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汇编(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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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突发公共事件类 (4)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4)

医院突发危机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7)

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 (9)

重大突发事件大规模调集应急药品保障方案 (10)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1)

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 (14)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22)

第二部分:医疗、护理及院感应急预案 (24)

医疗技术风险处置与损害处置预案 (24)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预案 (27)

紧急封存患者病历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33)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33)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37)

放射科紧急意外抢救预案 (38)

放射科急危重症患者处理应急预案 (38)

门诊候诊病人突发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39)

门诊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理流程 (40)

门诊部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41)

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处理预案 (42)

门诊部突发事件预警系统 (45)

快速启动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程序和措施 (47)

预约诊疗特殊情况应急预案 (48)

临床应急用血预案 (48)

医护人员发生针刺伤时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0)

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预案 (50)

发生护理差错/事故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1)

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时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2)

患者突然发生猝死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2)

患者发生误吸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2)

患者发生窒息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3)

患者跌倒/坠床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3)

患者发生压疮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4)

患者发生烫伤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4)

用药错误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5)

药物不良反应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5)

患者发生躁动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6)

患者发生精神症状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6)

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7)

患者自杀后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7)

患者外出(或不归)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7)

急诊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8)

药物引起过敏性休克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58)

静脉输液时化疗药物外渗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0)

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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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2)

患者发生静脉空气栓塞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2)

输液过程中出现肺水肿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2)

急性消化道大出血患者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3)

创伤性休克患者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4)

开放性骨折患者的护理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64)

急性心包填塞患者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5)

脂肪栓塞综合征患者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5)

急腹症患者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5)

患者发生引流管脱落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6)

病房发现传染病患者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6)

病房发现确诊或疑似 SARS 患者时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7)

患者发生导管脱落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7)

气管切开使用呼吸机患者脱管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8)

使用呼吸机过程中突遇断电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68)

洗胃过程中洗胃机出现故障时的护理应急预案及程序 (69)

吸痰过程中中心吸引装置出现故障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69)

标本采集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70)

关于封存反应标本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70)

围手术期护理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71)

停电和突然停电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72)

停水和突然停水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72)

泛水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73)

火灾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73)

化学药剂泄漏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73)

有毒气体泄漏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74)

失窃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74)

遭遇暴徒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75)

发生地震的护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75)

医院感染暴发的处置预案 (75)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理预案 (78)

职业安全防护应急预案 (81)

突发职业安全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85)

医疗废弃物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88)

医疗废水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90)

第三部分:后勤、保卫类 (94)

医院医学装备应急预案 (94)

医院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 (95)

医院医学装备故障时紧急替代机制 (97)

医院停电应急预案 (97)

医院配电房发电房紧急事故应急预案 (101)

医院中心供氧系统应急预案 (102)

医院消防应急预案 (107)

医技楼重点部位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108)

医院贵重物品失窃应急处置预案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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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10)

医院供排水系统应急预案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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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突发公共事件类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1. 目的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精神,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医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受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3.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3.1.1 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受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3.1.2 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1.3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3.2 重大事件(Ⅱ级)

3.2.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3.2.2 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2.3 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3.3 较大事件(Ⅲ级)

3.3.1 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3.3.2 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4 一般事件(Ⅳ级)

3.4.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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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他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 医疗卫生救援

4.1 医院卫生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三医院【2013】14号)。

组长:吴天清(院长、副主任医师)

朱世英(党委书记、主治医师)

副组长:张胜(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成员:蒋忠(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罗素华(副院长、副主任护师)

罗衍超(党委副书记、主治医师)

张旭东(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谭建军(纪委书记、副主任医师)

张恒茂(工会主席兼质量控制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周立远(院长助理兼内二科主任、主治医师)

赵英杰(医务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雷晓琼(应急办副主任、副主任护师)

张全顺(应急办副主任)

黄英(应急办副主任)

李春梅(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谌芳(院感科主任、主管护师)

钟敏(大内科主任、内九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尹集东(大外科主任、妇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林荣(门诊部主任、主任医师)

李刚(影像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刘广明(急诊科主任、主治医师)

黄泗霖(内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温春成(内三科主任、主治医师)

戴志辉(内四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周宇(内五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魏来(内七科主任、主治医师)

杨怡(内八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高志文(感染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家珍(重症医学科主任、主治医师)

王琼(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古国君(外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跃(外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姚庆宁(外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莫松全(外四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岳应万(外五科主任、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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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朝奇(外六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许伯林(手术麻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高静虹(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雷永凤(妇科主任、主治医师)

张宁(五官科主任、主治医师)

应军(检验科主任、主管技师)

徐少华(检验科副主任兼输血科主任、技师)

张莉(大外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张春玲(大内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刘桂芳(门诊部护士长、主管护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英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雷晓琼、张全顺、黄英任副主任,分别负责日常工作,应急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应急管理资金汇总、审核等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指导部署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对人员、物资和人员力量进行调配,制订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考核办法,确定应急小组成员。动态掌握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配合上级卫生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制订预防措施,督查落实,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1.1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学救援队”应急医学救援队由吴天清院长任总队长,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应急医学救援工作开展做总体部署,并指挥救援工作的开展。张胜副院长任常务副队长,负责医学救援队日常工作及定期培训、演练活动的开展。应急医学救援队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应急办,赵英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事务性工作。联系电话0816-*******,133********,卫生系统小号65496。

应急医学救援队分专家组、院前救援(现场)组、院内治疗组三组。其中专家组按专业设7个专业类别,院前救援组分3组(创伤组、传染性疾病组、中毒/辐射组),院内治疗设4组(外科组、传染性疾病组、内科组、心理救援组)。

4.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医疗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4.2.1现场抢救

到现场的医疗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清伤、先救重后教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已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转送伤员,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4.2.2.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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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4.2.2.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汇总。

4.2.2.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2.3.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4.2.3.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信息报告和发布

三台县120急救分中心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医院要每曰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 医院内救治

5.1医务科负责协调临床科室的医疗工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护理部负责护理工的协调;党政办负责协助指挥中心进行调度;药械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负责抢救药品、临床检验和影像检查等工作,以各随时急用;总务科、设备科协调准备急救物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后勤保障供应,并积极协同保卫科维护医院抢救工作秩序和治安安全工作。

5.2当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时,应立即通知医院指挥中心。指挥中心通知各级指挥员立即到位,安排全院职工坚守岗位,并迅速组织力量投入抢救工作,妥善安排病员的救治。

5.3当成批伤病员来院后,急诊负责医师迅速做出初步诊断,并确定抢救应急措施,需住院抢救的伤员应立即送入病房,重危病人应重点监护并随时向医院指挥中心汇报情况。

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对全院伤病员作出评估,指导伤病员的治疗,对危重伤病员组织全院专家会诊处理和联系上级专家会诊处理和转院工作,并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医院突发危机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为完善医院突发危机事件新闻发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突发危机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将突发危机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制定本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危机事件是指在医院内部正常工作运行状态下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包括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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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群体性事件及可能致人伤亡的秩序混乱事件等,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较严重的特点。

2. 组织体系

成立医院突发危机事件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医院突发危机事件新闻发布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

2.1 事件调查组:医务科、护理部及事件相关科室负责启动《突发危机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对危机事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收集、调查、分析事件相关信息,统一口径并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

2.2 新闻发布组:宣传科、事件相关科室负责协调各新闻宣传单位对事件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及时消除和化解负面影响;收集、跟踪、分析舆情动态,有针对性的提供事件相关内容及情况,提出宣传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批驳谣言,报告真相。

2.3 后勤保障组:保卫科、设备科、总务科负责做好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保障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3. 预案实施

突发危机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突发危机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由突发危机事件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3.1 事实调查,统一口径。突发危机事件发生后,事件调查组立即调查了解事实真相,收集、整理、分析事件相关信息,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矛盾焦点、医院有无过失等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并通知医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统一口径,确保医院在任何场合、面对任何媒体均按统一口径发表信息。

3.2 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新闻发布组根据事件调查组提供的情况说明,通过官方网站、微博、论坛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引导媒体舆论向利于医院的方向发展。根据事件的发展处理情况,由新闻发言人或院领导指定新闻接访人接受媒体采访,有针对性地安排情况介绍会、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形式,向新闻媒体介绍事件发展处理进展,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对于媒体针对医院突发危机事件的有关歪曲性报道和造谣攻击、诽谤煽动的,要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和途径,做好辟谣和驳斥澄清工作,以正视听。

3.3 情况摸底、媒体沟通。新闻发布组做好到场媒体情况摸底、媒体联络等工作,将可能到访媒体记者及其主管领导信息充分收集,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与媒体事先沟通,争取媒体对医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3.4 安全防范、现场维稳。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现场安全防范及保卫布置工作,维持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保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包括与公安部门联系汇报、保安人力安排、相关录像监控调取留存等。

4. 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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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及时准确。新闻发布既要争取发布时效,又要确保信息准确。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卫生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和恐慌时,应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发布已确认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

4.2 把握适度。新闻发布既要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又要讲究策略,认真策划,循序渐进,确保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突发卫生事件信息的发布要适时、适度,要有助于公众对事件的了解。

4.3 严把突发危机事件新闻报道各环节。报道的新闻稿必须经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领导批准后在新闻媒体发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信息报道。

4.4 严明突发危机事件新闻宣传责任。凡是与宣传报道工作有关的部门或个人都要切实增强突发事件新闻宣传的责任意识,强化管理,对因沟通不及时或组织不得力等造成重大失误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

为确保突发应急事件(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处理,保证药学服务质量及医疗救护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请遵照执行。

1、成立突发应急事件药事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有24小时联系方式,确保随时联系,随时到位。将药剂科其他工作人员作为预备队,常备联系方式,随时听从突发应急事件药事管理小组的命令。药剂科各部门服从组织安排,无条件院内调剂支援(人员、药品)。遇有突发应急事件启动以后药剂人员必须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开展工作,各药师都要积极主动、灵活机动采取措施,积极参与抢救工作。

2、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按照医院的统一部署,组长或副组长负责立即通知小组所有成员待命,小组成员按要求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并开通通讯联络工具保持通讯畅通;根据突发应急事件的特性保证其相应药品的供应,各部门无条件优先支援(先调拨后结算)。

管理小组成员有义务责任随时了解各种事件的发生及发展情况,先行备好一定数量的应急药品以供使用。

3、建立突发事件急救药品目录,保证做到急救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贮备药品应适时更换、补充,确保质量和数量。

4、急救储备药品应在库房里专门存放、标识清楚、通风良好、通道应保证在发生任何突发事件时都便于出入。

5、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急救药品的领发补充手续应从简,以方便、快捷、高效为原则。

停电状态下,各药房、药库起用应急灯,保证照明,保证药品的供应。

如果发生电脑瘫痪(如停电超过15分钟),应密切与财务科合作,立即启动手工划价(由药剂科调剂人员根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价格或盘点表药品价格划价)。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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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医院突发应急事件领导小组同意,对住院患者和急救患者,可先用药后交费;对普通门诊患者,采取手工划价,交费后用药,有特殊情况随时请示突发应急事件药事管理小组。

6、建立突发事件发生急救药品的后续补给网点,做好急救药品的外部补给工作。同药品配送企业建立长期固定的协约关系,采购员应熟记各药品配送企业送货人员的联系电话,签约单位保证在急需时按要求组织急救药品的补给。

7、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类别等不同灵活应对,无论如何,必须保证患者安全、合理的用药,确保对突发应急事件的解决。

8.突发事件处理后应按照应急药品目录及时补充药品,做好储备,以备以后突发事件之需。

重大突发事件大规模调集应急药品保障方案

为满足突发应急事件(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药品供应保障,保证药学服务质量及医疗救护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应急药品保障方案。

一、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大规模调集应急药品保障供应小组,其主要职责如下:

1、从多渠道获取药品信息,进行市场信息的追踪;并根据医院制订的治疗指南或专家组意见做基本采购计划,写明药品的名称、疗程、用量、金额、预计接受治疗的人数,需要考虑药物治疗方案之间的相互替代性。在采购过程中保证紧缺药品供应。

2、与实力雄厚的医药公司签订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用药品保障供应合同。根据采购计划和药品库存情况及时与医药公司联系,采购足量的应需药品。

3、在主要医药公司采购不到的药品,由专人到其他医药公司采购。

4、在采购的药品未到之前,如有药品短缺,应及时向其他医院借调,如其他医院也缺货,则由药品采购负责向周边的市、县、镇医院借药。

5、通过媒体积极呼吁社会捐赠急需药品。

二、药品供应方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以最短的时间赶到目的地待命,根据事件性质查明原因后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程序进入状态。

1、根据事件拟定供应品种、数量、规格,迅速从药房、药库调剂集中交给使用者,并办理好有关手续,特殊情况可先给药后补办手续。

2、需用大批量的药品由药品采购员迅速通知有关医药供应厂商或从其它医院调拨,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进购。

3、所有药剂科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安排加班完成任务,在突发事件期间全天待命、随叫随到,保持通信畅通,实行值班制度,待事件结束后才能撤离岗位。无故不到者按医院有关规定从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依规处理。

三、成立紧急药品调剂组。组成人员为门诊西药房、门诊中药房、住院药房组长和值班人员,必要时可以增加加班人员,满足药品调配需要。药品调剂组主要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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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所在班组日常药品的调剂工作,执行其他与调剂相关的临时性任务。

2、为临床提供用药信息,组织本组人员积极调配处方,向患者开展用药咨询和合理用药宣传工作。

四、成立临床药学组:负责突发事件中药物信息、临床药学和药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1、及时收集整理药物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向临床传递合理用药信息。

2、ADR监测、报表的收集和上报,反馈信息。

五、药品质量控制组:由药剂科药库管理员负责,其工作包括:

1、采购药品、捐赠药品质量控制。

2、外购、捐赠药品药检报告单的查验。

3、对捐赠药品查验每批次的质检报告和效期。

六、突发事件后遗留问题的办理

1.突发事件过后,相关药品应由经手人及时分类办理有关出入库及使用手续,电脑程序及时调整,并做好记录,原则上谁经手谁负责。

2.及时完成对突发事件应对总结,并完善相关关制度、程序。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进一步规范报告程序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 工作原则。

2.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院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理。

2.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医院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确定的职责对我县的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3. 食物中毒事件分级

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等因素,将食物中毒事件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三级。

3.1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

3.1.1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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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3.2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

3.2.1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3.2.2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食物中毒事件。

3.3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Ⅲ级)

3.3.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3.3.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食物中毒事件。

4. 组织机构与职责

4.1 三台县人民医院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4.1.1 发生重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后,三台县人民医院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三台县人民医院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吴天清担任组长;党委部书记朱世英、副院长张胜、罗素华担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急诊科、内科、总务科、保卫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成立应急小分队,队长由医务科主任赵英杰担任,成员由医务科、急诊科、护理部、内科、总务科、保卫科相关人员组成。

4.1.2 主要职责是收集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理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种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2 应急处理程序及法律责任

4.2.1 医务人员凡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2.2 领导小组对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后,责成院感科、保卫科调查核实,并按照报告程序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4.2.3 院感科、保卫科及医务科应积极协助县疾控中心和执法监督所负责违法证据的收集,食物中毒事故的控制,参与流行病学调查,负责食物中毒情况的汇总、分析和报告。

4.2.4 应急小分队随时作好救护准备,做到信息畅通,随叫随到,并做好救护物资、器械、药品等的准备工作。

4.2.5 医院随时保证有足量的床位收治中毒病人。

4.2.6 行政责任:对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隐报、瞒报或不按时报告造成后果的,将依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 信息报送

5.1 责任报告人包括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

5.2 报告时限:食物中毒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物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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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5.3 报告程序: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应急办。

5.4 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

5.5 报告内容

首次报告: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责任报告人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食物中毒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6. 信息的通报与发布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布,市及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布任何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信息。

7.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医疗机构对群体性就诊现象要及时分析原因,怀疑是食物中毒的要立即组成临床诊断、救治小组,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每一个收治的病人都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做出相应的临床诊断,做好病例记录。食物中毒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任何医疗机构不得随意作出诊断和向社会擅自公布。

三台县人民医院食物中毒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吴天清(院长)

副组长:张胜(副院长)罗素华(副院长)

组员:赵英杰(医务科、应急办主任)

李春梅(护理部主任)

刘广明(急诊科主任)

钟敏(大内科主任)

成元志(总务科主任)

曾滨兵(保卫科主任)

应急小分队队长:赵英杰(医务科、应急办主任)

应急小分队成员:应急办、医务科、急诊科、护理部、内科、总务科、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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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地震、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医疗救援工作能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参照《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灾害事故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4. 灾害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4.1 因人员变动,调整卫生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三医院【2013】14号)

组长:吴天清(院长、副主任医师)

朱世英(党委书记、主治医师)

副组长:张胜(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成员:蒋忠(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罗素华(副院长、副主任护师)

罗衍超(党委副书记、主治医师)

张旭东(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谭建军(纪委书记、副主任医师)

张恒茂(工会主席兼质量控制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周立远(院长助理兼内二科主任、主治医师)

赵英杰(医务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雷晓琼(应急办副主任、副主任护师)

张全顺(应急办副主任)

黄英(应急办副主任)

李春梅(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谌芳(院感科主任、主管护师)

钟敏(大内科主任、内九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尹集东(大外科主任、妇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林荣(门诊部主任、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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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影像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刘广明(急诊科主任、主治医师)

黄泗霖(内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温春成(内三科主任、主治医师)

戴志辉(内四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周宇(内五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魏来(内七科主任、主治医师)

杨怡(内八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高志文(感染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家珍(重症医学科主任、主治医师)

王琼(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古国君(外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跃(外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姚庆宁(外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莫松全(外四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岳应万(外五科主任、主治医师)

陈朝奇(外六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许伯林(手术麻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高静虹(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雷永凤(妇科主任、主治医师)

张宁(五官科主任、主治医师)

应军(检验科主任、主管技师)

徐少华(检验科副主任兼输血科主任、技师)

张莉(大外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张春玲(大内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刘桂芳(门诊部护士长、主管护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英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雷晓琼、张全顺、黄英任副主任,分别负责日常工作,应急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应急管理资金汇总、审核等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指导部署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对人员、物资和人员力量进行调配,制订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考核办法,确定应急小组成员。动态掌握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配合上级卫生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制订预防措施,督查落实,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2 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学救援队(通知2013.

5.13应急办)

(一)专家组:16人

组长:张胜(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蒋忠(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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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华(副院长、副主任护师)

罗衍超(党委副书记兼党政办主任、主治医师)

张旭东(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谭建军(纪委书记、副主任医师)

张恒茂(工会主席兼质量控制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周立远(院长助理兼内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赵英杰(医务科主任兼应急办主任、副主任医师)

成员:林荣(门诊部主任、主任医师)

钟敏(大内科主任兼内九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尹集东(大外科主任兼妇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李刚(影像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谌芳(院感科主任、副主任护师)

应军(检验科主任、主管技师)

陈芳(消毒供应管理科主任、主管护师)

各位专家在专家组组长统一领导下,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学救援工作,在各自专业范围内指导各专业组开展院前救援、院内治疗及心理救援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专家应积极掌握应急医学救援前沿进展,定期组织应急医学救援队成员培训,提高应急医学救援队医护人员救援水平。

(二)院前救援(现场)组:10人

组长:林荣(门诊部主任、主任医师)

副组长:李春梅(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成员:尹集东(大外科主任兼妇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刘桂芳(门诊部护士长、主管护师)

黄泗霖(内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杨怡(内八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高志文(感染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莫松全(外四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刘广明(急诊科主任、主治医师)

李妍(急诊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院前救援组分3组:创伤组、感染性疾病组、中毒/辐射组,根据应急事件规模,派出相应规模的院前急救应急小组开展院前急救。

1.院前创伤救援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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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生

姚庆宁(外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唐协林(外三科副主任、主治医师)

莫松全(外四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陈朝奇(外六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2)护士

刘桂芳(门诊部护士长、主管护师)

李妍(急诊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编组及应急值班表由院应急工作办公室统一编排,另文通知。

2.院前感染性疾病救援组成员

(1)医生

高志文(感染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2)护士

程蜀秋(急诊科护师)

兰玉清(急诊科副主任护师)

编组及应急值班表由院应急工作办公室统一编排,另文通知。

3.院前中毒/辐射救援组成员

(1)医生

张胜(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谭建军(纪委书记、副主任医师)

温春成(内三科主任、主治医师)

杨怡(内八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李刚(影像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杜大赟(CT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祝青(普放科主任、主治医师)

赖钰明(内八科主治医师)

(2)护士

李小蓉(影像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邓颖春(内四科护士长、护师)

赵美容(内八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编组及应急值班表由院应急工作办公室统一编排,另文通知。(三)院内治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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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病区设在三台县应急医院(涪东分院),设立3个病区,住院医生及护士主要由相应病区原配套人员承担,医院另设应急救援院内治疗组医护人员按事件规模充实应急救援病区,成员名单如下:

1.外科治疗组成员

(1)医生

尹集东(大外科主任兼妇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古国君(外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跃(外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杨松运(外四科副主任、医师)

岳应万(外五科主任、主治医师)

许伯林(手术麻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张宁(五官科主任、主治医师)

(2)护士

张莉(大外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周小凤(外一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解青兰(外二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罗静(外三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王飞凤(外四科护士长、护师)

周利民(外五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李娟(外六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2.传染性疾病治疗组成员

(1)医生

赵英杰(医务科主任兼应急办主任、副主任医师)

杨勇琼(感染科主治医师)

徐辉(感染科医师)

(2)护士

张春玲(大内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

张红英(感染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3.内科治疗组成员

(1)医生

周立远(院长助理兼内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钟敏(大内科主任兼内九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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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志辉(内四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周宇(内五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魏来(内七科主任、主治医师)

何峰(内九科副主任、主治医师)

潘东川(内九科副主任、医师)

王家珍(重症医学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琼(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1)护士

吴文雯(内二科护士长、护士)

叶白琼(内三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蒋莉(内七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吴彩苗(内九科护士长、护师)

4.心理救援组成员

(1)医生

黄泗霖(内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2)护士

刘素容(内一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四)物资保障

医院设备科为应急医学救援提供物资及医疗设备保障,根据事件规模从以下科室紧急抽调医疗设备。

1.救援车辆

由急诊科提供120车辆10台。

2.心电监护仪

由内科病区提供5台、外科病区提供5台,如有需要儿科心电监护仪由儿科病区提供2台。

3.呼吸机

由内科病区提供5台、外科病区提供5台,ICU提供5台。

4.其他

移动超声诊断仪、移动X-ray诊断仪由影像科提供。

所有人员抽调及设备借用均由院应急办统一部署,由医务科、护理部及设备科安排实施。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应急医学救援工作开展,注意在日常医疗服务中培养本科室应急医学救援队成员及其他医务人员的应急医学技能,以训带练,培养一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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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过硬的应急医学救援队。

三、工作职责

应急医学救援专家组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救援支持;院前救援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应急处置和院前急救;院内治疗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中伤病员的院内救治和康复治疗。

四、日常管理

应急医学救援队的日常管理由常务副队长及院应急办统一管理,各专家、队员所在职能科室负责日常的培训和管理,各科室制定应急机动队员执行任务时的日常工作交接、调休等具体管理事务。

五、指挥调度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医学救援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由院应急医学救援队队长负责统一调度,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应急队伍的任何一组人员或应急机动队下达指令。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科室要及时通知本科室应急医学救援队成员,要求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若有队员退休、外出进修等情况,请及时调整充实队员并报院应急办备案。

(二)各有关科室要严格要求各位队员,并全力支持他们通过开展日常专业技术工作及各种培训和演练等措施,不断提高应急救治的技术水准。

4.3 医疗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3.1 医疗救援应急分级响应: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

4.3.1.1 Ⅰ级响应

4.3.1.1.1 Ⅰ级响应的启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Ⅰ级响应:院内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4.3.1.1.2 Ⅰ级响应行动。接到医院各科室关于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报告后,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应立即启动,组织专家到现场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等措施,及时向市县卫生局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医院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4.3.1.2 Ⅱ级响应

4.3.1.2.1 Ⅱ级响应的启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Ⅱ级响应:院内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4.3.1.2.2 Ⅱ级响应行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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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同时,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并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3.2 现场抢救。医疗救援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的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3.3 疏散和转送伤员。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疏散和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4.3.3.1 当灾害事故发生时,病区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并首先组织患者和现场人员疏散和转移。对于能够自主行动的患者、在他人协助下能够行动的患者、不能自主行动或者由于病情严重不能够移动的患者,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疏散、转移,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将患者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后,要加强看护,避免精神病患者逃跑。

4.3.3.2 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4.3.3.3 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汇总。

4.3.3.4 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3.3.5 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4.3.3.6 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4 信息报告和发布。在院内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灾情信息,包括人员伤亡、抢救、疏散、转移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和县卫生局。

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要每日向市县卫生局或疾病控制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院部党政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

4.3.5 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由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县卫生局。

4.4 医疗救援的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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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lj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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