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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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金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潇湘蜜城项目

消 防 设 计 专 篇

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15

1.设计总说明

1.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1.1主要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2)《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3)《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 7)《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2012年版) 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1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11)《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1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1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5)《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16)《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17)其他现行的国家及地方各项相关规范、规程。

1.1.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和建设单位要求

1)建设单位提供的城市道路、基地红线及相关基础资料。

2)湖南省永州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二0一四年三月对《蜜城》的批复。 3)建设单位有关本次项目设计及修改的发文、函件、会议纪要等文件。 4)建设单位提供的当地有关部门的其他设计资料。 5)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勘查报告》。

1.1.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1)永州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长夏无冬,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温差振

幅小,季风明显。1996~2000年,年平均气温为23.1℃。最暖为 1998年,年平均气温为23.6℃;最冷为1996年, 年平均气温为22.7℃。一年中最冷为1月份,最热为7月份。年极端最高气温37.8℃(出现在1999年8月20日),年极端最低气温3.1℃(出现在1999年12月23日)。日照时数充足,1996~2000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73.7小时, 占全年可照时数的42%。其中,2000年,日照时数最多,达2059.5小时,占全年可照时数的46%;最少是1997年,仅有1558.1小时,占全年可照时数的35%。一年中2~3月份日照最少,7月份日照最多。雨量集中在4~9月份,其中4~6月为前汛期,以锋面低槽降水为多。7~9月为后汛期,台风降水活跃。1996~2000年年平均雨量为1819.9毫米。最多为1997年,年雨量2074.0毫米;最少为1996年,只有1547.4毫米。

本区以季风为主,冬季多北风和西北风,风力2~4级,最大6~7级,阵风8级。夏季为东南风,风力1~2级,灾害性强热带风暴和强台风多集中发生在6~9月份,风力6~9级,最大可达12级,最大风速大于33.7m/s,为本区自然灾害。

2)拟建工程场地位处永州市永州大道和湘永路交汇处,东、南侧均邻近城区道路,南侧为拟建空地,本次勘察施工期间仍在进行场地挖方及整平工作,耕地多为闲置用地,附近居民大量种植有大量的蔬菜。场地高程介于15.82~24.94m之间,高差在9.10m左右,地势高差起伏较大,总体呈西部高,向东南、东北倾斜之势,相对高程变化大,场地周边交通便利。

据区域地质资料,场地及邻近均无大的断裂构造通过,区域内历史上的地震以微震为主,震害很小,处于构造相对稳定阶段。

除此外,场区地势起伏不大,目前无滑坡、崩塌或塌陷等不良地质现象和作用。另据场地野外钻探亦未发现断裂迹象,场地地质构造稳定性较好

1.1.4公共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1)供水采用市政直接和水泵加压供水。

2)供电由市政引10KV电源(一路环网),自设发电机,以确保一、二级负荷供电。

3)项目基地两面近临市政道路,交通便利。

1.1.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1)项目基地属居住用地。

2)满足环保、卫生、绿化、消防要求。

3)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非抗震,抗震类别、建筑场地类别较为复杂详见结构部分说明。

1.1.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地下室顶板上的消防车道位置同时考虑消防荷载。

1.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2.1工程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工程名称:潇湘蜜城

建设单位:永州市金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用地位于永州市永州大道和湘永路交汇处。

项目组成:本工程由两栋一类高层商业住宅(蜜城1号楼、蜜城2号楼)、一栋多层商业楼【蜜城3号楼(商业+幼儿园)】、一座带人防工程的地下机械式停车库组成。本工程用地面积14015.82 m2,总建筑面积为68382.3m2 。地上建筑面积为57221.62m2。地下建筑面积为11160.68m2。

1.2.2设计范围

根据工程设计合同,本次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空调、通风、强电、弱电等专业的初步设计说明和图纸。

1.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3.1设计宗旨

1)理念

本项目用地位于永州市永州大道和湘永路交汇处西北角。地块方正,利于塔楼排布与创造良好的园林环境。靠近永州大道及湘永路设置商业裙房,最大限度的放大本项目的商业价值,并与住宅分区管理,互不影响,营造小区安静氛围,且周边无高层,视野开阔。幼儿园则设置在最南面地块不规则区,顺应地块形状,且位于地块边缘,有独立活动空间与住宅区分区界线明确。 2)交通

人车分流

沿着用地周围不止临街商业,沿永州大道及湘永路的交叉口设计两层商业和已建建筑相呼应,小区主入口与建区主入口相对应,在基地西侧设置小区次入口,最大限度的做大小区花园,并实现人才分流,创造出舒适宜人的空间环境。 3)景观

在规划设计中充分考虑小区景观的营造,同事加大了住户的景观视距,客户在类似这样的规模楼盘中能拥有大楼盘的景观价值,实属难得。在景观设计中通过两联排的对应,在此轴线上通过广场、水景中心等景观设施营造出一个丰富大气的主入口景观轴。进入小区以后设置绕小区内部一圈园路,再通过园路和住宅入口相连。园路中间则做成水景、绿化、树阵等景观元素,创造出一个优美宜居的住宅小区。

1.4总指标

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总用地面积:14015.82 m2 总建筑面积:68382.3 m2 计容建筑面积:56027.72 m2 不计容建筑面积:12354.58 m2 容积率:3.997

九十平方以下住宅所占比例:73.92% 首层建筑占地面积:4201.98 m2 建筑密度:29.98% 绿地率:38.12% 最大层数:32 建筑高度:99.0m 停车位:389辆

2.总平面

2.1基础资料

1)本工程用地无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2)本工程地形图采用珠区坐标系、黄海高程系统。

2.2场地概述

1)区域位置及交通:项目位于永州市永州大道和湘永路交汇处西北角。

2.3总平面布置

1、总平面及空间设计

打造一个高档,优雅的生活社区。本案地块规整,呈长方形。本案结合基地现状条件,以自然环境为中心,以轴线展开功能布局,形成具有整体性、系统性以及均好性特征,并具有良好的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体布局结构。

2、交通组织

小区入口平时为人行入口,紧急时可作为消防车出入口,其通行坡度小于8%。小区内部消防车均可直达每栋塔楼。高层建筑靠消防登高面一侧均设有不小于4米的环形消防车道,并保证每栋高层建筑有1/4周长的扑救面。车辆转弯半径为12米,高层建筑防火间距均大于13米,多层与多层建筑之间用防火墙分隔。以满足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

2.4竖向设计

1)小区内建筑室内外竖向设计详见室内外高差及总平面图。 2)场地为暗管排水,在设计施工图阶段详细设计。

3、消防设计专篇

1)本工程为主要为高层住宅,耐火等级为一级。消防流线符合消防车道的设计要求,形成通行体系。车道宽度均不小于4米,车道转弯半径满足12米要求,消防登高面均大于建筑物的1/4边长。小区的几个入口都设置了消防车出入口,让消防车能迅速、方便的达到各栋建筑。

2)防火分区:本项目1~2号楼住宅标准层每层为2个防火分区,裙楼为架空层和营业网点,商业为单独的防火分区;3号楼商业为2个防火分区,幼儿园为一个防火分区;4号楼(地下室)分为5个防火分区。

3)交通疏散

项目每栋均设置有至少两座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均能自然通风采光。首层与地下室楼梯均分开考虑,设备房房独立设置疏散楼梯及通道。

4、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1.系统形式的选择:本工程为 集中 报警系统,对全楼的火灾信号和消防设备进行监视及控制。

2. 系统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电梯运行监视控制系统; 应急照明控制及消防系统接地。 3.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设在2号楼首层,其隔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3h ,楼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2h ,并与其它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内设有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消防控制室门口应设明显标志。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源。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在地下车库、电梯前室、楼梯间、商场、电井设置感烟探测器,在设备房等场所设置感温感烟探测器。

2)点型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的设置要满足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

3)在本建筑的各层主要出入口、疏散楼梯口及人员通道上适当位置设置手动报警按钮及消防对讲电话插口。

4)在消火栓箱内设置消火栓按钮。

5)可接收感烟、感温的火灾报警信号及水流指示器、检修阀、湿式报警阀、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还可接收排烟阀、加压阀的动作信号。

5.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联动控制台,其控制方式分为自动\\手动控制、手动硬线直接控制。通过联动控制台,可实现对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防火卷帘门、防火门、电梯运行、气体灭火、火灾应急广播、火灾应急照明等的监视及控制。火灾发生时可手动/自动切断空调机组、通风机及其它非消防电源。

1)消火栓系统的监视与控制

联动控制方式:消火栓泵由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消火栓启泵按钮的位置显示;

手动控制方式:通过硬线直接连接至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

消防泵房可手动启动、停止消火栓泵;

消防控制室能显示消火栓泵的电源状况、消火栓泵的启、停控制;运行状态和故障显示;

监视消防水池、水箱的水位。 2)自动喷水系统的监视和控制

喷水加压泵、喷水稳压泵的启、停控制;运行状态和故障显示;

监视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的压力开关、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 联动控制方式:湿式、干式系统中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喷淋消防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手动控制方式:通过硬线直接连接至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

消防泵房可手动启动、停止喷淋消防泵; 消防控制室能显示喷淋消防泵的电源状况。 3)排烟系统的监视和控制

排烟风机的启停控制;运行状态和故障显示; 控制排烟阀的开启及状态显示;

自动或通过硬线手动直接起动排烟风机;

4)消防控制室能显示所有排烟阀、排烟口、正压送风阀、正压送风口的动作信号。

5)防火卷帘门的控制

a)用于防火隔离的卷帘门一步落下,由其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任两只独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自动控制;手动控制方式: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并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防火卷帘的降落。

b)用于疏散通道上的卷帘门分两步落下,由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距楼板面1.8m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距楼板面;手动控制方式: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

c)卷帘门的动作信号要送至消防控制室; d)在卷帘门两侧均设有声光报警。 6) 电梯的监视和控制

a)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电梯监控盘,能显示各电部梯的运行状态:正常、故障、开门、关门及所处楼层位置显示;

b)火灾发生时,根据火灾情况及场所,由消防控制室电梯监控盘发出指令,指挥电梯按消防程序运行:对全部或任意一台电梯进行对讲,说明改变运行程序的原因并将电梯均强制返回首层且将轿箱门打开;

c)电梯运行监视控制盘及相应的控制电缆由电梯厂商提供;

d)电梯的火灾指令开关采用钥匙开关,由消防控制室负责火灾时的电梯控制。 7) 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要求:气体灭火系统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单独配置了自动控制所需的火灾探测器,可独立完成整个灭火过程。

b)自动控制:消防控制室能显示系统的自动、手动工作状态;能在气体灭火系统报警、喷射各阶段有相应的声光信号,并关闭相应的防火门、窗,停止相关的通风空调系统,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阀。

c)该系统同时具有手动控制及应急操作功能。 6. 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背景音乐合用)机柜,机组采用定压式输出 。火灾应急广播按建筑层或防火分区分路,每层或每一防火分区为一路。

a)在地下一层车库、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 b) 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c) 应急广播应设置备用扩音机,容量 1x1000W 不小于应急广播时最大广播区扬声器容量总和的1.5倍。

7. 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消防专用直通对讲电话总机;除在手动报警按钮上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塞孔外,在消防水泵房、变配电室、防排烟风机房、电梯机房等场所还设有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消防控制室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8.应急照明系统及消防系统接地 1)供电电源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装置均采用专用回路双电源供电,并在末端配电装置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配备UPS作为备用电源,此电源设备由设备承包商负责提供。

本工程部分低压出线回路断路器设有分励脱扣器,当消防控制室确认火灾后用来切断相关非消防电源。

2)系统接地

消防系统接地利用大楼综合接地装置作为其接地极,设独立引下线。引下线采用BV-1x25 穿φ32 PC管暗敷。要求综合接地电阻不大于 1Ω。

3)消防系统线路的选型及敷设方式

信号传输干线采用 ZN-KVVP-2x1.5 ,电源干线采用 NHBV-2x4 ,电源支线采用 NHBV-2x1.5,电话线采用 ZR-RVVP-2x1.5 ,广播线采用 ZR-RVVP-2x1.5 。传输干线采用防火金属线槽在电井内、车库、吊顶内明敷,支线采用穿B1级以上刚性塑料导管保护暗敷于不然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由顶板接线盒至消防设备一段线路穿金属耐火(阻燃)波纹管。

4)应急照明系统

应急照明采用专用回路双电源配电,并在末端互投,部分应急照明采用自带蓄电池系统供电,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小于 30 分钟。应急照明系统干线采用耐火电缆在强电间、吊顶内明敷于金属防火线槽;支线采用耐火导线穿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暗敷于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所有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疏散走廊、变配电室、水泵房、防排烟机房、消防控制室等场所设置备用照明。疏散走廊、公共出口设置疏散照明。变配电室、水泵房、防排烟机房、消防控制室等的备用照明照度值按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设置;

在走廊、安全出口、楼梯间及其前室、电梯间及其前室、主要出入口等场所

设置疏散指示照明,要求照度不低于5lx。

应急照明平时采用就地控制或由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统一管理,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自动控强制点亮全部应急照明灯。

9.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系统组成:

1)电气火灾监控器、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系统设备的设置:

1)在住宅总箱进线处、商铺电表箱进线处、公共照明箱进线处及非消防动力配电箱进线处等设置火灾监控系统。

2)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监控主机设置在消防控制室,离地1.4M壁挂安装;主机电源为220V,取自消防控制室内的应急配电箱;主机自带D24V备用电源装置,主机共分八个总线回路,为LDN1~8,总线通讯线为屏蔽双绞线ZR-RVSP-2*1.5,从主机引出沿金属桥架或穿PVC20的线管至各个楼层的监控模块。

3)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监控模块电源为220V,取自楼层的应急配电箱,线制为ZR-RVS)-2X2.5;监控模块和剩余电流探头安装在配电箱内。

4)系统所监控线路漏电电流大于300mA在现场模块和主机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也可根据每个回路的自然泄漏电流值另行设定,但报警值必须大于所监控回路自然泄漏电流的二倍).监控主机能显示报警模块所监控配电箱的编号,漏电电流和时间。

5) 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可以提供标准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报警信息直接送至火灾报警系统主机。

10.其他

1)消火栓泵、自动喷洒泵设自动巡检装置,定期对消火栓泵、自动喷洒泵进行检测、试车,以便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泵能正常运行。

2)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3)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4)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5)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个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6)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7)系统的成套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台、应急广播设备、中央电脑、CRT显示器、打印机、电梯运行监控盘及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对讲录音电话、UPS电源设备等均由承包商成套供货,并负责安装、调试。

5、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1消防设计用水量

① 外消火栓系统 ② 内消火栓系统 ③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计流量 25L/s 20L/s 40L/s 火灾延续时间 2h 2h 1h 设计灭火用水量 180m3 144m3 144m3 其中室内消防设施同时作用最大水量=②+③=288m3 5.2消火栓给水系统 (1)室外消火栓系统

在小区室外生活和消防合用的给水系统环形干管上设置室外消火栓,间距按不超过120m,形成室外消防系统。在保证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可以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室外消火栓选用地上式消火栓,规格型号为SS100/65-1.0。

室外消火栓环状管网在本工程室外所在位置的水压为0.30MPa,能满足本工程室外消防水压和水量要求。

(2)室内消火栓系统

① 按一类高层住宅楼标准设计,最大建筑高度99.0m,最高层数32层。 ② 建筑内设置独立的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临时高压制,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为环状供水管网。消防分高低区,住宅2层及二层以上为高区消防,其余部分为低区消防。

③ 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区域集中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泵房设于地下室,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288m3。 水泵房设室内消火栓消防专用泵2台,一用一备,水泵型号为:

XBD14/20-100D/7-L

(Q=20L/S,H=1.4Mpa,N=55kw)。水泵为双出口泵,第一出口:H=1.4Mpa,第二出口:H=0.6Mpa。水泵采用自灌式吸水。

④ 在2号楼屋顶设有消防专用水箱18 m3。箱底标高为104.90m,最低水位105.35m。本工程最高层消火栓栓口标高为97.00m,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水压0.07MPa。从消防水箱引出两路出水管与消火栓给水环状管网相连,一路与低区消防管相连,一路与高区消防管相连,保证消火栓系统的初期消火栓用水量和水压。

⑤ 均采用单阀单出口消火栓,箱内配备SN65消火栓一个,φ65衬胶水带25m一卷,φ19口径直流水枪一支。消防箱内配置消防软卷盘一套,配φ19内径胶管20m,φ8口径水枪一支。

⑥ 屋面试验用消火栓前设压力表。消火栓栓口水压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小于10m,凡消火栓栓口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均采用减压稳压型消火栓。消防立管直接与地下室消火栓给水环管网相连,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高低区各设置2套SQD100-1.6型地上式水泵接合器。 ⑦ 消防水泵由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直接自动启动,或在水泵房就地手动启动,严禁由消火栓箱内按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消防水泵应能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

5.3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本工程4号楼地下室及1、2号楼商铺均设置有自动喷淋系统。

(2) 本系统为湿式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喷淋系统),地下车库按中危

险级Ⅱ级设计,商铺按中危险级Ⅰ级设计,喷淋系统的设计流量为40L/s,火灾延续时间为1h。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工作压力不小于0.1Mpa,湿式报警阀组设在地下室,每个湿式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不多于800个,每个报警阀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大于50m。

(3) 本工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临时高压制,湿式报警阀组前管网为环状

供水管网,保证供水安全。

(4) 自动喷淋系统采用区域集中消防供水系统,由小区地下室消防泵房的

喷淋泵加压供水。

消防泵房设于地下室负一层,消防水池有效容积288m3。水泵房设喷淋系统专用水泵2台,一用一备,水泵采用自灌式吸水。型号: XBD5.8/40/125L (Q=40L/S,H=0.58Mpa,N=45kw)。

(5) 本工程喷淋系统采用普通洒水喷头(K=80)。动作温度:吊顶内T=79℃,

其余处T=68℃。普通洒水喷头在不吊顶处喷头形式采用直立型喷头,吊顶处采用装饰型喷头。

(6) 喷淋管网设置3套SQD150-1.6型地上式消防水泵接合器。

(7) 在本工程2号楼屋顶设有消防专用水箱18m3。箱底标高为104.90m,

最低水位105.35m,消防水箱设置满足最不利点处喷头工作时用水水压。

(8) 设有喷淋系统的每层每个防火分区均设水流指示器及信号闸阀(开关

信号反馈至消防中心)。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设末端试水装置。

(9) 在各水流指示器所在管段处动压超过0.4MPa者,在水流指示器后管

段上加装减压孔板。

(10)自动喷淋泵控制由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直接启动,也可由消防控制中

心遥控启动,停泵由消防控制中心和水泵房手动开关控制,消防泵组具有故障自动切换功能。

6、建筑灭火器配置

本工程各栋建筑各层均配置灭火器,车库按中危险级B类火灾设计,商铺及幼儿园按中危险级A类火灾设计,住宅按轻危险级A类火灾设计;车库、商铺、幼儿园采用手提式MF/ABC4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住宅采用手提式MF/ABC3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A类:中危险级20m(手提式);B类:中危险级12m(手提式)。

7、气体灭火系统

(1) 部位:地下室高低压配电室和发电机房。

采用预置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房和发电机房设计浓度不得低于9%,灭火剂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

(2)同一防护区内的预置灭火系统装置多于一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

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3)预置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自动控制装置应

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

(4)气体灭火保护区设有泄压口和泄压阀,泄压口应位于保护区净高的2/3

以上。

8、 通风系统

本设计需通风的房间及其通风换气量列于下表:

房间名称 地下室变压器房 换气次数 送风 排风 16次/h 20次/h 备注 与排烟系统兼用 地下室高、低压配电房 16次/h 20次/h 与排烟系统兼用 地下室发电机房 自然补风 6次/h 平时通风 地下室水泵房 自然补风 6次/h 平时通风 地下室车库

自然补风 6次/h 与排烟系统兼用 9、 防排烟系统

1、防烟楼梯间:

地上防烟楼梯间补风采用自然排烟,建筑已考虑每个楼梯间每5层内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小于2 m2 ; 不符合自然排烟条件的,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地下防烟楼梯间部分采用自然排烟,建筑已考虑每个楼梯间在首层可开启外窗面积大于2 m2 。不符合自然排烟条件的,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自动开启(同时具备手动功能)加压风机。 2、 消防电梯合用前室:

地上层的前室均为栏杆敞开式前室。

地下室合用前室均不符合自然排条件,分别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每个系统在地下室设一台加压送风机。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自动开启(同时具备手动功能)加压风机。 3、 防烟楼梯间前室:

地上层的前室均为栏杆敞开式前室。 4、地下室汽车库:

设与平时通风系统合用的排烟系统PJ1~6,风机采用双速风机,高速档按 6次/h换气次数计算确定,低速挡按6次/h(按3m层高)换气次数计算确定,消防排烟时强制启动高速档,平时根据使用情况选择开启排风机的高速、低速档。地下汽车库第二防火分区设机械补风系统,风量按不小于排风量的80%计算。地下汽车库其他防火分区利用直接对外的车道或下沉花园补风。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电信号自动开启(同时具备手动功能)对应防火分区的排烟风机、补风机。 5、 地下层变、配电房及其内走道:

设平时通风系统和内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PJ-7合用,排烟风机风量不小于排烟面积的60m3 /h.m2 确定;同时设计了补风系统J-2,风量按排烟量的80%确

定。高、低压配电房及发电机房设气体灭火系统,在与其相通的送、排风管道上设电动防火阀,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开启排烟风机排烟,自动关闭与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相通的电动防火阀;气体灭火系统关闭后,开启该阀和风机通风。平时排风根据使用情况选择开启排风机。 6、 住宅商业部分:

采用自然排烟。建筑已考虑可开启外窗面积满足规范要求。 7、加压送风系统余压值要求: 防烟楼梯间为40~50Pa,

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30Pa。

8、所有排烟风机人口均设有280℃的排姻防火阀,当其熔断时,联动风机停止运行。

9、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道应设防火阀(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

a、管道穿过防火分区处;

b、穿过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c、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d、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10、厕所等的垂直排风管道,应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11、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等,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但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材料制作。

12、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为不燃材料和难燃材料制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0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及其粘结剂。 13、 风管内设有电加热器时,风机应与电加热器连锁。电加热器前后800m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设有火源等容易起火部位的管道,均必须采用不燃保温材料。 14、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15、 防火阀.排烟阀(口)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

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

16、排烟风管采用镀锌铁皮制作。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应采用50mm玻璃棉制作,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风管采用镀锌铁皮加工制造,厚度为:

矩形风管大边长(mm) 中低压系统钢板厚度(mm) 高压系统钢板厚度(mm)

b ≤320 0.5 0.75 320 < b ≤ 630 0.6 0.75 630 < b ≤1000 0.75 1.0 1000 < b ≤ 1250 1.0 1.0 1250 < b ≤2000 1.0 1.2 2000 < b ≤4000 1.2 1.2 一般空调、通风系统按中低压系统采用,防排烟系统按高压系统采用。 17、所有风口均采用铝合金风口,。铝合金材料厚度不小于1mm。

防烟与排烟系统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18、 空调水路、风路管道保温均采用不燃材料。

19、 防排烟控制为火灾时加压风机、排烟风机,地下层排风(兼排烟)风机以及与之相关的送风机均启动,其余的空调机、排风机以及冷、热源系统均停止运行。 20、防烟分区设置:地下车库每个防烟分区面积不大于2000m2, 地下设备房每个防烟分区面积不大于500m2。

21、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

b.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 c.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22、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以及通风机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23、排烟风机选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

24、 排烟兼排风、排烟系统中的软接头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应保证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

25、设置在建筑物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b、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c、燃料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26、厨房排油烟管道在每层出口处应设置150℃防火阀。

10、自控系统

1、 当某层发生火灾时,该层(烟)温感器向消防控制中心输出报警信号,不需确认,由该中心自动(或手动)开启相应的加压送风口、加压送风机及排烟机。涉及到地下室时,还启动补风排烟风机机。入口管道上装有熔点为280℃的防火阀,并与排烟风机联锁。

2、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多叶送风口、防排烟系统及指定的70℃、280 ℃的防火调节阀的开、闭状态在消防控制中心均有灯光信号显示。 3、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均需有备用电源。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多叶送风口、多叶排烟口,除可在消防控制中心操纵外,也可就地操作。 4、 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切断除加压送风机 、排烟风机及消防补风机以外的所有通风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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