士津贴2000元,利用业余时间外出讲学,取得讲课费3000元,编著出版了一本教科书,得稿酬24000元,在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得稿酬200元,同时该论文获得某学会颁发的二等奖,奖金1000元,此外,利用业余时间帮某企业解决一项技术难题,取得收入20000,转让一项专利,取得专利转让费10万元。根据规定,王老师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16

案例三、某汽车轮胎厂属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汽车轮胎取得销售收入(含销项税额)10万元,未收取价外费用,

1、计算其应纳消费税的销售额和消费税税额

2、假设其当期购进橡胶不含税的价款为3万元,购进机器设备不含税价款5万元,其增值税税额是多少?

案例四、某酒厂销售黄酒30吨,计算其应纳消费税税额。

案例五、某旅馆附设餐饮和小卖部,某月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餐饮业收入50万元,零售业含税销售额10万元,计算其应纳营业税和应纳增值税税额。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

案例六、王老师2006年1月工资收入1500元,享受院士津贴2000元,利用业余时间外出讲学,取得讲课费3000元,编著出版了一本教科书,得稿酬24000元,在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得稿酬200元,同时该论文获得某学会颁发的二等奖,奖金1000元,此外,利用业余时间帮某企业解决一项技术难题,取得收入20000,转让一项专利,取得专利转让费10万元。根据规定,王老师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16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pnv.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