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安办93号)
更新时间:2023-10-13 20:27:02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川安办?2008?93号
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乐山市、宜宾市、广安市、雅安市、眉山市人民政府,各煤监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
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连续发生,特别是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煤层的矿井多次发生突出事故,损失巨大,暴露出我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工作还存在不足。为进一步加强突出矿井的管理,确保防突措施到位,现对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管工作
瓦斯事故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威胁巨大,必须下大力气切实加以整治。瓦斯灾害严重的地区在抓好煤矿安全常规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1、督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完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机构,确保防突工作责任落实。凡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防突实施队伍。防突专门管理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煤矿安全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专业防突实施队伍操作人员是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督促煤矿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2、严格实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交换图制度,确保“抽掘采”平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交换图制度,督促煤矿企业如实填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瓦斯地质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瓦斯抽采系统布置图和瓦斯超限断电控制图,及时上报和交换。
3、进一步抓好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把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不断推向落实。凡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必须纳入市或县“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实施重点监管和瓦斯治理。要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治理瓦斯灾害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形成瓦斯治理长效机制。
4、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措施。有条件开采保护层的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无条件的,优先选择布置超前岩巷,对突出煤层实施穿层钻孔网格预抽等区域性防突措施,突出煤层瓦斯预抽达标后方可进入煤巷施工。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各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措施的落实。
—2—
5、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管理制度,规范定期和动态检查煤矿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的行为,对措施制订、实施、修改、完善、创新和效果检查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科学管理。
二、严格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我省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煤层分布较为广泛,尤其是泸州矿区的C19煤层、乐山雅安眉山矿区的K7煤层、宜宾矿区的K2+3或B2+3、C8煤层以及华蓥山矿区的K1煤层等,随着开采深度加大,加之汶川特大地震导致区域构造地质变化的巨大影响,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规律更加难以把握,对此必须采取全面预防措施,严格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各地要立即督促瓦斯等级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而未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的矿井,认真做好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1、立即对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进行清理,凡是在采掘过程中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层即为突出煤层;对已出现过瓦斯动力现象的矿井,或是开采深度已达到相邻矿井始突深度的矿井,要督促煤矿企业立即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要按程序做好突出矿井申报审批工作。
2、对于事故矿井,经事故调查组分析确定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事故类型结论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通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按程序认定该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并告知
—3—
该煤矿企业。
3、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煤矿企业自愿认定其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可不再申请鉴定,直接向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审批申请。
4、突出危险性鉴定必须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机构提交报告后,煤矿企业应及时向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审批申请。
三、狠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要认真组织,务必在今年四季度内完成辖区内煤与瓦斯突出的鉴定,做到应鉴尽鉴,不留死角。对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矿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等有关规定严格监管,全面落实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有效控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对应该鉴定而没有鉴定的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将从严追究有关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煤矿企业应该申请鉴定而不申请鉴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一律按蓄意违章指挥追究责任。
二○○八年十月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煤矿 瓦斯 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6日印发 经办人:顾春阳
—4—
电话:86630387 (共印50份)
正在阅读:
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安办93号)10-13
2014年秋季新版新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学期3.1.1、一元一次方程教案701-28
给所有07级要开始写论文的孩子们03-03
浅谈企业管理者的素质12-03
LED电子屏招标公告07-20
在决胜创文中彰显教育的责任担当(中心学校表态发言稿)11-10
《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和《浙江省印刷和包04-14
探寻农村小学减负提质之路03-07
- 多层物业服务方案
- (审判实务)习惯法与少数民族地区民间纠纷解决问题(孙 潋)
- 人教版新课标六年级下册语文全册教案
- 词语打卡
- photoshop实习报告
- 钢结构设计原理综合测试2
- 2014年期末练习题
- 高中数学中的逆向思维解题方法探讨
- 名师原创 全国通用2014-2015学年高二寒假作业 政治(一)Word版
- 北航《建筑结构检测鉴定与加固》在线作业三
- XX县卫生监督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小学四年级观察作文经典评语
- 浅谈110KV变电站电气一次设计-程泉焱(1)
- 安全员考试题库
-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稿征求意见提纲
- 教学秘书面试技巧
- 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水利工程概论论文
- 09届九年级数学第四次模拟试卷
- 瓦斯
- 防治
- 突出
- 紧急
- 加强
- 通知
- 关于
- 工作
- 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