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会评委须知

更新时间:2024-01-05 20:5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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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评委对本次比赛进行全程评议。每场比赛的点评嘉宾不参与比赛主分。(一)评分标准1、团体分、共300分(1)按辩论阶段评论,计200分陈词:30分攻辩:40分攻辩小结:20分自由辩论:60分回答观众提问:20分总结陈词:30分(2)综合印象分,计100分语言风度:50分团体配合,临场反应:50分2、辩手个人得分,总计50分。最佳辩论员得分最高者获得:语言表达:10分整体意识:10分辩驳能力:10分美感风度:10分综合印象:10分(二)胜负判断比赛的胜负判断,依据5位规则评委所打团体(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总和来判断。比赛程序及用时规定序号

首先,评委要遵循的一个原则——白纸原则,有两个方面: 1. 在赛前,不能对于双方的论题有事先的倾向

2. 在赛中,不能将自己想到的,但双方没有说到的部分作为双方的陈述纳入评判。 原则1是根本,尤其有很多的辩题是对常识的一次再检验,必然有一方符合常识,有一 方不符合常识,比如“经验促进人类发展”/“经验桎梏人类发展”,评委必须排除掉自己 对于正方的倾向来判。

而原则2,是现在太多太多,80%吧,评委会犯的错误。很多的评委喜欢说,“我先谈 一下我对今天这个辩题的看法”“如果是我,我会这样说”“其实你们当时完全可以反驳 啊……但是你们没有,可惜了”……好了,这位评委你可以住嘴了,你对辩题的想法关我 蛋事啊,尤其是,切忌还将这种想法纳入到评判的依据中去。否则就好像足球赛场上,裁 判参与到某一队进攻中,你可以接受么。对此,黄执中有一个说法我觉得很到位,就是“ 其实正方这里犯了一个错误……但是这是我说的,不是反方说的,所以我不能把这个分算 在你们头上”。

推广一点,评委,你是没有资格说“我不认同你的这个观点”“你这个观点不符合常 识”。一个极端的情况,正方要论证“当今社会男人更累”,正方立论就一句话“因为男 人更疲劳,所以男人更累,我方论证结束”,没有比较、没有标准、没有论据、彻头彻尾 的循环论证——但是对不起,只要这些话不是被反方说出来的,你就不能说正方的立论无 效,不能说我不同意正方立论。 好了,接着,是关于裁定的方式。

普遍来说,民间有两种通俗的说法——“论点裁”与“场面裁”,我们一个个来讲: 论点裁就是将辩论赛完完全全当做一场论证来看——概念——标准——论点1、2、3。 整个比赛过程中,反方对正方的一个论点反驳了,该论点就处于不成立状态,正方反反驳 ,解释好了,又回到成立状态。这样来来回回,最终双方各搭建了一个逻辑,有些地方被

攻击了,有些地方修补了,然后比一比,双方剩下的逻辑哪一个是更自洽的,好了,胜。 听上去非常机械吧,但我认为这是目前交大很多评委,也包括我自己,需要锻炼的方 面,我看到的一些评委,太懒了,笔记都会不记,随随便便凭印象就判胜负了,我真想骂 你,不,我真想打你。

但也必须承认,仅仅按照这个来判,会变得非常奇怪,似乎辩论本身都没有必要了, 我们不如用QQ聊天记录来凭,白纸黑字,准确无误。而且,赛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A)正

方开了整整一个战场,用了自由辩整整2分钟的时间,找了例子、数据、理论,论证一个论 点,而反方,也确实被打得很疼,根本没有准备到过这些点。但是呢,反方急中生智,随 口说了一句逻辑还正确的反驳,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反驳了。这种情况,按照 论点裁,听到就是听到了,反方反驳有效,正方2分钟战场,无效。 确实,不能接受。

那我们再来说场面裁,这个很好理解,就是大多数评委的现状吧。发现一支队伍,获 得的掌声更多、引起的笑声更多、用的语言更美、咆哮的声音更大、对战场的把控更稳, 妥妥的,判胜了。这是符合一个观众的心态的,但我认为,作为评委这样来判,还是片面 了。

所以,我认为正确的方式是,将这两种极端的方式做结合,结合的方法为——用场面 来判定论点是否有效。比如讲A)处提到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二者结合的原则,就可以 认为正方前两分钟的战场是有效的、压制的,而反方,虽然有反驳,但是由于表达不够, 在“场面”的意义上是无效的,从而可以被忽略。

于是,有一些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就是一些辩手会赛后和评委理论,说这些这些,我 都讲过了啊,你聋了吗你怎么听不见?评委你可以理直气壮的讲,对,我就是没有全部听 见,因为你讲的方式不好,你或者是将的太分散,或者是将的太抽象,所以,我没有听见 。

我认为这样结合方式的好处在于,这既符合我们平常说服人的方式,又体现了评委理 性原则,

但是,马上又有一个新问题,就是评委既然有了选择性失聪的权利,我怎么保证他的 这种失聪是正当的呢?进一步说,评委认为一个论证成立不成立,再白纸原则,也总会有 自己的看法掺杂在里面,那这种有效或者无效,成立或者不成立的标准,是否是统一的呢 ?

不是的,但是没有关系。

因为就好像陪审团制度中的自由心证,有一些评委,就是认为前提很重要,定义很重 要,你前提不成立,后面说的再多,论证都是0;有一些评委,就是认为数据很重要,量化 很重要,你再举个例,效果未0。但是,最终通过投票的方式,仍然能够获得相对统一的结 论,就是——你说服了大多数人。但是,强调的是,评委之间可以不同,但是每一个评委 自己,你前后要一致,对双方要一致。前后一致是为了往后的辩手,可以知道如何来“投 你所好”,而双方一致则不必说,是基本的公平。

最后,在实际操作上,我认为复旦系际赛的评委点评方式是非常值得借鉴的,5个评委 逐一上台,重述自己的心证过程,并且亮胜负。这一方面,是我在文初提到的“反馈”, 辩手才能知道自己怎样去改善,怎样变得更好,另一方面,也是对评委的监督,不能随随 便便乱判,现在的评委所接收到压力实在是太小了,被问责的渠道也几乎没有,极端点来 讲,评委如果真的想要使诈,没有任何追究的可能性,我认为这对辩手是不公平的。 当然,说这么多,也许有人会觉得我是在给评委提要求,但其实,另一个意义上,也 是让辩手能够明白评委是如何来审视你们的,像前文说过的“我比赛里都说过了,他是猪 啊他怎么听不到”这一类的辩白,对不起,就不要再说了。

差不多就是这些了,前面说到的这些,很多还是只能说是“是什么”,但“为什么” 还没有说全。我只是觉得在评委的评判原则上必须统一,辩论才有可能推广,而校赛,只 有评委能够负责地、恳切地去评判,才能有意义。如果你们能有什么其余统一的方式,欢

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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