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病缺勤登记 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更新时间:2023-10-10 17:2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广大幼儿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幼儿园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3、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5、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幼儿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幼儿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8、幼儿园突然出现大量幼儿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

9、凡在校幼儿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幼儿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幼儿园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10、有传染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阳泉市矿区行知幼儿园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lsf.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