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厂安全评价报告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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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部分

第一章 编制说明??????????????????????4 第一节 评价目的??????????????????????4 第二节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五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六章 第七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八章

评价依据??????????????????????5 被评价单位概况???????????????????7 基本情况??????????????????????7 生产工艺、装置、储存设施??????????????9 安全评价范围、程序、方法??????????????9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11 重大危险源辨识???????????????????11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1 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结果?????????????15 定性分析安全评价结果????????????????15 定量分析安全评价结果????????????????17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预测后果??????????????18 对策措施与建议???????????????????19

措施与建议?????????????????????19 整改意见与复查?????????????????? 21

安全评价结论????????????????????22

报告附件部分

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过程????????????????24 2、定性、定量分析过程??????????????????26 3、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预测过程?????????????32 4、安全评价图表?????????????????????36 5、安全评价方法简介和选择说明??????????????37 6、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目录?????????????40 7、法定检测、检验情况汇总表???????????????41 8、安全评价部分资料复印件????????????????44

第一章 编制说明 第一节 评价目的

安全评价是现代化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以实现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现代安全系统工程及安全控制论的原理和方法,系统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中存在的缺陷,发掘存在于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和预测可能产生的事故状况及造成的危害。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控制危险的对策,为企业安全管理和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节 评价依据

一、 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施行) 5.《安全评价通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

6.《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 7.《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8.《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9.《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程》》(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10.《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

11. 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三、企业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见附录) 四、评价标准及规范

1.《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l90—1990

2.《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3.《溶解乙炔》GB6819—1996 4.《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 5.《溶解乙炔气瓶阀》GBl0879--1989 6.《溶解乙炔气瓶》GBll638—1989 7.《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8—1990

8.《溶解乙炔气瓶气压试验方法》GBl3003—1991 9.《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l3076—1991 10.《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89)化工字第73号 1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GBl3591--1992 12.《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l5258—1999 13.《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l5603—1995 1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l6483—2000 15.《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l7266—1998 16.《乙炔站设计规范》 GB50031—1991 1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 18.《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19.《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1995 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2001年版) 21.《溶解乙炔设备》JB/T8856—2001

22.《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l7914—1999 23.《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l7915—1999 24.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第二章 被评价单位概况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单位简介

宜昌市方园乙炔制造厂位于宜昌市夷陵区乐天溪镇陈家冲二组,该厂于1997年9月经宜昌县乐天溪镇经委批复建立(乐企字[1997]29号),1997年12月建厂,1998年3月正式投产。1998年9月由宜昌县环境监测站提供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2年宜昌市夷陵区经济贸易局对该厂技改工程竣工进行了验收。该厂年产溶解乙炔气2.4万瓶,乙炔气主要用于工业生产。该厂获得的证书见表2-1。

表2-1 获证一览表

证件名称 《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 《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颁发单位 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北省贸易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 宜昌市夷陵区公安消防大队 时间 2001年9月 2002年3月 2002年2月 该厂乙炔发生车间产生的电石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硫酸与废碱在电石渣池进行中和处理,电石渣澄清液循环使用,未外排。厂区和设备间设有避雷针和静电接地装置,2003年10月经宜昌市避雷装置安全技术检测所检测合格,生产车间和库房配有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见表2-2;消防设施配置一览表)。公司现有三间危化品专用仓库,实行专人管理。

表2-2 消防设施配置一览表

放置地点 消防设施名称 手提干粉灭火器 压缩机房 手提干粉灭火器 数量 3 2 型号规格 MFZ5,5Kg MFZ3,3Kg

手提干粉灭火器 充装间 手提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发生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消防水池 3 2 2 6 2 1 MFZ5,5Kg MFZ3,3Kg MFZ5,5Kg MFZ3,MFZ4 MFZ5,5Kg 20吨 电石库 生产区 二、劳动定员及工时制度

该厂现有职工13人,主要负责人于2002年7月经省安监局培训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管理资格证书,气瓶充装人员和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1名司机经宜昌县公安局消防大队颁发危险品运输资格证,2名押运员由宜昌市公安局三峡坝区分局颁发押运员资格证。生产车间实行8小时工作制,连续生产,运行方式为四班三运转。

三、地理环境

宜昌市方园乙炔制造厂南与乐天路相邻,西侧、北侧与山坡紧邻,东面为厂区大门、办公室、值班室,南面设有2.2m高的实体围墙。

四、气象特征

宜昌市方园乙炔制造厂所在地宜昌市夷陵区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3.1-18℃,极端最高温度41℃,极端最低温度-10℃,历年最热月相对湿度79%。全年主导风向北、东北,冬季平均大气风速(12、1、2月)2.7m/s,夏季平均大气风速(6、7、8月)2.6m/s,年平均降雨量992.1-1404.1mm之间。最高点海拔2423米,最低点海拔35米。

五、总图布置、运输及公共工程

该厂租用宜昌市乐天溪镇供销合作社陈家冲批发部场地,占地面积约2700㎡,其中建筑面积约700㎡。该厂主要生产厂房为砖混结构,顶部为轻质石棉瓦。该站设置禁火区将生产区与办公区和外界隔离(见附件 :厂区平面图l)。供电由夷陵区乐天溪镇供电分局提供,生产用水为自来水,同时配备一座蓄水量20吨的水池,设2台高压水泵,能够保证生产供水。水、电均能保证生产需要。该厂现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一台(证件见附件)。

第二节 生产工艺、装置、储存设施

一、工艺流程

该乙炔厂采用中压发生器,硫酸净化法生产。电石与水在中压发生器中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的乙炔气经安全水封进入低压干燥器后,进入净化塔,气体中的磷化氢、硫化氢与含量90%以上的硫酸发生反应予以去除。乙炔气再通过中和塔,与10%左右的氢氧化钠溶液接触,中和气体中夹带的酸雾。气体经低压干燥器、安全器后进入贮气罐。乙炔气由贮气罐经膜式压缩机加压,通过气液分离器除去油份、水份,经4级高压干燥器进一步除去水分后,送至充灌排充至乙炔瓶中(见附件8:工艺流程图)。

为确保乙炔溶解在钢瓶中,配有丙酮充加装置,对钢瓶中的丙酮补加至12.5~14千克。

二、主要生产设备

该乙炔厂装置由安徽省化工研究院设计,主体生产设备由芜湖市爱国锅炉配件厂生产、安装。中压发生器、安全水封、贮气罐、高压干燥器等在用压力容器于2002年9月经宜昌市锅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检验合格。公司现有生产设备全部处于完好状态,设备见附件。

第三章 安全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及评价方法

一、安全评价范围

本评价仅对宜昌市方园乙炔制造厂生产界区内的乙炔气生产过程、储存过程、运输过程、人员与设备、消防与电气设施、劳动卫生与个体防护、作业环境、劳动安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劳动安全主要包括:防火防爆,危险化学品储存,特种作业,机械、电气设备,安全标志,厂内运输等。

劳动卫生主要包括:作业环境、人员编制、工时制度、个体防护等。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 程等。

安全生产条件主要包括: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第五条至第十六条[即《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24条]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评价程序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要求,结合安全评价工作的一般程序要求,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价程序包括:准备;危险辨识;安全性评价;(风险)控制;结论。其安全评价程序详见图3-1

准 备 现场勘察、资料收集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辨识

危险源辨识 发生的可能性 事故 危险源辨识 单元划分 安全评价 评价方法的选择、确定 安全性评价 定性、定量分析 危险分级 风险(控制) 安全对策措施 应急预案 结 论 作出评价结论 图3-1: 安全评价工作程序图

三、评价方法

安全评价方法是对系统的危险因素、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价的工具。每种评价方法的原理、目标、应用条件、适用的评价对象、工作量均不尽相同。该企业生产的乙炔属永久性气体,由于国家针对乙炔、永久性气体发布的标准、规程比较完善,结合乙炔的危险特性和生产特点,拟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和事故树法进行评价。安全评价方法简介和选择说明见附件6。

第四章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第一节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分生产场所和储存区。

临界量是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说明见附件6。

该乙炔生产厂列入《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标准的危险物质为乙炔、丙酮。临界量见表4-1。

表4-1:危险物质临界量 危险物质名称 乙炔 丙酮 GB18218规定临界量(t) 生产场所 1 2 贮存区 10 20 该乙炔厂生产场所的乙炔、丙酮量均未达到临界量;该乙炔厂乙炔瓶库日常储存乙炔瓶100只,每只乙炔瓶5-7公斤,即700<10吨;日常丙酮储量50公斤<20吨。因此,该乙炔厂的乙炔、丙酮量均未达到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过程见附件5。

第二节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一、危险、有害物质及性质

通过对溶解乙炔生产所需的原料、工艺过程分析,对照《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8—1990),该生产过程中属危险货物的原料和中间产物为电石、丙酮、硫酸、氢氧化钠、磷化氢、硫化氢,成品为乙炔(基本性质见附件1-1:附表)。从乙炔、电石、丙酮、硫酸、氢氧化钠、磷化氢、硫

化氢的理化性能可知:

(1)乙炔:具有弱麻醉作用。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单纯窒息。急性中毒:暴露于20%浓度时,出现明显缺氧症状;吸入高浓度,初期兴奋、多语、哭笑不安,后出现眩晕、头痛、恶心、呕吐、共济失调、嗜睡;严重者昏迷、紫绀、瞳孔对光反应消失、脉弱而不齐。当混有磷化氢、硫化氢时,毒性增大,应予以注意。

(2)电石:损害皮肤,引起皮肤瘙痒、炎症、“鸟眼”样溃疡、黑皮病。皮肤灼伤表现为创面长期不愈及慢性溃疡型。接触工人出现汗少、牙釉质损害、龋齿发病率增高。

(3)丙酮: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出现 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重者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后,先有口唇、咽喉有烧灼感,后出现口干、呕吐、昏迷、酸中毒和酮症。慢性影响:长期接触该品出现眩晕、

灼烧感、咽炎、支气管炎、乏力、易激动等。皮肤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炎。

(4)硫酸: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蒸气或雾可引起结膜炎、结膜水肿、角膜混浊,以致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重者发生呼吸困难和肺水肿;高浓度引起喉痉挛或声门水肿而窒息死亡。口服后引起消化道烧伤以致溃疡形成;严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肾损害、休克等。皮肤灼伤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形成溃疡,愈后癍痕收缩影响功能。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甚至角膜穿孔、全眼炎以至失明。慢性影响:牙齿酸蚀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肺硬化。

(5)氢氧化钠: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粉尘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

烂、出血和休克。

(6)磷化氢:轻度中毒,病人有头痛、乏力、恶心、失眠、口渴、鼻咽发干、胸闷、咳嗽和低热等;中度中毒,病人出现轻度意识障碍、呼吸困难、心肌损伤;重度中毒则出现昏迷、抽搐、肺水肿及明显的心肌、肝脏及肾脏损害。

(7)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急性中 毒: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硫化氢后出现流泪、眼痛、眼内异物感、畏光、视物模糊、流涕、咽喉部灼热感、咳嗽、胸闷、头痛、头晕、乏力、意识模糊等。部分患者可有心肌损害。重者可出现脑水肿、肺水肿。极高浓度(1000mg/m3 以上)时可在数秒钟内突然昏迷,呼吸和心跳骤停,发生闪电型死亡。高浓度接触眼结膜发生水肿和角膜溃疡。长期低浓度接触,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二、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分析结果(分析过程见附件1-2) 1、发生岗位:

(1)乙炔发生器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热量,如果设备产生泄漏,或操作不当,有烫伤的危险;

(2)如果水量不足,乙炔发生器可能出现局部过热,有爆炸的危险; (3)如果操作不当,使反应器压力过高,有爆炸的危险。 2、净化岗位:

如果硫、磷等杂质含量过高会使:

(1)乙炔气的自燃点降低,在100℃时就能自燃,有产生火灾的危险; (2)焊缝质量下降,有泄漏的危险。 3、压缩和干燥岗位:

压缩机的压力过高会导致乙炔充装压力过高,影响储运及使用安全,

压力过低(≤0.005mpa),可能从压缩机吸气口混入空气,产生危险。

4、充装岗位

(1)乙炔气温度过高有爆炸的危险;

(2)充气压力过高使储运和使用中的危险性加大; (3)丙酮补加量不足有爆炸的危险。 三、储存过程的危险性分析

该公司设置了电石库、硫酸库、丙酮库、乙炔瓶区共四间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各仓库均为砖混建筑,顶部为轻质石棉瓦,其中电石库采用木质横梁。储存量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各库房面积、储量见表3-3。各库房的危险性分析如下:

1、电石库

发生漏雨、淋水或库房潮湿,电石迅速与水发生反应生成乙炔,可能导致燃烧、爆炸。

2、硫酸库

硫酸采用塑料桶装,若包装桶破裂发生泄漏,硫酸对人体和其他物质均产生腐蚀、氧化事故。

3、丙酮库

丙酮如果发生泄漏可能使人中毒或发生火灾。 4、乙炔瓶区

乙炔瓶在储存期间发生泄漏、倾倒撞击,可能引起燃烧、爆炸。

表3-3危化品库房面积、储量表 仓库名称 乙炔瓶库 电石库 建筑面积(m2) 30 50 日常储量 50—80瓶 10吨 年使用量 24000瓶 200吨

硫酸库 丙酮库 20 20 0.5吨 50公斤 6吨 1吨 四、气瓶装卸运输过程的危险性分析

乙炔实瓶的压力为0.15MPa,如果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泄漏,可能引发火灾、爆炸。

五、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通过对该厂建筑设计、设备安装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溶解乙炔储存、生产、储运过程及主要危险物质的物化性质和危险性分析,该生产装置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

1、火灾

乙炔、丙酮泄漏均可导致火灾。 2、爆炸

乙炔、丙酮泄漏或设备操作不当、压力过高,均可导致爆炸。 3、中毒

当空气中乙炔、丙酮、磷化氢、硫化氢达到一定浓度时,可使人中毒。 4、腐蚀

硫酸、氢氧化钠对人体、金属结构和设备都有腐蚀作用。 5、电气伤害

雷电伤害:厂房、设备及配电装置有遭受雷电袭击的危险,可能导致火灾、设备破坏、人员触电伤害事故。

漏电伤害:宜昌市属多雨、潮湿、高温地区,电气操作不当极易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6、机械伤害

转动设备、钢瓶搬运、设备检测和维修等易产生机械伤害。

7、坍塌

企业厂房建在山坡下,具有滑坡的隐患。

第五章 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结果

第一节 定性分析安全评价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1991、《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溶解乙炔设备》JB/T8856—2001等有关要求,编制了《乙炔站安全评价检查表》对该站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氧气站基本条件、压力容器及管道、生产过程控制、劳动卫生与个体防护、消防设施与电气设备、仓储与运输等方面进行综合 检查评价,现场检查内容、事实记录及检查结果见附件2:附表2-1至附表2-9。

检查结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职责

企业按照国家当前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针对本装置,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了兼职安全员,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工作。

二、安全管理制度

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该厂制定了安全防火、防爆、动火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气瓶收发管理制度,充装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符合生产需要,《溶解乙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比较规范。

三、人员素质

企业负责人经省安监局培训取证,其它各类特殊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企业内部组织了相关培训,记录完整。

四、厂房结构.

在企业选址方面紧邻山坡,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厂区与山体相邻的两侧未建实体围墙,另一侧围墙高度不足2.5米,围墙与电石渣净距未达到3.5米。电石库至发生间无防雨、遮雨设施,在雨季运输存在一定隐患。电石库顶部采用轻质石棉瓦及防雨塑料,应加强检查,严防渗漏。其建筑采用木制横梁,不符合建筑防火要求。

五、工艺设备及设施

该装置主要设备由专业厂家设计、制造,工艺布局基本合理,主要设备的静电接地装置均符合要求,电气设备控制柜布置在室外。

尚存不足的是:(1)压缩机压力表的表盘面直径不足lOOmm;(2)高压干燥器的排污口未通过管道引入地沟内,排污时危险性较大;(3)乙炔气瓶无防瓶倒措施:(4)压力表、温度表等计量器具应定期检验,并粘贴标志。(5)管道上的法兰或螺纹连接处未实施跨接。

六、生产过程控制

安全操作规程比较规范,操作人员能按章操作,生产记录基本齐全。但生产车间工具摆放比较零散。

七、个体防护及工业卫生

操作人员均配备了防静电工作服装,但室内有害物质的浓度未进行监测。

八、消防与电气设施

电器设备、仪器仪表选型基本符合规范,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灭火器,避雷针和有关设备、管道及构件的接地电阻已经宜昌市有关部门检测合

格。在发生间等甲类危险区域采用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尚存不足的是:

(1)充装间设置的紧急喷淋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2)未设置专用消防栓。

(3)干粉灭火器未定置管理,现场部分灭火器失效,管理较混乱。 九、钢瓶管理

企业自备钢瓶建档齐全,但空瓶间、实瓶间部分钢瓶未检,颜色标志不全,附件不齐,不符合要求。乙炔气瓶应设置防瓶倒措施。

十、仓储与运输

运输车辆“三证”不齐全。(见附表2-9)

通过以上九个方面共 项检查可知:该乙炔站有 项不合格,不合格率为 %,基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二节 定量分析安全评价结果

根据该乙炔厂提供的溶解乙炔生产装置(从电石发生器生产至实瓶入库前,见附件4:溶解乙炔生产及充装工艺流程图)的介质情况、装置容量、温度、压力和操作等数据,并对照危险度分级的要求赋值,通过采用化工企业六阶段安全评价法进行评价分析,该厂的溶解乙炔生产装置的危 险度为Ⅰ级,为高度危险等级(见附件2)。

因此,该厂溶解乙炔的生产的危险性很大,只有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认真做好生产前后的设备检查工作,才能切实做到安全 生产。

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

施办法》)第五条至第十六条[即《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以下简称《审查书》)24条]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结合对该乙炔厂现场检查实际,采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检查表(见附表2-7)进行逐条对照分析,得出如下评价结果:

1. 该乙炔厂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符合规定。

2. 建立了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修等各类事故管理,仓库安全管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安全装置与防护器材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规定。

3. 编制了各岗位操作规程,符合规定。

4. 该乙炔厂在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等方面做了相应的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符合规定。

5. 该乙炔厂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符合规定。

6.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参加了相关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质证书(见附件8),符合规定。

7. 气瓶充装、危险货物运输和押运、压缩气体化学分析、压力容器操作和管理等从业人员均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和管理资格证书(见附件8),符合规定。

8. 企业对新从业及转岗人员实行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上岗制度,符合规定。

9. 该乙炔厂职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缴纳保险费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见附件8),基本符合规定。

10. 该乙炔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符合GB50030-91规定,符合城镇布局和规划的要求。

11. 该乙炔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规定的区域内,符合要求。 12. 该乙炔厂无重大危险源,其防火间距和与外部周边安全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13. 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14. 该乙炔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为同行业普遍使用的工艺、设备,符合规定。

15. 该乙炔厂区范围内无任何办公和生活设施,周围也无居民住宅和工业建筑,符合规定。

16.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第四节和第八节的规定,符合规定。

17. 该乙炔厂生产场所2004年2月经宜昌市夷陵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检查,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夷公消检查[2004]3010号)(见附件8),符合规定。

18. 该乙炔厂已按规定配发职业危害防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规定。 19. 该乙炔厂危险化学品生产现状安全评价已基本完成。符合规定。 20. 该乙炔厂已进行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确定(无重大危险源),符合规定。

21. 该乙炔厂为了防止溶解乙炔生产过程中事故的发生,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了应急防范的区域和防范重点,划分了事故的级别和

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基本任务和基本程序。符合规定。

22. 该乙炔厂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对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危险区的隔离;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现场保护和现场洗消;应急救援保障;预案分解响应条件;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应急培训计划; 演练计划等都作了明文规定,符合规定。

23.该乙炔厂成立了义务消防队。符合规定。

24. 该乙炔厂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符合规定。

第六章 对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测后果

在溶解乙炔的生产过程中,危险性最大的就是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火灾、爆炸也是最有可能发生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现本评价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溶解乙炔的生产过程进行分析,过程见附件4。

通过事故树分析法分析,溶解乙炔的生产过程中,由于乙炔气体的本身特性,有相当多的因素都有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为了能够有效的防范此类事故发生,就必须做好以下几点措施:

1、严格控制充装压力,防止管道和气瓶超压爆炸。

2、对气瓶严格进行定期检验,凡是检验超期、未经经验的气瓶一律不得充装。

3、搬运、装卸时谨慎操作,严防气瓶碰撞和倾倒,防止安全附件损坏,对安全附件及时检查更换。

4、对充装管道的安全阀必须定期检查,确保状态良好。

5、对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加强检查。

6、压力管道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材质,定期检查,防止管道中的金属铁屑摩擦产生静电。

7、对压力管道的金属线跨接,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

8、对压力仪表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超期的仪表不得投入使用。 9、严格控制乙炔充装流速,防止产生静电,气瓶数量较少时不得充装。 10、禁火区严禁吸烟、严禁违章动火。 11、充装间安装避雷设施,定期监测。

12、进出厂区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不得穿带钉鞋。

13、安装防爆电器,对电器设备经常检查,防止电器设备故障及电器线路短路发生火灾。

第七章 对策措施与建议 第一节 措施与建议

通过对现场装置进行考察,对照各装置工艺安全和安全生产要求,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本中心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1、应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详细的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定期请消防部门对该制氧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相关消防知识培训。

2、由于该厂西侧、北侧紧邻山坡,冬季山坡草木枯萎,若发生山火,直接危及乙炔厂安全。南面设置的实体围墙高度不足2.5米,与乙炔站设计规范不符。建议在西、南、北侧设置高约2.5米的实体围墙,防止山体滑坡或山火引发火灾。对山坡边的枯草应及时清除,不得堆放其他易燃物品。

3、发生间操作的危险性较大,操作时不得将乙炔气排放在室内。工人投放电石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轻投轻放,不得使用铁器,应严格按章操作。发生间放置电石桶的地面应保持干燥。

4、电石库采用轻质石棉瓦和木质横梁,设计方面存在不足。由于电石库至发生间有50米左右的距离末设置防雨通道,在雨天不得运送电石。电石库外墙设置的照明灯应设为防爆灯。电石库应作为企业管理的重点,与两侧房间应无孔、洞相连,晴天应开门通风,雨季应严防渗漏。

5、对压力管道应定期检测,法兰或螺纹连接处应实施跨接。 6、压缩机应采用表盘直径大于100mm的压力表。对生产装置上的压力表、温度表等计量器具应定期检验,粘贴检验标签。

7、高压干燥器的排污口不得直接对地面排放,采用塑料桶接时,桶中应盛水。在压缩机工作时不得排污。

8、对生产车间的工器具应定置定员管理,不得随意放置。 9、对发生间、充装间、压缩间的作业环境,建议请当地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

10、充装间的紧急喷淋装置应重新设置,保证喷淋的范围、水量和水压满足整个车间迅速降温的要求。

11、对硫酸、氢氧化钠的质量和酸碱在净化罐中的浓度应定时检验,防止生产异常波动。向净化罐中加入酸碱时要穿戴防护服装,防止腐蚀事故发生。

12、乙炔气瓶应设置防瓶倒措施,防止瓶倒相互撞击及误伤人员。对所有钢瓶均应按期检验,完善钢瓶颜色标志和安全附件。

13、对酸罐、碱罐的耐压性能应请压力容器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14、加强气瓶管理,对检验超期、未经检验的气瓶一律不得进行充装。

气瓶搬运、装卸过程应小心谨慎,并保证气瓶安全附件良好。

15、对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应责任到人,挂牌管理,确保设备状态完好。 16、对全厂的灭火器应指定专人管理,设置专用的灭火器箱,对现场作废的灭火器及时清除。尽可能在厂区内设置专用消防栓。

17、企业领导应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将安全 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对现制定的各项制度建议进一步整理、规范。

第二节 整改意见与复查

通过对该乙炔厂进行现场调查,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本 所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认真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并落实演练计划。

2、西、南、北侧设置高约2.5米的实体围墙,防止山体滑坡或山火引发火灾。对山坡边的枯草应及时清除,不得堆放其他易燃物品。

3、电石库外墙设置的照明灯改为防爆灯。

4、对压力容器、管道应定期检测,法兰或螺纹连接处应实施跨接。 5、按规定在压缩机上设置表盘直径大于100mm的压力表。对生产装置上的压力表、温度表等计量器具应定期检验,粘贴检验标签。

6、高压干燥器的排污口不得直接对地面排放,采用塑料桶接时,桶中应盛水。在压缩机工作时不得排污。

7、对生产车间的工器具应定置定员管理,不得随意放置。 8、对发生间、充装间、压缩间的作业环境,建议请当地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

9、充装间的紧急喷淋装置应重新设置,保证喷淋的范围、水量和水压满足整个车间迅速降温的要求。

10、对硫酸、氢氧化钠的质量和酸碱在净化罐中的浓度应定时检验,防止生产异常波动。向净化罐中加入酸碱时要穿戴防护服装,防止腐蚀事故发生。

11、乙炔气瓶应设置防瓶倒措施。对所有钢瓶均应按期检验,完善钢瓶颜色标志和安全附件。

12、对全厂的灭火器应指定专人管理,设置专用的灭火器箱,对现场作废的灭火器及时清除。尽可能在厂区内设置专用消防栓。

二、整改情况的复查

第八章 评价结论

受宜昌市方园乙炔制造厂的委托,本中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的要求,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危险度评价法,对该厂溶解乙炔生产装置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得出综合评价结果:该乙炔厂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即《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24条)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第1—24条,即该乙炔厂针对溶解乙炔的一系列标准规范,结合乙炔厂的生产特点,

1. 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建立了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修等各类事故管理,仓库安全管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安全装置与防护器材管理等安全生产制度。

3. 编制了各岗位操作规程。

4. 在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等方面做了相应的安全投入。

5. 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参加了相关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质证书。

7. 气瓶充装、危险货物运输和押运、压缩气体化学分析、压力容器操作和管理等从业人员均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和管理资格证书。

8. 对新从业及转岗人员实行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上岗制度。 9. 正在办理职工工伤社会保险及缴纳保险费的相关手续。

10.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符合GB50030-91规定,符合城镇布局和规划的要求。

1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规定的区域内。 12. 该乙炔厂无重大危险源。

13. 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14. 该乙炔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为同行业普遍使用的工艺、设备。 15. 厂区范围内无任何办公和生活设施,周围也无居民住宅和工业建筑。

16.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第四节和第八节的规定。

17. 生产场所2004年2月经宜昌市夷陵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检查,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夷公消检查[2004]3010号)(见附件8)。

18. 已按规定配发职业危害防护和劳动防护用品。 19. 该厂危险化学品生产现状安全评价已基本完成。

20. 该乙炔厂已进行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确定(无重大危险源)。 21.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了应急防范的区域和防范重点,划分了事故的级别和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基本任务和基本程序。

22. 该厂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对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危险区的隔离;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现场保护和现场洗消;应急救援保障;预案分解响应条件;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应急培训计划; 演练计划等都作了明文规定。

23.该乙炔厂成立了义务消防队。 24. 该乙炔厂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

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我所提出的整改意见,该乙炔厂已做出了相应的整改,对于部分暂时不便整改的项目也作出了相应的整改计划。

评价结论: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宜昌市方园乙炔制造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附件1-2 生产过程的危险性分析过程

1、发生岗位

(1)反应释放大量的热

电石和水在乙炔发生器内进行水解反应,产生乙炔气和氢氧化钙,并释放热量,见化学反应方程式①。

CaC2 + 2H2O———C2H2 + Ca(0H)2 + 1.273×106J/mol????① 由于工业电石中含有大量氧化钙,在与水作用时,氧化钙同时发生反应,见化学反应方程式②。

CaO + H2O———C2H2 + Ca(OH)2 + 6.364×104J/mol????② 由于反应放出大量的热量,导致发生器内溶液温度升高,通常控制在70℃左右。过高的温度将导致(1)电石渣浆的含固量增加;(2)溶液局部过热;(3)乙炔气体温度过高。(通常控制在70-75℃,不得超过90℃)。

(2)缺水时的危害

当水量不足,电石与水反应时,生成乙炔和氧化钙,见反应方程式③。 Ca0 + H2O———C2H2 + Ca0 + 6.209×104J/mol????③

反应中生成的氧化钙构成导热性能差的外壳,这种外壳分布不均匀,会造成局部反应过热,温度过高,引起乙炔的聚合和分解,生成碳、氢、二氧化碳及乙炔的聚合物,可能发生爆炸。因此,在发生过程中应保证水过量,根据不同的发生器控制水位高度。

(3)电石粉状过多

如果电石粉状过多时,电石与水反应速度较快,温度上升速度加快。温度升高会进一步促进电石与水反应。因此加入发生器中的电石粒度应予以控制,以30-200mm为好。

(4)压力过高的危险性

中压发生器若加料过多,加水量太大或管道堵塞,发生器的压力将迅

速升高,产生爆炸危险。通常压力控制在0.09MPa以下。现场操作时,由于反应初期的空气-乙炔混合气排放在室内,容易形成乙炔空气爆炸性混合物,危险性较大。操作时应保持通风,工人的防护用品应齐备。

2、净化岗位

(1)磷化氢、硫化氢的危害。

由于工业电石中含有磷化钙、硫化钙等杂质,在电石与水发生反应时,这些杂质与水发生副反应,生成磷化氢、硫化氢,见反应方程式④、⑤。

Ca3P2 + 3H20———3Ca(OH)2 + 2PH3?????④ CaS + 2H20———3Ca(OH)2 + H2S??????⑤

根据电石的质量,磷化氢、硫化氢在乙炔气中的含量为0.03~0.10%左右。磷硫杂质将产生的主要危害:(a)可使乙炔气的自燃点显著降低,在100℃时就能发生自燃。(b)影响乙炔气瓶填料质量。磷、硫等杂质会与乙炔瓶内填料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的沉积物阻塞填料孔隙时,使乙炔无法溶解在填料孔隙中的丙酮中。(c)影响焊接质量。磷、硫杂质在焊接时可能转移到熔融处的金属焊缝中,使焊缝质量变坏,同时焊接时磷化氢蒸发的气体对人体有害。因此,对乙炔气体中的磷硫杂质必经去除。

(2)净化过程的控制。

该装置工艺采用硫酸净化法进行,见反应方程式⑥、⑦: 2H2S04 + PH3———H3P04 + 2H20 + S02 + S????????⑥ H2S04 + H2S———S02 + 2H20 + S????????????⑦ 少量酸雾通过碱罐加以中和,见反应方程式⑧: H2S04 + 2NaOH = Na2SO4 + 2H20??????????⑧

硫酸浓度过低会导致净化效果不好。该装置二级采用硫酸罐,各级硫酸浓度由低到高,最高一级硫酸浓度应≥90%,氢氧化钠含量应为8—

14%,当浓度降低时应及时补充或更换。由于硫酸中和气体中的磷硫及少量水分,会放出热量,温度升高,在罐外套中采用冷却水降温。同时,硫酸、氢氧化钠对设备及人体均有腐蚀作用,因此应定期检查设备,在操作时应戴防酸、碱手套,防护服和自吸过滤防毒面具。

3、压缩与干燥岗位

净化后的乙炔气,通过乙炔压缩机加压至≤2.4mpa的压力,然后通过高压干燥器去除水分,满足充灌的需要。

压缩机的压力过高会导致乙炔充装压力过高,影响储运及使用安全,压力过低(≤0.005mpa)时,从压缩机吸气口可能混入空气发生危险,因此压缩机的进气、排气压力应严格控制,设置下限上限监控装置,并安装安全阀。为防止乙炔温度过高,在压缩机的进气管、排气管上均安装温度表和冷却水降温,排气温度不得大于90℃。

高压干燥器采用无水氯化钙干燥。该设备结构简单,干燥剂价格便宜,但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1)干燥效果不理想,使用一段时间后,干燥效率下降;(2)干燥过程中无水氯化钙会逐步被消耗,干燥器上部将形成空间,导致乙炔聚集,安全隐患增加;(3)更换干燥剂时应用氮气吹扫,并入系统时应先用氮气置换设备中的空气,再用乙炔置换氮气,才能运行。因此,该装置定期补加或更换干燥剂尤为重要。

4、充装岗位

经压缩干燥后的高压乙炔气,由管道输送到汇流排,排架上预先将乙炔气瓶定位好,将瓶阀与充气卡具对正顶牢,进行充装。

充装岗位的主要危险:(1)乙炔气温度过高,使溶解速度下降,并可能导致气瓶爆炸,通常要求气瓶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因此在充装过程中,应根据情况,开启冷却水喷淋降温。(2)充气压力过高会导致乙炔溶

解量增加,静止压力上升,使运输和使用过程的危险性大大增加。(3)充装管路泄漏或乙炔气瓶卡位不正导致泄漏,会形成乙炔一空气爆炸性混合物,当乙炔浓度达到一定量时,0.02mJ点火能就可引起燃烧爆炸。

5、乙炔瓶检查及丙酮充装岗位

乙炔气瓶的检查是保证安全充装,运输和使用的前提条件。若气瓶未经严格检查,可产生以下危险:(1)乙炔气瓶检定标志不清、瓶帽、防震圈等附件不全,可能使应报废或维修的钢瓶投入使用,导致在充装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产生泄漏、爆炸等危险。(2)丙酮补加量不足,将使乙炔气瓶上部出现气态空间,气瓶压力升高,在运输和使用环境温度较高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爆炸危险。

检 查 内 容 检查结果 是 1、企业领导应熟悉国家及省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生产工艺流程。 是 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 3、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是 是 是 同上 同上 同上 厂长分管安全。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 设有兼职安全员。 有安全生产责任是 同上 制,签定了安全责任状。 6、工厂、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7、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有培训记录。 1、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火、动火管理制度,设备维护、检修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等。 是 同上 是 是 同上 同上 有防火责任制 有安全培训记录 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熟悉法律法规,了解工艺流程。 依据 事 实 记 录 备注 4、设置专(兼)职安全员。 5、制定了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定安全责任状。

2、应建立发生岗位、净化岗位、压缩岗位、充装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附表2-2 人员素质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是 同上 有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结果 是 否 依据 事 实 记 录 备注 1.乙炔厂(站)至少应有一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负责人。 2. 乙炔厂(站)应至少配二名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经专业培训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 2. 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具有初中或相当初中文化水平、经3个月以上的专业实习或培训,安全、分析和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水平、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资格。 3、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并经审核合格,持证上岗。 4.压力容器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是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第47条 同上 厂长经湖北省安监局培训取证。 是 同上 岗位操作人员经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证。 符合要求。 经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证。 是 同上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是 5、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是 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审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附表2-3 厂房结构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经省、市及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 检查结果 是 否 依据 事 实 记 录 备注 1、选址要求:(1)严禁布置在易被水淹没的地点;(2)远离人员密集区和主要交通要道处;(3)气态乙炔站、汇流排宜靠近乙炔主要用户处;(4)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5)有扩建的可能性。 2、周边应设置围墙或栅栏。围墙或栅栏与有爆炸危险性的建筑物、电石潭坑的边缘和室外乙炔设备的净距应大于:(1)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为3.5米;(2)空花围墙或栅栏为5米。 是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2.0.1条 符合要求 否 厂区两则无围墙。同上 另一侧围墙高约第2.0.9条 2.2 米,与电石潭净距不符合要求。

3、总容积不超过5m3的固定容积式贮罐,或总容积不超过20m3的湿式贮罐的外壁,与制气站房或灌瓶站房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m。 4、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间,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有防火保护层的钢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并宜采用敞开式的建筑。围护结构的门、窗,应向外开启。顶棚应尽量平整,避免死角。 是 固定容积式储罐与同上 制气站房、灌瓶站第2.0.4条 房距离大于5m。 是 同上 第5.0.6条 符合要求 5、除电石库房外,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间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盖或屋盖上开口作为泄压面积。泄压面积与厂房容是 积的比值,应符合BG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且宜为0.22. 6、电石库至发生间应有良好的防雨、遮雨设施. 附表2-4 工艺设备及设施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是 同上 第5.0.5条 泄压面积符合要求。 同上 符合要求 检查结果 依据 是 否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同上 符合要求 事 实 记 录 备注 1、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工艺设计、设备制造和安装。新设立的企业有地市以上安全监管部门的批准书。 2、发生器及加料系统应设有气体置换装置,加水系统应设置空气消除装置。置换用惰性气体的含氧量,应小于3%。 是 是 符合要求 3、发生器的排渣装置必须能畅通地排出电石渣浆和块状电石渣。低压发生器的自动排渣管就有防止产生压力升高和产生虹吸的措施;注水式中压发生器必须通过抽屉或其他是 合适的结构,使电石渣从发生器中安全排出。排渣宜采用排渣管或有盖板的排渣沟,并接到室外。 4、乙炔发生器、高压干燥器、气液分离器等压力容器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并经压力容器检验部门定期检验合格,标志明显,档案齐全。 《溶解乙炔设备》 排渣采用排渣管并接到室外。 是 同上 压力容器经宜昌市特种设备检测所检测合格 采用无破碎工艺 5、电石破碎岗位应设置通风除尘装置。 是 同上

6、低压发生器和压缩机之间应设置湿式储罐,并应与乙炔发生器的进料装置和乙炔压缩机连锁控制或报警,其有效容积不小于压缩机10min的排气量,应根据使用环境冷却及防冻装置。 是 同上 中压生产。 7、乙炔贮罐应布置于室外。但总容积不超过25m的湿式贮罐,可布置在室内单独的房间内。是 贮罐必须设置压力指示器和容量指示装置。 8、乙炔发生器、乙炔压缩机等设备,必须采用适用于乙炔dⅡCT2(B4d)级的防爆型电气设备或仪表。 9、发生器间、乙炔压缩机间的给水总管上,应装设压力表。水表应保持高出设备最高用水水压。 10、乙炔压缩机每级必须至少有一只压力表(表盘面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00mm)或其他压力测量装置,其量程应与被测量值相适应。 11、乙炔压缩机、电石破碎机、爆炸危险场所通风机等设备,当采用皮带传动时,皮带应有导除静电的措施。乙炔设备、乙炔管、乙炔汇流排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12、乙炔压缩机必须设置有防负压和超高压的限压报警装置,异常情况能自动停机并报警。 13、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应面置在单独的房间内。 14、乙炔压缩机双排布置时,两排之间的通道净宽度与发生器间的主要通道净度度应大于2m。 是 同上 基本符合要求。 同上 电气设备和仪表符合要求。 供水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各级均设有压力表,但表盘面直径不足100mm。 是 同上 否 同上 是 同上 有导除静电接地装置。 是 同上 设有安全阀。 布置在单独房间内。 基本满足要求。 是 同上 是 同上 15、电气设备间与发生器间或乙炔压缩机间之间,应以无门、窗、洞的非燃烧体墙隔开;是 布置在室外的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雪的措施。 16、汇流排高压导管应设置一只总截止阀,在导管与气瓶连接处设置分截止阀。在充灌排末端应设有通向乙炔气柜的回流管,管道上应设截止阀。 17、汇流排主减压器前高压管道上应设置一只快速关闭装置 18、灌瓶间、空瓶间和实瓶间单独设置时,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1.5m。 19、汇流排应直线布置,不得拐角布置;双排布置时,其净距不宜小于2m。 同上 电气设备布置符合要求。 是 同上 截止阀设置合理。 是 是 是 同上 同上 同上 符合要求。 通道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20、乙炔的放散或排放应引至室外,引出管管口应高出屋脊,且不得小于 1m。 21、灌瓶间、汇流排间,空瓶间和时瓶间,应有防止瓶倒的措施。 是 是 同上 同上 基本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22、工艺流程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安全装置:(1)多台发生器的汇气总管与每台乙炔发生器之间,必须设置安全水封;(2)接至厂区或用户的乙炔输气总管上,必须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3)电石响应水式低压乙炔发生器,应设置阻火器;(4)高压干燥装置出口管路处,应设置阻火器;(5)高压乙炔放是 回低压贮罐或低压设备的管路上,应设置阻火器;(6)乙炔充灌台或乙炔汇流排各部位的阻火器和阀件等的设置,应符合JB/T8856《熔解乙炔设备》的要求;(7)乙炔汇流排通向用户的输气总管上,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水器。 23、生产设备应符合JB/T8856《熔解乙炔设备》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在用主要设备完好率100%。 24、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标志齐全。 25、应配备乙炔抽真空、称重及补加丙酮装置。 26、生产设备无跑、冒、滴、漏现象。 是 同上 (4)(5)(6)符合要求,(1)(2)(3)(7)不适用。 同上 符合要求 部分计量器具缺少检定标志。 有各项装置。 无跑、冒、滴、漏现象。 是 是 否 同上 同上 同上

附表2-5 生产过程控制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检查结果 是 1、主要原材料(电石、丙酮、净化剂)均应从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单位购进;严格执行原材料验货制度。 是 否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同上 《乙炔站设计规范》 同上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依据 事 实 记 录 备注 2、开车前对设备状态、安全装置、仪器仪表、是 清净剂、气瓶等均作严格检查。 3、有工艺流程图,并标出关键工序控制点。 是 4、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是 符合要求。。 有工艺流程图。

5、发生器控制:(1)压力波动小于0.001MPa;是 (2)水温不超过80℃,乙炔气体温度不超过90℃;(3)液面高度符合工艺要求;(4)定时排渣;(5)出口定时分析纯度不低于98%;(6)停车时保持正压;(7)定期检查安全装置。 6、清净装置控制:(1)操作温度低于35℃;是 (2)以次氯酸钠为净化剂时有效氯含量小于0.1%;(3)清净剂及时补充或更换;(4)初次启动应采用惰性气体、乙炔置换,至乙炔浓度大于98%方可并入系统;(5)温度、压力、液面、流量符合工艺要求;(6)临时停车保持正压;(7)定期检查安全装置。 7、压缩机控制:(1)吸气压力不低于是 0.005MPa;(2)终端最高排气压力不高于2.5 MPa;(3)设置压装置,异常情况能自动停车;(4)各级排气温度不得高于90℃,冷却后的乙炔温度低于25℃;(5)随时调节润滑油和冷却水的供应量;(6)定时排放气液分离器的废液;(7)定期检查安全装置。 8、高压干燥器控制:(1)干燥后的乙炔气体含水量低于1克水/立方米乙炔;(2)定期排放废液;(3)定期更换干燥剂;(4)补充、更换时应采用惰性气体、乙炔置换,至乙炔浓度大于98%方可并入系统;(5)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装填干燥剂;(6)定期检查安全装置。 是 《溶解乙炔设备》 均按章操作。 同上 均按章操作。 同上 符合要求。 同上 定期检查、更换。 9、充装控制:(1)充装压力不得高于是 GB13591-1992的规定:(2)充灌容积流速小于0.6立方米/小时·瓶;(3)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应根据室温采用冷却水喷淋隆温;(4)充装后静置8小时以上再按GB6819检查;(5)定期检查安全装置和计量器具;(6)一般分两次充装,中间间隔时间不少于8小时。 10、发生、净化、压缩、充装生产过程记录完善。 11、发生后、充装前的乙炔纯度、净化后的磷硫含量应按《生产过程控制分析规程》定时检测。 12、当班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应进行安全巡检,发现问题能迅速有效解决。 13、有电石渣澄清液回收利用装置,电石渣处理、废清净剂处理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同上 均按章操作。 是 是 同上 同上 均有记录。 符合要求。 是 是 同上 同上 生产时进行巡检。 符合要求。

14、乙炔瓶充灌丙酮处,丙酮的存放量,不应超过一个包装桶的量。 15、生产车间清洁、明亮、工具摆放有序。生产场地布局合理、道路平坦畅通。符合职业 卫生管理要求。 附表2-6 个体防护和工业卫生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是 是 同上 同上 丙酮充藻处储存量未超过一桶。 生产车间工具摆放比较零散。 检查结果 是 否 否 依据 事 实 记 录 备注 1、操作人员均佩戴防静电服和导电鞋,严禁穿戴化纤织物及带钉子鞋进入作业岗位。 2、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卫生体检。 是 是 符合要求。 职业卫生体检合格。 无监测部门的报告。 有宜昌县环境监测站的报告。 3、电石入水式发生器的加料口,应有防止扬 尘的措施。室内有窑物质的浓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工地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要求。 4、对有噪声的生产厂房及作业场所采取噪声控制措施,符合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

是 附表2-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检查表

检查内容及要求 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有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有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规程。 4.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有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要经有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给 7.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9.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1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划和布局。 1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设区的市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12.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法规规定。 13.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14.不得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 15.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16.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 事实记录 有责任制 有规章制度 有安全规程 基本符合要求 已成立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经考核培训,取得资质证书 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 符合要求 正在办理中 有政府批文 检查结果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依据 《实施办法》 第5条 同上 同上 同上 第6条 同上 第7条 备注 是 同上 第8条 同上 第9条 同上 第10条 同上 第11条 同上 第12.1条 同上 第12.2条 同上 第12.3条 同上 第12.4条 同上 第12.5条 同上 第12.6条 同上 第12.7条 是 是 是 是 有政府批文 是 无重大危险源 是 基本符合要求 采用普遍使用的工艺 符合要求 是 是 是 储气柜在室外 符合要求 是

17.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需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1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险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19.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2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标准、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21.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编制或修改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其它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有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 23.大型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距离当地公安消防大队较远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有专职消防队,其他危化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有义务消防队。 24.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 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已进行 安全评价 无重大危险源 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成立应急 救援组织 是 同上 第12.8条 同上 第13条 同上 第14条 同上 第15条 同上 第16.1条 同上 第16.2条 同上 第16.3条 同上 第16.4条 是 是 是 是 是 小型企业 有义务消防队 是 已配备 是 附件2-2:定量分析过程(危险度评价法)

附表2-2:单元危险度评价表

项目 装置单元 溶解乙炔生产装置 物质 物质 评分 容量 评分 温度 评分 压力 评分 操作 评分 总分 等级 乙炔 10 0 0 2 5 17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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