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集电港B区4-15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更新时间:2023-10-24 02:2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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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集电港B区4-15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张江集电港B区4-15地块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58781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1.1 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建设项目选址于上海张江集电港B区4-15地块,地块东至盛夏路,南至高科东路,西至创新河,北至规划三路。本地块原为空地,因此对地块无原有环境污染。

目前张江集电港B区内仍有相当的居民住宅,主要集中在规划芳春路、银东路、盛夏路、祖冲之路围成的矩形区域内,一方面居民本身不接受远距离安置(唐镇、孙桥等地区),另一方面目前附近地区无能力接受这部分居民,因此制约了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进一步开发集电港产业区B区,制约了集电港乃至张江的整体发展,因此迫切的需要建设一个动迁基地来满足这部分居民的动迁需求。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08年12月),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专门为集电港B区内的居民作为动迁基地用地。

因此从规划和项目的建成意义来说,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1.2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选址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内,项目东至盛夏路,南至高科东路,西至创新河,北至规划三路。根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沪张江园区管备[2009]014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造高层商品住宅及共建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42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62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26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项目预期竣工时间为2012年3月。

2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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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项目周边有4个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分别为项目南面的玉兰香苑、项目西侧的创新河,西侧跨申江路的春港丽园以及项目本身的居民楼。

3 环境现状 3.1 自然环境

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简称张江集电港)是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产业基地园区之一,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核心区,紧靠中环线,毗邻风景如画的汤臣高尔夫球场和东郊别墅区,西靠张江居住区,东邻500米宽外环绿化带和高速外环线,南依川杨河自然景观,规划面积约2.91平方公里,规划地铁二号线贯穿其中,北面的龙东大道是连接内环线和浦东国际机场的交通要道。

园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信息技术、软件等相关产业,以期建设成世界一流水平的、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集科研和生产为一体的高科技产业区。现累计入驻企业168家,从业人员1万7千余人。先后有Infosys、AMD、Unisys等国内外知名公司落户。北京大学(上海)微电子研究院等科研机构集聚集电港。

张江集电港正以完善的设施、优美的环境和优质的配套服务成为科技领袖集聚之地和创新创业的乐土。

3.2 环境质量

(1)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地区常规因子: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中的二级标准;特征因子:氯化氢(HCl)和氨气(NH3)浓度均符合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特征因子氟化物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中的二级标准。

(2)大部分测点昼、夜噪声值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4a类标准限值,仅仅地块南侧高科西路侧监测点夜间噪声超标。

(3)根据监测结果,创新河CODcr,pH,DO指标达到Ⅳ类标准,其他指标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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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类标准。

4 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 4.1 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设备对周边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施工期间必须切实抓好各项防治措施和管理,将施工期的噪声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项内部固定噪声源有厨房油烟净化机、地下车库排风机、水泵房内的水泵、高层电梯、变压器、进出小区和地下车库的车辆、空调外机等。

产生噪声的设备在设计时应合理布置其位置,使噪声源离开敏感目标一定距离;在项目设计和安装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控制措施;车辆进出实行限速和禁止鸣笛。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使项目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2 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居住期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另外还产生少量的地下车库地坪冲洗废水。

生活污水包括一般污水和厨房含油污水,分别源自居民住宅、公建配套设施和商业用房。地下车库地坪冲洗废水源自车库定期冲洗地坪。

地下车库地坪冲洗废水经沉砂、隔油处理后,采用潜水泵提升至室外污水井,与其他生活污水一期经格栅去除固体物沉淀处理,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445-1997)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入市政污水管网。

4.3 环境空气影响

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在加强管理、优化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后,施工扬尘污染可以得到较大程度缓解。

2、营运期:项目建成后,运行期间住宅小区内部存的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进出小区和地下车库机动车辆排出的汽车尾气、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产生的装修废气、居民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和垃圾发酵臭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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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进出小区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进出小区的车辆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指挥进出的车辆应及时找到泊位,减少车辆怠速行驶时间,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

b 进出地下车库机动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应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中的规定,废气排放口设置在绿化地中,每小时换气次数>5~8次/h,并高出地面2.5m,排放口与住宅楼的距离应保持在10m以上,地下车库入口应与周围居民住宅的距离保持8m以上。建设项目地下车库应使NOx的排放速率低于10.69g/h(根据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规定限值,外推法计算2.5m高排气筒的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规定限值。

c 装修废气

在居民入住前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已经入住的居民构成影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油漆、涂料等挥发性的有害气体,主要是通过楼道散逸入其他家庭,但这种影响是短暂的,同时,只要关闭装修家庭大门,通过窗户通风,这种影响可进一步减少。

d 厨房油烟废气

项目营运后,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脱排油烟机处理后,由集中专用结构烟道排放。

e 垃圾收集站发酵臭气

生活垃圾在垃圾收集点的堆放过程会产生发酵臭气。新建住宅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作业场所应当相对封闭,垃圾渗透液、废气等的排放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污染。垃圾收集点日常操作管理应规范有效,应安装除臭装置或喷洒消毒液等,除臭消毒,防止蚊蝇滋生,确保臭气嗅觉感受达到0级或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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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固体废物影响

作为商品住宅项目,运行期主要产生生活垃圾,包括小区内居民、商业用房工作人员及小区管理楼内工作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次是入住居民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商业用房产生的商业垃圾。

居民、公建配套设施和商业用房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应实行分类、分质袋装化处理,集中于垃圾收集点内,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落实设计方案,垃圾收集点周围种植绿化。收集点的作业必须实现其服务区域内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设有专门的垃圾收集人员,进行及时的收集清理。

4.5 电磁辐射影响

建设项目设置1座开关站,4个箱式变电站,建设项目地块内开关站、变电站设置屏蔽装置,并与居住楼之间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其主变方向应与住宅楼距离保持在12m以上,其他方向与住宅楼距离保持在8m以上,建设项目电磁辐射强度较小,通过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和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后,可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的规定和要求。

小区的变电站应当由绿化带遮蔽,减少对开关站附近居民(即1#、2#、3#和13#住宅楼)的影响。

5 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作业须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并公示周围公众;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方式、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封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固定式硬质围栏;加强施工期管理,防止因运输车辆超载、超速、鸣笛以及野蛮施工等带来的人为噪声污染。

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考虑利用周边卫生设施,将污水纳入周边污水管网;对于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开挖、水泥铺设等施工活动产生等泥浆水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若干不同规模的简易沉淀池。

环境空气: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严格执行《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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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oy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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