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汇编(发监理、施工单位)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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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光今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盛世中心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新阳光今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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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进场须知…………………………………………………………………………3 2、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纪律…………………………………………………………4 3、施工质量管理规定……………………………………………………………5-7 4、技术管理办法…………………………………………………………………7-9 5、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规定…………………… ………………………………9-11 6、计量、变更、签证管理办法……………………………………………….11-16 7计量支付管理办法………………………………………………………….17-19 8、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公司管理规定) 9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9-22 10、物资供应及专项分包管理办法……………………………………… 22-24 11、分包单位管理规定…………………………………………………… 25-26 12、资料管理办法………………………………………………………… 26-29 13、竣工档案编制办法………………………………………………………29-33 14、三方工作程序……………………………………………………………33-38 15、房屋交接验收管理规定…………………………………………………38-41 16、项目管理工作制度………………………………………………………42-45 17、项目月度考核评比办法…………………………………………………45-47 18、民工工资管理制度…………………………………………………………47 19、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47-49 20、附件…………………………………………………………………………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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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进场须知

一、 为规范盛世中心项目实施中的管理工作,保证参建各方的合法利益,

明确建设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职责、权利和行为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盛世中心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级

单位进场前均须认真阅读、宣传并执行。

三、 盛世中心项目每周例会时间为周一下午三时,月例会时间为每月最

后一周星期一下午三时(兼周例会)。

四、 各施工单位均须编制项目分项实施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经监理

审核后报送盛世中心项目部,项目分项总实施计划报送时间为分项开工前20天,月计划和周计划报送时间为月例会、周例会时间前一天。

五、 经监理审核后的月工程计量报表时间为每月30日前。

六、 凡违反本制度的罚款由 建设咨询监理公司监理部实施并保管,用

于奖励本制度执行优秀者(合同约定除外)。

七、 制度规定之内容与合同有抵触按合同执行,其余解释权均属于新阳

光集团今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世中心项目部。

第二章 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纪律

1、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只能担任本项目管理任务,不得兼任其它项目管理

任务。

2、 各级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施工现场发生的问题能及时、积极

主动地进行处理;并与各方积极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3、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各级主要管理人员通信设备须24小时保持通畅。 4、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旷工、早退,因工作需要加班时,自觉加班, 第 3 页

不得脱岗。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离开施工现场半天以上必须向项目部请假,所有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所有监理人员离开工地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5、 工地会议参会人员必须全数按时到会,并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6、 现场电脑用于现场管理工作,不允许打电子游戏,上网聊天及从事与工

作无关的事;不准在工地现场进行打扑克、下棋、打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 施工现场不准酗酒,不准酒后上岗。 8、 搞好团结,文明礼貌,严禁打架斗殴。 9、 保持办公区的清洁卫生,做到整洁有序。

10、 施工现场所有的单位、个人均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搞好廉政建设。

违反第1~9条中的一条,处以个人100~500元的罚款,同时处以单位或部门200~2000元的罚款。违反第十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 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条

所有施工项目的质量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单位(子单位)工程须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二条

严格执行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配套规范、强制性条文。

第三条

各级管理人员均应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在整个施工过程的各环节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按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全面的控制、检查、监督;专职质检员应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持证人员担任。

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均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施工质量“三检制”、“样板制”及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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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所有施工项目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图纸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质量计划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六条 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半成品必须进行报验,出具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及相关的检测检验报告,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复检,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第七条 每项检验完工后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报验收记录和质量报验申请表,附齐全部质保资料,送监理和业主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上道工序未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第八条 严格隐蔽验收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认可,未办签证的不得隐蔽,未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不予认可。

第九条 严格进行施工现场的过程控制,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特殊部位、薄弱环节必须设臵质量停检点并设专人进行现场监控。

第十条 质量通病、成品保护应按质量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预控、控制措施,严格检查、层层把关。

第十一条 总承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控制,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

责,各分包单位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做好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对分包的工程质量负责,服从、配合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 在施工、检验过程上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

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处臵;对于返修和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进行重新检验和试验;对于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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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产品,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业主、设计人员确定后严格按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理,施工单位不得擅自隐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存在的问题,须及时与监理、业主、设计单位

联系、协商处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得任意修改设计,必须修改设计的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前十五天,应由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包括

现场实物和质保资料、验收资料)合格后报监理、业主进行初验,对初验提出的问题应限时逐项进行整改,整改结束以书面上报监理、业主,并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做好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竣工交验工作。

第十五条 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均应按相关规定收集、填报检查验收资料及质

量保证资料,并与工程进度同步,确保资料的真实可靠;资料须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第十六条 施工质量应定期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应坚持月检查,项目部应坚持

月、周、日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及隐患应按规定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或违反以上规定,除按合同、规范、

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现场按以下规定处理:

达不到或违反第一条规定,对单位或部门处以10000元的罚款,对项目经理处以2000元的罚款;达不到或违反第二~第十五条规定中一条,对单位或部门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

第四章 技 术 管 理 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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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是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和保证,也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

中工期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施工目标控制的保障,为确保盛世中心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施工交底、图纸会审是施工单位各个工种领会设计意图,对设计图纸的全面审核。会议由项目部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交底、图纸会审要求如下:

1、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接到施工图后,应由项目总工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认真的审查、核对,施工单位将审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将本单位审查的情况一并汇总后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设计、监理、业主、施工)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由监理单位的总监主持,施工单位应据实写出会议纪要,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后交会议各方签字盖章,作为施工的重要依据。

3、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施工经验对设计不合理部分进行优化(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并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若优化方案切实可行,建设单位将视优化方案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对提出单位予以奖励。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图纸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编制的内容及深度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核后于开工前20日报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应由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工程师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连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于开工前15日报建设单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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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审核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工程所在地域、施工季节进行设计,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应经济、适用、安全、可行。 B)施工组织设计须对施工过程中质量通病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C)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文字精练,具有可操作性。

3、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发施工单位作为施工的重要依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组织本项目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 第四条

日常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

1、施工过程中的变更修改: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存在的问题,须及时与监理、业主、设计单位联系、协商处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得任意修改设计,必须修改设计的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的处理,按质量管理办法处理。

3、大力支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先进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凡是施工单位采用了新工艺、新材料,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建设单位将按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进一步加强标准化技术管理、推行样板制管理。

第五章 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规定

一、项目进度控制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和建设方项目部确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二、各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子项目负责人、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保证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制及评定考核、奖惩制度。

三、施工进度计划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目标、有关技术经济资料、 第 8 页

施工布署、主要施工方案与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并结合工艺关系、组织关系、搭接关系、起止时间、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机械计划及其他保证性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分解为年、季、月、周计划,并逐层落实,通过周计划保证月计划、月计划保证季计划、季计划保证年计划、年计划保证保整个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的实现;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内容及深度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按规定进行交底。 四、项目进度控制应采网络计划技术,合理调配资源,确保关键线路、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度按期完成,对施工全过程实施动态控制。 五、施工计划实施过程中应按下列要求展开工作:

1、跟踪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当发现进度计划执行受到干扰时,应采取调度措施;

2、在计划图上进行实际进度记录,并跟踪记载每个施工过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记录每日完成数量、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干扰因素的排除情况; 3、执行合同中对进度、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工程竣工承诺。

4、落实进度控制措施应具体到执行人、目标、任务、检查方法和考核、奖惩办法。

六、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进行进度控制,并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负责; 各分包单位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做好进度控制管理工作,对分包的工程进度负责,服从、配合主承包单位的进度控制管理。

七、施工进度计划应定期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应坚持月检查,项目部应坚持月、周、日检查;检查的内容应重点突出检查期内的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工程量、进度偏差、进度管理情况、影响进度的原因分析等;进度发生偏差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偏;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应采用科学的调整方法,并依据检查结果进行调整,必须确保总工期的实现。

八、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甲方、监理上报该施工项目总体进度控制计 第 9 页

划,每月月例会时间向甲方、监理上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一工地例会前上报下周进度计划,每月、每周同时上报本月、本周完成情况进度报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月报表格式详附件);进度报表资料应真实可靠,并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九、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或违反以上规定,除按合同、规范、

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现场按以下规定处理:

达不到或违反第一条规定,对单位或部门处以10000元的罚款,对项目经理处以2000元的罚款;达不到或违反第二~第九条规定中一条,对单位或部门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

附件:1、监理月报(格式)

2、工程月报(格式)

3、工程周报(格式)参照工程月报

第六章 计量、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计量工作的管理,使计量支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工程计量规定: 二、计量日期

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上报计量月报(过期视为本月无计量),由监理审核后(5日内审核完毕)报送业主审批,(业主方于7日内审批完毕并支付该月工程进度款)。(合同条款规定按完成节点拨款) 三、计量要求

1、所计量的分项、分部工程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所用材料无检验资料或检验不合格,不予该项工程验收计量。此项工作由监理每月计量时进行核实,业主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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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计量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合格的产品不予计量。 3、隐蔽工程应有三方签认的隐蔽验收会签单,合格产品才予计量。须要施工或监理出具记录的,必须无条件出具,记录以原始记录为准。 4、属于重点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合格签字方可计量。

5、属于变更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合同外的工程量,须有业主、监理(或设计院)签认的书面材料,如变更、签证等。

6、主体工程和大的分项工程以楼层为单位分层进行计量,一层内的某个分项工程未全部完工(或局部合格)不予计量,待全部完工(或全部合格)后方能一次计量。

7、施工单位所计量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应按实计算,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所报分项工程不予计量。

8、如需作价格调整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出具有效手续。

9、每期所报计量报表一律采用计算机输入生成,除签名、审核意见外不准用手工填写。

10、报表的审核、签名必须按要求进行审核、签名,不得在所报原始数据上进行审核或在不恰当的位臵上签名。签署意见应注明签署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字。签名必须是本人签署,不得代签或冒签。 11、每期计量报表一式伍份,业主三份,施工、监理各一份。 四、计量格式及所用表格

为方便审阅及统一管理,现规定统一计量格式。每月所报计量月报组成如下:

从前到后分别为:封面、计量支付报表审批传递单、计量支付报表传递单、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合同工程清单支付报表、工程计量支付汇总表、工程量计量表、变更签证相关表格、甲共材料相关表格。以上所用表格均应为统一指定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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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施工单位及监理须按上述规定,每月准时上报计量月报。

第二部分、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审批管理办法

一、工程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原则进行,任何与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原则相违背的工程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的内容一概不予认可。 二、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现场签证,应在签证内容发生后3天以内办理完毕。签证内容工作持续发生的,如发电机台班、抽水机台班等,可以在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及现场专业工程师工作日记记录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合并签认,签证须附前述记录资料。

三、项目开发中现场发生的以下情况不得对签证予以认可: 1、场地原始标高未经项目监理单位使用仪器进行复核的; 2、隐蔽工程隐蔽前未经项目监理单位和建设方项目代表认可的; 3、因施工质量问题及承包人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

4、因监理和施工单位交接工作未形成书面签字记录,交接后发生的返工、对已完工产品造成损坏、交接后施工费用增加的签证(责任人书面声明愿意承担责任的除外);

5、因监理或项目经理部管理不当发生的费用损失签证; 6、因施工单位不按相关施工依据进行施工发生的费用损失签证。 四、签证的价款按下列原则进行确认:

1、合同已有适用于变更内容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执行。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内容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工程的价格,按合同计价依据确认价格,或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办理。

五、经济签证应由各单位具有合同授予合法权利的人签署,除非另有各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施工单位签署人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签署人为项目 第 12 页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署人为项目经理。

六、 经济签证在各单位之间的传递应办理相关收发文登记手续,并由专人负责收发,收发负责人由各单位协商后书面明确。

七、 以下经济签证属无效的变更、签证: 1、内容违背施工合同中确定原则的; 2、 经济签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的;

3、未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同时签署的;

4、签署各方中有任何一方超越权限的; 5、经济签证内容重复的;

6、直接签定金额但无组价依据或详细情况说明的;

7、经济签证内容在竣工结算时发现与其它竣工结算资料相矛盾的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8、对同签证内容在正常情况下可以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合理理解的; 9、 超过时限办理的;

10、未编号的及未办理相关收发文登记手续的;

属以上无效签证内容的,竣工结算审查时公司有权将其在结算中进行合理调整或不予认可,并追究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 经济签证资料一式陆份,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二份。所报的报表除相关责任人签署意见外一律采用计算机输入以A4纸打印。

九、所发生的签证不进入当月计量月报进行支付。

十、项目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时应提交一整套原始的经济签证资料。

十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深入地进行图纸审查、设计优化,力争将设计图纸上的设计缺陷解决在施工之前,避免返工导致增加工程造价、延长工 第 13 页

程工期。若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认真审图、及时发现设计缺陷而产生的变更、签证相关费用,施工单位承担50%,其余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担。

十二、工程变更、技术经济签证须按《工程量现场签证表》(见附表一)进行填报,并由盛世中心项目部统一进行编号。

十四、工程变更、签证审批流程:(见图一)

图一:现场签证审批流程图

施工单位提交签证

签证发生后三日内(甲方同意延期的除外)。

监理审核 项目部审核 审批时限2日。 审批时限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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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盛世中心项目

工程量现场签证表 第 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施工部位 签证内容及原因: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项目经理: 监理 单位 审核 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方 项目部 审批 意见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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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一、工程计量的依据

1、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对于承包商已完成的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合同、

规范规定的标准后,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质量证明文件,有了工程质量证明文件的工程项目才予以计量;

2、工程量清单前言及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的“计量支付”条款规定的工程计量的方法,同时规定了按规定的计量方法确定的单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及范围;

3、计量的几何尺寸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但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数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数量不予计量。 二、 工程计量的内容及要求

1、工程计量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 (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 (3)、工程变更、签证项目; (4)、现场特殊要求; 2、工程计量的要求

(1)、承包单位整理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数

量(应附相关质量验收资料),按施工合同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属于变更、签证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合同外工程量,每月计量时

施工单位应出具一份手续齐全、内容完整的变更、签证资料; (3)、施工单位所计量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不予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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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计量报表,对予不符合计量要求的内容,

坚决不予计量。如经业主抽检发现计量工程量超过实际工程的10%,将根据管理制度给予监理公司相应处罚。 (5)、计量的格式及所用的表格:

为方便审阅及统一管理,规定统一计量格式,每月所报计量月报组成依次为:封面、工程月报审批表、工程款支付证书(含审查记录)、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含工程量清单、计算办法)、附件资料(工程质量证明文件资料检,变更、签证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

(6)、每期所报计量表一律采用计算机完成,除签名、审核意见外,不

得用手工填写,每月数据存在U盘中,同报表一并上报,以利于修改和备案;

(7)计量申报工作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时间

为每月25号,超过规定时间则并入下月计量;监理单位上报业主时间为每月30日前,超过规定时间并入下月计量,如因监理单位原因延期将追究监理单位责任;业主审核将在次月5日前审核完毕;

(8)、工程计量支付月报一式伍份,其中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

建设单位三份;对于附件资料,也需一式伍份,其中施工、监理、各一份,建设单位三份。

第五条 工程计量的程序

承包商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按计量的有关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质量合格的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2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定工程量,并检查所附资料是否齐全,审核批复后上报业主工程部按工程计量支付审批流程办理相关审批事宜及进度款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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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支付审批流程

施工单位计量月报 要求付款的理由:按规定填计量月报(包括工程实际进度、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等内容)及施工单位拨款申请表 不符合合同规 定的条件或工程量 计算、计费办法不 对。

监理单位 审查工程量 审查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计算办法。 付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1~2天)

提出不同意 同意付款, 见,与总监协商、 总监签署付 退回施工单位。 款意见。

项目部 按合同条款审查付款单,各专业工程师详细审查工程数量。 (1~3天) 对付款理由及付 款额有不同意见先与 项目部进行沟通、达 同意付款,项目部填报计量审批传成一致付款意见后, 递单,并签署意见。 退回施工单位。 .

进入总公司审批流程 第八章 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公司管理规定)

第九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提高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安全管理

一、施工现场重伤、死亡指标控制为“0”,不得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得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相关安全规范,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施工单位与生产班组、分包单位必须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应责任分解,落实到人;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 第 18 页

安全技术措施落到实处,保证安全经费到位。

三、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应按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审查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前提条件的准备工作,并报市安检站审批。

四、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要认真检查落实;重要机械设备进场必须进行报验。

五、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全数进行三级入场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必须落实到个人。

六、所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七、做好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防护,各种安全防护装臵、用品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各部位必须悬挂安全标志及警示牌。

八、对建筑业“五大伤害”事故要做好安全防护,对深基坑、外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井架等重特大事故源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制定强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有紧急救援方案;发生事故要按事故查处规定办理。

九、坚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施工单位应坚持月检查,项目部应坚持月、周检查、每日检查,班组坚持日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应按“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要求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暂停施工,并及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

十、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或违反以上规定,除按合同、规范、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现场按以下规定处理:

达不到或违反第一条规定,对单位或部门处以10000元的罚款,对

项目经理处以2000元的罚款;达不到或违反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中的一条,对单位或部门处以5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 第 19 页

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责任事故按合同办理。

第二部分 文明施工管理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必须取得市安全文明工地合格牌或样板工地牌。 二、施工现场不准入住民工队伍;施工现场要做到安全、整洁、有序;工地周围设臵围墙高度1.8m,墙面刷白,并进行广告装饰;现场入口处必须设臵规整的大门,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并进行绿化处理。建筑物沿街面要悬挂标语,围墙上挂彩旗或标志旗。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主体必须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密目网封闭施工;现场入口设臵门卫人员,严格控制进入工地人员,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四、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纪律,必须戴安全帽、工作卡;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准带小孩进入工地;不准酒后上岗;严禁打架斗殴。 五、现场内各类建筑材料堆放布臵合理,堆放整齐,标牌清楚。建筑物料、垃圾集中堆放、清运,不得乱放乱扔。

六、施工现场需作硬化处理,做到场内道路平整、通畅、不积水;泥浆、污水不外流,现场不飞扬尘土;施工车辆驶出工地前应清理干净。 七、保持施工现场环境良好、卫生;生活设施应合理布臵,保持清洁卫生;食堂饮水池、厕所、浴室等应符合要求;生活垃圾有专人处理;禁止在工地、建筑物内随意大小便。

八、施工现场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九、不在工地随意熔融沥青、油漆等有害、有毒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十、主动与工地周边各单位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共建文明施工现场活动。 十一、坚持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制度,施工单位应坚持月检查,项目部应坚持月、周检查、每日检查,班组坚持日检查制度,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处理;项目部应积极配合指挥部、监理单位做好各项文明、卫生检查, 第 20 页

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十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或违反以上规定,自觉接受相应罚款并按相关规范、办法进行处理:

达不到或违反第一条规定,对单位或部门处以10000元的罚款,对

项目经理处以2000元的罚款;达不到或违反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中的一条,对单位或部门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

第十章 物资供应及专项分包管理办法

一、物资供应及专项分包的方式:

1、甲方统一供应的物资:

1)、供应方式:指直接由甲方同供货商订货、定价,并签定采购合同及履行合同,对合同责任负责;该类物资的使用,由乙方报计划,甲方统一进行计划控制使用。依据甲方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由供货商直接将货供至施工现场(不含二次搬运),具体的保管、使用、施工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按规定计给乙方相应的保管费用。

2)、价款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时,甲供材料、设备的数量以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审定的数量为准;单价按甲供材料、设备的清单单价加上相应的保管费用作为未计价材价进入工程结算。最终按双方审定的材料、设备数量乘以甲供清单单价进行货款结算,并将结算确认的甲供材料、设备货款扣回甲方。乙方超用量领用的材料、设备货款部份,甲方除扣回该部份货款外并加收10%的管理费(具体详见各种甲供材料、设备管理办法)。甲供物资计划的审批,见甲供物资的计划审批流程(附件)。

2、甲方定价乙方采购(甲方指定供应物资):

1)、供应方式:指由甲方指定品牌、规格、型号,并定价,由乙方与供货商签定采购合同及履行合同,对合同责任负责;对该类物资的使用,由乙方自 第 21 页

行控制使用,甲方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计给乙方相应的采购保管等费用。

2)、价款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时,数量以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审定的数量为准;单价按甲方的定价加上相应的采购保管等费用作为未计价材价进入工程结算(具体以双方认可的材料、设备定价表为依据);材料、设备货款由乙方自行同供货商结算及支付。

3、乙方自行采购物资:指由乙方按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的规范、规定自行组织采购的物资,由乙方自行管理;结算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方式结算。

4、甲方指定分包的专业子项: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需要专业分包的子项,该部分分包的子项由甲方依据项目的整体要求统一确定品牌、规格、型号,并定出相应的包干价(含税价),乙方依据甲方确定的包干价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及履行合同,对合同责任负责,甲方按乙方的补充承诺计给乙方包干价的0.5%作为配合及管理等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审定的工程数量乘以包干价加上相应的配合及管理等费用作为独立费进入结算,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与分包商签订合同及支付分包款项时应扣除相应的税金。

5、甲方直接发包的专业子项: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外按要求需要直接由甲方发包的项目,该部分项目由甲方按单项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包方,并由甲方直接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对合同责任负责,同时乙方免收甲方直接发包项目的交叉作业影响等费用。 二、物资供应及专项分包的范围:

按合同约定及建设方项目部书面通知。 三、甲方统一供应物资的计划管理:

1、工程开工前10日内,施工单位报送项目总体物资供应计划,经监理及甲方审批。 第 22 页

2、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月报送物资供应计划,按周(每周一)报送下周物资领用计划,经监理及甲方审批后,由甲方按规定及时组织物资供应;

3、 物资计划报批执行物资计划审批流程(见附件)。 四、统一供应物资的控制使用:

1、 为合理、有效使用统供物资、避免乙方不合理使用,对统供物资由甲乙双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控制使用。

2、 甲方统供物资只能用于该工程项目,不得挪为它用,如有违反,处予挪用物资金额的50%罚款,并须妥善使用、保管。对超结算用量部分的甲方统一供应的物资乙方自行负责所有费用,并由甲方加收10%的管理费。 五、各项物资的供应及专项分包的具体实施,按相应的各甲供材料、设备管理办法及专项分包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分包单位管理规定

一、分包单位进场前需向监理公司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附录A..0.1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经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二、分包单位应对《项目管理制度汇编》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自觉接受总包单位的管理,并主动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四、及时办理开工报告要求的相关手续;

五、主动按各专业分包的要求对使用材料依据规范要求进行报验及复检试

验,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1、提供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2、需复检的材料及时办理见证取样,送样检测手续;

3、严禁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用于工程; 六、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施 第 23 页

工;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监理的配合下对转序的分项依据规范要求进行工序移交;

2、分包单位有权对移交的工序质量缺陷要求总包单位给予限期处理; 3、工序移交后分包单位未提出意见,则表示接受,经三方签字后生效; 4、认真按相关规范组织施工;

5、分包工序完工后,由监理、总包、分包单位进行工序移交; 七、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负有管理的责任; 1、有权对分包单位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控制;

2、有权对分包单位的违章违纪进行处理及处罚(如:成品保护违章行为、安全保护违章行为等);

3、有权对工程量给予核定认可,没有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对工程量核定签字,监理方不办理认可手续,业主方不给拔付进度工程款。 八、分包资料管理

1、在监理的指导下,对分包分项工程进行分项及检验批的划分,制定分项及检验批计划,

2、分包分项工程完工后10天内向监理依据计划报齐相关分项及检验批报审资料,

3、未按规定上报资料的分包单位,监理有权处予罚款、停付月进度工程款。 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或违反以上规定,除按合同、规范、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现场按以下规定处理:

违反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给予500~2000元罚款;违反第二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罚款;违反第五条给予500~10000元罚款并进行返工;违反第八条给予500~1000元罚款并停付工程款。

第十二章 资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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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则

一、为加强项目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标准、规定和地方有关法规,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资料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它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的依据。

第二部分 资料的内容及范围

一、资料收集的内容及范围

1、文字部份:包括项目报批文件、设计技术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2、图纸:包括建筑、结构、水、电、通风、消防、装饰、电梯等专业图纸。

3、声像资料:包括开工至竣工期间的照片、录像、录音等材料。 4、综合管网竣工测量资料:包括建设单位产权范围内的综合管网地形图和与图纸相对应的综合管网测量成果表。 二、资料收集的要求 (资料收集按合同规定执行)

1、工程立项报批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施工文件、图纸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声像、竣工管线测量资料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收集。

2、所收集的资料一律采用原件,其中除有关政府批文等因情况特殊,仅能收集到一套原件外,其余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图纸等资料均需收集二套原件。

3、资料收集应全面、及时。 三、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

1、资料应按《卷内目录》、以单体幢号为单位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 第 25 页

档,对于若干个栋号共用文件可统一组在某一幢号中,在备注中注明“含XX幢”,或单独组成综合卷。 2、资料的存放

1)、文字资料:一律采用科学技术档案盒按目录顺序存放;

2)、图纸:每张图纸按图面向内、图标露外、规格297x210mm、手风琴式

的原则进行折叠,按专业顺序依次存放在档案盒内。

3)、声像资料:按《包头市城市基本建设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3、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签章手续完备。 4、归档文件资料一律采用国际标准A4纸(297x210mm)。 5、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应及时。 四、资料的利用

1、有关单位必须编制《卷内目录》,以便于查找(格式参照《标准卷内目录》)。

2、凡利用资料均应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并填写《资料借阅登记溥》。

第三部分 管理与职责

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配

备至少一名专职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对于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全部资料,分包应各自负责对分包项目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二、资料应随工程进展及时整理,应按专业系统归类,认真填写,做到字

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真实,且无未了事项,所需表格一律按相关规定所指定的表格。

三、资料应真实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保证完整、准确,必须由各级负责

人进行审核,该加盖公章的应加盖公章。

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对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

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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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单位应将资料管理纳入单位的奖罚制度,对由于管理失控造成涂

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的行为造成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单

位应按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对施工资料进行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资料管理工作。

七、建设单位设臵资料管理人员,按相关规定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立

卷、归档,并配合监理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核查。 八、资料管理人员的职责

1、资料管理人员应熟悉资料管理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以利于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2、资料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做好资料管理工作。 3、资料管理人员应不断学习,将资料管理计算机化管理系统。 九、资料的检查:各单位平时做好资料管理工作,每月由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相关人员协同施工单位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于资料管理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完善,对于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将对其相应的资料管理人员及单位负责人予以处罚。

附件:

1、盛世中心档字( )第 号文件

第十三章 竣工档案编制办法

一、竣工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由各种载体材料记录的文

件材料、竣工图、表和工程声像档案等。具体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综合管网竣工测量档案、声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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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竣工档案包括文字部分和竣工图部分,文字部分包括项目报

批文件、设计技术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文字部分编制要求如下:

(1)、按包头市档字(2003)第***号文件《关于统一使用包头市工程竣工档案标准化卷内目录的通知》所列标准目录收集。标准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或文件,应根据实际情况收集编目。 (2)、组卷以单体幢号为单位。

(3)、标准目录中有“ ”一栏为每卷案卷题名,案卷题名下所列文件为本卷应收集归档的内容及排列顺序。

(4)、文件按顺序收集排列好后,用铅笔在右下角编上页码,单面有字单面编,双面有字双面编(背面编在左下角),没有字的不编号。每卷编号从1开始,按流水号编写。

(5)、编好号后将文件起、止页码填入标准目录中相应位臵,标准目录中所列文件如本工程确未产生的可空出,不影响下一文件的编号。 (6)、若干幢号的共用文件可统一组在某一幢号中,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含XX幢”,或单独组成综合卷。

(7)、每卷厚度不超过4cm,当按标准目录组卷过厚时,可有机分为若干分册,在案卷题名中注明第几分册,每册编号仍从1开始。 (8)、标准目录中“大中型建筑”与“小型建筑”按建筑工程专业的多少形成资料的多少划分,同一建筑工程可同时套用两种类型的目录。 (9)、标准目录应灵活运用,尽量套用。特殊工艺不能套用标准目录的,可考虑单独立卷,另行编制目录。

(10)、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均要求为原件。

三、竣工图:竣工图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中按照所完成的实物所绘制的一

种归档保存的“定型”图样。包括建筑、结构、水、电、通风、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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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电梯等专业的竣工图。

(1)、编制竣工图有三种方法:第一种、凡按图纸施工,无修改变动的(一般只对某几张图纸而言),在新的施工蓝图上加盖竣工图章,由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即可人作为竣工图;第二种、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变更部份不超过图面1/3)后加盖竣工图章,可作为竣工图;第三种、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臵改变及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或变更部份超过图面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加盖竣工图章;

(2)、每张竣工图都必须在适当的位臵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色印泥,盖在原图签的右上方,如果与原图上其它内容相重叠,可在原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并由相关技术人员签字,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x80mm(详附件)。

(3)、竣工图要做到图物一致,修改时要标明修改的依据。修改的方法时

用碳素笔叉改或杠改,不能使用其它类型的笔,不能涂改或刮改。 (4)、每张图纸应按图面向内,图标露外、规格297x210mm、手风琴式的原

则进行折叠(不留装订线)。

(5)、竣工图按单幢号组卷(即所有专业合并组卷),图纸较多时可以分别

按专业组卷,某一专业图纸较多时还可以组成若干分册。图纸顺序应按原有图纸目录顺序排列。

(6)、组完卷后,对每张图纸逐一用铅笔在右下角编上页码,每卷从1开

始。并按规定以新编页码打印图纸目录,并将目录用计算机软盘保存一并提交。目录采用Excel软件打印,格式详附件。打印时字体、字段、行宽、列宽均无限制,每卷目录单独保存为一个文件,保存的文件格式为:文本文件(制表符分隔)

(7)、竣工图应采用新晒蓝图,要求图面清晰、整洁。 第 29 页

四、室外总图工程竣工档案分专业(道路、排水、供水、供电、绿化等)

结合本办法编制。 五、综合管网竣工测量档案

1、综合管网竣工测量档案的内容包括:建设单位产权范围内的综合管网地形图和与图纸相对应的综合管网测量成果表。

2、综合管网竣工测量档案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测绘单位,根据《城市测量规范》(CJJ8-99)、《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1995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档案管理办法》(建设

部令第136号)、《包头市管线工程竣工测绘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市

建字[ ] 第 号)负责测绘产生。

3、测绘成果应按《关于提交综合管网计算机光盘的通知》(包头档字[ ] 号)的规定,刻录成光盘。

4、测绘成果必须经过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建设单位、测绘单位三方现场验收后,签字认可,方可进行移交。 六、声像档案

1、声像档案具体实施按《包头市城市基本建设声像档案管理办法》(市建字[ ]第 号)执行。

2、声像档案包括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期间的照片、录像、录音等材料。 3、各种照片、录像、录音的质量必须经城建档案馆验收认可,方可进行移交。

七、竣工档案装订方法及要求

1、案卷规格:统一采用包头市档案馆制的硬壳纸盒,其尺寸为310mm(高)x220mm(宽)。

2、文字资料统一采用297x210mm(国际标准A4纸),装订采用黑色鞋带 第 30 页

或棉线三孔装订,打结在背面,一切文字资料中不得有金属制件。 3、图纸按要求折叠后依序散装在硬纸盒内(无需装订)。

4、组卷样式为:外壳+封面+扉页+目录+正文+封底,其中外壳、封面、扉页格式详附件,对于移交包头市档案馆的那一套竣工档案不需设封面、扉页。 八、管理与职责

1、施工单位应加强竣工档案的编制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应加强竣工档案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2、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包单位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的全部技术资料进行统一的编制,分包单位应对分包项目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配合总包单位做好竣工档案的编制工作。 3、专业分包单位竣工档案整理

1)由各专业分包单位独立按合同段、栋号并按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经监理审核后独立成册(合同段的共用文件可统一单独组成综合卷); 2)总包单位负责按分部工程汇总专业分包单位的分项及检验批(在总包单位竣工文件相应目录中注明“详见XX册”即可)。 九、验收与移交

1、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竣工档案编制要求提交完整的竣工档案一套,并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有单位协同施工单位对竣工档案质量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修改、补充、直至重做。

2、全部竣工档案应在竣工验收后按合同约定(或包头市档案馆有关规定)最迟不超过1个月,移交包头市城建档案馆和建设单位。

3、竣工档案一式陆套,其中原件两套,复印件四套;原件交一套给包头市档案馆存档,另一套原件及外加三套复印件交建设单位存档,施工单位自留复印件一套。

4、竣工档案移交时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第 31 页

附件:

1、包头档字( )第 号文件;2、竣工图章样式图;3、图纸目录格

式;4、竣工档案“外壳”格式;5、竣工档案“封面”格式;6、竣工档案“扉页”格式;

第十四章 三方工作程序

为圆满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实现本项目的工期、质量与投资目标,经三方研究,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参与建设的业主方、监理方及施工总、分包单位均应自觉执行,在工作中给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 一、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资格审查

1.各施工单位(总包及分包单位)进场之前,应将相应的资质证书、营

业执照复印件送建设方、项目监理部,经审查认可后,项目监理部应以书面形式意见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方可进场。对经审查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监理方有权拒绝其人员、设备进入现场。

2.建设方及项目监理部有权对施工单位施工技能水平、组织管理水平及

其相关人员的上岗证进行审查,对不胜任本项目的管理与施工的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撤换。

3.项目监理部应对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红砖、砌块等)、构配件(如砼预制构件等)、商品砼、成品及半成品(卫生器具、水电产品等)的供应厂家资质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厂家,监理方有权拒绝其产品用于工程。 施工单位用表:A3 分包单位资格报批表 A4 报验申请表 A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第 32 页

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资料审核

1.图纸会审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均应抓紧时间组织各专业人员审查图纸,汇总审查意见。图纸会审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负责整理记录,监理方配合整理形成纪要,纪要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及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生效。

2.项目监理部和施工单位在分阶段工程开工前(根据项目情况,工程桩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饰装修阶段),应对相应图纸再深入学习和审查,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细则,预见薄弱环节和隐患,确立预控措施。 3.当施工单位有变更要求时(有关设计的变更及其它变更)应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监理方在初步审议后向业主汇报。所有变更指令(包括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提出、经设计院同意的变更)必须经业主方和监理方共同签字后方可生效。设计变更由业主方归口与设计院联系办理,并必须有设计人员签认。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审查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并报业主方备案,经项目监理部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应编制总进度计划及施工作业计划报监理方审查,经审批后执行。项目监理部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调整计划,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

施工单位用表: A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A4 报验申请表 A7 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5.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与工程进展同步进行,严禁作假,质量保证资料应提交监理方审查,并留一份供存档,其内容包括: (1)主要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第 33 页

(2)施工试验报告,包括:回填土、灰土、级配砂石、砌筑砂浆、砼及钢材焊接试验等。

(3)砼、砂浆、防水材料试验室配合比通知单。

(4)隐蔽工程及其它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防水试验记录、通水试验记录、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记录等。

单位工程竣工前,资料由总承包单位整理后同时交甲方监理方核查。 有关资料要求见附录:《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内容及要求》。 三、监理会议制度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工程例会(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栋号负责人、五大员、材料员、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参加,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及其它相关人员参加。例会集中讨论研究工程质量、进度、合同等问题,会议内容及决定应形成文字,由项目监理部整理成为会议纪要,并经各方签认后成为正式文件向与会各方发送。 四、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

1.钢材、水泥、砖、砌块、预制桩及其它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供货方应及时向监理方报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方可使用。当对材质有怀疑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复查,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清出现场,不得用于本项目。

施工单位用表:A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2.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自检,并将自检资料送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监理工程师双方应在收到资料后的规定时间组织复查,复查通过方可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当隐蔽工程涉及多个专业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核实各专业情况(实行各专业会签制度),经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施工单位用表:A4 报验申请表

3.基础、主体施工完成,由监理方组织分部验收;单位工程完成,由监 第 34 页

理方组织初验,业主主持竣工验收。每阶段验收由施工单位初验后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签证。

五、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

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完成节点规定时向监理方报送完成工程量,由监理方审核后报业主。

2.工程款的中间支付及竣工结算支付,在施工单位送交工程量清单及要求支付的明细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监理方将进行两个层次的审核。

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实,并与分项、分部工程签证记录进行对照,确认付款的已完工程量。

②根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由投资监理工程师审核支付内容及依据是否正确,并签署支付意见。

经上述两层次审核后的监理支付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交业主方,支付金额及办法由业主决定。

施工单位用表:详计量、变更、签证管理办法附表

六、关于开工与复工

施工单位进场应明确开工时间,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告。工程暂停施工时,应有复工指令方可复工。 施工单位用表: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七、往来文件规定时限

1.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可能的时间尽早提交项目监理部,分阶段施工方案在本部分施工前7天提交监理方。监理方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应在收到之日起10日内书面回复,分段施工方案审查意见在4日内书面回复。

2.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提出,下月施工作业计划在本月25日前提交甲方及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应在2天内以书面意见回复。

3.工程计量报表应于每月25日前提交项目监理部,30日报业主方,项目监理部将审定意见汇入月报。 第 35 页

4.图纸会审一般在收到图纸后15天进行。特殊情况另定。 5.监理部应在当月30日前向业主方报送监理月报。

6.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完成,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内通知项目监理部、甲方,并提交自检资料。

7.监理工程师应在验收后4小时内明确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及时办理隐蔽验收签证。若在验收后2小时内无明确指示,也未在隐蔽验收记录上签字,应视为批准,施工单位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材料到货后,施工单位原则上应于用材前2天,并不得拖延至用材隐蔽后向监理方报送有关材料的质保资料。项目监理部应于1天内并不得延至隐蔽后对核查意见以书面回复,检查合格的可用于工程,检查不合格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8.施工试验提交时间及监理答复期限:

①施工单位应于砼分项施工前3天向项目监理部报送配合比资料,监理方应在1天内书面答复审查意见。

②有关砼砂浆取样送样、试验报告,应在试验报告出来时及时报送,以便即时对分项质量作出结论。

③钢筋接头试验资料最迟应在该分项工程隐蔽前1天提出,监理工程师应于隐蔽验收前书面回复审查意见。

9.已经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的工程量增减,施工单位应于收到正式变更文件的2天内(特殊情况另定)报送监理方,监理方应在收到之日起2天内签署审核意见(特殊情况另定)。

10.施工单位工程桩质保资料应于工程桩验收前7天内向监理报送;监理方在4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基础、主体分部质保资料应于分部验收前10天向甲方、监理方报送,监理方在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单位工程质保资料应于竣工验收前20天向甲方、监理方报送,监理方在1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由施工单位提前10 第 36 页

天向质监站报送。

第十五章 房屋接管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确保项目顺利交付使用,明确房屋接管验收各方应遵守之事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项目部负责牵头组建“接管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接管验收相关事宜。

第三条

验收小组为临设机构,其成员由业主、项目部、物业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在项目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验收小组的主要工程职责为:接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房屋接管验收标准》(ZBP〃30001-90)及其它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房屋的接管验收工作。

第五条

接管验收前各单位均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做好竣工验收前的整改、完善工作,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后的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即进入接管验收程序。

2、建设方负责组织施工方负责编写《房屋使用说明书》,收集、整理《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卡、设备使用说明书,负责组织钥匙的统一编号工作。

3、业主、监理单位、物业公司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接管验收协调、配合工作。

第六条

接管验收:

1、建设方确认验收条件具备后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报送“接管验收通知书”,业主审查有关接管验收准备情况及条件,对具备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验收通知书并约定验收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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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收小组在接到验收通知书后及验收时间表后即正式进入接管验收工作,接管验收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资料接管验收(资料内容主要包括: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卡、设备操作说明书、竣工资料等)。 第二阶段:房屋接管验收:验收小组进行房屋接管验收,并据实填写“接管验收表”。

3、经接管验收合格的房屋,由业主在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接管文件,验收小组在接到文件后7个工作日办理钥匙移交手续。当钥匙按规定移交至代表业主的物业管理公司时,即告接管验收工作完成。接管验收合格后住宅存在的质量缺陷进入保修流程处理。

4、接管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整改意见通知书”交施工单位限期处理,从新进入接管验收程序。

第七条

接管验收各方均应按规定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责,协调、配合做好接管验收工作。

第八条

接管验收工作流程(详附件): 附件:

1、房屋接管验收表;

2、《房屋接管验收标准》(ZBP〃30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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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验收工作流程

竣工验收合格 接管验收准备工作 资料接管验收 不合格 合格 房屋接管验收 不合格 合格 交钥匙 1、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后的整改工作; 2、建设方负责组织乙方、相关单位编写《房屋使用说明书》, 收集、整理《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卡、设备使用说明书,负责组织钥匙的统一编号工作。 3、物业公司、监理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接管验收 协调、配合工作。 1、建设方确认验收条件具备后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报送“接管验收通知书”,业主审查有关接管验收准备情况及条件, 对具备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验收通知书并约定验收时间表。 2、验收小组在接到验收通知书后及验收时间表后即正式进行资料接管验收(资料内容主要包括:住宅使用说明书、工 程质量保修书、保修卡、设备操作说明书、竣工资料等)。 1、房屋接管验收:验收小组分户进行房屋接管验收,并据实填写“接管验收表”。 2、经接管验收合格的房屋,由业主在验收合格2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接管文件 3、接管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整改意见通知书”交施工单位限期处理,从新进入接管验收程序。 1、验收小组在接到业主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接管文件后1个工作日办理钥匙移交手续。当钥匙按规定移交至 代表业主的物业管理公司时,即告接管验收工作完成。,2、接管验收合格后住宅存在的质量缺陷进入保修流程处理。 1、施工单位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做好竣工验收前的整改、完善工作。 2、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即进入接管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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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部分 会议制度 一、定期例会

(一)、监理每周五早上九点整召开定期工地例会,会议由监理主持;参会人员主要是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五大员。会议议程主要是: 1、听取施工单位汇报本周工程完成情况及下周安排;

2、听取各施工单位汇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监理解决的问题; 3、监理对需解决问题予以解决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作相应的安排。 (二)、项目部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上午九点整召开月度工地例会(兼周例会)。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参会人员主要是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五大员,各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专业负责人,现场代表处有关人员;会议议程主要是:

1、听取监理单位汇报本月工程完成情况及下月安排;

2、听取各施工单位汇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代表办解决的问题; 3、项目部对需解决问题予以解决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作相应的安排。 二、临时会议:由项目部视工程情况不定期召开,以解决突发事件或专项问题等。 三、会议要求

1、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由项目部具体通知。

2、工地例会要求各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将本周(本月)工程情况及下周(下月)计划(工程周报格式参照工程月报)提前一天报监理、项目部;临时会议按会前通知要求准备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应提前一天将资料交至项目部。 3、参会部门或人员按会议开始时间准时到场并签到,若不能及时到场或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一天请假,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执行处理。 4、会议时间,一律关闭手机,并遵守会场纪律。 第 40 页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项目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要求、验收规范要求以及合同的约定,影响使用或使用功能不完善、影响观感等施工质量瑕疵。

第三条 项目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保修责任。

第四条 在正常使用下,项目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四)装修工程为2年。 (五)墙面、顶棚、地面为1年。 (六)门、窗及五金件为1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施工单位承担。

第六条 项目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项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有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的义务,也有直接安排组织第三方进行处理的权利。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与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的时间内予以完成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八条 涉及项目较大质量缺陷的鉴定,建设单位有权根据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属质量缺陷的,施工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本项目的保修管理部门为建设单位项目部所属的售后维修部,施工单位可以直接委托其进行质保期的保修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条 在保修期内,因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 第 46 页

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有权向造成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施工单位追偿,费用从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建设单位有追缴的权利。 第十一条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又不委托建设方项目售后维修部进行质保期维修处理的,由建设单位安排组织第三方进行处理的,处予项目维修费用5-10倍的罚款,费用从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扣除。

建设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电 话 电 话

施工单位(签章): 分包单位(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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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光实业集团今典房地产开发公司

项目部编制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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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ll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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