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技侦手段搜集电子证据

更新时间:2023-03-13 04:5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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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技侦手段搜集电子证据的必要性

技术侦查手段是指侦查人员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秘密收集犯罪证据,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各种侦查手段的总称,它具有秘密性、技术性、程序性、辅助性等特征,主要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监控录像、秘密拍照、秘密录音、邮件检查、用机器设备排查等秘密手段获取某些物证的专门技术手段

近年来,随着电脑、移动存储、网络的广泛应用,一些重要的案件线索、证据越来越

多的出现在电子产品中,个别犯罪嫌疑人具备较高智商,善于利用计算机资料,反侦查能力非常强,办案过程中经常碰到犯罪嫌疑人将硬盘进行技术处理的情况,为毁灭证据,将自己的笔记本硬盘多次格式化,并反复写入数据,试图阻止数据恢复,为突破自侦案件设置了重重阻力和障碍,有时甚至使案件办理陷入困境。 随着检察机关科技强侦战略力度的不断加大,检察机关大规模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数据恢复和密码破译,为成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提供强大的证据支持,为突破案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手段,所以,我们认为利用技侦手段搜集电子证据是极其有必要的,特别是在职务犯罪方面。 目前、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面临如下现状:

一、 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智能化和复杂化。智能化只要是由于现代电脑、网络信息

技术的发展使相互沟通变得简单和不易控制,利用信息手段或者以信息手段为依托实施犯罪,比如有些强权交易,借助电子交易支付,使调查取证工作更难实现。另外,当前职务犯罪的实施手段也更加复杂化,它不同于以往单纯的钱权交易,而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在正常经济交往中故意虚设交易环节,使交易行为变得更为复杂,通过虚设交易链实施犯罪,从而使得侦查变得艰难。

二、 刑事证据规则和证明标准的严格化。职务犯罪案件具有“三无”即无受害人、

无现场、无实物证据的特点,这决定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取证要比普通刑事案件要困难的多。

三 、 侦查模式及措施太传统。主要表现在职务犯罪侦查过分依赖犯罪嫌疑人口供。 综上所述,一些传统的侦查模式及措施已经难以适应在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侦查的工作

需求,有的甚至是和依法治国、保障人权的现代法治精神相去甚远。客观的说,职务犯罪侦查在调查取证方面已经陷入了困境,这就迫切的要求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必须另避蹊径,引入一些其他的特殊的侦查手段,技术侦查手段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最后,总结当前采用技术侦查手段的特点:

一、 技术侦查手段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技术侦查作为一种秘密措施,之所以能够增

强社会控制的威力,其根本原因在于开展技术侦查时,被侦查者处于自然行动状态,那些靠公开侦查手段不能发现的线索和证据,能够通过技术侦查手段获得,此时与犯罪事实有关的证据尚未受到被侦查者的破坏,证据材料比较真实。

二、技术侦查手段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实施技术侦查往往依托的是便捷高效的现代

科学技术,例如信息化手段、计算机网络、电子监听、电话窃听等方式,在案件侦查中只需花费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便能取得高质量的各类证据,这对摆脱目前传统办案模式中案多人少、口供获取较困难等困境无疑是一条终南捷径。

三、,技术侦查手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首先,在合法性方面,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

查中运用技术侦查手段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撑。现行法律授予检察机关的侦查手段依旧比较单一和落后,使得大多数检察机关只能依靠传统调查方式办案,严重制约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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