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师素质”教师、本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教学团队评选

更新时间:2023-10-13 05:5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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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师素质”教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教

学团队评选(选拔、认定)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部分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教师队伍整体实力和水平的提升,促进学院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现决定开展“双师素质”教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教学团队评选(选拔、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范围 学院全体专任教师

二、评选(选拔、认定)资格和申报条件 (一)双师素质教师 1.认定资格和条件

取得高教系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的专业平台课的教学,能独立指导本专业的实践教学,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专任课教师:

(1)取得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非高教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建筑师、工艺美术师等)。

(2)通过考试,以考代评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专业任职资格(如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等)。

(3)取得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包括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如 律师、建造师、注册会计师等)。

(4)具有与实际工作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者。

(5)在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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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近五年中有二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教学或活动。

(7)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⒉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填写《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于12月15日上午11点前,报所在系部。

(二)专业带头人 1.遴选范围及名额

全院所有专业各选拔1名专业带头人。 2.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教学与管理工作五年以上。若本专业群无高校高级职称人员,推荐为专业负责人。

②熟悉职业教育理念,能按照教育部对高职教育的要求进行课程设计。独立系统地讲授过本专业两门以上专业平台课与专业核心课,近两学年内教学工作量年均课时数不低于标准工作量要求,教学效果好。

③具有本专业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指导过学生实训、教学实习或顶岗实习。

④专业带头人在本专业群教师人数5名以上的专业群中推荐,本专业群教师人数不足5人时可由2-3个相近专业群合并推荐。管理能力强,能组织和带领专业团队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⑤社会资源丰富,与国内外同行专家或企业合作交流广泛,具有一定知名度。能按要求指导和从事专业建设,包括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训室和生产实习基地建设等。

⑥应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课堂教学。

⑴工作业绩具备以下条件之二者:

①主持或主要承担(前三名)一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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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一项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并已结题。

②获得省部级教育科学优秀成果、教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或获得院级优秀成果一等奖。

③省级精品公开课程项目的主课教师,院级精品公开课程项目的负责人。

④主编并正式出版过一部及以上本专业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⑤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2篇及以上或教研专著1部(5万字以上)。

⑥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⑦具备双师型或双师素质教师任职资格。 ⒉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须填写《专业带头人申报表》1份(附件2),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于12月15日上午11点前,报所在系部。

(三)骨干教师 1.遴选范围及名额

院级重点专业以上各选拔专业骨干教师3-5名,其他各专业选拔骨干教师2-3名。

公共基础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心理健康教育、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英语、体育、普通话、计算机文化基础、数学、形势与政策)各课程选拔1至2名骨干教师。

2.申报条件:

(1)专业骨干教师基本条件: ①有较强教学组织能力,能系统的讲授两门以上本专业的专业平台课和专业核心课,教学工作量达到标准工作量要求,教学内容组织、方法和手段创新等方面有一定的改革成效,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

②具有较强的外语(外语专业的需具有第二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地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设备用于教学。

③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年龄45周岁以下。

⑵专业骨干教师教学或科研条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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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主要参加(前排名三)省级或主持院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校内外实训基地、教研教改课题等)。

②近3年来,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两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出版本专业教材(编写高职教材)一部及以上,或编写实训指导书(不低于3万字)。

③近3年来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省级讲课、说课竞赛获奖及院级讲课、说课竞赛一等奖,或其他教学方面的竞赛。

④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指导教师。

⑤已被学院聘为双师教师,或上一学年的院级及以上的优秀教师。

⑶公共基础课骨干教师:

①所学专业及任教课程分别与全院公共基础课(数学、语文、体育、“两课”、公共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相对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②每学年独立地承担对应课程的教学。

③其他条件按照专业骨干教师教学或科研申报条件执行。 ⑶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填写《广州华夏职业学院骨干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1份(附件3),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于12月15日上午11点前,报所在系部。

(四)院级教学名师 1.遴选范围及名额

学院全体专任教师。本次共遴选10名院级教学名师。 2.申报条件

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从事8年及以上的高校教学工作,具备5年及以上高职教学经历,且在我院从教3年以上,有一定企业工作经历和行业影响力,并以教学工作为主,近两年来直接面向学生教学的平均工作量不少于380学时/学年的专任教师。

其他条件参照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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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填写《广州华夏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名师申报表》1份(附件4),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于12月15日上午11点前,报所在系部。

(五)院级教学团队 1.遴选范围及名额 各系推荐2个“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院级重点专业务必申报。 2.申报条件

老中青搭配合理、专兼结合、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教师间的合作交流与传、帮、带的作用明显,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和研究效果显著。

教学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承担相关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且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指导过青年教师,成绩突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

3.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报教学团队须填写《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6),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于12月15日上午11点前,报所在系部。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本人填写有关表格,连同符合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一并报申请人所在系部。

时间:2014.12.10-2014.12.15

2.系部推荐。系部依据相应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初评,并向人事处推荐(提交初评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联系人:曾锦岚,电话:87868965,邮箱:495651969@qq.com。

时间:2014.12.15-2014.12.16

3.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督导室对系部推荐人选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时间:2014.12.16-2014.12.17

4.公示。将拟认定的各类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 时间:2014.12.17-2014.12.18

5.学院审批。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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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年12月19日 三、几点说明和要求

1.各系部务必要充分认识到“双师素质”教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教学团队评选(选拔、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

2.申报材料务必要真实、规范、完整,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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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g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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