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犯罪的变化趋势与防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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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犯罪、诈骗

2010年10月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ofShanghaiPoliceCollege第20卷第5期

Oct.,2010

Vol.20 No.5

信用卡犯罪的变化趋势与防治对策

王秀梅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201100)

摘 要:随着信用卡发卡量的急剧增长,我国信用卡犯罪日益增多,并且出现了很多新特点。职能

部门应当通过完善法律制度与加强协作配合、技术防范、法制宣传等途径防治信用卡犯罪。 关键词:信用卡犯罪;原因;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1.42 文献标识码:A 近几年来,我国信用卡发卡量剧增,截至2007年底,我国信用卡发卡量为9976万张,较上年同期增长69 65%;到2008年底,我国信用卡发卡量已达到1 4亿张。与信用卡发卡量的增长相对应,信用卡犯罪的作案手段不断翻新,发案数、涉案金额快速增长,信用卡不良率不断上升。为了准确把握信用卡犯罪的规律,有效惩治和预防信用卡犯罪,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在本文中对信用卡犯罪问题的防治进行探析。

文章编号:1008-5750(2010)05-0059-(04)全系统的保护和稽查,而且能消除作案痕迹。

信用卡犯罪的形式也更加多样化。恶意透支、使用伪卡、冒用他人信用卡已成为三大主要犯罪形式。近两年来,还出现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窃取或破获信用卡密码等新的犯罪形式。

犯罪手段和工具也越来越先进,电子化的手段日益普遍,科技含量日益提高。网络信用卡犯罪日益猖撅。不法分子借助四通八达的网络,采取黑客入侵、网络诈骗等形式,瞬间完成信用卡犯罪行为的实施。据统计,金融领域的计算机犯罪占计算机犯罪总额的40%以上,居各行业之首。在我国,其比例更是高达60%以上。

3.案件数量剧增,大案要案不断

一方面,信用卡犯罪的数量急剧上升。据2009年4月30日东方网-文汇报报道,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上海市法院受理的信用卡诈骗案急剧增多。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2009年以来,该院受理的信用卡诈骗案较2008年同比上升了163%。另一方面,大案要案不断。北京、重庆、上海、福建等地陆续破获涉案金额数十万、上百万元人民币的信用卡诈骗案。

4.跨区域作案突出,涉外案件增多,跨国犯罪多发信用卡犯罪往往涉及多个地区,跨省作案、境内外勾结作案屡见不鲜,在许多情况下具有全球性质。例如,根据2009年2月29日新华网消息,2009年初公安部门在福州、乌鲁木齐、深圳、北京、济南等五市同时开展搜捕行动,成功摧毁了一个涉嫌伪造国际信用卡并进行信用卡诈骗的特大跨国犯罪集团。据2009年

一、信用卡犯罪的变化趋势

信用卡犯罪正从传统的犯罪主体以个体为主、手

段相对简单、金额相对较小,向犯罪主体多元化、犯罪手段智能化、犯罪数量和规模扩大化转变。

1.犯罪主体多元化、有组织化、团伙化信用卡犯罪的主体日益呈现多元化、有组织化、集团化的发展趋势。就犯罪主体多元化而言,不仅有自然人犯罪,而且出现不少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中,不仅有从业多年的职员犯罪,而且出现大量的新职员犯罪。与犯罪主体多元化相伴的是犯罪主体的有组织化、团伙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并有组织、有分工、有计划地实施犯罪,各共犯分工明确,形成了境内外联合、持卡人与不法特约商户相配合,共同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新模式。

2.作案手段智能化、多样化、网络化

信用卡犯罪主体知识化程度越来越高。实施信用卡犯罪的主体大多有较高的智力水平,且往往受过网络方面的良好培训,他们在作案时,不仅能避开网络安

收稿日期:2010-06-07 责任编辑:何银松

作者简介:王秀梅(1975-),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信用卡犯罪、诈骗

5月9日新华社消息,2009年5月沈阳市公安机关亦成功破获一起跨境制造使用假冒信用卡案,境内外犯罪分子利用盗码器大量复制信用卡,每张信用卡最高透支额度达10万美元,大肆诈骗财物。

一方面,金融企业恶性竞争,发卡行治理疏忽。在利润的驱动下,各大银行恶性竞争,跑马圈地,为了多发展客户、扩大业务,有意放松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同时,不少发卡行防范意识不强,很少主动对持卡人进行资金流动情况的监管和跟踪服务,导致信用卡欺诈风险增加。

另一方面,发卡行和特约商户之间信息沟通不畅也带来很大漏洞。在我国一些信用卡治理系统不完备的地方,从用户传递信用卡挂失的申请到特约商户接到止付令有时需两三天甚至更长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假如有人在特约商户那里持卡消费,商户必然接受,这样就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同时,由于信息沟通的不及时,对于信用卡的真伪、是否存在恶意透支的情况,发卡行和特约商户之间也难以迅速进行信息交换,从而对潜在的风险难以发觉,以至产生巨大的隐患。

3.技术原因:犯罪手段智能化和防治手段相对滞后的矛盾非常突出

从金融机构来看,操作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如有的银行操作人员不按规程加设计算机口令、密码,对主机控制台密钥和各种原始表证不注意妥善保管,对损坏、报废的凭证账表不按规定销毁,随意丢放。这种不按操作规程、忽视安全防范的做法,留下了犯罪隐患。

从信用卡技术含量来看,国内信用卡多使用磁条卡,而国外大部分银行卡是磁条芯片复合式的。和磁条卡相比,芯片卡的技术含量更高、容量更大,在使用保护上采取个人密码、卡与读写器双向认证,很难被复制和伪造,可以有效防范诸如制作和使用假信用卡等多种金融犯罪。

从案件侦破来看,针对犯罪分子的高智商和犯罪手段的不断翻新,传统的防治思路和手段显得力不从心。特别是网络技术发展很快,为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手段,如以窃取信用卡账号、密码和个人信息为目标的木马软件迅速增多且简单易用,成为实施犯罪的重要工具。而案件侦查部门经费不足,装备不精,案件的侦破手段相对滞后,使获取犯罪线索和查明犯罪分子的难度加大。

4.个人原因:持卡人疏忽,犯罪行为人贪婪

国内有些信用卡用户不设密码并且消费时让信用卡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而收银员在刷卡时又不认真对照用户签名,卡片就很容易被盗刷。从犯罪行为人的方面说,贪欲是人类本性潜在的一个弱点,贪欲之心如果超越理智,就会使人产生犯罪欲望。信用卡所具有的非及时结算和可以透支的特点亦使犯罪行为人容

二、信用卡犯罪的原因分析

综观全国各地所发生的信用卡犯罪案件可以看出,当前信用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制度原因: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制度漏洞较多第一,法律关于犯罪主体的规定过窄,法律规定的不协调造成实践中刑事责任追究出现困境。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 刑法!)第三十条,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存在单位犯罪及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犯罪主体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然而,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和其他相关条文均没有指明单位可以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可见,我国法律在单位能否成为信用卡犯罪主体的问题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协调、不统一的情况。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银行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商务卡)和个人卡。另根据该办法第四十五条,单位作为合法持卡人和使用人,透支额比个人卡要大得多。在实践中,单位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巨大等信用卡诈骗案件时有发生,银行通过民事救济手段难以挽回自己的损失。而立法的空白又导致无法对单位追究信用卡诈骗的刑事责任,仅能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第二,法律关于犯罪客观方面的规定过窄。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方式多种多样,其表现形式并不仅仅限于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如随着网络的应用,网络信用卡诈骗层出不穷。其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冒用他人信用卡信息进行网上消费。与传统信用卡诈骗不同的是,这类犯罪中行为人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无需持有被害人的信用卡,只要得到被害人的信用卡账号、密码,就能进行信用卡诈骗。二是伪造信用卡信息并使用。这类行为多由高技术能力的 黑客#或者信用卡系统内部人员所为,犯罪行为人在管理信用卡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虚设信用卡账户信息,并在网络或其他客户服务终端上使用这些非法信用卡信息进行诈骗活动。对这两种无卡诈骗方式,是否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未作明确规定,有待进一步研究。

2.组织原因:金融企业恶性竞争,治理系统不完备,发现信用卡犯罪的时间滞后

信用卡犯罪、诈骗

易得手。国际合作。

第一,完善金融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控制机制。各发卡行之间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定期交换资料,沟通不良持卡人的情况、交易活动和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欺诈的信息,以便对信用卡犯罪作出迅速及时的应对。各发卡行内部可通过建立重要岗位定期轮换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和教育、学习、交流制度,强化防范信用卡犯罪的意识,减少犯罪隐患。

第二,加强公安机关与金融部门的协作配合。金融部门发现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予以支持配合。公安机关要将查处情况及安全措施建议及时反馈给金融部门,以便金融部门加强和改进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加强联系和磋商,共同制定打击信用卡犯罪和确定网络银行风险责任的国际条款,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等途径,就相互帮助取证、追缴赃款和对犯罪分子的追缉、引渡、遣返进行协作。

3.加强技术防范措施,堵住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犯罪的漏洞

第一,采用有效的卡控制技术。建议在鉴别持卡人身份方面,借鉴国外先进技术,使用照片卡、激光签名、个人身份识别代码以及生物性识别技术等,准确认定审查出持卡人是否是发卡行登记的真正用户。第二,引入设备生命周期技术等对信用卡服务终端予以改进。每台设备都有自己的生命期限,应定期予以更新。发卡行还可采取一系列加密措施,如在ATM机上增设验卡装置。这些办法对防范信用卡诈骗有较大帮助,值得总结和借鉴推广。

第三,发卡行和特约商户之间可以通过网络建立快速联系,沟通反馈信息,由发卡行最终审查是否授权交易,实时清算,这样将能大幅度减少信用卡欺诈的发生。

第四,加强网络系统安全建设,提高网间互联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特别是在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网间互联及推广网上银行、电子商务、移动银行等网络金融服务方面,要加强网络系统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如利用路由器、防火墙、加密机本身的设备IP限制技术,使非法IP设备无法侵入到中心机,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4.加强法制宣传及信用卡相关知识教育,提高持卡人自身防范意识

从现有案件看,由于不少持卡人在持卡消费或在ATM机上提款时缺乏防范意识,不法分子借机获悉其密码、签名及其他个人信息资料后实施刷卡取款。另

三、新形势下信用卡犯罪的防治对策

防治信用卡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

要全社会的高度配合与通力协作。结合信用卡犯罪的新情况,本文依据标本兼治的原则提出以下四项对策建议:

1.完善有关规定,努力消除信用卡犯罪的体制性和制度性漏洞

第一,从宏观层面来看,一方面,必须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改善有关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必须进一步加快有关金融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手段,形成经济、法律、行政多维监管体系;规范金融活动,严厉打击违规操作,努力减少金融机构跑马圈地、恶性竞争、降低标准滥发信用卡带来的不利影响。第二,完善有关信用卡立法,堵住制度漏洞,从根本上加大犯罪成本,减少和遏制犯罪的发生。针对前面所提到的有关问题,建议侧重考虑以下方面:首先,为了遏制现实中单位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滋生蔓延,有效保护我国金融秩序,建议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其次,关于犯罪客观方面的立法完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行为方式采用了列举式规定的模式。列举式规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大大加强了司法的可操作性,但前提是这样的列举必须能够涵盖相关的全部危害行为。如前述两种网络信用卡诈骗方式,对于冒用他人信用卡信息进行网上消费的犯罪行为,可按照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但对于伪造信用卡信息并使用的犯罪行为应如何定罪量刑, 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仍未予以明确规定。笔者认为该种行为在实质上与传统的伪造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性质相同。对于伪造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的行为应如何处理,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做法,有人认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罚,有人认为应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处罚。笔者认为,行为人伪造信用卡并加以使用,其伪造行为和使用行为具有牵连关系,应当从一重罪处罚。虽然伪造金融票证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相关刑法条文规定的法定最高刑和最低刑完全一样,但应根据具体危害行为的犯罪数额和情节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予以实际考量比较,并从一重罪处罚。2.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打击信用卡犯罪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既要加强国内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又要加强

信用卡犯罪、诈骗

外,许多人为了使用信用卡方便,往往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给拾得或盗得信用卡的人创造了冒用的机会。所以,有必要加强法制宣传及信用卡安全使用方面的教育,引导持卡人改变不良习惯,加强防范,避

免信用卡被别人冒用的情况发生。要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向市民宣传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防范信用卡违法犯罪常识,并可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深刻剖析,提高持卡人的自身防范意识。

TheTrendsandCountermeasuresofCreditCardCrime

WangXiumei

(ThePeople sProcuratorateofMinhangDistrict,Shanghai201100,China)

Abstract:Creditcardcrimehasincreasedandshownmanynewfeatureswiththerapidgrowthofthecirculationofcreditcards.Therelatedfunctionaldepartmentsshouldpreventandreducetheincidenceofcreditcardcrimethroughimprovingthelegalsystemandstrengtheningcoordinationandcooperation,technicalpreventionandlegaladvocacy.

KeyWords:CreditCardCrime;Trend;Reason;PreventiveMeasures

(上接第58页)

StudyofAIDSPreventioninCommunity BasedDrugAddiction

TreatmentandRehabilitation

TakeGuangzhouforExample

XuYuanyuan,ZhangPeng

(GuangdongPoliceCollege,Guangzhou,Guangdong510440,China;

GuangdongProvincialBureauofPoliceSecurity,Guangzhou,Guangdong510000,China)

Abstract:DrugabuseiscloselyrelatedwithHIVspreading.ItissignificanttocarryouttheprogramofAIDSpreventionincommunity baseddrugaddictiontreatmentandrecovery.In2008,ChineseAnti DrugLawwas

enactedandimplementedsothatanewmodelofcommunity baseddrugtreatmentandrehabilitationwasestablished.Inordertoimprovethismechanism,weshouldstartwiththeworkofpromotinganti discriminationcampaignandshowingcarefordrugaddictsandAIDSpatients.Inrecentyears,Guangzhouhaswitnessedtheperfectionofcommunity basedAIDSpreventionmechanism.

KeyWords:Drug;AIDS;Community BasedDrugTreatment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f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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