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检查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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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检查验收方案

及工作用表

为实现《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2〕41号)中提出的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推动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在第一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工作基础上,2009年3月,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通知》(残联【2009】55号)。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培育活动,提高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水平,做好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检查验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验收目的

(一)通过检查验收,了解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培育活动开展情况,收集资料,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二)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分析比较,总结推广农村地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先进经验,促进和加强横向交流,推动培育活动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探索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资源整合、协同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使各类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的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

二、检查验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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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验收对象为申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的县或县级市。

三、检查验收标准

依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工作标准》制定检查验收评分表,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评分表总分为100分,附加分5分。总评分达到85分,结果为达标;总评分不足85分但达到70分以上,整改后可提出第二次检查验收申请;总评分不够70分,结果为不达标,取消候选资格。

四、检查验收方式

由检查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五、检查验收程序

检查验收工作分为自评、复评、审核和认定四个阶段: (一)自评阶段:各候选示范县(市)按照复评工作流程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育活动领导小组上报材料,申请复评。

需上报的材料应包括:候选示范县(市)自查报告及自查评分表(注明总分)、县(市)基本情况表、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调查表、乡镇及乡镇卫生院调查表、村及村卫生室调查表、社区康复协调员调查表、残疾人入户调查表、残疾人康复服务电话问询记录表等。

(二)复评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要成立由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社区康复专家等组成的检查验收组。检查验收组依据《全国残疾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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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康复示范县(市)工作标准》和本方案,严格按照复评阶段的工作流程,对辖区内的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候选示范县(市)进行复评。对复评达标后的候选示范县(市、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整理汇总相关材料上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需上报的材料应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行审核的请示、对辖区内候选示范县(市)检查验收评分表(注明总分)、县(市)基本情况表、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调查表、乡镇及乡镇卫生院调查表、村及村卫生室调查表、社区康复协调员调查表、残疾人入户调查表、残疾人康复服务电话问询记录表、检查验收意见表等。(复评工作流程见附件1)

(三)审核阶段: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省上报的复评材料进行核查,组织检查验收组进行实地抽查。

(四)认定阶段:根据自评、复评与审核结果,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对培育活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经检查验收达标的县(市),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将授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称号。

附:1. 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复评工作流程

2. 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检查验收工作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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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复评工作流程

一、听取汇报

听取候选示范县(市)培育活动领导小组情况汇报,召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参加的座谈会。

二、查阅相关资料

(一) 候选示范县(市)汇报材料。 (二) 候选示范县(市)自查验收报告。 (三) 候选示范县(市)自查验收评分表。

(四) 将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文

件。

(五) 将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区

域卫生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文件。

(六) 制定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的实施方案和具体

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的文件。

(七) 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培育活

动领导小组,将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的文件。

(八) 制定优惠政策,保障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扶助

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的文件。

(九) 成立县(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文件。

(十) 制定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督导检查工作的

相关记录、材料。

(十一) 乡镇设专人分管残疾人康复工作、村委会配备社区康复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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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员的相关文件。

(十二) 县(市)财政按照辖区覆盖人口安排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

工作经费并全部用于社区康复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一类地区每人每年不少于0.30元、二类地区每人每年不少于0.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年不少于0.15元)。

(十三) 成立县(市)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

残疾、智力残疾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专家技术指导组,对基层开展技术指导的文件、材料。

(十四) 成立县(市)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

残疾、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站,发挥技术示范、咨询转介等作用的文件、材料(仅限一类、二类地区)。

(十五) 乡镇卫生院设置康复室,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的

文件。

(十六) 关于人员培训的相关文件及培训通知、培训记录、试卷等

材料。

(十七) 县(市)培育活动领导小组开展调研,进行农村残疾人社

区康复工作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材料。

(十八) 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基本情况表,核查残疾人受

益与服务情况。

(十九) 其它文件、材料。

三、实地考察

(一) 实地考察2个县(市)级技术指导中心,2个乡镇,每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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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1个乡镇卫生院、1个村,每个村考察1个村卫生室、1个残疾人康复站,并走访2户残疾人家庭(其中2个县级技术指导中心由检查验收组随机抽取,1个乡镇由当地推荐,另1个由检查验收组随机抽取,所走访的残疾人家庭要为不同类别的残疾人)。

(二) 查阅乡镇材料 1. 工作情况文字材料; 2. 残疾人名单及联系电话;

3. 残疾人康复需求与康复服务档案,核查残疾人受益与服务情况。

(三) 查阅村委会材料 1. 工作情况文字材料;

2. 残疾人康复需求与康复服务档案,核查残疾人受益与服务情况。 (四)电话查访

查访20名残疾人康复服务情况(由检查组从残疾人名册中随机抽取确定查访对象)。

(五)召开检查验收组座谈会,讨论反馈提纲。 (六)与候选示范县(市)培育活动领导小组反馈座谈。

(七)根据核查的实际情况,填写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检查验收评分表和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检查验收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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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检查验收工作用表 一、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基本情况表

县(市)残联(公章) 年 月 日

示范县总人口 万人 所辖乡镇数 个、行政村数 个 (市) 基本情况 上一年GDP 亿元 上一年财政收入 亿元 (以下数字为经摸底调查实际掌握数) 残疾人 残疾人总数 人,其中: 基本情况 视力残疾 人, 听力残疾 人,言语残疾 人, 智力残疾 人,肢体残疾 人,精神残疾 人 (以下数字为经摸底调查实际掌握数) 有康复需求残疾人 人,康复需求筛出率 %, 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人数 人,建档率 %, 视力残疾:白内障患者 人,手术 人,手术率 %; 低视力患者 人,验配助视器 人,验配率 %; 残疾人 盲人 人,定向行走训练 人,训练率 % 康复需听力残疾:聋儿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求与服智力残疾:智残儿童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务情况 成年智残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肢体残疾:肢体残疾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需装配假肢 人,已装配 人,装配率 % 精神残疾:精神病患者 人,应服药 人,实际服药 人, 服药率 %,监护 人,监护率 %, 病情稳定的患者 人,显好率 %,参与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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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含就业、农疗、娱疗等) 人,参与率 %; 孤独症儿童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辅助器具:有辅助器具需求 人,配置辅助器具 人, 配置率 % 康复服乡镇卫生院 个,其中设立康复室的 个,康复室设置率 %;务设施建立社区康复站的行政村 个,其中配备康复器材的社区康复站情况 数 个;开展娱疗、农疗和日间照料等康复活动的康复站 个。 二、县级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调查表 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名称 是否有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机构及□是 人员 名 人员 是否承担过社区康复人员培训 是否有康复人员培训记录 是否对基层进行指导 是否开展咨询转介服务 是否开展机构内的残疾人康复服务 三、乡镇调查表 乡镇名称 基本情况 人口 人,行政村 个 (以下数字为经摸底调查实际掌握数) 残疾人 残疾人数 人,其中: 概况 视力残疾 人,听力残疾 人,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8—

言语残疾 人,智力残疾 人, 肢体残疾 人,精神残疾 人 康复(以下数字为经摸底调查实际掌握数) 需求康复需求人数 人,建立服务档案人数 人, 及服视力残疾:白内障患者 人,手术 人,手术率 %; 务情 低视力患者 人,验配助视器 人,验配率 %; 况 盲人 人,定向行走训练 人,训练率 % 听力残疾:聋儿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智力残疾:智残儿童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成年智残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肢体残疾:肢体残疾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需装配假肢 人,已装配 人,装配率 % 精神残疾:精神病患者 人,应服药 人,实际服药 人, 服药率 %,监护 人,监护率 %, 病情稳定的患者 人,显好率 %,参与社会生活(含就业、农疗、娱疗等) 人,参与率 %; 孤独症儿童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辅助器具:有辅助器具需求 人,配置辅助器具 人, 配置率 % 建站卫生院是否设置康复室 □ 是 □ 否 情况 辖区内社区康复站 个 是否有专门人员分管残疾人康复工作 社区康复协调员配备情况

□ 是 □ 否 辖区内社区康复协调员数 人 —9—

是否开展康复知识普及 是否开展残疾人康复转介服务 四、乡镇卫生院调查表 乡镇卫生院名称 是否有康复室 是否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 是否开展精神病人的医疗服务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人 □ 否 □ 是 人 □ 否 是否接受过残疾人社区康复培训 □ 是 □ 否 是否开展咨询转介服务 五、乡镇社区康复站调查表 社区康复站名称 是否配备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和□ 是 □ 否 辅助用具 是否配备康复知识普及读物 是否开展康复知识、技能培训 是否开展农疗、娱疗和心理疏导 是否提供日间照料和转介服务 六、村及村卫生室调查表 村名称 基本情况 人口 人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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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字为经摸底调查实际掌握数) 残疾人数 人,其中: 残疾人 视力残疾 人,听力残疾 人, 概况 言语残疾 人,智力残疾 人, 肢体残疾 人,精神残疾 人 康复(以下数字为经摸底调查实际掌握数) 需求康复需求人数 人,建立服务档案人数 人 及服视力残疾:白内障患者 人,手术 人,手术率 %; 务情 低视力患者 人,验配助视器 人,验配率 %; 况 盲人 人,定向行走训练 人,训练率 % 听力残疾:聋儿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智力残疾:智残儿童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成年智残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肢体残疾:肢体残疾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需装配假肢 人,已装配 人,装配率 % 精神残疾:精神病患者 人,应服药 人,实际服药 人, 服药率 %,监护 人,监护率 %, 病情稳定的患者 人,显好率 %,参与社会生活(含就业、农疗、娱疗等) 人,参与率 %; 孤独症儿童 人,康复训练 人,训练率 % 辅助器具:有辅助器具需求 人,配置辅助器具 人, 配置率 % 是否有社区康复站

□ 是 □ 否 —11—

是否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 是否开展康复知识普及 是否开展残疾人康复转介服务 七、村社区康复站调查表 社区康复站名称 是否配备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和□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辅助用具 是否配备康复知识普及读物 是否开展康复知识、技能培训 是否开展农疗、娱疗和心理疏导 是否提供日间照料和转介服务 八、社区康复协调员调查表 是否接受过培训 是否组织康复需求调查 是否建立康复服务档案 □ 是 培训 天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是否提供康复服务信息和转介服务 □ 是 转介 人 □ 否 九、残疾人入户调查表

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乡镇

姓名 家庭住址 残疾类型 残疾程度

性别 男□ 女□ 联系电话 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言语残疾□ 肢体残疾□ 精神残疾□ 智力残疾□ 多重残疾□ 轻度□ 中度□ 重度□ —12—

生活自理能力 是否接受康复服务 康复服务内容 康复服务方式 康复服务次数 康复服务效果 康复满意程度 意见和建议 完全自理□ 部分自理□ 不能自理□ 是□ 否□ 康复医疗□ 功能训练□ 辅助器具□ 心理服务□ 知识普及□ 转介服务□ 其他________ 康复站训练□ 康复员上门服务□ 其他______ _______ 次/月 是否接受随访 是□ 否□ 明显转好□ 略有好转□ 不明显□ 非常满意□ 比较满意□ 不满意□ 十、残疾人康复服务电话问询记录表

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乡镇

姓名 家庭住址 残疾类型 残疾程度 生活自理能力 是否接受康复服务 康复服务内容 康复服务方式 康复服务次数 康复服务效果 康复满意程度 意见和建议 性别 男□ 女□ 联系电话 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言语残疾□ 肢体残疾□ 精神残疾□ 智力残疾□ 多重残疾□ 轻度□ 中度□ 重度□ 完全自理□ 部分自理□ 不能自理□ 是□ 否□ 康复医疗□ 功能训练□ 辅助器具□ 心理服务□ 知识普及□ 转介服务□ 其他________ 康复站训练□ 康复员上门服务□ 其他______ _______ 次/月 是否接受随访 是□ 否□ 明显转好□ 略有好转□ 不明显□ 非常满意□ 比较满意□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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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检查验收评分表

主指标 分指标 分值 内 容 将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 制定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 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将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 医疗及康复保障 制定优惠政策,保障农村残疾人基本医疗 分值 得分 1 1 1 1 1 2 1 1 1 1 评分依据 政府重视 4 组 织 管 理 15 分 管理网络 3 采取措施,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成立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3 制定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督导检查工作 管理队伍 5 乡镇设专人分管残疾人康复工作 14

村委会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1名,积极开展工作(配备率:一类地区80%,二类地区75%,三类地区70%) 县(市)财政按照辖区覆盖人口安排农村社区康复工作经费(一类地区年人均0.30元,二类地区年人均0.20经费保障 4 5 2 7 元,三类地区年人均0.15元) 农村社区康复工作经费全部用于社区康复相关工作 经 费 设 施 30 设置康复室 5 分 建立 康复站 服务网络 成立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站,发挥技术示范、人员培训、基层指导、知识普6 6 及、咨询转介等作用(一类地区、二类地区适用) 依托医院、学校、康复机构等资源,开展技术示范、人员培训、基层指导、知识普及、咨询转介等工作(三类地区适用) 乡镇卫生院设置康复室,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配备率:一类地区80%,二类地区75%,三类地区70%) 60%的村委会依托现有机构和设施,安排固定的残疾人活动场所,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站;配备经济实用、便于社区使用或家庭租借的康复器材和辅助用具、康复知识普及读物;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娱疗、农疗和心理疏导等康复活动,提供托养、日间照料、转介等康复服务(一类地区适用) 6 5 12 12 15

安排残疾人活动场所,配备经济实用、便于社区使用或家庭租借的康复器材和辅助用具、康复知识普及读物;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娱疗、农疗和心理疏导等康复活动,提供托养、日间照料、转介等康复服务(二类地区、三类地区适用) 残疾人 入户进行残疾筛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进行功能评定并制定康复训练方案;残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 为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一类地区90%,二类地区85%,三类地区80%) 对各类残疾人进行早期筛查、诊断并提供康复服务 12 服 务 内 容 需求调查 建立康复 服务档案 5 5 5 5 3 2 2 2 4 2 2 白内障致盲患者手术率达到90% 及 低视力者助视器验配率达到30% 效 果 50 分 康复治疗、训练 31 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率80% 协助聋儿家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聋儿康复训练率达到70%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率达到80% 成年智残人康复训练率达到50% 16

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80% 需装配假肢的肢体残疾人假肢装配率达到80% 精神病患者服药率达到90%,监护率达到90% 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参与社会率达到50% 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率达到90% 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配置率达到90% 康复知识 普及 2 2 2 2 2 4 2 1 1 5 1 2 为残疾人及其亲友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发放普及读物,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残疾人及其亲友康复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 对社区内不能提供康复服务的残疾人转介到上级医疗机构或专门康复机构 转介服务 2 根据残疾人在功能训练、无障碍环境改造及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需要,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有效的转介服务 残疾人及其亲属对康复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 县(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培训规划,建立培训制度,评估培训效果 效 果 5 1 人 制定规划 17

员 培 训 5 分 社区康复管理人员培训 2 管理人员包括乡镇残疾人康复工作专干和村社区康复协调员。一类、二类地区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三类地区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技术人员包括乡镇医疗康复技术人员、康复指导员和村医。一类地区乡镇医疗康复技术人员、康复指导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80学时的培训,村医每年应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二类地区乡镇医疗康复技术人员、康复指导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70学时的培训,村医每年应接受不少于50学时的培训;三类地区乡镇医疗康复技术人员、康复指导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村医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 社区康复技术人员培训 2 2 加分 5分 特色与 创新 5 在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培育活动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台有关配套政策和特色措施 5 总 分 注:相关指标解释参照卫生部、民政部等?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方案?的通知?(残

联发?200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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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检查验收意见表

候选县(市)名称 检查验收时间 姓 名 组长: 检 成员: 查 组 成 员 反 馈 意 见 (可附页) 结果 验收组签名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单位及职务、职称 得分 分 达标情况:□达标 □暂缓达标 □不达标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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