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1建筑及装修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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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1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5.本定额各章说明允许换算的材料,其换入的价格应为预算价格。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并考虑了按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中小型机械列入其他机械费内。

2.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2001年国家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机械情况确定的。

九、本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十、本定额中的中小型机械、周转性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已包括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25km以内的

场外运输。

十一、本定额层高按3.3m考虑,除脚手架、垂直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或6层以下)编制。

十二、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三、本定额中注有“333以内”或“333以下”者,均包括333本身,“333以外”或“333以上”者,均不包括333本身。

十四、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规定如下: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1-1

天然定 额 分 类 普 式 分 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湿度 下的质量 密度 (t/m3) 砂 砂壤土 泥炭 普 硬 土 坚 硬 土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殖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I 腐殖土 1.5 用尖锹开挖或1.6 用板锄挖掘。铲1.2 运机铲土时间开挖方法 及工具 坚实系数 (f) 0.5~0.6 0.6 短,容易装满斗 1.6 1.6 1.7 用锹开挖并少 1.4 数用镐开挖。铲 1.1 运机铲土时间 0.6~0.8 1.65 短,容易装满斗 1.75 1.9 1.8 用尖锹同时用 1.75 镐开挖(30%)。 1.79 铲运机铲土时 0.8~1.0 1.4 间较长,可以装 1.9 满斗 II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III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Ⅳ 用尖锹同时用 土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 1.95 镐和撬 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粘土 总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铲运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 1.95 棍开挖(30%)。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 机铲土时间长, 1.0~1.5 2.0 装不 1.95 用助 铲或松土机 2.0 满斗。有时需要

松 Ⅴ 次 Ⅵ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 的冰碛石 矽藻岩和软白垩岩 胶结力弱的砾岩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石膏 凝灰岩和浮石 灰岩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2.1 1.8 1.9 2.6 2.2 1.1 小于200 小于3.5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来开挖 1.5~2 200~400 3.5 法来开挖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 1.2 2.7 2.3 用风镐和爆破2~4 坚 Ⅶ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 坚实的泥板岩 坚实的泥灰岩 2.2 2.0 2.8 2.5 600 0 用爆破方 法开挖 4~6 400~ 6. 石 Ⅷ 普 Ⅸ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片岩 硬石膏 2.3 2.3 2.2 2.3 2.9 2.5 2.4 2.5 2.5 2.5 2.5 3.O 600~800 800~1000 11.5 8.5 挖 挖 用爆破方法开6~8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灰岩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胶结的砾岩 砂岩 砂质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用爆破方法开8~10 坚 石 Ⅹ 白云石 坚固的石灰岩 大理岩 石灰岩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2.7 2.7 2.7 2.6 2.6 1000~1200 15.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0~12

Ⅺ 粗花岗岩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2.8 2.9 2.6 2.8 2.7 2.7 2.7 2.6 2.9 2.9 2.6 3.1 2.8 2.7 2.5 2.8 2.8 3.3 2.9 2.9 3.1 2.7 3.1 2.9 2.8 用爆破方法开挖 12~14 1200~1400 18.5 Ⅻ xv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非常坚固的石炭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坚固的粗面岩 中粒正长岩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1400~1600 1800~2000 2000~2500 大于2500 22.O 32.5 46.O 大于60 用爆破方 法开挖 挖 挖 14~16 XIII 玢岩 1600~1800 27.5 用爆破方法开16~18 XIV 闪长岩 用爆破方法开18~20 用爆破方法开 挖 20~25 大于25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XVI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3.3 3.O 用爆破方法开挖 二、人工土方

1.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行计算。 2.人工挖土不分干、湿土,均按定额执行。

3.人工挖土方、地槽、地坑,普硬土是按表1-1综合取定的,如实际全部为I、II类土时,应按普硬土定额乘以系数0.85。

4.淤泥与湿土的区分: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堆积起来不能成型或具有流变性质的为淤泥或流沙。

5.人工挖土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因素,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7.挖桩间及桩顶1m以内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不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5。

8.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挖、填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按挖土方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

1.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若含水率大于25%,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含水率大于40%,另行计算。

2.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时,定额乘以系数1.1。

3.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2所列系数计算。

坡度大于5%,其运距乘以系数表1-2 坡度(%) 5-10 15以内 系数 1.75 2.0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 4.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5.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2.Om以内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土壤类别同机械挖土。

6.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项目,其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项目,其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

8.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台班用量乘以系数0.73。

9.机械土方定额是按普硬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为坚硬土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表1-3的系数。 机械挖坚硬土系数表1-3 项 目 推土机推土方 拖式铲运机铲运上方 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 挖掘机挖土方 挖坚硬土系数 1.18 1.26 1.09 1.14 10.填料碾压定额是按不同压路机及不同遍数综合编制的,并已考虑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及推平机械。

11.填料工程量按压实方计算,定额材料用量中已包含压实系数及施工损耗。

12.机械石方定额已综合了不同的开挖阶段高度、坡面开挖、改炮、找平、撬动松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对石料粒径有要求时,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另行计算。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建筑工程小型爆破(如炮眼法)按气腿式凿岩机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如使用手执式风动凿岩机者,凿岩机台班乘以系数0.7。中型或大型爆破(如药室法),可另行计算。 1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15.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16.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可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1.56m计算。

17.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挖方总量的3%计算,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

18.汽车运土、石方,运输道路是按I、II、III类道路综合考虑的,并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清理道路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表1-l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换算时,参考表1-4所列数值计算。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1-4 虚方体积 1.00 1.25 1.43 1.16 天然密实度体积 O.80 1.00 1.15 0.93 夯实后体积 0.70 0.87 1.00 0.81 松填体积 0.86 1.08 1.24 1.00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增加2m,以平方米计算。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2.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料碾压按设计垫层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四、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上,坑底面积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土方、沟槽、基坑,放坡系数及起点按表1-5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及起点表1-5

机械挖土 在槽、坑和沟 在槽、坑和沟边 底作业 上作业 土壤分类 人工挖土 放坡起点深度(m) 普硬土(I -III类) 1:0.35 1:0.28 1:0.70 1.40 坚硬土(Ⅳ类) 1:0.25 1:0.10 l:0.33 2.00 注:计算放坡和支档土板挖土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4.基础施工需增加的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可按表1-6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1-6

基础类别 砖 基 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200 150 300 300 800(防水层面)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槽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1-7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表(单位:m)表1-7 管径( mm) 50~70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铸铁管、钢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石棉水泥管 0.60 0.70 0.80 1.00 1.30 1.60 1.80 2.00 2.20 预应力混凝土管 0.80 0.90 1.00 1.30 1.50 1.80 2.00 2.30 2.60 陶土管 O.70 O.80 O.90 1.10 1.40 注:(1)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7.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五、石方开挖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石方开挖一般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沟槽和地坑开挖按图示尺寸可另加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超挖量按被开挖的坡面积乘以超挖厚度。超挖厚度:松、次坚石为20cm,普坚石为15cm,特坚石为10cm。 六、回填土区分松填、夯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回填土是指沟槽、基坑边就地取土回填,按实际回填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沟槽、基坑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物(包括垫层、基础、管道等)体积计算。

3.管道沟槽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时,按表1-8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每延长米管沟回填扣除土方体积表(单位:m3)表18

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0.21 O.44 0.71 0.24 0.49 0.77 1.55 管径(mm) 管道种类 钢 管 铸 铁 管 钢筋混凝土管 0.33 0.60 0.92 1.15 1.35 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一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七、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计算(斗容量3m3以内铲运机的转向距离为27m,斗容量3m3以上的转向距离为45m)。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第二章 地基处理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已包括地基处理施工中的测试、记录,不包括试桩、试夯及完工后的试验,发生时另计。 二、打桩工程

1.本定额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凡遇有砂夹层者,应按砂层情况确定土的级别,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用土壤物理性能或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的三分之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12m以外按5m连续厚度确定。土质鉴别见表2-1。 土质鉴别表 2-1

内 容 砂夹层 砂层连续厚度 砂层中卵石含量 压缩系数 土壤级别 一级土 0.02 >0.70 < 50 < 12 <2 min 桩经外力作用较易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砂层 二级土 > 1m < 15% <0.02 <0.70 > 50 > 12 >2 min 桩经外力作用较难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不超过3m的连续厚度砂层 物理性能 孔隙比 静力触探值(kg/cm2) 力学性能 动力触探系数(n) 每米纯沉桩时间平均值 说 明 2.如土壤砂层连续厚度大于3m,或砂层中卵石含量大于15%时,定额人工、机械使用量(冲击钻孔灌注桩除外)乘以系数1.4。

3.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详见表2-2。

岩石风化程度 风化程度 中风化 微风化 特 征 1. 结构和结构层理不甚清晰,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 3. 用镐可以挖掘,手摇钻不易钻进。 1. 结构和结构层理清晰。 2. 岩体被节埋、裂隙分割成块状(2~50cm),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锤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 用镐难挖掘,用岩心钻方可钻进。 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强风化 2. 岩质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块状(2~20cm)碎石,用手可折断。 4.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表2-3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表 2-3

项 目 钢筋混凝土方桩 钢筋混凝土管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打孔灌注砂、石桩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灰土挤密桩 双 灰 桩 深层搅拌水泥桩 高压旋喷桩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150m3 50m3 (400m) 60m3 60m3 100m3 100m3 100m3 200m3 1000m 5.本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l:6以内者(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43。

6.本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或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并且基坑面积小于500m2)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7.在已挤密的土壤中打桩,如桩间补桩、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等,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8.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送桩,定额已按不同送桩深度综合考虑。 9.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如需要接桩,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

10.电焊接桩适用于钢筋混凝土方桩,电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 11.本定额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均己包括表2-4所列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 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表 2-4

项 目 名称 灌注混凝土桩 灰 土 挤 密 桩 双 灰 桩 砂 桩 碎 石 桩 充盈系数 1.25 1.08 1.30 1.30 1.30 材料损耗率 1.5% 2.0% 1.5% 3.0% 3.0% 如设计要求的充盈系数或实际材料使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允许调整。其调整方法:

12.冲击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孔深分20m以内、30m以内二个步距,如桩深超过30m时每超过10m,按定额相应项目30m以内的人工、机械各增加30%,超过部分不足10m时按插入法计算。

13.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桩顶部灌芯部分填混凝土的,按人工挖孔桩灌桩芯定额执行;设计要求设置钢骨架、钢托板,分别按钢筋、预埋铁件定额执行。

14.深层搅拌水泥桩分粉喷、浆喷两种。水泥用量均按50kg/m计算,若水泥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换算,其余不变。

15.高压旋喷桩分单管、双重管、三重管三种施工方法分别列项。水泥用量分别按250kg/m、300kg/m、455kg/m全长注浆计算的,若水泥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换算,其余不变。

16.人工挖孔桩、人工挖孔入岩定额项目中,已按土壤、岩石类别不同综合考虑;如遇有流沙、淤泥、墓穴以及抽水时另行处理。

17.除单独成孔的桩以外,发生空桩时,可扣减相应定额子目中的填充材料,其余不变。 18.金属设备摊销是指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及料斗等周转性材料的折旧费。

19.混凝土灌注桩后压浆已综合考虑了桩长、桩径不同因素,若水泥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换算,其余不变。 三、强夯工程

1.本定额不分土壤类别;强夯机组、规格、型号,均综合考虑。 2.本定额已综合取定了锤、钩、架的摊销量,不再另计。

3.本定额中综合考虑了各类布点形式,不论设计采取何种布点形式均不得调整,布点排列按照不间隔依次夯击击数计算。若设计要求间隔分两遍夯击时,在原基价上乘以1.25系数,设计要求间隔分三遍夯击时,则在原基价上乘以1.5系数,以此类推,工程量不变。

4.设计要求在强夯过程中填充材料时,人工、机械可乘以系数1.2,填充材料及其运输需用的人工、机械另行计算。

5.遇有软地基在垫木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使用量乘以系数1.15。铺垫用的人工、材料及辅助机械等另计。

6.每个单位工程强夯面积小于600m2的小型工程,应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5。

7.满夯应按设计要求满夯的能级计算,定额中每个能级的满夯能级为该强夯能级的1/2,如:1000kNm的满夯能级为500kNm,2000kNm的满夯能级为1000kNm,以此类推;若设计要求满夯能级为1000kNm,则应套用2000kNm强夯能级的满夯项目。 四、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按充盈系数1.2、损耗率1.5%考虑。 五、基坑支护

1.锚杆钻孔、灌浆按30m以内综合考虑,超过30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2.锚杆钻孔、灌浆按满灌考虑,当锚杆设计有“非锚固段(自由段)”应调整灌浆用量。 3.土钉支护按人工成孔考虑。

4.土钉支护中土钉长度按单根长度8m以内考虑,超过8m时,人工乘以系数1.25。 六、其他

钢筋笼、网片、锚杆、土钉制安按钢筋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工程

1.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事项:

(1)确定土质级别及岩石风化程度:依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土壤物理、力学性能及每米沉桩时间鉴别土质级别。

(2)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桩、土及泥浆运距。

2.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方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3.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4.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 5.液压静力压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以延长米计算。

6.管桩桩顶部灌芯部分按管桩内径乘以灌芯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7.打孔灌注桩:

(1)混凝土桩、灰土挤密桩、双灰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设计超灌长度]3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使用预制混凝土桩尖打孔灌注混凝土桩,桩尖按钢筋混凝土章节规定计算体积,灌注桩体积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设计超灌长度]3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8.长螺旋钻孔及潜水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设计超灌长度]3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设计图纸未注明超灌长度,可按0.25m计算)。

9.步履式长螺旋钻孔压灌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设计超灌长度]3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图纸未注明超灌长度,可按空桩深度小于2m时加0.5m、空桩深度大于2m时加0.7m计算。 10.冲击钻机混凝土灌注桩:

(1)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以延长米计算,扣除钢护筒长度。

(2)灌注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3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埋设钢护筒工程量按设计要求以延长米计算。

(4)泥浆运输工程量(无实际施工测定的系数时)可按钻孔体积乘以2.8系数,以立方米计算。

11.深层搅拌水泥桩,按(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3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未注明超灌长度,可按0.5m计算。

12.高压旋喷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13.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有护壁)土方量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桩芯加护壁)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现浇混凝土护壁模板面积按设计护壁长度乘以护壁内径周长以平方米计算。 (3)混凝土护壁体积按设计护壁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4)桩芯体积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14.混凝土灌注桩后压浆,按(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15.凿桩头以凿桩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截桩按截桩根数计算。 二、强夯工程

1.强夯工程量按设计规定的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点间距、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即以边缘夯点外边线计算,包括夯点面积和夯点间的面积)。

2.处理地基面积中设计要求不布夯的空地,其间距不论纵或横大于8m,并且面积在64m2以上的,应予扣除。

三、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墙厚和槽深以立方米计算。 四、基坑支护

1.锚杆钻孔、灌浆按入土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全程套管钻孔、灌浆按入土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3.土钉支护按设计入土深度以延长米计算。

4.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砌砖、砌块、砌块保温墙

1.定额中机红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砌砖项目是按粘土砖编制的,如使用页岩砖、煤矸石砖、粉煤灰砖等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砖墙定额中已包括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4.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5.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填充的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6.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硅酸盐砌块墙,是按混合砂浆编制的,设计使用其他粘结剂胶合料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7.圆形烟囱砖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其他圆形及弧形砖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

8.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9.混凝土空心砌块保温墙,340mm墙是按190mm+60mm+90mm合成的,其中60mm为EPS保温板厚度。 二、砌石

1.定额中方整石砌体石料规格,墙按400mm3220mm3200mm,柱按450mmX220mm3200mm;踏步石按1000mm3400mm3200mm;粗、细石料按1000mm3300mmX300mm规格计算。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毛石墙镶砖墙身是按内、背镶1/2砖编制的,墙体厚度为600mm。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4.砌筑圆形及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三、轻质墙板

1.定额中轻质墙板厚度是按常用厚度编制的,若实际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2.钢丝网架聚苯乙烯夹芯墙板是按双面网板编制的,墙厚包括双面钢丝网架厚度。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砖、砌块、砌块保温墙 1.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碹、钢筋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附墙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身体积内计算。

(3)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内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亦不增加。

(4)女儿墙高度,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面),分别按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5)砖平碹、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碹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2.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标准砖以240mm3115mm353mm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表3-1计算。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3-1 砖数(厚度) 1/4 计算厚度(mm) 53 3.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5.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6.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7.框架间砌体,分别内外墙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8.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台下,大于700mm高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9.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与空花墙相连的实体部分以立方米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10.多孔砖、空心砖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 11.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2.贴砌砖工程量按图示厚度分别列项以立方米计算,贴砖的砂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3.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按砖柱定额执行。 14.砖烟囱:

(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分段按下式计算。

1/2 1 115 240 1.5 2 365 490 2.5 3 615 740

v=∑(Hi2Ci2πDi) 式中:V-筒身体积; Hi-每i段筒身的垂直高度; Ci-每i段筒壁厚度;

Di-每i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后以立方米计算。

(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5)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其数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另列项目套用砖加工定额计算。 15.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相应定额。 (2)塔身按图示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碹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水塔砌筑定额。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按图示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相应的内外砖墙定额。

16.水泥焦渣空心砖墙、粉煤灰砌块墙、加气混凝土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7.混凝土空心砌块保温墙体按图示尺寸(包括保温板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砌体空心部分体积。 18.其他砌体:

(1)砖砌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2)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碹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3)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4)砖砌窑洞拱顶,按实砌体积计算。计算公式为:拱厚3拱长3中心线跨距3拱顶延长系数(如表3-2所示)。

拱顶延长系数表 3-2 矢高/弦长 系 数 1/2 1/3 1/4 1/5 l/6 1/7 1/8 1/9 1/10 1.03 1.02 1.57 1.27 1.16 1.10 1.07 1.05 1.04 (5)小便池槽、明沟、暗沟、厕所蹲台、水槽腿、灯箱、垃圾箱、台阶、台阶挡墙、花台、花池、地垄墙及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屋面架空隔热层砖墩及毛石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二、砌石

1.毛石墙、方整石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有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砖平碹、钢筋砖过梁等,按实砌砖体积另列项目计算。 2.安砌石踏步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三、轻质墙板

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混凝土

1.混凝土强度等级、碎石、卵石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进行换算,但石子粒径按定额执行;泵送混凝土根据设计及施工规范,石子粒径可以换算。

2.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块形基础20%、条形基础15%)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可按比例(毛石比重2700/毛石容重1500)换算毛石、混凝土量。

3.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 4.预拌混凝土项目中,混凝土含量已经包括搅拌运输车0.5%的场外运输损耗。

5.预制混凝土项目,已结合实际情况分别考虑了现场预制和工厂预制。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现场自然养护考虑,如采用蒸汽养护者,按构件的体积,套用蒸汽养护定额项目。

6.定额中未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安装、运输损耗,编制预算时,应以图纸工程量为准,分别乘以表4-1的系数计算。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率 表4-1 名 称 各类预制构件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二、钢筋

1.现浇和现场预制构件的钢筋,是按部分机制、手工绑扎及部分焊接综合的。工厂预制构件的钢筋,是按机制、手工绑扎和机械焊接综合的。

2.现浇构件和预制构件的弧形钢筋,按相应子目定额人工乘以1.25,钢筋弯曲机台班用量乘以1.1。 3.现浇、预制III级钢筋,按螺纹钢相应子目定额人工乘以1.10,电焊条品种可调整,用量不变。 4.预应力钢筋人工时效未列入定额,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者,每吨预应力钢筋增加人工时效费328.32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一)现浇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螺栓及墙、板中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超过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应扣除。 2.基础:

制 作 1.5% 2% 运 输 1.3% 1.9% 安 装 0.5% 1.5%

(1)箱式筏板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筏板基础、柱、梁、墙、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项目。

(2)设备基础除块体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墙、板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3.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密肋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头)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有楼隔层的框架柱高,按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4)无楼隔层的框架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的高度计算。 (5)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6)依附于柱上的牛腿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4.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交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圈梁与过梁不易划分时,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外围两端共加500mm计算,其他按圈梁计算。

(4)伸入砖墙内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5.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的体积,柱、梁与墙相连时,柱、梁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内。

大钢模板混凝土墙中的圈梁、过梁及外墙八字角处,均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6.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

(1)密肋板系指带有密肋梁的板,且梁间板的净面积在5m2以内,其工程量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头支承的板,其体积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系指无柱无梁、四边直接搁置在圈梁或承重墙上的板,其工程量按板实体体积计算。有多种板连接时,应以墙中线划分,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4)与现浇的单梁、连系梁、圈梁、框架梁连接的板,单梁、连系梁、圈梁、框架梁算至板底,板按平板以实体积计算。

(5)空心板系指含有薄壁空心管(箱)的板。其体积按板的外形尺寸计算,不扣除薄壁管(箱)及其空心部分所占体积。若实际采用薄壁管(箱)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调整管(箱)及混凝土用量,其余不变。 (6)屋面斜板指坡度大于25%的板。其工程量按板实体体积计算。 (7)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8)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7.楼梯应分层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井宽度超过500mm时,其面积应扣除。伸入墙内部分的体积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楼梯基础、栏杆、扶手,应另列项目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

8.阳台、雨篷、挑檐、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伸出墙外的梁(牛腿)按梁计算,梁高算至板底;雨篷的弯起部分超过60mm时,按立方米计算执行阳台拦板定额。

现浇阳台、雨篷、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9.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0.飘窗包括伸出墙外的上台板、下台板和侧板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1.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定额中不包括垫层及面层,应分别按相应定额执行。当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平台按相应地面定额计算。 12.混凝土井底、流水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3.小型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的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二)预制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小于单个尺寸300mm3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

2.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空心桩应扣除孔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构筑物钢筋混凝土

1.构筑物混凝土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以实体体积计算。 2.水塔:

(1)筒式塔身应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界;柱式(框架式)塔身应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顶为界,与基础板连接的梁并入基础体积内,塔身与水箱应以箱底相连接的圈梁下表面为界,以上为水箱,以下为筒身。

(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

3.贮水(油)池有壁基梁的,应以壁基梁底为界,以上为池壁,以下为池底;无壁基梁的,锥形坡底应算至其上口,池壁下部的八字勒脚应并入池底体积内。无梁池盖的柱高应从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柱帽和柱座应并在柱体积内。肋形池盖应包括主、次梁体积;球形池盖应以池壁顶面为界,边侧梁应并入球形池盖体积内。

4.化粪池包括池底、壁、顶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二、钢筋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吨计算。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损耗,不另计。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应按施工图或规范要求,计算搭接长度。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直径25mm以内(盘圆除外),每9m计算一个接头;直径25mm以上的,每6m计算一个接头,接头长度按规定计算。 3.施工用钢筋支架(俗称马凳),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

4.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型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

(2)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计算。 5.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机械连接等接头按个计算。

第五章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现场和附属加工厂制作综合考虑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方法,均按定额执行。二、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1.本定额不包括固定铁件的混凝土垫块及门或梁柱内预埋铁件的制作安装和门扇五金的材料。 2.本定额所列门五金表,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厂库房大门及特种门的钢骨架铁件制作,以钢材质量表示,已包括在定额项目中。如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损耗率1%。

4.定额所列钢木大门玻璃,如设计要求厚度和品种与定额规定不同时,按设计规定换算,其他不变。 5.全钢大门以不包括门框制作和不带小门为准,如带小门者,其人工乘以1.25。 6.保温门的填充料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木结构

1.木材木种分类为: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四类:栎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2.本定额制作项目中的木材种类是按一、二类木种考虑的,如实际使用三类木种,人工乘以系数1.17,机械乘四类木种,人工乘以1.42,机械乘以1.43。

3.本定额中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在净料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构件按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的刨光损耗。 4.木屋架刨光者人工乘以系数1.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制作及安装工程量按门洞口面积计算。 二、木结构

1.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计算。附属于屋架的木夹板、垫木、风撑及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均按竣工木料计算后,并入相应的屋架内。与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风撑等如为方木时,应乘系数1.5折合圆木并入竣工木料材积内。单独的挑檐木按方檩木计算。 (2)带气楼屋架的气楼部分及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的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的整屋架的竣工材积内计算。 (3)支撑屋架的混凝土垫块,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有关定额计算。

(4)屋架的跨度是指屋架两端上、下弦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带气楼的屋架按所依附的屋架的跨度 计算。

2.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檩垫木或钉在屋架上的檩托木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接头计算(两端出山檩条算至博风板);连续檩的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的总长度增加5%计算。

3.椽子、挂瓦条、屋面板,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增加。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予扣除。

4.封檐板按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5.木柱、木梁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定额以刨光为准,刨光损耗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另计算。 6.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但楼梯井宽度超过300mm时应予扣除。定额内已包括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的工料,但未包括楼梯及平台底面的钉天棚,其工程量以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按装饰定额相应的天棚木龙骨项目计算。

第六章 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说 明

1.本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亦适用于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2.现场外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按第九章构件运输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3.构件制作,均按焊接考虑,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以及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临时锚固杆件用的螺栓。构件用的永久性螺栓,根据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4.构件制作内钢材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定额内包括钢材操作损耗6%。钢柱、吊车梁内钢材已包括刨边损耗1%。

5.球节点钢网架的制作,是按常用的网架结构形式取定的,网架安装是按人工和机械施工综合考虑的。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构件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单位面积理论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的质量,但单个面积大于0.lm2的应予扣除。焊条、铆钉、螺栓等质量,已包括在定额内(永久性螺栓除外)。 2.钢屋架每榀小于1t者,按轻钢屋架计算。 3.钢屋架上的檩托,其质量并入钢屋架工程量内。 4.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项目适用于现场制作。 5.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计算。

6.球节点钢网架按设计图示尺寸的主材(包括钢管、钢球)以质量计算。支撑点钢板及屋面找坡顶管等,应并入网架工程量内。

7.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质量。 8.制动梁的制作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

9.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面积。 10. 钢墙架项目包括墙架柱、梁、连接杆件。

11. 钢平台、钢梯子适用于工业厂房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平台、梯子;钢栏杆适用于工业厂房操作平台等的栏杆。民用建筑工程的栏杆、扶手,按本定额其他章节有关项目计算。

第七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 明

一、屋面及防水工程

1.粘土瓦、小青瓦、石棉瓦规格如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2.卷材屋面坡度在15°以下者,为平屋面:超过15°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定额内已包括刷冷底子油一遍。

3.卷材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其数量不变,可换算单价。 4.熬制沥青不包括申报防火费用和环保费用。

5.细石混凝土刚性防水和水泥砂浆二次抹压防水子目中未包括分格缝填缝工料。 6.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如使用钢筋网者,钢筋制作、安装按钢筋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7.铁皮排水项目,已包括铁皮咬口和搭接的工料。 二、变形缝

变形缝填缝断面取定: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为30mm320mm;油浸木丝板25mm3150mm:聚苯乙烯泡沫塑料50mm3150mm:其余均为30mm3150mm。变形缝止水带:紫铜板止水带系2mm厚,展开宽460mm:氯丁橡胶系2mm厚,宽度300m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纤维布止水片350m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调整,人工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屋面工程

1. 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包括挑檐部分)均按图7-1中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见表7-1),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屋面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面积。

2.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见表7-1)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屋面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i,+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屋面涂刷着色剂保护层同屋面防水卷材计算规则,以平方米计算。

3.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另列项目以延长米计算。

4.屋面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上烟囱、风帽底座及单孔小于0.3m2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

5.屋面隔离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同卷材屋面,以平方米计算。

6.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表7-2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计入

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7.PVC水落管区别不同直经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阳台出水口、水落斗、落水口以个计算。 屋面坡度系数表 表7-1

坡 度 B(A=1) l 0.75 0.7 0.666 0.65 0.60 0.577 O.55 0.50 0.45 0.40 0.35 0.30 0.25 0.20 0.15 O.125 O.100 0.083 0.066 B/2A 1/2 1/3 l/4 1/5 1/10 1/20 1/30 延长系数C 隅延尺系数D 角度(θ) (A=1) 45° 1.4142 (A=1) 1.7321 1.6008 1.5779 1.5620 1.5564 1.5362 1.5270 1.5170 1.5000 1.4839 1.4697 1.4569 1.4457 1.4362 1.4283 1.4221 1.4191 1.4177 1.4166 1.4157 36°52′ l.2500 35° 1.2207 33°40′ 1.2015 33°01′ 1.1926 30°58′ 1.1662 30° 1.1547 28°49′ 1.1413 26°34′ 1.1180 24°14′ 1.0966 21°48′ 1.0770 19°17′ 1.0594 16°42′ 1.0440 14°02′ 1.0308 11°19′ 1.0198 8°32′ 1.0112 7°8′ 1.0078 5°42′ 1.0050 4°45′ 1.0035 3°49′ 1.0022 铁皮排水单件零件折算表 表7-2 名 称 单 位 系 数 单 位 方形水落 檐沟 水斗 漏斗 管(m) (m) (个) (个) 下水口 (个) 0.45 水落管、檐沟、水斗、 m 0.42 0.30 0.40 O.16 漏斗、下水口 2 天沟、斜沟、天窗、 铁 m 天沟窗台泛水、天窗侧面 皮 2 (m) 泛水、通气管泛水、排 滴水檐头泛水滴水 水 斜沟 天窗 烟囱 天窗 侧面 泛水 通气 窗台 泛水(m) (m) 管泛水(m) 泛水(m) 滴水 檐头 滴水(m) 泛水(m)

1.30 O.50 O.70 0.80 O.22 0.24 0.11 8.水落管的长度,应由水斗的下口算至设计室外地坪。泄水口的弯起部分不另增加。当水落管遇有外墙腰线,设计规定必须采用弯管绕过时,每个弯管长度折长按250mm计算。 二、防水工程

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其立面部分工程量全部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建筑物墙基平面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长度按净长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墙基立面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3.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单孔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其立面部分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防水隔离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变形缝

变形缝区分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以延长米计算。

第八章 保温、隔热工程

说 明

一、耐酸防腐

1.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池、沟、槽。 2.块料面层不分平面、立面,均执行相应子目。

3.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特殊注明者除外)不变。

4.树脂胶泥砌块料面层,是按环氧树脂胶泥考虑的。如设计采用其他品种时,树脂胶泥品种可以换算,定额消耗量不变。

5.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3;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m3。

6.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定额中。 一、保温隔热

1.保温隔热只包括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是按常规考虑的,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 3.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4.墙体沥青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5.耐碱网格布已经考虑了正常施工搭接及阴阳角重叠搭接。

6.外墙保温(浆料)遇腰线、门窗套、挑檐等零星项目的人工乘以2.1,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耐酸防腐

1.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平面防腐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立面防腐的砖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计算。

2.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中已经包括了踢脚线,不另计算。 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 二、保温隔热

1.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尺寸计算。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 2.屋面保温层区分不同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和平方米计算。

3.墙体保温区分不同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和平方米计算。保温层的长度,外墙按保温层中

心线、内墙按保温层净长线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等所占的工程量,洞口侧壁须做保温时,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

4.楼地面保温隔热层,除干铺聚苯乙烯板(挤塑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外,其余均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

5.外墙保温(浆料)腰线、门窗套、挑檐等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6.其他保温隔热:

(1)柱包保温隔热层,按图示柱的保温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2)天棚保温隔热层:沥青铺贴软木板、聚苯乙烯板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胶浆粉粘接剂粘贴聚苯乙烯板和挤塑板保温隔热层按设计铺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池槽隔热层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体、池底按地面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第九章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构件运输

1.本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2.本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型尺寸划分。混凝土构件分为六类,金属构件分为三类。构件分类见表9-1和表9-2。

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表 9-1 类别 l 4m以内空心板、实心板 2 6m以内的桩、屋面板、工业楼板、进深梁、基础梁、吊车梁,楼梯休息板、楼梯段,阳台板 3 6m以上至14m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另行处理) 4 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挡、门框及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的小型构件 5 装配式内、外墙板,大楼板、厕所板 6 隔墙板(高层用)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表 9-2 类别 1 2 3 钢柱、屋架、托架梁、钢桁架 吊车粱、制动梁、单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挡、钢拉杆,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倒灰门、 蓖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钢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 项 目 项 目 3.本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夜间行车降效等因素。在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构件超长超重(如预制混凝土构件单体长度超过14m,金属构件长度超过20m,重量超过20t),或遇路障、路桥限载(限高),需采取运输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定额未包括,可另行计算。

4.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构件和木门窗构件的最大运输距离是按25km以内计算的,超过25km时,按实计算。 二、构件安装

1.本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果超出15m时,应按构件lkm以内汽车或人力车运输定额项目执行。

2.本定额是以单机作业为主制定的,部分项目己考虑了双机作业因素,在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必要的移位。如构件单体重量超过40t,或构件形体特殊,必须采用特、大型机械进行吊装时,可另行计算。 3.本定额起重式机械是按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综合考虑的。如果实际施工使用汽车式起重机时,

按起重式机械(综合)相应定额子目计算,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1.09。

4.本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5.本定额不包括构件拼装与安装所需要的螺栓及配件。发生时,按设计要求(或实际数量)另行计算。 6.定额中只列出构件吊装所需的起重式机械台班量。塔式起重机、卷扬机的使用台班均包括在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定额的机械费中。

7.柱接柱定额系指采用帮钢板焊接,未包括钢筋焊接因素。 8.小型构件安装系指单体体积小于0.1m3的构件安装。 9.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定额计算。

10.钢屋架、钢天窗架、混凝土屋架、天窗架、端壁板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发生时按拼装列项。 11.金属结构构件安装中已包括了补刷防锈漆的人工、材料。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本定额接头灌缝项目是按现场人工搅拌混凝土(砂浆)考虑的,其板缝或节点构造加筋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执行第四章相应钢筋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构件运输

1.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量,均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另加损耗计算(其损耗率见第四章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率表)。

2.钢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量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按以下计算方法,以吨计算。 (1)焊接结构工程量=构件制作重量(即构件主材重量)31.015系数; (2)螺栓连接结构工程量=构件制作重量(即构件主材重量)31.02系数。 3.木门窗构件运输工程量,按框和扇单体面积之和计算。

4.施工企业加工厂生产的加气混凝土板(块)、硅酸盐块运输工程量,每立方米折合钢筋混凝土体积0.4m3,套用一类混凝土构件运输项目计算。 二、构件安装

1.焊接形成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节点为焊接节点,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计算。框架柱如发生钢板焊接时,可执行混凝土柱接柱项目。

2.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 3.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柱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柱接柱计算。 4.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实体体积计算,下弦钢杆部分不另行计算。

5.小型构件中,如预制混凝土烟道、通风道等薄壁构件,当其外形体积大于其混凝土净体积5倍者,可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安装工程量。

6.漏空花格安装,执行小型构件安装定额,其体积按设计外形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漏空体积。

7.预制倒圆锥形水塔水箱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1.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梁缝等,其工程量均按预制混凝土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柱与柱基的灌缝,按首层柱体积计算。首层以上的柱,如发生挂网抹灰者,可执行柱接柱挂网抹灰项目计算;发生柱头节点浇注连接,执行现浇柱接柱项目计算。

3.空心板堵孔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定额内。如不堵孔时,每10m3空心板体积应扣除0.92工日和预制混凝土块0.23m3。

4.外墙板空腔灌缝(包括立缝及水平空腔灌缝)按板的体积计算。

5.内墙板空腔灌缝,按内墙板的体积计算。 6.大楼板接头灌缝,按大楼板实体积计算。 四、钢构件安装

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柱身主材重量计算。

第十章 垫层、找平层工程

说 明

一、本章的砂浆、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素土垫层用于房心回填以及带形和独立基础垫层时,人工乘以系数1.1。 三、灰土垫层用于房心和基础边回填以及沟槽和独立基础垫层时,人工乘以系数1.2。

四、钢筋混凝土垫层按本章混凝土垫层项目执行,其钢筋另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章节的相应项目计算。混凝土垫层如须支模板时,按模板工程章节的相应项目计算。

混凝土垫层用于室内地面(工业厂房除外)、带形基础、独立基础垫层时,人工乘以系数1.1。 五、碎石灌沥青垫层按耐酸、防腐、保温工程章节的相应项目计算。 六、散水子目中已包括模板和水泥砂浆面层压光。

七、明沟子目中混凝土明沟是按170mm3260mm(深3宽),砖明沟是按190mm3260mm(深3宽)考虑的,混凝土明沟子目中已包括模板。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按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面积的计算方法:带形基础垫层面积,外墙以外墙中心线长度乘宽度计算,内墙以垫层面的净长度乘宽度计算;其他垫层面积,以垫层的长度乘宽度计算。

二、找平层: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面积中。 三、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四、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第十一章 支护及机械降水工程

说 明

一、支挡土板项目按单面、双面分别编制,不分连续、断续均按定额执行。若土壤含水率超过25%时,材料乘以系数1.33。

二、打钢板桩的桩,不包括主材费;其折旧费,不论工期长短,每打、拔一次,按钢板桩价值的7%计算。

三、支护钢支撑项目是按单面考虑的。

四、井点降水安拆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挡土板面积不分连续和断续,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 二、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质量以吨计算。

三、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规定的水平延长米计算。 四、支护钢支撑按设计规定以质量计算。 五、机械降水:

1.井点降水区别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按不同井管深度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井点降水使用台班按套2天计算。

井点套组成: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 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

2.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喷射井点管距2~3m确定。

3.深井降水、无砂管安装,按井位自然地坪至成井最深处以米计算。 4.深井降水按抽水时间每口井2每昼夜计算。

5.离心水泵降水区分不同出水口径按每台泵2每昼夜计算。

第十二章 模板工程

说 明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

1.基础模板是按直形编制的,如遇弧形基础时,弧形部分的模板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1.3。 2.有肋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其基础底板按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3.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是按层高3.3m编制的,超过该层高时,其超高部分工程量另按相应模板支撑计算。

4.密肋板按密肋梁及板的模板接触面积计算。肋间板的净面积在3m2以内时,人工乘以1.25系数。 5.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是按直径25mm圆钢100%摊销计算的,筒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在计算钢筋用量时,如用钢爬杆顶替主筋的,应相应核减钢筋用量。钢爬杆采用的种类和数量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

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板、长线台钢拉模,并配制相应的砖地模、砖胎模、长线台混凝土地模编制。 三、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1.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2.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3.贮水(油)池是按池底上表面至池顶盖下表面高度4.1m为准考虑的,超过4.1m以上部分参考现浇混凝土柱、板、墙相应的子目计算增加支撑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

1.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和不同构件,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3.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当层高超过3.3m时(无地下室的首层,以满堂基础顶面或基础扩大顶面至上一层板底之间的高度为准),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相应超高项目计算。 4.构造柱外露面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留马牙槎的按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构造柱与

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5.现浇钢筋混凝土墙(大钢模板墙除外)、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3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的模板工程量之内。大钢模板墙,不扣除孔洞所占面积,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

6.柱与墙、梁与墙相连时,突出墙面部分均并入墙模板的工程量内。

7.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雨篷的弯起部分超过60mm时另按阳台拦板计算。

8.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9.飘窗包括伸出墙外的上台板、下台板和侧板部分。

10.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1.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应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模板

1.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3.小型池槽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1.构筑物工程的水塔、贮水(油)池、贮仓(圆形仓、矩形仓、漏斗)、检查井的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倒锥壳水塔、筒仓等均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预制倒锥壳水塔水箱模板、水箱保温板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附表一:每10m混凝土含模板用量及100m模板含混凝土体积

100m模板含混 项 目 凝土体积(m) 带形 基础 独立基础 杯形基础 高杯基础 满堂 无梁式 基础 有梁式 毛石混凝土 无筋混凝土 钢筋 混凝土 毛石混凝土 混凝土 有肋式 板式 33.05 27.84 45.51 158.97 49.24 47.45 54.53 29.07 478.79 81.54 73.78 44.56 5 m以内 20 m以内 33323

2

10m混凝土含模 板用量(m) 30.26 35.92 21.97 6.29 20.35 21.07 18.34 34.40 2.09 12.26 13.55 22.44 32.03 22.28 23基础混凝土垫层 独立桩承台 设 31.22 44.88

备 基 础 矩形柱 异形柱 构造柱 圆形柱 柱接柱 基础梁 单梁、连续梁 过粱 拱形梁 弧形梁 TL+I异形粱 圈梁 直形墙 电梯井壁 弧形墙 大钢模板墙 密肋板 无梁板 平板 拱形板 拦板 框架柱接头 暖气电缆沟 挑檐天沟 压顶垫块 小型构件 水 塔 塔 身 100 m以内 100 m以外 3378.40 224.09 10.76 10.73 29.72 12.76 7.50 12.66 10.41 8.11 11.94 11.50 11.39 12.76 4.46 92.94 93.20 33.65 78.37 133.33 78.99 96.06 123.30 83.75 86.96 87.80 70.03 63.45 74.46 130.04 70.22 75.31 99.01 48.40 74.40 80.39 338.98 133.33 111.11 143.27 121.21 298.51 159.92 115.34 142.05 119.76 74.07 56.92 直形 弧形 14.28 15.76 13.43 7.69 14.24 13.28 10.10 20.66 13.44 12.44 2.95 7.50 9 6.98 8.25 3.35 筒式 柱式 内壁 6.25 8.67 7.04 8.35 13.50 17.57 水 塔 水箱 外壁 外壁 塔顶 塔底

回廊及平台 矩形 圆形 坡底 池底 贮 水 (油) 池 坡底 圆形壁 矩形壁 池壁 矩形壁 无梁池盖 无梁池盖 肋形池盖 无梁盖柱 无粱盖柱 水槽 壁基梁 贮 仓 10.80 494.29 107.53 421.03 8.58 9.87 9.87 18.95 18.95 14.06 9.01 9.01 4.74 23.26 顶板 13.74 38.76 10.97 19.29 10 11.06 92.59 2.02 9.30 2.38 116.55 101.29 101.29 52.80 52.80 71.12 110.99 110.99 210.97 42.99 72.78 25.80 91.16 51.84 100 90.42 圆形仓 隔层板 立壁 立壁 矩形仓 立壁 漏斗

第十三章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一、脚手架搭设材料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考虑。 二、建筑物脚手架

1.外脚手架均综合了护身栏杆、挡脚板、依附踏步梯、接料平台;悬挑梁式脚手架和导轨附着式爬架还综合了垂直全封闭等因素。

2.手动提升式吊篮脚手架是按3升3降考虑的,如为2升2降可按原定额人工乘以0.72系数,1升1降乘以0.43系数,其他不变。提升式吊篮架的悬臂杆按钢管支承考虑,吊篮以单层操作台为准,吊篮为双层操作台时,人工乘以系数1.5。

3.砌砖、砌混凝土块高度在1.2m以上至3.3m以内,按里脚手架基本层定额执行;3.3m以上至10m以内按增加层定额执行。

4.石砌墙体高度在1m以上时,按外脚手架定额执行。

5.垂直全封闭按安全网、密目网二层网封闭。如垂直全封闭设铁丝网、密目网、安全网三道网时,则另行调整(每100m2增加1.45工日、铁丝网10m2、镀锌铁丝2.6mm(12#)9.05kg)。 三、构筑物脚手架

1.烟囱(水塔)脚手架包括依附踏步梯、接料平台等因素;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搭设方式,均执行本定额(滑模施工除外)。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材料乘以系数1.05计算,其他不变。

2.烟囱(水塔)竖井架,已综合了不同直径的因素。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脚手架

1.外脚手架按墙的外边线长度,乘以外墙面高度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等所占面积,但突出墙面的砖垛及附墙烟囱等亦不另计算。 2.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独立柱脚手架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加3.6m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食堂砖砌独立烟囱,高度在15m以下者,可按独立柱相应高度以双排外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1.5。 4.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

5.脚手架高度在3.3m以内的为基本层,3.3m以上至10m以内,再计算增加层。增加层的高度若在0.6m以内,舍去不计;在0.6m以上至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以此类推。

6.围墙脚手架,其高度按自然地坪至围墙顶计算,长度按围墙中心线长计算。不扣除大门面积,但门柱和独立门柱的脚手架亦不增加;围墙高度在3.3m以下的按里脚手架计算,超过3.3m以上,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围墙如系双面加浆勾缝时,仍按单面计算,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5。 7.悬空脚手架,按外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8.电梯井架按单孔电梯井,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电梯井增加层不足10m时按增加层10m计算。 9.垂直全封闭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0.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条形基础,凡宽度超过3m或底面积超过20m2的设备基础、独立基础,按其基础土方开挖后的上口面积,执行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以系数0.5计算。 二、构筑物脚手架

1.烟囱、水塔脚手架,区别不同直径及高度,以座计算。直径指构筑物在设计室外地坪处的外径尺寸,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

2.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倒锥壳水塔支筒、筒仓,不再计算脚手架。如遇抹灰装饰,另行考虑。

3.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如砌内衬时,可计算脚手架,高60m以下按竖井架执行,60m以上按施工组织设计套用相应子目。

第十四章 垂直运输及超高费

说 明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费

1.檐口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单层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2.单位工程同一檐口高度、不同结构,应以该建筑物檐口高度为准,按不同结构分别计算。 3.单位工程不同檐口高度,应分别按其檐口高度进行竖向划分,分别计算。 4.如采用非泵送混凝土,套用相应定额乘以1.1系数。 5.檐高3.3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

1.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项面高度为准。

2.贮水(油)池的地上部分,自设计室外地坪至顶板上皮的高度超过3.3m时,可按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费其他结构5m以内项目执行。

3.深度超高3m的砌体及高度超过3.3m的挡土墙的垂直运输,可按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砖混结构5m以内项目乘以0.5系数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br> 1.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檐高,以工程项目的定额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进行计算。

2.构筑物垂直运输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的可按每增加1m定额项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m时,可按1m计算。

3.贮水(油)池的地上部分超过3.3m时,其工程量按设计室外地坪至顶板上皮高度所有混凝土量,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4.挡土墙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5.专业承包的土石方工程和地基处理工程,不计取垂直运输及超高费。

总说明

一、《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3.1~4-2008)、2005年山西省《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招标投标的实际情况,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和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3.1~4-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六、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量。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2.本定额中的木材(包括门窗框料、扇料)是按规格料列入定额的,木材种类除注明“硬木”外,其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

3.材料价格是以2011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定额项目内的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并在消耗量中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规定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

2.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2001年国家颁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机械情况编制的。

八、脚手架和垂直运输:

1.本定额按层高3.3m考虑;除垂直运输及超高补贴费率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或6层以下)编制。

2.本定额子目中已包括3.3m以内简易脚手架的搭拆。3.3m以上脚手架的搭拆执行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3.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人力水平运输和人力一层垂直运输。

4.垂直运输费已综合考虑了人力和各种垂直运输机械,实际不同时不做调整。垂直运输费和超高增加费按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乘以相应费率(见下表1)计算。 垂直运输及超高费补贴费率表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檐高以 内(m)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4.38 9.84 11.34 12.87 13.98 15.41 16.57 8.05 19.49 21.11 22.98 25.04 27.26 29.65 费率% 人工 机械 其 0.58 1.82 2.50 3.34 3.98 4.89 5.68 6.61 7.54 8.64 9.59 10.67 11.83 13.08 中 3.80 8.02 8.84 9.53 10.00 10.52 10.89 11.44 11.95 12.47 13.39 14.37 15.43 16.57 注:1.檐口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单层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内。 2.檐高3.3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3.当单位工程不同檐高时,应分别按其檐口高度进行竖向划分,分别计算。 4.垂直运输机械费中,19%为机上人工费,13%为电费。 九、本定额是按在新建工程的基层面上进行装饰考虑的。如进行二次或再次装饰时,由于在旧基层面上施工实际存在着差异,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增加人工1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十、本定额中不包括卫生洁具、装饰灯具等的安装。

十一、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333以内”或“333以下”者,均包括333本身,“333以外”或“333以上”者,均不包括333本身。

十三、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说 明

一、整体面层

1.整体面层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砂浆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按《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十章垫层、找平层工程中找平层每增减5mm子目进行调整。

2.普通水磨石面层的磨光遍数不应少于三遍,宜采用“两浆三磨”的操作工序施工;高级水磨石面层应适当增加磨光的遍数及提高油石号数,应采用“五浆五磨”研磨,七道“抛光”工序施工。彩色镜面按高级水磨石施工考虑,其他按普通水磨石施工考虑。

3.水磨石楼地面中的嵌条、分格调色、彩色镜面子目均按嵌玻璃条考虑,如设计为金属嵌条,可按定额中水磨石嵌金属条子目另列项计算,但需减掉原子目中的玻璃用量。

4.楼梯整体面层只包括踏步部分,不包括楼梯休息平台、踏步侧面、踢脚线、板底装饰和防滑条的内容。其中,休息平台装饰执行本章楼地面相应子目,踏步侧面装饰执行本章零星项目子目,踢脚线执行本章踢脚线相应子目,板底装饰执行第三章天棚工程相应子目,防滑条执行本章防滑条相应子目。 5.弧形台阶整体面层执行本章相应整体面层台阶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6.水泥砂浆锯齿形踢脚线,执行本章水泥砂浆踢脚线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砂浆用量乘以系数1.60;水泥砂浆弧形踢脚线,执行本章水泥砂浆踢脚线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7.阳台地面整体面层执行本章整体面层楼地面相应子目。

8.“零星项目”适用于小便池、蹲台、小型池槽、楼梯和台阶踏步的侧面装饰以及展开面积0.5m2以内的少量分散的楼地面整体面层。 二、块料面层

1.块料面层子目的定额项目中所列厚度为块料下各层砂浆的厚度,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类砂浆分别列出厚度。

2.块料面层均按成品块料(碎拼项目除外)考虑。实际为非成品需加工时,另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石材、瓷砖切割、倒角等子目。

3.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砂浆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按《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十章垫层、找平层工程中找平层每增减5mm子目进行调整。

4.块料面层楼地面子目已综合考虑单色、多色、图案等多种因素。拼花、波打线、点缀(面积大于0.5m2)等均执行普通楼地面子目。

5.楼梯块料面层只包括踏步部分,不包括楼梯休息平台、踏步侧面、踢脚线、板底装饰和防滑条的内容。其中,休息平台装饰执行本章楼地面相应子目,踏步侧面装饰执行本章零星项目子目,踢脚线执行本章踢脚线相应子目,板底装饰执行第三章天棚工程相应子目,防滑条执行本章防滑条相应子目。

6.弧形台阶块料面层执行本章相应块料面层台阶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7.块料面层锯齿形踢脚线,执行本章相应块料踢脚线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块料用量乘以系数1.60;块料面层弧形踢脚线,执行本章相应块料踢脚线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8.阳台地面块料面层执行本章块料面层楼地面相应子目。

9.“零星项目”适用于小便池、蹲台、小型池槽、楼梯和台阶踏步的侧面装饰以及展开面积0.5m2以内的少量分散的楼地面块料面层。

10.石材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另执行本章相应子目。石材踢脚线酸洗打蜡,执行楼地面酸洗打蜡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

11.石材刷养护液、保护液按一遍用量考虑。 三、木(竹)地板面层

1.定额中木龙骨、木基层及面层均未包括防火、防潮处理,设计要求时可另执行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相应子目。

2.龙骨用量允许按设计要求如实调整。

3.踢脚线均未考虑收口条,设计要求可另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相应线条子目。 四、其他材料面层

防静电活动地板子目中包括了各种附件配件。 五、栏杆、栏板、扶手

栏板、栏杆等子目中主材消耗量与设计不同时,其消耗量可以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

1.楼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抹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2.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与楼地面相连时,从第一个踏步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3.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包括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4.踢脚线按设计图示尺寸实抹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锯齿形踢脚线按设计图示尺寸实抹斜长乘以垂直于斜长的高以面积计算,锯齿部分的面积不计算。 5.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6.水泥砂浆防滑坡道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块料、橡胶塑胶、木(竹)地板及其他材料面层

1.楼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2.楼梯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与楼地面相连时,从第一个踏步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3.台阶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包括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4.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锯齿形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实铺斜长乘以垂直于斜长的高以面积计算,锯齿部分的面积不计算。 5.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楼梯防滑条,设计无规定时按楼梯踏步长度两边共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

7.石材块料面层酸洗打蜡、刷保护液工程量计算与相应面层相同。

8.石材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地台木龙骨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栏杆、栏板、扶手

扶手、栏杆、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计算。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说 明

一、墙柱面抹灰

1.砂浆种类、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2.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项目中18+6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按本章砂浆厚度调整子目进行调整。 3.抹灰等级和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名称 遍数 主要工序 外观质量 普通抹灰 二遍 中级抹灰 三遍 高级抹灰 四遍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 阴、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 光 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修整、表面压光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表面光滑、洁净、无抹纹压线、平直方 整 压线清晰、顺直 正、清晰美观 4.抹灰是按不分格、不嵌条考虑的,设计要求分格或嵌条时,可另执行本章分格嵌条子目。 5.弧形墙面抹灰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6.阳台栏板抹灰执行本章墙面相应子目,栏板扶手抹灰执行本章腰线、扶手子目。雨篷翻起部分小于6cm时,翻起部分抹灰执行本章腰线、扶手子目;翻起部分大于6cm时,翻起部分抹灰执行本章挑檐、天沟子目。

7.飘窗窗洞口四周抹灰分别执行本章墙面相应子目、窗台板子目和第三章天棚工程相应子目。 8.外窗台板和凸出墙外的腰线相连时,外窗台板并入腰线,执行腰线、扶手抹灰子目。

9.地沟、管沟、电缆沟等的抹灰,当其展开面积小于或等于0.5m2时,执行一般抹灰“零星项目”;当其展开面积大于0.5m2时,立面执行相应墙面子目,平面执行第一章楼地面工程相应子目,人工均乘以系数1.25。

10.-般抹灰“零星项目”适用于小型花台,空调板,遮阳板、阳台板、雨篷板等的周边以及展开面积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抹灰。

11.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凸出墙外的腰线,扶手,门窗套,窗台板,压顶,阳台板、雨篷板、遮阳板等的周边,以及展开面积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抹灰。 12.水刷石、干粘石、斩假石、水磨石等项目:

(1)面层设计采用白水泥者,面层配比中普通水泥可换成白水泥,用量不变; (2)凡需加颜料的项目,可按每立方米砂(石子)浆增加颜料20kg计算;

(3)采用色石子或大理石石子浆时,石子浆配合比中的石子可换算,但配比用量不变。 二、墙柱面镶贴块料面层

1.块料镶贴面层均按成品块料考虑。实际为非成品需加工时,另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石材、瓷砖切割、倒角等子目。

2.弧形墙面镶贴块料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3.块料粘贴子目包括找平层和粘结层,定额项目中已列出相应厚度(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类砂浆分别列出厚度)。找平层、粘结层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砂浆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按本章砂浆厚度调整子目进行调整。

4.块料粘贴“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凸出墙外的腰线,窗台板,门窗套,压顶,扶手,遮阳板、阳台板、雨篷板等的周边以及展开面积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块料粘贴。

5.干挂块料面层子目是按直接安装在墙面上考虑的,如设计要求有龙骨,则另执行本章墙柱面装饰一节中相应子目。

6.块料镶贴面层勾缝宽度超过子目规定宽度时,其块料及勾缝材料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7.墙、柱面石材面层酸洗打蜡,执行第一章楼地面工程中相应子目。 三、墙柱面装饰

1.饰面装饰按龙骨、基层、面层分别编制。面层子目中(除注明者)均未包括压条、封边线、装饰线(板),设计要求时可另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装饰线条相应子目。 2.龙骨用量允许按设计要求如实调整。

3.龙骨子目均已综合考虑门、窗洞口处框用料,不再另计。

4.木龙骨未包括防火、防潮处理,基层板均未包括防火、防潮及防腐处理,设计要求时可另执行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相应子目。

5.木龙骨子目按附墙木龙骨、单面刨光考虑。单层隔墙木龙骨或双层隔墙木龙骨,执行定额子目时,木龙骨消耗量可以调整,损耗率按6%(考虑单面刨光)或12%(考虑双面刨光)计算。另双层隔墙木龙骨人工乘以系数1.33。

6.型钢龙骨子目未包括主体结构上的后置铁件,另执行本章墙柱面装饰一节中后置件安装子目。 7.独立方柱(梁)面装饰执行定额子目时基层板、面层板(拼色、拼花、平面造型除外)人工乘以1.06系数。

8.软包饰面未包括压条、封边线、装饰线,设计要求时可另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相应线条子目。 四、隔墙、隔断

1.隔墙、隔断(浴厕隔断除外)均未包括门、窗扇的制作、安装,发生时另计算。 2.中空钢网隔墙的双面抹灰砂浆种类、配合比不同时,可以换算。 五、幕墙

1.玻璃幕墙、金属幕墙龙骨用量允许按设计要求如实调整。

2.吊挂式、座落式全玻璃幕墙子目包括钢梁(钢架),其用量允许按设计要求如实调整。 3.防火隔离带如有龙骨,在相应幕墙子目的龙骨用量中计算。

4.幕墙子目未包括主体结构上的后置铁件,另执行本章墙柱面装饰一节中后置件安装子目。 5.附框中空镀膜玻璃、附框铝单板按成品安装考虑,成品中包括附框、铝单板的耳子、加劲肋等。附

框铝塑板按现场加工制作考虑。

6.幕墙上有悬窗者,窗户另执行本章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柱面抹灰

1.内墙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内墙抹灰工程量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和单个面积大于0.3m2的孔洞,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亦不增加。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内墙抹灰工程量。 (2)内墙抹灰长度,按设计图示主墙间净长尺寸计算。抹灰高度确定如下: ①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 ②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

③有天棚吊顶的内墙、柱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吊顶底面另加100mm计算。

(3)内墙裙抹灰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和单个面积大于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亦不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工程量。 (4)墙内梁、柱等面的抹灰,按墙面抹灰定额计算,其凸出墙面的梁、柱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2.外墙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抹灰按设计图示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外墙裙、门窗洞口、空圈和单个面积大于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亦不增加。墙垛、附墙梁、柱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栏板、窗台板、门窗套、扶手、凸出墙外的腰线、压顶、挑檐、遮阳板等,另按规定计算。 (2)外墙裙抹灰按其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大于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亦不增加。墙垛、附墙梁、柱抹灰面积并入墙裙抹灰工程量。

3.外墙装饰抹灰按设计图示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外墙裙、门窗洞口、空圈和单个面积大于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亦不增加。墙垛、附墙梁、柱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

4.独立柱(梁)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周长乘以柱(梁)的高度(长度)以平方米计算。有天棚吊顶的柱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吊顶底面另加100mm计算。 5.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6.门窗套、窗台板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扶手、凸出墙外的腰线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8.压顶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挑檐、天沟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包括外侧、顶部及内部防水层以上部分。 10.栏板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包括扶手部分。

11.勾缝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套和腰线等零星抹灰和门窗洞口所占面积,垛和门窗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12.分格嵌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3.墙面挂钢丝网按钢丝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墙柱面镶贴块料面层

1.墙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实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附墙柱(梁)并入墙面工程量内。

2.独立柱(梁)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尺寸乘以块料镶贴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3.柱帽、柱墩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零星项目”粘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有天棚吊顶的块料墙、柱面,计算面积时按图示尺寸高度增加100mm计算。

三、墙柱面装饰

1.墙面装饰龙骨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或按重量以吨计算,附墙柱(梁)并入墙面工程量内。

2.独立柱(梁)装饰龙骨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尺寸乘以装饰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或按重量以吨计算。

3.墙面装饰基层板、面层板均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附墙柱(梁)并入墙面工程量内。

4.独立柱(梁)装饰基层板、面层板均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尺寸乘以装饰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5.有天棚吊顶的墙、柱面装饰,计算面积时按图示尺寸高度增加100mm计算。

6.软包墙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软包柱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尺寸乘以装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四、隔墙、隔断

1.木框、铝合金框隔墙、隔断,铝合金扣板隔断及办公组合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2.全玻璃隔断玻璃按边框内边缘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锈钢方管边框按框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3.空心玻璃砖隔墙按设计框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浴厕木隔断按下横档底面,至上横档顶面高度乘以设计图示隔断长度(包括浴厕门部分)以平方米计算。 5.浴厕三聚氰胺板、玻璃隔断按设计图示隔断高度(不包括支脚高度)乘以隔断长度(包括浴厕门部分)以平方米计算。

6.中空钢网内模隔间墙按设计图示尺寸垂直投影单面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和单个面积大于0.3m2的孔洞,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亦不增加。 五、幕墙

1.玻璃幕墙、金属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扣除窗所占面积。 2.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带玻璃肋者其工程量并入幕墙工程量中。 3.幕墙上悬窗按设计图示窗扇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三章 天棚工程

说 明

一、天棚抹灰

1.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砂浆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按第二章墙柱面工程砂浆厚度调整子目进行调整。

2.天棚抹灰考虑了抹小圆角的人工、材料,不另计。

3.装饰线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只包括突出部分的人工、材料。

4.带密肋小梁及井字梁混凝土天棚抹灰,按混凝土天棚抹灰子目执行,人工增加5.11工日/100m2。 5.楼梯底板抹灰套相应天棚抹灰定额,板式楼梯人工乘以系数1.13,锯齿形楼梯人工乘以系数1.56。 6.阳台板和雨篷板底面抹灰执行本章中相应天棚抹灰子目。 二、天棚吊顶

1.吊顶按龙骨、基层、面层分别编制。龙骨规格见表3-1。 2.基层、面层开洞用工已综合考虑在子目中。 3.检查口的工、料均已包括定额子目中,不另计算。 4.各种龙骨用量允许按设计要求如实调整。

5.基层、面层子目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线条、装饰线条,设计要求时,另执行第六章其他 工程相应子目。

6.龙骨、基层板均未包括防火、防潮处理,设计要求时可另执行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中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附墙垛、附墙柱、附墙烟囱及单个面积小于0.3m2的洞口和检查口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 2.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抹灰带有装饰线时,区别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4.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做法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

5.楼梯底面抹灰只包括踏步部分,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

步边沿加300mm。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面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6.阳台板、雨篷板底面抹灰按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如带悬臂梁者,阳台工程量乘以1.30系数;雨篷工程量乘以1.20系数。 二、天棚吊顶

1.平面吊顶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或按重量以吨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附墙柱和管道所占面积。

2.跌级造型吊顶龙骨分别按平面吊顶龙骨和跌级龙骨计算。跌级龙骨以1个阳角为一跌级,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3.拱廊形、穹隆形吊顶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网架天棚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或按重量以吨计算。 5.天棚上人马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6.平面天棚基层、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孔洞所占面积,扣除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面积。

7.折线、跌级造型、拱廊形、穹隆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等的天棚基层、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孔洞所占面积,扣除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面积。

8.格栅吊顶、藤条悬挂吊顶、吊筒式吊项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拱廊式采光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其余采光天棚、雨篷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

定额各种龙骨规格 表3.1 天棚 类型 龙骨类型及名称 大龙骨 规格 50370 天棚 类型 H型隐 形龙骨 龙骨类型及名称 规格 轻钢 烤漆 大龙骨 U3831231.2 中龙骨 50340 40330 50350 槽型龙骨 24328 T型边龙骨 ∠23.5323.5 普通天棚 小龙骨 木吊筋 木龙骨 铝合金 方板天棚龙骨 铝合金大龙骨 上人型 U6033031.5 不上人型 铝合金大龙骨 U4531531.2 U型轻 钢龙骨 保温天棚 主楞 上人型 不上人型 703120 大龙骨 中龙骨 大龙骨 中龙骨 U6033031.5 嵌入式 中龙骨 T30.5 U5031930.5 U5031531.5 U5031930.5 中龙骨T32 32322 浮搁式 小龙骨T22 22322 边龙骨L22 ∠22322 主龙骨 8#镀锌槽钢 上人型大龙骨 U6033031.5

轻钢 型钢龙骨 次龙骨 不上人型大龙骨 U3831231.2 镀锌角钢 5035035 T型铝 合金龙 中龙骨T32 32323 型钢龙骨 边龙骨 角钢 5035035 骨 铝合金 小龙骨T23 23323 灯饰网架 中龙骨 角钢 3033033 边龙骨L30 ∠30318 吊筋 lm2 l根角钢 3033033 第四章 门窗工程 说 明

一、木门窗制作安装

1.木门窗均是按机械制作、手工安装编制的,且门、窗框安装按后立框考虑。 2.本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黄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木材种类是按一、二类木种考虑的,如采用三类木种时,门窗框、扇制作人工乘以系数1.17;如采用四类木种时,门窗框、扇制作人工乘以系数1.40;如框采用三、四类木种,扇采用一、二类木种时,门窗扇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04;如框、扇均采用三、四类木种时,门窗扇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1。

3.普通木门窗的工料是按98J4(二)通用图集综合考虑取定的,如设计采用其他标准图时,门窗框(扇)料断面,应按比例换算,其他材料和人工、机械用量不变。框料断面以边框为准(框裁口如为钉条者加贴条的断面),扇料断面以立梃为准。换算公式:

4.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在净料基础上,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衄。圆木构件按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的刨光损耗。 5.木门窗框、扇制作项目均未考虑刷底油的因素,需刷底油一遍时,可按表4-1增加清油、油漆溶剂油和人工用量。

刷底油一遍调整表 表4-1

项 目 单层 木窗 双层 木窗 木门 框制作 扇制作 框制作 扇制作 框制作 扇制作 清油 ( kg/100m2) 油漆溶剂油 ( kg/100m2) 人工 (工日/100m2) 0.60 0.91 0.82 1.23 0.46 1.29 0.24 0.36 0.32 0.49 0.27 0.74 1.58 2.51 2.41 3.83 1.04 2.95 6.门窗中玻璃是按普通玻璃编制的,与设计要求厚度、品种不同时,可以换算。 7.-玻一纱窗不分纱扇所占面积多少,均按定额执行。

8.普通木门中拼板门、门联窗、门框制作是按带披水编制的,如设计规定不带披水者,每100m2减人工0.2工日、锯材0.12m3。

9.镶板门、胶合板门、半截玻璃门、门联窗等如设计有纱门(窗)扇时,纱扇执行纱门扇、纱窗扇、纱亮子定额。

10.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另行计算。 11.门窗五金表中内容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以设计规定为准。

12.单层普通窗已综合了多扇和部分在框上安玻璃的因素,固定部分不再分别计算。 二、普通钢门窗制作安装

依据98J4(三)编制。普通钢门联窗,门、窗应分别套用相应定额,窗的宽度算至门框的外边线。 三、装饰门扇制作安装

1.木质装饰门是指带有艺术造型的装饰门扇(不包括浮雕门扇),分为无玻门、有框全玻门、条玻造型门、多块小玻门等(见附录示意图)。 2.装饰门扇制作包括各种线条制作安装。 3.成品套装门安装包括门套和门扇的安装。 四、全玻璃门(扇)制作、安装

1.全玻璃全框(不锈钢框)门、全玻璃无框(条形门夹)门(见附录示意图),包括门扇、固定亮、横梁、靠墙侧壁。

2.全玻璃无框(点式门夹)门扇(见附录示意图),仅包括门扇。 五、落地固定窗制作、安装

落地固定窗根据施工工艺及材质分为不锈钢封边、铝塑板封边,以及玻璃、玻璃肋的安装和玻璃的磨边。 六、成品门窗安装

1.铝合金、塑钢成品门、窗定额单价包括型材材料费、框制作费、扇制作安装费、玻璃制作安装费、五金材料费、五金安装费,是一个综合取定价。

2.铝合金、塑钢成品门、窗安装子目中框与结构主体间距是按20mm考虑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表4-2、4-3换算。

铝合金成品门、窗嵌缝材料换算表 表4-2 单位 普通窗 落地窗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lv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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