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消防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

更新时间:2023-04-21 08:04: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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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总体要求:

1.1 消防管理服务应满足《秩序服务规范》、《服务礼仪规范》和《CCPG标识规范》要求; 1.2 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并处于设计功能状态; 1.3 消防设施设备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修;

1.4 消防管理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并在演练或应用中不断改进; 1.5 大堂岗、大门岗、机房、消防控制室应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1.6 消防器材应进行每月检查、维护和统计;

1.7 秩序主管应每周至少覆盖1次小区顾客装修现场巡查、应督导秩序维护员对顾客装修进行每日不少于2次的巡查,并在《装修巡查记录表》上签到;

1.8 管理处经理应取得《安全主任资格证书》初级或以上资格,管理处保留原件,公司人力资源部保留复印件备案;

1.9管理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处经理、品质主管、秩序主管)应与每年1月10日前与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2.0 消防管理 2.1消防检查

2.2消防预案演练

消防应急预案应经区域公司专业评审并批准,预案应每半年更新一次并按照《物业服务计划》时间节点每半年演练一次,演练前应通过EAS系统通知物业管理部秩序专员,演练后应制作演练过程PPT,通过EAS系统向物业管理部备案。 4.3动火作业管理

3.0 消防器材

4.0 支持性文件 4.1 《消防应急预案》

4.2 《监控中心设备运行记录表》 4.3 《消防箱检查表》 4.4 《灭火器检查表》 4.5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4.6 《消防三级检查记录表》 4.7 《商铺消防安全检查表》

4.8 《深圳市建筑消防设施检验检查记录》 4.9 《深圳市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表》 4.10《深圳市建筑消防设施测试检查记录》 4.11《深圳市建筑消防设施巡视检查记录》 4.12《建筑消防设施维保上报情况统计表》

编 写 人 C/0: 徐维明 编写时间 2010-12-07

批准人:王坚

申请人:邓文锐 审核人:冯刚 发布日期:2010-12-0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fh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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