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如何预防和处置劳动保障突发事件

更新时间:2023-11-01 09:2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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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如何预防和处置劳动保障突发事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与转型期的发展相一致,我国已进入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高发期,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聚集成为了现阶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一个重要特征。而近年来各地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呈上升趋势,对当地政府的管理和社会秩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因此,积极预防和正确处臵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已成为了做好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对各级政府提高管理能力的一项严峻考验,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亟待引起高度重视。

一、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特点

劳动保障突发事件是指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即因劳资矛盾突然引发的30人以上的上访、罢工、游行示威、阻塞交通、围堵政府机关、破坏公共设施或对社会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以及虽不足30人但案情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紧急事件。通过工作实践,目前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具有如下特点:

(一)参与人数多。参与突发事件的劳动者期望通过不断扩大人员规模来扩大事件的社会影响,动不动就是成百上千人,以期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更大重视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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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发量大。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数量近年来都维持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例如我区2007年发生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数量是26宗,平均每两个星期发生一宗。频发的突发事件,影响了劳动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预计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案发量也难以大幅度下降。

(三)表现形式多样,行为激烈。大部分的劳动者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打闹大解决”的心理,在个别人的煽动下,通过集体上访、罢工、跳楼、跳江、阻塞马路(甚至国道)、在建筑工地拉闸断电等极端的甚至是违法的方式来对政府施加压力,或者滥用宣传媒体来扩大影响。

(四)案件类型主要是追讨欠薪。劳动保障突发事件主要集中在劳动者追讨工资或加班费,以建筑工人追讨工资以及租赁厂房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的案件为多。去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也集中爆发了一些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突发事件。

(五)组织化程度高。劳动保障突发事件都有一个酝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往往有人在幕后煽动和策划,组织化色彩日趋浓厚,尤其是那种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更是如此。我区某建筑工地甚至还出现了雇用黑社会人员冒充劳动者追讨欠薪的群体性事件。

(六)调处难度大。上访群众要求解决的一些问题和矛盾,或是历史遗留问题,或是缺乏政策、法律依据,处理起来比较棘手。有的存在着“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错误认识,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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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于部门接待,要求接见的领导层次越来越高,甚至越级上访,化解难度大。例如我区部分早年转制的水运企业职工,由于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已离开企业,一直没有参加社保,企业也早已不存在,他们提出承认当年企业工龄的要求由于不符合社保政策而无法得到支持,因而长期到各级各部门不断上访。

二、引发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主要因素

(一)用人单位法制观念缺位。虽然《劳动法》已颁布实施十多年,《劳动合同法》也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但是还是有相当部分企业因为各种原因违反各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拖欠工资、长期超时加班、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为员工参保等侵害劳动者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些违法行为必然会引起劳动者的不满,劳资矛盾经过日积月累一旦发生冲突就很容易会引发劳动保障突发事件。

(二)劳动者思想观念滞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劳动者思想观念尚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的靠政府解决工资、就业等一切问题的传统观念,受“不闹白不闹,闹了不白闹”及“找企业不如找政府、找政府不如堵马路”等错误思想左右,守法意识薄弱,缺乏以法维权、运用合理手段和方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往往采取过激的形式,给政府施加压力。

(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突出表现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欠薪企业实行的监控“有规定、无处罚;有职责、无手段”,对企业主的惩罚更是块软肋,不能有效制止企业的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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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难以及时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而且,现行法律的仲裁、诉讼、行政处理周期长,导致劳动者不愿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从而劳资矛盾进一步恶化、升级而引起突发事件。例如租赁厂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但以现行的法律法规缺乏强有力的清理欠薪的依据,依法处理除了时间长以外,还不一定能拿到应得的工资,迫使劳动者不得不采取极端行为讨要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基层劳动监察力量薄弱。目前,基层劳动监察机构作为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第一道防线,由于各种原因人员配备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因此,在当前劳资矛盾比较尖锐的情况下,基层劳动监察机构只能是“事后救火”,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难以做到“事前监测”,使许多劳资矛盾不能及时消灭在萌芽之中,日积月累从而导致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积极预防劳动保障突发事件

由于在劳动保障突发事件中,劳动者人数众多,行为激烈,调处难度大,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秩序,成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绊脚石。因此如何针对当前劳动保障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积极预防和减少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发生,已紧迫而明显地摆在我们的面前。主要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畅通信访渠道。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在解决劳资矛盾中不仅具有预警作用,同时也有释放和化解的功效。因此,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劳动保障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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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事件中的作用,通过开通劳动保障电话热线、设立政务网邮箱以及专门信访机构等方式,确保劳动者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举报投诉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且,不分案件大小,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化解劳资矛盾。

(二)建立预警机制。一是建立用人单位的工资监控机制。多想办法通过各种途径切实了解企业每月的工资支付情况,对企业拖欠工资的行为及时作出预警,提前介入处理,减少长时间、巨额欠薪情况的发生,从而降低案件处理的难度,减少因为欠薪引发的劳动保障突发事件。二是建立长效的不稳定因素监控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及时排查、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常对工资监控的数据以及劳动者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情况进行整理,发现问题的及时处理,使劳资矛盾消灭在萌芽中。

(三)加强执法工作。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维权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的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的用人单位,坚决依法严肃处理,以罚促改,有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矛盾累积。

(四)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以及处理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操作规程,以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二是要在国家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针对在处理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中的难点问题,制定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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