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收集资料

更新时间:2024-03-24 09:5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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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四、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

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六、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八、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九、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一、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十二、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四、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五、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十六、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七、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八、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九、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二十、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二十一、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二、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三、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十四、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一、现场震动沉管灌注桩

混凝土桩、砂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度与设计超灌长度之和乘以套管下端喇叭口外径(混凝土桩尖按桩尖最大外径)断面面积计算。 二、预制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工程量,按桩断面乘以全桩长度以立方米计算,桩尖的需体积不扣除。混凝土管桩以米计算,混凝土管桩基价中不包括空心填充所用的工料。

2、送桩工程量,按桩截面乘以送桩深度以立方米计算。送桩深度为打桩机机底至桩顶之间的距离。(按自然地面至设计桩顶距离另加50cm计算)

3、打钢板桩及打导桩、安拆导向夹木的工程量一律按设计轴线以延长米计算。

4、打、拔钢板桩工程量以吨计算。

5、打试桩工程的人工、机械材料消耗量按实际发生计算。 6、轨道式打桩机的90°调面,按次计算。 三、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1、其钻孔和泥浆运输的体积按室外自然地坪至桩底的长度乘以桩断面面积计算。

2、灌注混凝土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与设计超灌长度之和乘以

桩断面面积计算。

3、打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子制作,按设计钢筋用量以吨为单位计算。 四、其他桩

1、静力压桩工程项目根据设计要求,按预制桩长度以米计算。

2、水泥搅拌桩和高压旋喷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计算。 五、地基与边坡处理

1、强夯地基工程量按实际夯击面积计算,设计要求重复夯击者,应累计计算。在强夯工程的施工时,如设计要求有间隔期时,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间隔期计算机械停滞费。 2、锚杆支护的钻孔分不同孔径以米计算。

3、锚杆的制作与安装按照设计要求的杆径和长度计算其质量,以吨为单位。

4、锚孔灌浆按照设计要求孔径以米计算。 5、围令安拆按吨计算。

6、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套计算。 六、地下连续墙

1、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导墙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导墙所涉及到的挖土、砖模、钢筋按照相应章节计算规则计算。

2、地下连续墙的成槽按照设计要求的墙高乘以墙厚以体积计算。

3、地下连续墙的清底置换和安装接头管按照施工方案规定以段计算。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h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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